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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集团财务管理手册

财务篇

1.差旅费报销治理方法第1页

2.费用报销治理方法第4页

3.资金治理制度第8页

4.资金预算治理方法第10页

5.会计档案治理方法第12页

6.发票使用治理方法第14页

 

1.目的

为加强财务治理,严肃财经纪律,本着保证出差人职员作与生活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的精神,特制定本方法。

2.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集团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

3.职责

3.1集团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负责因公外出人员的确认,由主管副总裁按规定要求逐级审批。

3.2外出人员的费用支出,由集团财务部门按照规定标准审核报销。

4.具体规定

4.1集团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因公外出人员,在公出期间所支出的费用,要本着勤俭节约,杜绝白费的原则,严格按以下规定。

4.2出差乘坐车、船、飞机的等级

4.2.1集团董事长、总裁能够乘坐火车软卧车、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位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并按实报销;

4.2.2集团总裁助理以上人员能够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软卧车、轮船二等舱位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并按实报销;

4.2.3集团职能部门经理及子公司总经理级职务以及一般工作人员能够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硬卧车、轮船三等舱位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并按实报销;

4.2.4机场建设费、人身保险费、订票手续费等随机、车、船票一同据实报销。

4.2.5出差目的地乘坐火车可直接到达的一律乘坐火车,且连续乘坐火车12小时,给予增加途中补助20元。

低于12小时的不享受此项补助,乘坐飞机者,不论舱位等级和时刻长短,一律不享受此项补助。

4.2.6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但确因任务紧急或必须随同集团领导同行的必须经集团总裁批准方可乘坐,并按上述4.2.1至4.2.4的标准执行。

4.3住宿费标准及开支方法

4.3.1住宿费按以下标准执行:

 

项目

职务

住宿

北京、上海、深圳

天津、重庆、各打算单列市及各省会都市

其他地区

集团副总裁以上

最高不得超过650元

400

集团职能部门经理及子公司总经理以上

380

340

280

其他工作人员

240

180

150

4.3.2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范围内凭宿费发票报销,实际住宿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不予报销。

但实际宿费标准低于规定标准的,按节约金额的30%给予宿费节约奖励,关于公出寄宿而不能取得发票的,可按相应住宿规定标准的50%给予节约奖励。

集团明确规定任何人员不同意在所住宾馆签单消费;两人以上(同性)共同出差的不得单开房间,只能按标准间报销,报销人数以此类推。

专门情况必须经总裁签批。

4.4交通费开支标准

4.4.1往返机场、车站交通费凭机场航班及公交车票据实报销;确因任务紧急,短期内无法赶乘航班车的,经主管副总裁同意后可报销赶赴机场出租车票。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每日补助交通费20元,按出差自然天数减一天计发,不再报销任何交通费用。

总裁助理以上人员出差期间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4.4.2夜间连续乘车时刻超过10个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4.4.3出差人员乘坐车、船均不得报销“音乐茶座”等费用;

4.5生活费补助标准

4.5.1公司副总裁以上领导外出期间因工作需要可据实报销招待费用;其他工作人员必须请示主管副总裁同意后经总裁签字方可报销。

4.5.2工作人员出差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补助30元人民币。

经济特区每人每天补助50元。

4.5.3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不分途中和住勤,按出差自然天数减一天计发伙食补助。

4.5.4因公野外作业要依照现场作业时刻的长短、难易程度、食宿条件的不同采取一事一议,适当给予补助。

4.6因工作需要,陪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办案,办案期间的交通费、日常生活费用(包括餐费)经总裁同意并批准后方可报销,同时陪同人员不再享受交通及伙食补助。

4.7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巡游或非工作需要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乘出差之便,未经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的车、船费及生活费由个人自理。

享受探亲待遇的人员,只准乘坐火车,且乘车时刻超过12小时的同意报销硬卧车票,因路途遥远在转乘过程中需要停留一天的,可按一般工作人员的住宿标准报销。

4.8集团职员的出差费用超过规定标准的,必须报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方可报销。

