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平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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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平衡表
第二节资金平衡表
资金平衡表是总括反映建设单位月末或年末全部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情况,说明建设单位某一时点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
可用以检查各类资金的构成情况,考核基建投资计划和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分析基建投资的使用效果和基建资金对完成基建计划的保证程度,以及基建结余资金变动和动员内部资源的情况。
一、资金平衡表的结构和内容
资金平衡表的结构分为左右两方,左方为资金占用,右方为资金来源。
年末资金平衡表的格式如表10—1所示。
根据资金来源与相对应的资金占用相等的平衡原理,资金平衡表中资金来源总计必须等于资金占用总计。
它也是建设单位会计进行试算平衡的基础。
资金平衡表中,资金占用设置了七大类内容,前五类项目反映基建资金占用情况,后两类项目反映其他资金占用情况;资金来源设置了十类内容,前八类项目反映各项基建资金的来源情况,后两类项目反映其他资金来源情况。
“资金平衡表”中“年初数”的设置,不同于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年初数”的设置。
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年初数”是各个项目都设置的,而建设单位只对8个资金占用项目要求填列“年初数”。
这些项目包括“在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器材”和“待处理器材损失”。
填列方法是:
按照上年年末本表对应项目的年末数填列。
资金平衡表
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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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建01表单位:
元
资金占用
行次
年初数
年末数
资金来源
行次
年末数
一、基本建设支出合计
1
—
一、基建拨款合计
39
?
(一)交付使用资产
2
—
?
(一)以前年度拨款
40
?
1.固定资产
3
—
?
(二)本年预算拨款
41
?
2.流动资产
4
—
?
(三)本年基建基金拨款
42
?
3.无形资产
5
—
?
(四)本年进口设备转账拨款
43
?
4.递延资产
6
—
?
(五)本年器材转账拨款
44
?
(二)待核销基建支出
7
—
?
(六)本年煤代油专用基金拨款
45
?
(三)转出投资
8
—
?
(七)本年自筹资金拨款
46
?
(四)在建工程
9
?
(八)本年国债专项资金补助
47
?
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10
?
(九)本年专项建设基金拨款
48
?
2.设备投资
11
?
(十)本年维护费拨款
49
?
3.待摊投资
12
?
(十一)本年其他拨款
50
?
4.其他投资
13
?
(十二)待转自筹资金拨款
51
二、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
14
?
(十三)预收下年度预算拨款
52
三、器材
15
?
(十四)本年交回结余资金
53
?
其中:
待处理器材损失
16
二、项目资本
54
四、货币资金合计
17
—
三、项目资本公积
55
?
其中:
银行存款
18
—
四、基建借款
56
五、预付及应收款合计
19
—
?
其中:
基建投资借款
57
?
1.预付备料款
20
—
?
?
?
?
?
?
?
?
?
其中:
国债转贷资金
58
?
2.预付工程款
21
五、企业债券资金
59
?
3.预付大型设备款
22
六、待冲基建支出
60
?
4.应收有偿调出器材及工程款
23
七、应付款合计
61
?
5.应收票据
24
?
(一)应付器材款
62
?
6.其他应收款
25
?
(二)应付工程款
63
六、有价证券
26
?
(三)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
64
七、固定资产合计
27
?
(四)应付票据
65
?
固定资产原价
28
?
(五)应付工资
66
?
减:
累计折旧
29
?
(六)应付福利费
67
?
固定资产净值
30
?
(七)其他应付款
68
?
固定资产清理
31
八、未交款合计
69
?
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32
?
(一)未交税金
70
33
?
(二)未交基建收入
71
34
?
(三)未交基建包干节余
72
35
?
(四)其他未交款
73
36
九、上级拨入资金
74
37
十、留成收入
75
?
?
?
?
?
资金占用合计
38
?
?
?
?
?
?
?
