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科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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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科规章制度
麻醉科规章制度
一、麻醉记录单管理制度:
1、麻醉记录单是手术治疗病人的医疗档案,也是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珍贵资料。
因此,要求麻醉医师必须认真填写。
2、麻醉医师应认真、如实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填写完整清楚,要字迹清楚。
3、麻醉记录单专人负责管理,每月按日期整理一次。
每年做出统计,统一管理。
二、麻醉前疑难病例讨论及会诊制度:
1、对于疑难病例或具有教学意义的病例、少见病例,在科主任的主持下进行术前讨论,对术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出相应措施。
2、回顾性总结手术麻醉病例和重危病人的抢救过程及经验教训。
3、院外会诊由副主任医师以上或高年主治医师担任,院内会诊由主治医师以上担任。
4、因病情或术前准备不足需停止麻醉应经主治医师以上会诊同意。
5、会诊病例和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在专用本上。
三、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1、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领取。
2、毒麻药品除有专人保管外,麻醉医师凭毒麻药处方领取。
3、急救药品定点放置,并有明显标志,以利抢救急需。
4、麻醉中特殊用药,需经负责麻醉的主治医师同意后才可应用。
5、麻醉药品(毒麻药)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需经科主任批准并按时如数还清。
四、麻醉机和仪器管理制度:
1、麻醉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麻醉用具和仪器。
2、麻醉后应关闭各种开关,取下各种衔接管,消毒螺纹管,呼吸囊等。
3、麻醉机、监护仪等贵重仪器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及维护,发现缺失或损坏立即报修,保证麻醉设备的完好率。
4、喉镜等麻醉器械专人管理,经常检修,以备随时应用。
五、消毒制度:
1、麻醉器械:
螺纹管、呼吸气囊、舌钳等每次用完后浸泡、清洗、消毒或熏蒸,以防交叉感染。
2、浸泡酒精等溶液的容器定期更换。
3、放置麻醉器械盘及盖单一人一用一消毒。
4、一次性消耗材料用后,由使用者浸泡、毁型。
六、交接班制度:
1、主班医师与夜班医师交接日间麻醉工作及尚未结束的急诊手术。
2、交接抢救箱、麻醉器具及毒麻药品使用的情况。
3、主班负责日间急诊手术病人的麻醉工作和科内院内抢救工作。
4、主班或护士负责请领补充当日使用的药品。
七、麻醉恢复室工作制度:
1、麻醉恢复室是密切观察麻醉病人苏醒的场所,对手术、麻醉后危重病人进行监测治疗,及时观察病情变化,提高手术麻醉后病人的安全性。
手术后由于麻醉药、肌松药和神经阻滞作用尚未消失,常易发生呕吐、误吸、缺氧、高碳酸血症、水、电解质平衡紊乱,常导致心血管功能与呼吸功能紊乱。
因此,在麻醉恢复室内应进行密切的监测和治疗,并及时记录。
2、恢复室病人常规监测一般项目包括:
血压、呼吸、脉搏、血氧饱和度、心电图、血常规、尿量、补液量及速度和引流量等。
3、恢复室内应给予病人充分镇静、镇痛以减轻各种并发症。
4、病人离开恢复室应符合下列标准:
(1)全麻者需完全清醒,能正确回答问题,呼吸道通畅,循环功能稳定,血氧饱合度下降不超过术前的3-5%。
(2)椎管内麻醉病人通气量满意,一般状况稳定。
5、恢复室在麻醉科领导下,由麻醉科医师主持日常工作,其职责范围同麻醉科三级医师负责制。
八、疼痛治疗制度:
1、疼痛门诊除遵守门诊部的一切规章制度外,强调病历的书写要规范化,保管及随访要常规化。
