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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大城市规划0118

 

大城市规划文本(2011—2030)

 

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院

2013年01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编制背景

为落实国家建设西南桥头堡的战略目标,构建滇中一体化发展,新一轮西部大开发背景下的大城市,实现麒麟区、沾益县城、马龙县城“同城规划,共域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特修编《大城市规划(2011-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08);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146号令,2006);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2012);

《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2011);

《省城镇体系规划(2010-2030)》;

《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

《沾益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

《马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

《市麒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沾益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马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滇中城市群规划(2009—2030)》;

《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2005—2030)》;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及专项(部门)规划。

第3条规划期限

近期为2011-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远景为2031—2050年。

第4条规划原则

(1)区域协调原则:

综合考虑区域交通、产业条件、空间结构对城市的影响,顺应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确定城市的定位和发展目标。

(2)同城规划原则:

从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面,进行空间共构、功能共生产业共谋、设施共建、环境共治、形象共塑。

(3)城乡统筹原则:

明确城乡边界,确定需要控制发展的村镇的发展目标、原则、策略与模式。

(4)社会和谐原则:

以人为本,以提高城乡居民物质、精神生活水平为最终目标,关注幸福指数,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

(5)资源保护原则:

以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为前提,集约使用土地,适度控制人口规模,保护资源环境。

(6)景观特色原则:

注重保护和合理利用丰富的自然景观和人文历史资源,创造现代化的大城市景观,凸显山地城市特色田园景观,形成山、城、田、林相互融合的自然特色景观。

第5条规划围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分为市域、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1)市域围:

行政辖区围,总面积为2.97万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围:

包括现状中心城区及涉及到城市建设用地拓展、水源保护、生态安全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统筹需要控制的围,总面积 3341.45平方公里(详见城市规划区章节)。

(3)中心城区围:

规划的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围,在该区域编制中心城区规划。

包括麒麟区5个街道办事处的全部地域和三宝镇、珠街乡、沿江乡的部分村庄以及沾益县城西平镇行政辖区、马龙县城通泉镇行政辖区。

第二章目标战略

第6条总体发展目标

结合我国城市发展战略、现代化建设要求和市自身基础,把中心城区发展成为带动、推进桥头堡建设的战略高地和开放度高、辐射力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区域经济增长极,到2020年全面达到小康社会(见小康社会指标体系),2030年建设成为安全、文明、园林、宜居的现代化大城市。

2020年全面小康社会指标

类别

指标

近期2015

远期2020

目标属性

社会

指标

城镇化水平(%)

超过45

超过60

指导性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人)

15000

23000

指导性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人)

7000

10000

指导性

恩格尔系数(%)

<30

<25

指导性

万人医疗床位数(个)

25

40

强制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

100

100

强制性

经济

指标

GDP总量(亿元)

2000

3500

指导性

GDP年均增长率(%)

>15%

>10%

指导性

人均GDP(元/人)

33000

55000

指导性

人口素质指标

成年人受中等以上教育的比例

(%)

40

50

指导性

人均受教育年限(年)

9.5

12

指导性

人均预期寿命(年)

78

80

指导性

婴儿死亡率(%)

<5

<5

指导性

环境

指标

人均绿地面积(m2)

13

15

强制性

绿化覆盖率(%)

40

42

强制性

森林覆盖率(%)

58

70

指导性

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

100

100

强制性

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强制性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

70

>90

强制性

建成区空气环境质量

全部达

到二级

全部达

到二级

强制性

环境质量综合指数

90

>90

强制性

资源

指标

工业用地地均投入(万元/公顷)

--

>1500

指导性

水厂出水水质合格率(%)

100

100

强制性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85

90

强制性

万元工业产值用水量(方/万元)

<70

<60

强制性

单位GDP能源消耗量

下降

15%以上

下降

20%以上

强制性

第7条同城化发展目标

消解“行政区经济”约束,提升大城市整体竞争力。

从对抗性竞争到合作性竞争,发挥不同行政区的比较优势;减少生产要素跨行政区域流动的阻力;实现空间资源分布的区域均衡,发展空间结构的区域合理,基础设施的区域共建;形成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利益兼顾、协调发展的区域格局,提升大城市整体竞争力。