4.9对参加行业举办的会议及学习班并由会议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收取的费用,或经集团总裁批准的专项费用,可凭会议通知及专项费用审批单据实报销。

不在发放相应的生活补贴。

4.10差旅费预借的审批及报销方法

4.10.1实行差旅费借支的事前审批和事后核销制度,集团职能部门及子公司工作人员因公外出,若需借支差旅费或报销差旅费,应旅行公出借款审批或事后核销手续。

4.10.2工作人员需预借差旅费的,应填写现金借款审批单,预借金额在500元以下的,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

预借金额在500元以上2,000以下的,须经主管副总裁批准;2,000以上的必须经总裁批准。

同时各级签字后再经财务总监会签,财务部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对借款金额较大的,必须提早半日通知财务部,幸免由于资金预备不足给工作带来苦恼。

4.10.3出差人员应在出差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及时报销,报销票据必须按照时刻顺序分类粘贴。

经职能部门经理、子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裁、财务总监签字,财务部方可给予报销。

财务部对报销完毕的业务必须向当事人提供报销回执,以备日后查找。

对拖欠借款者,财务部直接从其本人工资中扣抵。

对有意拖欠不报账人员,财务部有权加收资金占用费,情节严峻者则给予罚款。

年度终了,个人借款除购置大宗材料、物资、设备等无法报账的以外,一律如数退回。

4.11集团内部职员在财务部挂账前款未清者,不得再次预借差旅费。

 

1.目的

为了加强集团经营成本的治理,规范费用报销行为,增强开支的合理性,提高经营效益,特制定本方法。

2.应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集团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

3.职责

3.1集团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各项费用的确认,由主管副总裁按规定要求逐级审批。

3.2集团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费用支付的核算,由集团财务部门按照规定标准审核报销,对违反本规定的支出项目有权拒绝报销。

4.具体规定

4.1本方法规定的费用包括集团日常经营以及其他日常治理需要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4.2对年初设定限额指标项目的各项支出,必须在指标范围内使用。

4.3差旅费标准按《差旅费报销治理方法》执行。

4.4业务招待费标准。

业务招待费是集团因经营业务需要而发生的餐费、礼品费等,应本着必要、合理、节约的原则从严掌握。

所有招待费用的开支必须严格操纵在年度核定的指标限额内,经子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裁、总裁及财务总监签字方可报销。

对超出年度核定指标的,必须在取得总裁增批指标后方可报销。

4.5邮电费标准。

因开展业务及移动办公而使用的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租用专线等通讯工具的费用均应纳入邮电费支出。

因开展业务及移动办公过程中发生的有关通讯费用须经集团主管副总裁、财务总监签字方可报销,并按如下标准执行。

4.5.1通讯费用标准(元/年/人)

标准

职务

限额标准

集团副总裁以上人员(包括住宅电话)

按实报销

集团总裁助理以上人员

按实报销

集团职能部门经理及子公司总经理

2500

集团职能部门经理助理及子公司副总经理

1500

集团职能部门业务主管及人力资源部确定的专门人员

适当考虑

4.5.1.1确因开展业务而超限额费用的,须经集团主管副总裁专门批准。

年报销金额超过3000元的,必须经集团总裁批准。

除集团总裁助理以上人员以外,通讯费用每半年按规定标准报销一次,既每年的六月末和十二月末,过期不候。

4.5.1.2手机费用的报销,一律在限额内现金报销。

不办理托收。

具体人员享受标准由总裁办与人力资源部门提供。

4.5.1.3专门人员是考虑到工作的专门性,常常处于被动呼叫,财务部则依照集团人力资源部提供的名单在规定的范围内报销,报销时刻按4.5.1.1条执行。

4.5.2凡是享受通讯费补贴的工作人员,使用的通讯工具必须在集团总裁办注册登记,移动电话要保证在早8:

00时-晚22:

00时之前待机,如月份内关机状态累计三次者或由于欠费等缘故阻碍工作的,总裁办将追究其责任,财务部同时停止报销。

4.6行政杂项费用支出标准。

包括办公费、公杂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宣传费、修理费、印刷费、车辆费、公证费、咨询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等。