资金来源合计
76
本表主要公式:
1行=(2+7+8+9)行;2行=(3+4+5+6)行;9行=(10+11+12+13)行;15行≥16行;17行≥18行;19行=-(20+21+22+23+24+25)行;27行=(30+31+32)行;30行=(28-29)行;38行=(1+14+15+17+19+26+27)行;39行=(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行;56行≥57行;57行≥58行;61行=(62+63+64+65+66+67+68)行;69行=(70+71+72+73)行;76行=(39+54+55+56+59+60+61+69+74+75)行=38行。
二、资金平衡表的编制方法
资金平衡表的期末数是反映建设单位全部资金月末或年末的静态数据,各项目一般按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其中资金占用方的项目,可根据各有关科目的借方余额填列;资金来源方的项目,可根据各有关科目的贷方余额填列。
但由于表中有些项目的名称与会计科目不完全一致,有些名称虽一致,而反映的内容又不完全吻合,因此,对这些项目的期末数,不能直接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进行转录,还必须根据科目的登记内容进行必要的分析、
计算和调整。
归纳起来,资金平衡表期末数的填列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是直接根据有关总账科目或明细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二是根据两个总账科目期末余额的差额或相加数填列。
三是根据若干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四是根据若干明细账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一)本表资金占用方各项目的“期末数”栏的填列方法
1.“基本建设支出合计”项目(1行):
反映建设单位期末基本建设支出余额。
这项指标反映的数字包括两部分内容:
一部分是上年度转入的在建工程支出数;另一部分是当年完成的基建支出(“基建支出合计”项目“年末数”减去“在建工程”项目的“年初数”,即为建设单位当年实际完成的基建支出)。
本项目根据本表“交付使用资产”(2行)、“待核销基建支出”(7行)、“转出投资”(8行)与“在建工程”(9行)的合计数填列。
2.“交付使用资产”项目(2行):
反映建设单位年末已经完成购置、建造过程,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单位的各项资产的实际成本总额。
包括各种固定资产、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家具等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实际成本。
根据“交付使用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3.“固定资产”项目(3行)、“流动资产”项目(4行)、“无形资产”项目(5行)、“递延资产”项目(6行):
分别根据“交付使用资产”科目所属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待核销基建支出”项目(7行):
反映建设单位本年发生的尚未冲销的待核销基建支出数。
根据“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转出投资”项目(8行):
反映建设单位本年发生的转出投资实际数。
根据“转出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在建工程”项目(9行)、“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项目(10行)、“设备投资”项目(11行)、“其他投资”项目(13行)和“待摊投资”项目(12行):
“在建工程”根据10—13行项目期末合计数填列,反映建设单位期末各种在建工程成本的余额。
其他各项分别根据
各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7.“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项目(14行):
反映实行投资借款的建设单位应向生产单位收取的基建投资借款数额。
根据“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器材”项目(15行):
反映建设单位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需要安装设备和材料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在库的及在途和在加工中的不需要安装设备,工、器具的实际成本。
本项目应根据“器材采购”、“采购保管费”、“库存材料”、“库存设备”、“低值易耗品”、“材料成本差异”、“委托加工器材”、“待处理财产损失——待处理设备损失”、“待处理财产损失——待处理材料损失”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分析计算填列。
9.“待处理器材损失”项目(16行):
反映期末待处理器材的实际损失。
根据“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所属“待处理设备损失”和“待处理材料损失”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10.“货币资金合计”项目(17行):
反映建设单位期末实际拥有的货币资金数。
根据“银行存款”和“现金”项目的合计数填列。
“银行存款”(18行)和“现金”项目各自根据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1.“预付及应收款”项目(19行):
反映建设单位期末处于结算中的各项预付和应收款项数额。
根据其所属各项目(20行—25行)的合计数填列。
12.“预付备料款”项目(20行)和“预付工程款”项目(21行):
反映建设单位期末已预付施工企业尚未结算扣回的预付工程资金。
分别根据“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3.“预付大型设备款”项目(22行):
反映截止期末尚未收回的预付给供应单位的大型设备款。
根据“应付器材款”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填列。
14.“应收有偿调出器材及工程款”项目(23行):
反映有偿调出设备、材料及有偿转出未完工程的应收价款。
根据“应收有偿调出器材及工程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15.“应收票据”项目(24行):
反映尚未到期贴现的商业汇票余额。
根据“应收票据”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6.“其他应收款”项目(25行):
反映除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及预付大型设备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预付款项。
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7.“有价证券”项目(26行):
反映建设单位购入的国库券
等有价证券。
根据“有价证券”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8.“固定资产合计”项目(27行):
反映期末应有固定资产的全部实际价值。
根据30行至32行合计填列。
19.“固定资产原价”项目(28行):
反映期末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
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0.“累计折旧”项目(29行):
反映期末累计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
根据“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1.“固定资产净值”项目(30行):
反映期末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