促进中心集聚,加强辐射带动作用。

以城市规划区为依托,以大城市中心城区为载体,以绕城高速和快速路交通为支撑,促进城市各要素的中心集聚,构建极具区域影响力的城市核心;通过中心城区产业转移,增强周边小城镇,特别是规划区功能组团的支撑作用;中心集聚,组团支撑,共同加强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

拓展大城市腹地,统筹城乡空间。

转移中心城区部分产业至卫星城和小城镇,拓展大城市腹地;构建城-镇、镇-镇、城-村、镇-村/村-村四级城乡交通体系,加强各级交通联系,统筹城乡空间,构建与大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城乡空间结构;发挥中心城区的区域核心作用。

第8条社会发展目标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坚持基础先行,公共服务配套,公共服务日趋完善;不断提升交通、水利、市政、信息等设施条件,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实现一体化发展;建立全面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充分就业,明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达到滇中经济圈平均水平以上。

扩大区域中心城市规模,进一步增强集聚、辐射和带动功能,促进中心城区城乡统筹实现突破。

第9条经济发展目标

到2030年,把建成开放度高、辐射力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富有特色的重要区域经济合作区,发展成为滇中城市群的产业聚集中心和重要增长极。

地区生产总值保持年均10%以上的增速,2030年力争实现地区生产总值翻三番,经济总量占省的比重提高到10%以上。

近期2015年达到人均GDP33000元,中期达到人均GDP55000元,远期达到人均GDP80000元,

基础设施、市场体系、体制机制等与周边地区全面对接,形成特色化、集约化发展的产业开发园区,稳步提高外来投资、外贸进出口质量和水平。

以做强产业为支撑,以打造宜居宜业城市为平台,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政策创新和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为保证,着力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着力优化空间布局,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创新区域分工合作方式,突破行政区划,探索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合理确定功能定位和主导产业,强化产业间的分工协作,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循环利用,实现区域联动发展。

第10条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构建中心城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生态格局。

着力推进资源集约利用,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持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让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以上;明显提高节能减排效果,工业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率达到100%,保持良好生态环境,实现人工—自然复合生态系统良性运转、人与人和谐共存、人与经济活动和谐共存、人与环境和谐共存,塑造自然生态景观与现代气质相交融的城市特色,构建宜居的绿色生态城市。

第11条城市文化建设目标

整合城市文化资源,构建地域特色文化体验之城。

将市域的各种文化资源整合起来,在中心城区以珠江源头文化、爨文化等为主线路,构筑文化体验之旅;同时,建设符合城市特色文化的博览馆等文化传播与交流基地,打造中心城区自身的文化中心,辅以相关文化服务设施、文化产品的开发,将现代城市建设与城市文化资源有机结合,从而实现中心城区。

第12条同城发展总体战略

围绕同城规划为核心,以区域宏观资源整合为切入点,消解“行政区经济”约束,空间资源共享,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共网,产业实现产城同体。

促进中心集聚,强化中心与副中心的联系,加强辐射带动作用,拓展大城市腹地,统筹城乡空间,保护坝区耕地实施城镇上山战略,科学塑造城乡生态结构与挖掘城市文脉,打造特色,提升大城市整体竞争力。

战略——空间共构:

开拓新区、疏解老城、联动三心、构建核心;向沾益、马龙、经济开发区和南城疏解城市功能和居住人口,降低老城区人口密度;同时以新区建设为契机,完善城市区域功能,塑造现代化城市形象。

以麒麟区为主要载体,以绕城高速和快速路交通为支撑,联合沾益副中心、马龙副中心,加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共享,同时打造极具区域影响力的城市核心。

战略二——功能共生:

优化布局、完善功能;以麒沾马三地“功能共生”的目标,共筑区域中心城市,同时积极培育城市副中心,完善城市层级体系;以建构珠江源大城市为契机,构建中央商务区CBD、城市游憩商业区RBD、高新技术产业等新型产业空间。

战略三——产业共谋:

产业转型、结构升级;区域协同、差异互补;产业集群、专业分工;形成三次产业协调发展,传统优势产业水平提升,战略新兴产业培育加速,特色产业逐渐构筑的产业发展态势。

战略四——设施共建:

公共服务设施均衡、多元;以高速路+快速路构成主骨架的快速交通网络“打通东西,连通南北”,构建15分钟同城化快速交通圈;市政公用设施同城共网,一体化经营。

形成公共服务功能完善,交通高效便捷,市政设施同城共网的建设格局。

战略五——环境共治:

非建设用地规划先行,构建生态安全网络;以都市绿郊为载体,打造环城游憩带:

打造“山—水—田—林—城”生态田园型城市。

战略六——形象共塑:

强化大城市城—湖—山的空间结构,疏导开放的风景区界面与城市相融,打造“一山一水一城”的景观特色,共同构筑“山水相映、古今交融、宜居田园的滇东明珠”及国家级园林城市。

第三章城市规划区协调发展规划

第13条城市规划区围

大城市规划区围包括:

麒麟区的建宁街道、白石江街道、街道、寥廓街道、西城街道、沾益城区、马龙城区、珠街乡、沿江乡、三宝行政围,以及越州镇、茨营乡、白水镇、盘江镇、王家庄镇、旧县镇、马过河镇、月望乡行政围及东山镇独木水库城市水源保护区、沾益黑滩河水库城市水源保护区两块飞地。

规划区共计面积3341.45平方公里。

第14条城市规划区四区划定

城市规划区用地划分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

1.禁建区及管制措施

总面积约为690.7平方公里,占城市规划区总用地的20.67%。

主要分布在规划区北部珠江源生态保育区、黑滩河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东部主要是朗目山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南部主要是潇湘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地、独木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西部主要分布在马龙香炉山、车马碧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地等。

禁建区禁止任何建设活动,不同区域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其中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停止一切农业生产活动,退耕还林,严格禁止与水源保护无关的任何建设活动;地下水水源涵养保护区,以发展绿化种植和生态农业为主,禁止新建与生态建设无关的建设项目;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核心区,除必须的保护设施外,不得增建其它任何工程设施。

保护好周边的寥廓山、朗目山、翠山、九龙山等山体环境,禁止在其禁止建设区滥砍滥伐和建设活动,对其生物物种的原真性进行严格保护,保护好山体的地质和水文,原则上禁止开矿和交通隧道的建设活动。

保护好高速公路两侧区域形成的绿化通廊地区,中心城区大型基础设施通道地区(500KV、220KV、110KV高压架空线下围、输油管线、城市供排水主干管通廊)等。

2.限建区及管制措施

总面积约为1664.41平方公里,占城市规划区总用地的49.81%。

主要分布在大城市西北部石马龙山至旧县镇一带,珠江源保护区一带。

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域、基本农田、地下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地表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一般农田、山林绿化区、坡度小于25%的山体不适建区及其它山体保护区、高压走廊(500KV高压架空线走廊宽为75米、220KV高压架空线走廊宽为40米、110KV高压走廊架空线宽为25米)等。

限建区经严格法定程序审批后可进行特许类型、特许开发强度建设。

有条件地进行适度建设的区域。

应对各类开发建设活动进行严格限制,科学合理地引导开发建设行为,城市建设应尽可能避让、避免与生态保护发生冲突。

确有必要开发建设的项目应符合城镇建设整体和全局发展的要求,并应严格控制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强度,谨慎进行开发建设。

基础设施走廊管制:

以中缅输气管道和500KV高压架空线为主干的基础设施廊道控制;以中心城区东部绕城高速、昆曲铁路、220KV高压架空线走廊为主的基础设施廊道控制。

3.适建区及管制措施

总面积约为826.5平方公里,占城市规划区总用地的24.73%。

主要分布在曲陆坝子,南海子至马龙西南部,卫星城镇的周边地区。

围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小的区域、坡度相对较小的适宜建设的区域,是城市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但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合理确定开发模式、建设规模和开发强度。

适宜建设区作为综合条件下适宜建设的地区,应明确划定规划建设用地围,中心城区的规划建设必须严格控制在适建区围之,严格控制用地规模,高效集约利用土地,加强城乡规划的执行力度。

4.已建区及管制措施

总面积约为159.8平方公里,占城市规划区总用地的4.78%。

已建区指现状城镇建设用地,包括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已开始建设的地区,应当控制建设规模和开发强度。

积极疏散老城人口,不宜大拆大建,应遵循小规模渐进式的更新模式,通过有机更新的方式进行逐步改造危房,完善各项配套设施,提高已建区的综合环境品质。

第15条空间规划

1.大城市城镇空间分两个层次,中心城区和外围城镇。

中心城区形成“一城两轴三心五区”的空间,一城:

大城市中心城区;两轴:

东西向发展轴和南北向发展轴;三心:

麒麟主中心,沾益副中心,马龙副中心。

五区:

麒麟区、沾益片区、马龙片区、西城片区和南城片区。

外围城镇包括四个卫星城:

盘江、白水、越州、旧县。

2.规划区规划形成“核心区(主城-副城)—功能片区—卫星城—外围乡镇/中心村”的4级聚落体系。

第16条城乡建设用地

规划区2030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557.42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253平方公里,镇建设用地123.76平方公里,乡建设用地12.68平方公里,村建设用地35.11平方公里,区域交通设施用地117.6平方公里,区域公用设施用地4.68平方公里,特殊用地3.45平方公里,采矿用地6.89平方公里,其他建设用地0.25平方公里,非建设用地2784.03平方公里。

(见附表1)

第17条乡镇建设发展与控制

依照市域空间发展政策分区,综合考虑各镇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发展阶段和社会经济基础,将规划区的镇分为融入城市型、都市农业型2类,区分指引。

1.融入城市型乡镇

位于中心城区边缘,主要包括越州镇、白水镇、盘江镇、旧县镇,依托自身产业基础;提高工业用地使用效率,盘活存量土地,其中旧县镇主要发展空港物流产业,盘江镇、越州镇主要发展煤化工产业,白水镇主要发展铝业冶炼产业等。

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城镇化水平。

2.都市农业型乡镇

包括王家庄镇、月望乡、茨营乡、菱角乡,强化生态环境的保护,发展观光农业、农副产品加工和农村商贸服务业,强化乡镇企业的发展,是连接城乡的纽带。

第18条新农村发展与控制

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适度集聚、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保护特色的原则,加强分类指导。

根据乡和村庄的生态资源环境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和区位条件,结合城镇化过程中乡和村庄演化特点,按照融入型、提升型、搬迁型、控制型进行分类引导村庄布局,促进农业人口适度聚集。

1.融入型

融入型村庄指位于适建区,并处于城市主要发展地区,逐渐以非农产业取代传统农业,最终融入城市一体发展的村庄。

发展指引:

推进村庄用地的土地整理,纳入城市统一进行规划和建设管理;积极创造就业岗位,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改善人居环境质量,逐步融入城市经济和社会生活。

2.提升型

提升型村庄指位于适建区,并且发展条件好,对周边农村有一定吸引力,规划期将保持稳定乡村形态的村庄。

发展指引:

加大财税、产业、土地等政策的扶持力度;保护生态环境,重点进行环境整治和市政、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建设;集约利用土地,整合现有土地资源,优化村庄建设布局;大力发展生态、观光产业。

3.搬迁型

搬迁型村庄指位于禁建区,或者经济发展基础薄弱、人口规模过小(一般不超过300人)并且持续减少的村庄。

发展指引:

尊重农民意愿,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搬迁,加强村庄原址的生态修复,建立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4.控制型

控制型村庄指位于限建区,或其他具有地方特色、人文价值的村庄。

发展指引: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进行环境整治,限制规模扩,发展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对于具有地方特色、人文价值的村庄应积极发展旅游产业,并重视人文环境的延续和保护,加强整体风貌的保护和管理。

第19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服务同享、保障同城、交通同管、设施同建”:

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配置要综合考虑城镇居民及周边乡村居民使用时的可达性与便利性。

同时,均等化并不意味着平均化,要兼顾设施建设的投入与效益问题,注重设施布局的集聚规模效应。

按照“核心区(主城-副城)—功能片区—卫星城—外围乡镇/中心村”的4级聚落体系构建公共服务体系。

其中,功能片区及卫星城作为联系核心区与外围乡镇/中心村之间的桥梁,将成为未来城镇化的重要增长地区,其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按照发展阶段逐步由低等级向较高等级过渡。

近期,整合完善提升科教文卫等基础保障设施,满足进城/进镇乡村人口的基本需求;远期,逐步增加较高品质的生活性服务设施与相关的生产性服务设施,满足卫星城及外围片区进一步拓展的需要。

(见附表2)