费用支出额在200元以下的由职能部门经理、子公司总经理签字、财务部业务主管签字既可报销,超过200元-2000元的须经集团主管副总裁、财务总监签字报销,2000元以上的必须经集团总裁签字,否则财务部不得报销。

总裁办、审计部、财务部将联合不定期对报销的费用情况进行抽查,发觉化整为零变相报销的,集团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4.7费用报销实行归口治理。

总裁办负责办公用品以及报刊费、印刷费、水电费、电子通讯费、车辆运营费、资料费、广告费、门前三包、装修费、房屋维修费、董事会费等的采购和报销工作。

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费、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及报销工作。

财务部负责审计费、财务费用的治理和报销工作。

4.8加强交通道桥收费票据的治理,报销人必须按要求填写道桥报销审批单,标明行车路线,票据粘贴要整齐。

驾驶人员因违章而被罚没的票据不得报销。

4.9严格车用油料的治理,车辆用油必须凭出车记录报销。

驾驶人员要认真登记出车记录单,记录单须载明出车时刻、往返路程等相关数据,往返路程所耗油料应与购油发票接近,否则,财务部拒绝报销。

4.10加强办公电话的治理,集团楼内通讯必须使用内部电话,不得私话公打。

总裁办将不定期抽查集团职能部门的通话记录,一经发觉严肃处理。

4.11关于工程中发生的生产经营成本、费用、大宗机物料等支出,必须事先作出合理的工程预算以及工程款项支付进度表,经集团总裁办公会研究通过,总裁、主管副总裁、子公司总经理、预算员、打算员签字后,送财务部备案。

财务总监必须在该预算打算总价的50%范围内严格操纵使用,同时财务部要及时向总裁报送工程款项支付进度表。

4.12直接用于工程开发项目的前期费支出,包括土地开发费、房屋开发费、配套设施开发费、代建工程开发费等,所支出的款项必须经集团总裁签字方可到财务部办理支款手续。

4.13直接用于工程建筑项目的工程支出,包括工程用大宗原材料费用、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施工间接费用等,支出款项在5万元以内的,经子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裁签字,财务总监在打算预算内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支出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经集团总裁签字。

4.14关于工程开发性支出的款项要求在取得正规发票五日内到财务部报销,报销发票必须严格按照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由经办人签字,经子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裁、总裁、财务总监签字,财务部才给予报销。

4.15关于工程建筑所需采购的原材料发票,包括砖、瓦、砂、石、水泥等,必须凭工程材料入库验收单报销,入库单项目要填列齐全,经办员、保管员必须签字。

发货票必须按上述规定,经子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裁、总裁、财务总监签字,财务才给予报销。

4.16费用报销流程如下:

4.16.1经办人员签字,关于固定资产、库存物资等方面的业务必须附有入库单。

4.16.2必须通过本部门、本公司总经理签字。

4.16.3依照上述有关规定取得主管副总裁的批准。

4.16.4取得总裁的批准。

4.16.5取得财务总监的审批。

4.16.6所有签字的领导必须签署名字的全称,必须注名明签字日期。

4.16.7经办人员在完成以上签字后,持报销凭据到集团财务部各自主办会计办理报销业务。

4.16.8办会计应在最短时刻内编制好相应的会计凭证,交给复核会计复核,复核会计复核无误后,再转交给出纳人员付款,坚决杜绝出纳人员在没有取得相应的付款凭证就依照原始凭证付款,一经发觉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

 

1.目的

为了加强集团经营治理,防范经营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方法。

2.应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

3.职责

3.1集团总部各治理部门及集团所属各子公司负责本部门大宗采购和资金安排打算,由主管副总裁按规定要求逐级审批。

3.2集团总部各治理部门及集团所属各子公司大宗采购和资金安排打算,由集团财务部门严格按照审批打算审核报销,对违反本规定的支出项目有权拒绝报销。

4.具体规定

4.1财务印鉴保管制度

4.1.1集团财务部是集团及所属子公司的会计核算中心,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印鉴二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主管或总复核人负责保管,法人名章由出纳人员负责保管。

