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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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河南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1、总则
1.0.1为规范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促进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中平能化建工集团六处范围内的施工现场。
1.0.3本标准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
1.0.4项目部应贯彻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执行现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1.0.5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采取相应措施,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作业环境、卫生环境和工作秩序,避免对作业人员身心健康及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活动过程。
安全文明施工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
2.0.1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必须为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和市政工程,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标准之一:
1、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或建安工程量300万元以上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2、总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并且由一个施工单位总承包;
3、由建筑企业承建的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桥梁、污水处理等市政工程;
4、个别建筑面积和规模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但建筑风格独特,具有标志性和纪念意义,而且施工安全难度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高的工程。
外国和台、港、澳地区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的工程以及保密工程暂不列入评选范围。
2.0.2申报“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2、办理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及施工许可手续,并按要求办理了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且持有有效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一线作业人员经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4、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工作方案和措施,并在施工活动中得到落实;
5、安全管理资料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6、符合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同时按照《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办法》的要求,按时完成各阶段评价,综合评价为优良,且达到85分及其以上,并获得“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称号。
2.0.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
1、没有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提出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申请,并在省总站备案的;
2、发生四级及其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
3、在行业安全大检查中受到责令停工或通报批评的;
4、发生重大火灾和治安事件以及发生10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的;
5、因严重扰民、野蛮施工受到举报、投诉被新闻媒体曝光并经查实的;
6、使用未经登记备案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7、使用自制井字架、自制吊篮、摩擦式卷扬机、木制配电箱,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或质量不合格的钢管、扣件以及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建筑机械设备的;
8、施工现场宿舍未设置开启式窗户和使用通铺的;
9、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10、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2.0.4河南省“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文明施工措施应由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施工单位技术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执行。
2.0.5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临时设施、道路、作业区、施工设备机具、安全通、消防设施及通道、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堆放场地等的布置;
3、施工现场围挡的设计、搭设要求;
4、临时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场地硬化等单体的设计;
5、现场污水排放、给水(含消防用水)系统设计;
6、粉尘、噪声控制措施;
7、现场卫生及治安保卫措施;
8、施工区域内及周边地上建筑物、构造物及地下管网的保护措施;
9、制定并实施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触电、中毒、防雷、防汛、防火灾等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应急网络)等。
2.0.6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2.0.7施工单位应对围挡、临建设施建立验收、巡查制度,并建立档案。
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围挡、临建设施的稳固安全。
3文明施工
3.1施工现场
3.1.1施工现场必须按施工现场平面图布置。
3.1.2施工现场的作业区与生活区、办公区应分开设置,且有明显的分界,并设导向牌,导向牌要坚固美观。
3.1.3施工现场应平坦、整洁、施工道路应坚实、平整、畅通。
3.1.4施工现场应排水畅通,设有排水管网和沉淀池,施工废水及雨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泥浆不得随处、随意溢流。
3.1.5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作业场地必须进行硬化,应经常洒水,对粉尘源进行覆盖遮拦。
3.1.6施工现场不应有液体的“跑、冒、滴、漏”等现象。