第20条环城游憩带规划

更好地构建大城市“山—水—田—林”生态田园型城市,同时提升城市游憩服务水平和文化涵,规划确定在大城市主城边缘打造环城游憩带。

围确定在主城区外围串接寥廓山—翠山风景区—西河水库—天生洞景区—九龙山—五尺道—珠江源风景区—八塔台古墓群—珠街田园游憩带—朗目山寺—越州田园游憩带—青峰山自然保护区—南湖山风景区—潇湘谷、三道菁风景区—香炉山风景区等,形成环绕中心城区的都市游憩带。

第21条水资源保护规划

执行《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对规划围城乡生活饮用水水源设立保护区并实行相应的保护措施。

保护集中供水水源地。

水源保护按照有关规定,在取水点划定一、二级保护区,禁止向水源地排放废水。

重点供水水源保护地为:

西河水库、车马碧水库、黑滩河水库、茨营乡龙潭河水库(胡家坟水库扩建)、潇湘水库、独木水库、上西山水库、面店水库、水城水库、白浪水库、清水河水库、牛过河水库、黄草坪水库、松溪坡水库。

实行科学灌溉、优水优用,分质供水等手段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利用、有效保护与安全供给,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对水量、水质的要求。

第22条土地资源保护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基本农田规模和保护区围以同期土地利用规划为依据划定。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按照《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限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第四章中心城区城市总体规划

第一节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23条城市性质

国家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新型产业基地及区域性物流中心,川、黔、滇、桂交界区域的重要节点,省区域性次中心城市。

麒麟区——大城市主中心,省重要的现代产业基地,环境优美的生态园林城市。

沾益区——大城市副中心,集客流中心、物流中心、商贸中心为一体的新型城区。

马龙区——大城市副中心,昆曲经济带上的重要经济增长极,生态休闲宜居的花园式新型城区。

第24条城市职能

(1)统筹城乡发展的综合改革试验区;

(2)“桥头堡”特色优势产业基地;

(3)滇中城市经济圈的核心板块;

(4)连接地与东盟的区域物流中心;

(5)资源型地区循环经济发展示区;

(6)生态安全保障区。

第25条人口与用地规模

近期到2015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10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120平方公里;中期到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138万人,城市建设用地159平方公里;远期到203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20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230平方公里,,人均115平方米(见附表3)。

远景到2050年控制人口30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350平方公里左右。

其中,到2030年,麒麟区人口规模135W,用地155.25平方公里,人均115平方米(见附表4);沾益人口35W,城市建设用地40.25平方公里,人均115平方米(见附表5);马龙人口规模3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34.5平方公里,人均115平方米(见附表6)。

第二节空间发展与布局

第26条发展目标

梳理、拓展、优化城市空间,为城市综合功能形成,做好战略性、前瞻性安排,实现麒沾马三地共融发展;构筑与大城市相适应,具有高度弹性和承载力的城市空间结构。

同时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打造绿环、水脉交织,山水田园与城市相融相依的城市格局,创造高品质城市空间环境。

第27条布局原则

建立大城市所需空间结构,优地优用、增强空间弹性发展,体现规划公共管理属性,彰显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质。

第28条布局策略

(1)城市空间整体发展战略

从组团分区发展转向大城市的中心城区;从圈层蔓延走向轴向拓展;从分散组团走向紧凑发展。

(2)城市空间发展分项战略

联动三区,构建中心;开拓新区,疏解老城;优化布局,完善功能;开辟通道,拉开骨架;保护绿肺,提升品质;战略预留,增强弹性。

第29条空间发展方向

依据城市演变特性和城市自身特点,制定城市空间整体发展战略为:

东控、西进、南拓、北延、中提。

东控:

以保护基本农田为主要前提,以原昆曲高速为界对东边用地进行控制发展。

西进:

以经济开发区为契机发展西部用地。

南拓:

以城镇上山示区为契机,以人工湖为城市景观中心,以完善创意办公、休闲旅游等城市功能产业为基础,拓展南部用地。

北延:

为拉开城市轴线骨架,发展城市RBD、文化设施中心、体育设施等产业,连接沾益拓展用地。

中提:

通过发展现代商业和中央商务区(CBD)等现代产业,提升城市中心区功能。

第30条空间结构

中心城区形成“一城两轴三心五区”的空间结构。

一城:

大城市中心城区;

两轴:

依托白石江东西景观轴、以西河公园、南城门(寥廓山公园)、南城人工湖为重要节点的南北景观轴;

三心:

麒麟主中心,沾益副中心,马龙副中心。

五区:

麒麟区、沾益片区、马龙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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