2、病人治疗前应明确诊断,必要时请有关科室会诊。
3、疑难病例应请上级医师或请有关科室会诊、研究治疗方案。
4、治疗后患者要观察15--30分钟方可离开。
5、备好急救药品及器械。
6、应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出疼痛门诊。
7、术后疼痛治疗的病人要及时下医嘱,交待护士观察病情,每天至少一次巡视病人,调整用药剂量及速度。
九、人才培养制度:
1、科主任负责全科各级医师的培养工作,须有计划、明确任务,并有一定的检查考核制度。
2、住院医师应到循环及呼吸内科等科室轮转学习半年至一年。
每年写1篇论文或译文。
3、主治医师除临床工作外,应在科主任指导下承担临床科研项目,每年写出1-2篇论文或文献综述。
4、争取和创造条件对各级医师分批选送学习外文和进修。
5、由科主任或高年主治医师负责教学工作,担任医学生的授课任务,按统一教学大纲备课。
在主治医师指导下,由高年住院医师指导医学生见习和实习工作。
6、招收进修医师,以临床实践为主,兼学理论。
十、业务学习和科研制度:
1、由科主任或一名高年医师负责科内业务学习,内容有:
交流临床麻醉经验、重要病例讨论、读书报告、文献综述、麻醉新药和新技术介绍,科研课题报告会等。
2、病例讨论主要是讨论疑难病例或并发症病例。
手术后24小时内死亡病例,应在一周内进行全科讨论,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提高麻醉水平。
3、科研计划由科主任同有关人员制订,开始前应在本科内做开题报告。
4、科研成果应在科内报告并存入科研档案。
麻醉科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的日常麻醉,进行教学、科研等具体工作。
2、麻醉前检查手术病员,必要时参加术前讨论,确定麻醉方法和麻醉前用药,做好麻醉前的药品器材准备。
3、麻醉中经常检查输血输液及用药情况,密切观察病情,认真填写麻醉记录单,如出现异常变化及时与术者联系共同研究,妥善处理并报告上级医师。
4、手术后应亲自护送病人,并向病区医护人员交代病情及术后注意事项。
5、手术后进行随访,将有关情况记入麻醉记录单,做出麻醉小结。
6、遇疑难病例不能单独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8、积极开展麻醉的研究,参加科研及教学,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9、协助各科抢救危重病员。
麻醉科工作制度
1、麻醉医师在术前一天到病房熟悉病人病例、各项检查结果,详细检查病人,充分了解病人的思想情况和全身情况,作好病人思想工作,消除对麻醉和手术的顾虑。
重大手术与术者一起参加术前讨论,共同制定麻醉方案。
2、麻醉医师应于麻醉前检查麻醉药品,必须做到三查(查药物名称、浓度、剂量),并检查麻醉用具和急救设备。
手术结束后,应及时清理麻醉器材,补充麻醉药品,对麻醉器材、药品应妥善保管,定期检查,防止积压、浪费变质,并建立帐目,严格交接手续。
3、麻醉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密切观察病情,按规定填写麻醉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与术者共同处理,在麻醉过程中,麻醉者不得擅离岗位、任意交谈、阅读书报或参观其它手术。
4、手术结束后,待病情许可方能将病人送回病房。
到病房后应向值班医护人员交代病情和注意事项。
5、易燃、易爆等危险药物要妥善保管。
药柜要加锁。
药瓶标签不明严禁使用。
6、麻醉医师应于术后进行随访,并将有关情况填写于麻醉记录中,如有麻醉并发症,应协助临床医生处理,并详细记录发生经过、治疗情况及效果。
7、夜班交班前清洁办公室、值班室的卫生。
临床麻醉质量控制标准
标准内容
分值
考核检查方法
存在缺陷
扣分
得分
一、科室建设及人员结构
20
实地考察
1、科室设置
10
问卷调查
手术台:
三级≥5台
2
缺1台扣1分
二级≥4台
麻醉准备室
1
以下各室少一项
麻醉值班室
1
酌情扣0.1~1分
麻醉仪器室
1
如管理不善或
医师办公室
1
不整洁扣0.1~0.5分
主任办公室
1
二级可不设
恢复室/ICU
1
三级无酌情扣分
疼痛治疗(综合医院必备)
2
如缺项扣1.5~1分
2、人员结构
10
科主任/学科带头人