根据“固定资产原价”项目数额减去“累计折旧”项目数额后填列。
22.“固定资产清理”项目(31行):
反映期末因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净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收支的差额。
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如为贷方余额应以“-”号填列。
23.“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项目(32行):
反映尚待批准转销处理的固定资产盘亏减去盘盈后的净损失。
根据“待处理财产损失——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科目借方期末余额填列。
如为贷方余额以“-”号填列。
(二)本表资金来源方各项目的“期末数”栏的填列方法
1.“基建拨款合计”项目(39行):
反映建设单位到期末累计拨入尚未冲转的基建拨款资金数。
根据其所属各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相加后减去有关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后填列。
2.“以前年度拨款”项目(40行):
反映以前年度拨入到本期末尚未冲转的各种基建拨款总额。
根据“以前年度拨款”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本年预算拨款”项目(41行):
反映本年内由财政预算拨入的基建拨款。
根据“本年预算拨款”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本年基建基金拨款”项目(42行):
反映本年内主管部门拨入的基建基金拨款。
根据“本年基建基金拨款”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本年进口设备转账拨款”项目(43行):
反映本年内通过主管部门转账拨入的成套进口设备价款和有关费用。
根据“本年进口设备转账拨款”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本年器材转账拨款”项目(44行):
反映本年内由主管部门从本系统其他建设单位转账拨入的设备、材料价款,转账拨出的设备、材料价款也在本项目内反映。
根据“本年器材转账拨款”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如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7.“本年煤代油专用基金拨款”(45行)、“本年自筹资金拨款”(46行)、“本年国债专项资金补助”(47行)、“本年专项建设基金拨款”(48行)、“本年维护费拨款”(49行)、“本年其他拨款”(50行)等项目:
反映本年内建设单位实际收到的各项基建拨款资金。
均可
根据“基建拨款”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待转自筹资金拨款”项目(51行):
反映建设单位按规定预存有关银行待批准使用的自筹基建资金。
对这部分资金采取的管理办法是“先存后批”、“先批后用”。
根据“待转自筹资金拨款”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9.“预收下年度预算拨款”项目(52行):
根据“预收下年度预算拨款”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0.“本年交回结余资金”项目(53行):
反映本年内交回上级或交回财政的基建结余资金。
根据“基建拨款”科目所属“本年交回结余资金”明细科目期末余额以“-”号填列。
11.“项目资本”项目(54行):
反映本年内建设单位收到投资者投入的项目资本金。
根据“项目资本”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2.“项目资本公积”项目(55行):
反映本年内建设单位收到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过其注册资本的差额、接受捐赠财产等。
根据“项目资本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3.“基建借款”项目(56行):
反映建设单位借入的投资借款和其他借款的总额。
根据“基建投资借款”项目和“其他借款”项目的合计数填列。
14.“基建投资借款”项目(57行):
反映建设单位借入的各种投资借款的期末余额。
根据“基建投资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5.“国债转贷资金”项目(58行):
反映建设单位借入的国债转贷资金实际借款。
根据“基建投资借款”科目所属的“国债转贷资金”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6.“企业债券资金”项目(59行):
反映建设单位从生产企业转入的发行企业债券筹措的基建资金以及应负担的债券利息。
根据“企业债券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7.“待冲基建支出”项目(60行):
反映实行投资借款的建设单位当年完成的所有待冲销的交付生产使用的资产价值。
根据“待冲基建支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8.“应付款合计”项目(61行):
反映建设单位期末所有应付暂收款项的总额。
根据其所属各明细项目的期末合计数填列。
19.“应付器材款”项目(62行):
反映应付而未付的设备、材料价款。
根据“应付器材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合计填列。
20.“应付工程款”项目(63行)、“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项目(64行)、“应付票据”项目(65行)、“应付工资”项目(66行)、“应付福利费”项目(67行)、“其他应付款”项目(68行):
均可根据各对应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1.“未交款合计”项目(69行):
反映建设单位应交未交的各项应交款数额。
根据其所属明细项目期末合计数填列。
22.“未交税金”项目(70行)、“未交基建收入”项目(71行)、“未交基建包干节余”项目(72行)、“其他未交款”项目(73行):
分别反映建设单位应交未交的税金、基建收入、基建包干节余、其他应付款数额。
分别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基建收入”、“应交基建包干节余”、“其他应交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3.“上级拨入资金”项目(74行):
反映建设单位收到投资单位(主管部门或企业)拨入的供建设单位组织和管理基本建设活动使用的资金,以及从其他途径取得的资金。
包括拨入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等。
根据“上级拨入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4.“留成收入”项目(75行):
反映建设单位按规定从实现的基建收入和基建包干节余中提取留归建设单位使用的各种收入。
根据“留成收入”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三、资金平衡表表内各主要项目(指标)之间的关系
1行=(2+7+8+9)行;
2行=(3+4+5+6)行;
9行=(10+11+12+13)行;
15行≥16行;
17行≥18行;
19行=(20+21+22+23+24+25)行;
27行=(30+31+32)行;
30行=(28-29)行;
38行=(1+14+15+17+19+26+27)行;
39行=(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行;
56行≥57行;
57行≥58行;
61行=(62+63+64+65+66+67+68)行;
69行=(70+71+72+73)行;
76行=(39+54+55+56+59+60+61+69+74+75)行=38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