3.1.7施工现场应设计垃圾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散发异味的垃圾应存放在密闭的垃圾箱内。
3.1.8施工现场严禁焚烧或掩埋各类有毒、有害物品。
3.1.9施工现场应在适当位置悬挂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标语,危险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标语要规范、整齐、美观,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3.1.10施工现场必须设吸烟室,不得在吸烟室外吸烟。
3.2封闭管理
3.2.1围挡
施工现场周围宜采用砌筑砖墙进行封闭,围墙高度不得低于2500mm,沿街一面,墙帽采用红机砖组砌成人字形并刷成红色,墙面抹灰并白色粉刷,边框为浅蓝色,中间高度为1200-1800mm。
墙面喷绘彩色图案(建筑物效果图、园林、花卉等),或书写宣传标语,字体不做要求。
颜色为浅蓝色,中间书写企业宣传标语。
(样式见图集。
)
3.2.2大门
1、市区繁华地段的工程、争创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工程、列入集团重点的工程。
大门框采用矩形牌楼式设计,总高度不得低于6000mm,大门洞口净高不得低于4800mm,总宽度不得少于6000mm,门头断面为1200mmX600mm,门柱断面为800mmX600mm,门头两端各探出门柱500mm,利用角钢制成框架,用板材或石材进行全封闭,门头应采用外置灯光式或制成灯箱式,上插七面彩旗装饰,均匀分布,制作力求美观大方,形象鲜明,彰显公司形象。
(样式见图集。
)
2、大门处应设置警卫室,实行人员出入登记和门卫交接班制度,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工作卡,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施工现场;
3、施工现场的大门进口处应设置“非施工人员谢绝入内”的警示标志或标识;
4、施工现场的大门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及防止带泥上路。
5、详细做法见后面示意图。
3.3道路
3.3.1施工道路必须畅通无阻,应有循环干道,满足运输、消防要求。
3.3.2主干道必须进行硬化处理,道路应用平整,坚实,两侧设有排水设施。
3.3.3硬化材料应采用混凝土、混凝土预制块材等,不得有沉陷、突起,严禁出入车辆泥土带入市政道路。
3.3.4主干道的宽度不小于3.5m,载重汽车转变半径不宜小于15m,如因条件限制应当采取措施。
3.3.5施工现场的道路要按施工总平面图设置并与施工现场的各种场地、仓库相协调、配合。
3.3.6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在明显位置设有限速标志或标识。
3.4材料堆放
3.4.1一般规定
1、施工现场工具、构件、材料的堆放必须按照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放置;
2、材料堆放场地要硬化、坚实、平坦并有排水措施;
3、根据堆放不同性质要求采取防锈、防雨、防潮、防晒措施;
4、各种材料、构件放置必须按品种、规格堆放并挂设定型化标牌,标明名称、规格、产地等;
5、各种材料物品必须堆放整齐;
6、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要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7、未经批准不得在工地围护设施外堆放建筑材料。
在经批准临时占有的区域,应严格按批准的占地范围和使用性质存放、堆卸建筑材料和机具设备,并设置高于1m的围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3.4.2主要材料凌晨成品的堆放规定
1、大型模具等材料要一头见齐;
2、钢筋应当堆放整齐,用木方垫起,不宜放在潮湿和暴露在外受雨水冲淋。
堆放高度、直径不准超过1.2m,圆盘钢筋不准超过1m;
3、砖、砌块等应码成方垛,高度不准超过1.5m并距沟槽坑边不小于1.5m,防止坍塌;
4、砂应堆成方,石子应当按不同粒径规格分别堆放成方;
5、各种模板应当按规格分类码放整齐,地面应平整夯实,叠放高度一般不应超过1.5m;
6、混凝土构件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按照规格、型号堆放,垫木要位置正确,多层构件的垫木要上下对齐,跺位不准超高;混凝土墙板宜设置插放架,插放架要焊接或绑扎牢固,防止倒塌。
3.5临建设施
一般规定
1、临建设施选址应合理,并应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2、临建设施应在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设置饮水桶(或饮水器),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饮水器具应定期消毒。
饮水桶(或饮水器)应加盖、上锁、有标志,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3、在建工程严禁做为临建设施,严禁在建工程内住人;
4、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应进行必要的结构计算,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所用材料应满足卫生,环保和消防要求。
宜采用轻钢结构拼装活动板房,或使用砌体材料砌筑。
严禁使用竹棚、油毡、石棉瓦等柔性材料搭建。
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的相关规定要求;
5、临建设施应满足坚固、美观、通风、采光、防雨、防潮、保温、隔热、防火等性能的要求;
6、临建设施的配电及用电管理必须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
3.5.2办公室
1、办公室应建立管理制度和卫生值日制度,保持卫生整洁、明亮美观,文件、图纸、用品、图表摆放整齐。
2、办公室内应在醒目处张贴施工许可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3、办公室内应悬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图、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表等
4、详细做法见后面示意图。
3.5.3宿舍
1、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设置外开门;
2、职工宿舍室内净高度不低于2.7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不得超过16人;
3、室内宿舍的单人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床铺高于地面0.3m,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3m;
4、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有条件的宿舍宜设置生活用品储藏室;
5、宿舍内严禁存放施工材料、施工机具和其他杂物;
6、宿舍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的场地;
7、宿舍应悬挂宿舍管理制度和卫生值日制度,室内环境整洁有序,无乱堆乱放,室外环境清洁,有收集废弃物的专用容器,并及时处理;
8、宿舍外道路平整,晚间有足够的照明;
9、职工宿舍须保证冬季职工取暖,要有防煤气中毒和消防措施;
10、生活区宿舍的卫生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11、详细做法见后面示意图。
3.5.4食堂
1、食堂应选择在通风、干燥的位置,防止雨水、污水流入,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2、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并设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有卫生管理制度,有必须的生活卫生设施;
3、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