1
缺项扣0.5~1分
三级:
正高,二级:
副高
医生:
三级大本≥60%
2
少10%扣1分
二级大本》40%
梯队建设基本合理
3
不合理酌情扣分
科室人数
4
人数不足酌情扣
(手术台:
人数)
0.5~1.5分
三级≥1:
1.5~2
二级≥1:
1.2~1.5
二、科室管理
15
麻醉记录不合格
1、规章制度
7.5
重扣1~5分执行不好
各项制度健全并实施
尤其三极管理不健全
麻醉工作十大规章制度
应重扣2分
各级医师岗位责任制
7.5
2、质管与质控
无QC小组扣1分
QC小组/医疗管理制度
发生医疗事故一票否决
室间/室内质控
季报缺1季度扣2分
季报/电脑网络信息
电脑网络参与情况
三、技术项目,服务功能
18
实地考察
1、全麻(气管内)三级≥
5
少10%扣1分
30%-40%,二级10%-20%
2、椎管内麻醉三级≥
5
多10%扣1分
30%-50%,二级20%-40%
3、神经阻滞10%-20%
5
多10%扣1分
4、中心静脉监测
5、CPR/重症监测
3
缺项扣1分
6、有创动脉监测
四、干部培训与科研能力
15
实地考察
1、住院医规范化培训
2
缺项一般不扣
2、三基考核
5
根据考分情况
3、业务学习制度
3
评分
4、综合科研能力
2
酌情评分
5、有无新技术引进
1
6、有无学术论文(尤其在核心刊物上发表)
2
五、仪器设备及维修、管理
17
实地考察
1、麻醉机/呼吸机(手术台:
机=1:
1)
3.5
缺一台扣2分
2、监护仪(手术台:
机=1:
1)
3.5
缺一台扣2分
3、基本项目无创血压、ECG、SPO2、ETCO2、体温、除颤仪、周围神经刺激器等前三项为最低标准
7
达不到最低标准扣3分
4、二级以上医院必备除颤器
无除颤器扣2分
5、设备完好率≥80%
3
管理不善扣2分
六、医德医风与服务满意度
15
有举报收受红包
1、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好
5
重扣15分
2、行业新风医德医风好
5
有明显医德医风
3、病人、其它科室满意
5
问题重扣5分
强阿片类药物在慢性非癌痛治疗中的指导原则
1.在其他常用的临床镇痛方法无效时,就可考虑采用强阿片类药物治疗;
2.病人年龄大于40岁,疼痛病史超过4周(艾滋病病人、截瘫病人疼痛治疗不受此项年龄及疼痛病史的限制);
3.中度到重度的慢性疼痛(VAS评分≥5分);
4.慢性非癌痛诊断明确的病人(暂限定于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骨、关节疼痛;腰背痛;神经、血管性疼痛;神经源性疼痛);
5.病人没有阿片类药物滥用史;
6.采用强阿片类药物治疗时,执业医师应慎重选择对疼痛病人有效的用药处方,并进行药物剂量滴定和治疗方案的调整;
7.必须仅由一位被授权的执业医师负责开处方。
该医师必须充分了解病情,与病人建立长期的治疗关系;
8.在使用强阿片类药物之前,病人和医师必须对治疗方案和预期效果达成共识。
9.病人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
10.按照三阶梯止痛疗法中按时给药的原则,镇痛药物应连续给予,强调功能改善并达到充分缓解疼痛的目的;
11.开始治疗后,病人应至少每周就诊一次,以便调整处方。
当治疗状况稳定后,可以减少就医次数。
经治医师要定期随访病人,开始时应较频繁(如每周1次),以后可以每月1次。
每次随访都要评估和记录镇痛效果、功能改善情况、用药及伴随用药和副反应。
12.每次就医时应注意评估的指标包括:
(1)镇痛效果(VAS评分);(2)功能状态(身体和精神);(3)与阿片类药物相关的副作用;
13.当疼痛加剧,加大用药剂量不能缓解时,可考虑住院治疗,以便密切观察加大药物剂量后的反应,并进行剂量调整;
14.如果较小剂量强阿片类药物未能达到充分缓解疼痛,同时病人不能耐受,则应考虑停止使用强阿片类药物;
15.强阿片类药物用于慢性非癌痛治疗,如疼痛已经缓解,应尽早转入二阶梯用药,强阿片类药物连续使用时间暂定不超过8周;
16.疼痛治疗旨在缓解病人躯体和精神上的痛苦,必要时,应采取综合治疗措施;
17.应建立医院保管的病历,记录治疗过程中不同时期的镇痛效果、功能状态、副作用及异常行为;
18.若发现病人同时找两位以上医师开药、用药量剧增或有其他异常行为,应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