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白蚁防治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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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白蚁防治所
南宁市白蚁防治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南宁市白蚁防治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宁市白蚁防治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
收入决算表
表三:
支出决算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宁市白蚁防治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1部分:
南宁市白蚁防治所概况
1、主要职能
南宁市白蚁防治所隶属于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个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受住房局委托,我所负责南宁市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作,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负责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作;负责白蚁蚁情调查研究,开展白蚁防治质量检测和白蚁科研工作;承担白蚁防治新技术、新药物的推广应用工作;承担白蚁防治具体业务指导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由南宁市白蚁防治所本级构成。
第二部分:
南宁市白蚁防治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
南宁市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南宁市白蚁防治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2040.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11.92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63.99万元,下降3.14%。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011.92万元,为南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0.93万元,下降1.03%。
主要原因:
一是新建房屋白蚁预防代征手续费不再做预算安排;二是计提回访复查后备资金减少。
2.上年结转和结余28.7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43.06万元,下降150%。
主要原因是科研项目陆续结题完成。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2040.6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014.23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63.99万元,下降3.14%。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1884.68万元,占总支出的93.5%。
同比减少18.17万元,下降0.89%。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58.59万元,占总支出的2.9%。
同比增加5.3万元,增长9.95%,增长的主要原因:
养老保险社保基数提高,2018年新增入编10名职工。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40.35万元,占总收入的2%.同比增加13万元,增长47.53%。
增加的主要原因:
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数补缴2018年1月-4月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2018年新增入编10名职工。
4、住房公积金科目30.61万元,占总收入的1.4%。
同比增加1.76万元,增长6%,增长的主要原因:
补发2017年下半年绩效工资补缴公积金;2018年绩效工资缴公积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26.4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31万元,下降8.73%。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4.23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3.13万元,下降0.65%。
其中:
基本支出411.47万元,项目支出1602.76万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868万元,支出决算为201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8%。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71万元,支出决算为188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4%。
主要用于支出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障费及单位项目发展。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5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4%。
比预算增加的原因是按机关事业单位基数补缴养老保险。
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社会保障费。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4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2%。
比预算增加的原因是补缴公务员医疗补助。
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3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3%。
比预算增加的原因是补发2017年绩效补缴公积金,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1.4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57.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6%。
占基本支出的87%,同比减少108.26万元,下降23.22%。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57.93万元,主要包括有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6万元,主要是奖励金(独生子女保健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64%。
占基本支出的13%,同比增加5.94万元,增长12.48%。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
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9.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8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4万元。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9.4万元。
主要用于开展白蚁新建预防、白蚁回访复查、白蚁灭治施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次,人次34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7.7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7.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并做好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
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其他作业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没有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