4、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安装纱窗室内不得有蚊蝇,门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挡板;
5、食堂要保持清洁、卫生。
墙壁、天棚刷白。
地面应采用水泥抹面,马赛克、地砖等,灶台周围应粘贴不低于1.8m的瓷砖;
6、食堂要有给排水管道,排水设施要通畅。
要设置隔油池,并定期清理;
7、炊事用具应清洁卫生,生、熟用具分开。
食品储藏柜要生、熟食分开存放;
8、食堂必须有排烟、气设施;
9、现场食堂应使用电、液化气、天然气等环保性清洁能源;
10、食堂内不准住人;
11、食堂外要按照规定设封闭式的泔水桶,并及时清运;
12、炊事人员要经防疫部门进行身体检查,持健康证上岗,身着白色工作服,头戴白色工作帽;
13、根据就餐人数提供符合卫生条件的就餐场所,并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14、食堂要清洁、卫生,桌凳要整齐,及时清理打扫干净。
夏季食品要有防蚊蝇措施;
15、食堂要有防火设施,操作间应安装防爆、防潮灯具满足消防要求;
16、详细做法见后面示意图。
3.5.5厕所
1、市内施工现场应设节能型水冲式厕所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地面必须硬化,便池镶贴瓷砖,门窗要齐全;
2、厕所室内高度不应低于2.8m;
3、蹲位个数不低于工人数的1/20,蹲坑间宜设置隔板,隔板高度不宜低于0.9,m;
4、厕所应设置洗手盆,厕所门口要标明“男”、“女”字样;
5、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以后,每隔4层宜设置临时厕所;
6、厕所应设置化粪池,化粪池必须进行抗渗处理,污水通过化粪池后方可接入市政管线;
7、厕所应悬挂管理制度及责任人;
8、厕所应设专人负责清扫、消毒,要有灭蚊蝇措施,化粪池必须及时清掏。
9、详细做法见后面示意图。
3.5.6淋浴室
1、淋浴室内必须设有更衣间,且更衣间应与淋浴室隔离,有挂衣架和衣柜等;
2、淋浴室室内高度不应低于2.6m;
3、喷头数量不少有住宿人数的5%;
4、淋浴室墙面应使用面砖等材料饰面,地面应为防滑地面;
5、淋浴时应有冷热水供应,排风、通风良好;
6、淋浴室门口要标明“男”、“女”字样;
7、淋浴室应安装防爆、防潮灯具,悬挂管理制度及责任人;
8、淋浴室应设专人负责清扫、消毒;
9、详细做法见后面示意图。
3.5.7医务室(或流动卫生站)
1、医务室工作人员必须要经专业机构培训,持证上岗;
2、医务室必须悬挂管理制度和相关医学挂图;
3、医务室必须要有必要的医疗设备、设施和药品;
4、医务室必须要做到干净卫生,定期消毒,通风良好;
3.5.8吸烟室
1、吸烟室必须悬挂管理制度及责任人;
2、吸烟室必须做到干净卫生,通风良好;
3、吸烟室必须有消防设施;
4、详细做法见后面示意图;
3.5.9职工活动室
1、活动室必须悬挂管理制度及责任人;
2、活动室必须设专人负责卫生;
3、活动室必须有电视机、书报、杂志、棋牌等必要的设备、器材、设施;
4、活动室必须通风良好,晚上有足够的照明。
3.5.10农民工业余学校
1、业校必须悬挂管理制度和责任人;
2、业校必须设专人负责卫生;
3、业校必须有必要的教材、设备、设施;
4、业校师资必须经有在部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5、业校必须通风良好,晚上有足够的照明;
6、业校尖有文字记录档案;
3.5.11仓库
1、仓库的面积应通过计算确定,根据各个施工阶段的需要先后进行布置;
2、水泥库应当选择地势较高、排水通畅且靠近搅拌机的地方;
3、易燃易爆品仓库的布置应当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距离要求;
4、仓库内必须悬挂管理制度和责任人;
5、仓库必须满足坚固、通风、美观、防火、防潮、光照等性能的要求。
3.5.12防护棚
1、防护棚必须满足坚固、通风、美观、防雨、防砸、防火等性能的要求;
2、防护棚宜选用定型化产品、钢管和脚手板搭设;
3、防护棚必须有裙边和涂刷安全色;
4、防护棚必须根据其用途悬挂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5、木工场地防护棚要有消防和防噪声措施;
6、防护棚内必须保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码放整齐,下脚料随时清理;
7、详细做法见后面示意图。
4安全管理
4.0.1创建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应达到标准:
1、应对工程分包企事业进行认真管理,审查分包单位是否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与之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2、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文明施工措施,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需要论证的必须经过专家论证;
3、认真落实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
4、三类人员应经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持证上岗;
5、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落实实施;
6、为现场作业人员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7、制定可靠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及时提供,并认真执行使用管理制度;
8、制定可靠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
9、企业内部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0、建立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登记、公示与监控制度,并实施。
4.0.2创建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施工现场,施工企业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的有关标准,评定总分应达到85及以上。
5综合管理
5.1现场消防
5.1.1必须有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区域及责任管理。
5.1.2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求
1、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个100L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必须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其周围不得有杂物;
2、二层及以上临建必须分层设置足够的灭火器材;
3、临时木工间、机具间等每25m2必须设置2个合适的灭火器;
4、仓库或堆料场内,应根据灭火对象的特性,分组布置酸碱、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4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m;
5、当建筑施工高度超过30m时,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用2寸立管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加压泵必须单独敷设水源。
水枪充实,水柱不小于13m,其流量不小于5L/S;
6、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m,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7、施工现场消火栓应布局合理,消防干管直径不小于100mm,消火栓处昼夜应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得存放物品。
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设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设专人管理。