财务人员在印章使用前须认真复核资金支付审批是否符合集团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章。

4.1.2财务部必须建立财务印鉴使用登记簿,对除上述正常经营资金支付业务范围以外用章,使用前须由印章保管人员认真登记,并随同用章人员取得主管副总裁的签字,方可加盖财务印鉴。

关于以集团或子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司法鉴定等专用章,必须取得总裁签字。

4.2资金审批制度

4.2.1财务部库存现金的储备,必须严格按照《现金治理条例》规定的范围和支付的标准执行。

4.2.2集团及所属子公司经营性费用支出的审批权限规定如下:

4.2.2.1属于日常经营性必须支付的固定费用,如水电费、邮电通讯费、租赁费等,由主管经办人员、子公司总经理签字,财务总监批准即可到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

4.2.2.2 关于日常经营性开支的费用,额度在200元以下的,由经办人员签字,集团职能部门经理或子公司总经理签字,财务部经理签字,即可到财务部办理付款(不包括招待费、出租车费)。

额度超过200元以上的须经主管副总裁和财务总监签字。

额度超过2000元以上的必须总裁签字。

4.2.2.3招待费用必须经集团职能部门经理、子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裁、总裁的批准方可到财务部办理付款。

4.2.2.4关于20000元以上的支出,资金使用部门必须编制出支出预算,包括工程预算,经总裁办公会批准,由财务部在预算范围内操纵执行。

4.3属于日常资本性支出的审批权限

4.3.1固定资产的购置:

集团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子公司年初必须编制购置打算,经总裁办公会批准,由财务部按打算操纵使用。

购置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须由子公司经理、主管副总裁签字,超过10000元以上的须由总裁签字,方可到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

报销时,财务部要依照部门固定资产验收单,建立相应的固定资产治理卡片,并负责定期盘点。

4.3.2 对外投资:

不管投资额度大小,必须经董事会批准,主管部门提出可行性分析报告,经专家论讨确定投资额,签定投资协议,取得合同及法律文书,经主管副总裁、总裁、董事长签字后方可到财力部办理付款手续。

4.4集团所属公司不得擅自对外拆出资金,不得擅自向外拆入资金,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担保抵押等一切与本公司无关的经济事务。

4.5集团内部资金调拔,不管额度大小,必须经总裁签字,财务部方可办理。

1.目的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日常各项经营费用资金的预算治理,便于财务部门统筹安排,灵活调配、运用好资金,使其充分发挥经济效用,通过实行预算治理达到降低经营成本,强化增收节支,完善内部核算机制,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目的。

集团所属各子公司,除应按年度编制资金预算打算外,还应逐月编制资金可能收、支平衡表,以保证运营资金得到合理安排。

财务资金既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随时能够变现的有价证券,这部分资金是维系企业正常运营的基础。

因此,为保证运营资金的有序治理,特制定本方法。

2.应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

3.职责

3.1集团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负责本部门资金预算打算制定,由主管副总裁按规定要求逐级审批。

3.2集团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资金预算打算,由集团财务部门严格按照审批打算审核报销,对违反本规定的支出项目有权拒绝报销。

4.具体规定

4.1集团各子公司应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编制完成年度经营预算治理打算书,并在此基础上,于每月28日之前,编制完成次月资金收、支预算表,逐月上报集团计财部分管会计一份,集团财务总监一份,主管副总裁一份。