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5.1.3施工现场应设置固定的吸烟室,吸烟室应远离危险区并配置必要的灭火器材。
施工作业区严禁吸烟。
5.1.4施工现场必须要建立动火审批投放。
作业时,应按规定设监护人员,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时方可离开。
5.2治安综合治理
5.2.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与相关部门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5.2.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明,并由专人负责进行检查落实;
5.2.3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安全工作是社会治安的一部分,应做到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5.2.4施工现场必须在生活区内设置工人业务学习和娱乐场所,减少职工外出;
5.2.5应加强对职工法律知识、治安保卫知识的培训教育,严禁赌博、酗酒、盗窃、吸毒、打架斗殴和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行为。
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公安机关;
5.2.6必须对住宿人员进行登记管理,严禁外来人员留宿;
5.2.7加强施工现场的内保工作,特别是重点物资和设备的防贼、防盗工作;
5.2.8必须落实大门警卫凭工作上卡出入和车辆出入登记制度,杜绝无关人员和车辆随意出入施工现场。
5.3急救保健与卫生防疫
5.3.1施工现场应设置保健卫生室,有专(兼)职医生值班,须有保健箱及一般常用药品和医疗器材、设备。
5.3.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急救人员,具备应急急救的处置能力。
5.3.3利用板报等多种形式向职工介绍防病的知识和方法,做好对职工卫生防疫工作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的预防教育。
5.3.4应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为作业人员提供必备的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和培训。
5.3.5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在2h内向事故发生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5.3.6施工现场人员患有法定传染病或病源携带者时,应及时进行隔离,并由卫生防疫部门处置。
5.3.7必须对生活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定期检查食堂、饮食等的卫生状况。
5.3.8必须对生活区卫生保洁及防疫情况进行检查,定期消毒。
5.3.9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
5.3.10炊事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并注意个人卫生。
5.3.11炊具、餐具和饮水器具必须及时清洗消毒。
5.3.12必须加强食品及原料的管理,严禁“三无产品”及过期变质食品进入食堂。
5.4社区服务与环境保护
5.4.1严禁扬尘和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5.4.2严禁随意排放废水、油料、化学溶剂等。
5.4.3严禁强噪声施工机具和施工工艺造成噪声污染,特殊情况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并公告附近居民。
5.4.4夜间施工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5.4.5施工车辆运输砂石、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应采取密封、覆盖措施,避免泄露、遗洒,并按制定地点倾卸,防止固体废弃物污染。
5.5现场安全标牌与标志
5.5.1施工现场入门处必须按要求设置“九牌三图”。
内容:
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纪律牌、三清六好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十项安全技术牌、工地消防管理牌、佩戴安全帽牌、重大危险源公示牌、重要环境因素公示牌、施工平面图、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施工现场排(水)污管网图。
5.5.2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必须规范、整齐地悬挂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标志。
5.5.3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场所必须悬挂危险性较大因素告知牌和责任人。
5.5.4施工现场明显处应有必要的安全标语。
5.5.5施工现场应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及时更换宣传内容。
设置报栏应牢固美观,并有防雨措施。
5.5.6施工现场还应设置导向牌、限速牌、材料标牌、卫生区牌、科室牌等各种标牌。
6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资料
6.0.1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资料目录;
2、《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与申报资料装订,两份单列;
3、《创建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申请备案表》复印件一份;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安全监督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工程总承包和分包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5、工程项目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工作方案及措施一份;
6、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情况汇报材料一份;
7、各阶段《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表》及《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综合评定表》复印件各一份;
8、工程项目获得市安全文明工地和本地区其他安全奖的有关证明复印件;
9、结构(主体)验收质量评定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一份;
10、能反映工程施工期间主要部位(施工现场全貌、基坑、施工用电、脚手架、临边防护、塔吊和物料提升机等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大门及五牌一图、现场住宿、食堂、厕所、消防设施、施工场地及材料堆放等)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情况的5寸彩照20张(附文字说明);
11、能反映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情况的光盘一张,全部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本(U盘或光盘)一份。
6.0.2工程项目竣工,且符合并保持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申报条件的,由工程处将以上材料报送市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