财务总监分析汇总后上报总裁。

4.2集团计财部应于每月30日前编制完成次月资金来源与运用预算汇总表,并于次月3日前,编制完成各子公司上月实际与预算资金来源与运用分析表及汇总表。

分不报送子公司经理、集团财务总监、主管副总裁。

财务总监分析汇总后上报总裁。

4.3各子公司的收入打算(预算)依据本公司销售条件、劳务合同、收费协议以及收款期限等,可能可收(兑)金额编制。

4.4各子公司的资本性支出、原材料、工程劳务、商品采购支出打算(预算)依据本公司购置合同及工程进度、供货时刻等,可能资金支出打算。

4.5各子公司经常费用的支出,包括销售费用、治理费用、财务费用依据以往实际发生额,结合本年度预算合理编制。

4.6月份资金预算打算未列的支出项目,超支金额在10000元以内的,须经主管副总裁批准,并加情况讲明。

金额超过10000元的必须经总裁批准。

否则计财部不予报销。

4.7关于超出预算打算的讲明,要求注明超支的缘故,可能今后费用增长幅度,提出具体消化的措施。

4.8由于业务范围扩大和缩小,经董事会同意可依照实际情况调整年度预算打算或月份资金使用打算。

1.目的

为了加强集团财务会计档案的科学治理,统一会计档案工作制度,更好地为集团经济业务核算服务,以保证财务核算资料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方法。

2.应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

3.职责

3.1集团财务部负责集团总部及集团所属各子公司财务核算档案的使用与保管工作,必须保证财务档案的安全完整。

3.2因保管需要,财务部需定期将财务档案移交总裁办档案室,档案室要保证财务档案的安全,并随时保证财务部门的查询语调档。

4.具体规定

4.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核算业务的重要史料和依据。

集团财务部负责建立和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治理工作。

4.2集团财务部各子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对本公司的财务核算资料,必须按照会计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

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可暂由低柜架摆放,超过一年以上的会计档案应存放到高柜架摆放。

三年以上的会计档案,全部移交到集团总裁办的档案库保管,并办理规定的交接手续。

4.3档案部门对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必须认真负责保管,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装订,个不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原财务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档案治理人员必须对所管档案进行科学治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4.4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积极提供利用,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专门需要,必须经上级主管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由财务部门派专人携带随同办理,借出档案必须在当日归还,次日再借。

4.5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依照起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二类。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种。

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4.6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会计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报集团董事会同意后方可实施销毁。

4.7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往常,应当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并将销毁情况向集团董事会报告。

4.8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如下:

4.8.1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汇总凭证保管期限15年;其中涉及外事的会计凭证永久保存。

4.8.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管期限3年。

4.8.3会计账簿:

日记账、明细账、总账辅助账簿保管期限15年;其中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涉及外事的会计帐簿永久保存。

4.8.4会计报表:

月、季度财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保存期5年,年度会计报表(决算)永久保存。

4.8.5会计移交清册保管期15年;会计档案清册保管期25年。

1.目的: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发票治理和财务监督,完善内部操纵机制,提高防范经营风险的能力,特制定本方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

3.职责:

3.1集团财务部是使用和保管经营性发票与收据的部门,必须对其负全责。

3.2严格按照税务部门规定的有关发票使用治理方法操作。

4.具体规定:

4.1集团各子公司财务人员应严格按照税务部门要求认真办理发票领购手续,取得的空白发票必须按照有价证券的治理方法,建立相应的发票使用登记簿,存放在保险柜中妥善保管。

4.2集团各子公司必须指定专门的财务人员负责保管和开具发票,必须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认真填写发票的名称、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位、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不得漏项、添项,不得涂改,字迹要工整,印章要清晰,大小写要相符。

4.3对外开具发票时首先必须取得有效的开具发票的依据,包括购销合同、工程协议、预收款凭证、银行进账单、往来结算收据等,开具发票之前一定要与相关的凭证逐一核对,防止错开、误开。

4.4严禁任意更改发票使用单位名称,严禁发票大头小尾或变相变更计量单位混淆发票内容。

一经发觉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4.5对开具的错误发票以及收回的发票,必须在发票联及相关联加盖“作废”字样,并妥善保管。

差不多开具发票的存根保存期限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批准后方可销毁。

4.6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存根联应当按照发票的顺序号排列装订成册,每100份为一册。

4.7各子公司发票治理人员在办理本公司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负责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4.8各子公司发票治理人员每月份向财务总监上报一份发票使用情况登记表,内容包括开具发票时刻、发票编号、开具发票单位、项目内容、金额等。

财务总监负责发票治理的全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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