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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现金流量表的编制.docx

建筑施工企业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一〕编制方法

1、本表反映企业一定期间有关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的信息。

企业可以采用直接法从有关会计记录中直接获取数据,也可以在利润表的根底上,通过调整资产负债表的有关工程以及其他不涉及现金收支等工程后而获得。

直接法:

是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来直接反映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直接法可以依据利润表中的本年收入为起点,调整与经营活动的有关工程增减变动来计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间接法:

是以利润表中的本年净利润为起点,通过调整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的相关工程来计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采用间接法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时,主要需要调整四大类工程:

〔1〕实际没有支付现金的费用;〔2〕实际没有收到现金的收益;〔3〕不属于经营活动的损益;〔4〕非经营性应收应付工程的增减变动。

其根本原理是: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但减少净利润的工程-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但增加净利润的工程+与净利润无关但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工程-与净利润无关但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工程。

2、本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含通知金融机构即可随时动用的定期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依据重要性原则,集团公司将货币资金的容全部视同现金在本表中反映。

现金等价物是指3个月以的短期投资,集团公司对现金等价物的限定围为短期投资。

〔二〕表有关指标解释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含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款〕,包括本期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前期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以及本期预收的款项,减去前期和本期销售商品在本期退回的商品而支付的现金。

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工程反映。

本工程涉及的科目主要有:

“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等。

Ⅰ直接编制法

⑴“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直接收到的现金。

包括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⑵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部往来〞科目中收到的现金〔包括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扣除销售退回而支付的现金。

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预收账款〞科目中预收的现金。

⑷当期收回前期在直接法下核销的坏账损失。

⑸对施工单位,甲方或局指直拨的材料物资、代扣代交的税金视同收到现金,在本工程反映。

⑹销售材料收到的现金在本工程填列。

Ⅱ间接调整法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工程结算科目贷方发生额和其他业务收入+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账款净额〔年初-年末〕+应收票据〔年初-年末〕+预收账款〔年末-年初〕+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而产生其他应收款〔含工程保修金〕〔年初-年末〕+“部往来—**购置商品、承受劳务的局单位〞科目〔年初-年末〕〔贷方余额按负号计算〕±特殊业务调整工程

特殊业务调整工程是指对没有现金流入或流出而影响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债权债务工程发生增减变动的特殊业务的调整。

主要包括以下容:

特殊业务调整工程=-本年备抵法计提的坏账准备〔或+冲减的坏账准备〕-坏账在直接法下减少的应收账款-非货币性资产清偿债务而减少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计提利息以及贴现计入财务费用借方数〔或+计入财务费用贷方数〕-会计上视同销售产生的不可能收到现金的销项税额-抹账减少的往来〔或+增加的往来〕±其他调整

说明:

①对业务较多的单位可依据上述公式在期末进展分析填列,业务不多的单位可直接填列。

②公式中的“部往来—**购置商品、承受劳务的局单位〞科目仅指各施工单位与局指的往来、承包其他局单位工程的往来以及从本单位购置商品的局单位往来。

③集团公司各生产单位对局指或其他局单位因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含直拨料和代扣税金〕应同时单独在“现金流量表抵冲根底资料〞中的“收到部单位的现金〞工程反映。

各子分公司单位之间如有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现金流量,也应在本工程反映。

收到部单位的现金=对局指工程结算科目贷方发生额+其他应收款〔工程保修金〕〔年初-年末〕+“部往来—**其他购置商品、承受劳务的局单位〞科目〔年初-年末〕〔贷方按负号计算〕±相关特殊业务调整工程

④由局指或甲方直接供给的材料物资、代扣代交的税金视同收到现金,在本工程反映,采用公式时已包括在,不必专门调整。

2、收到的税费返还:

反映企业收到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和教育费附加等返还款。

本工程可根据:

“现金〞、“银行存款〞、“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补贴收入〞、“应收补贴款〞、“营业外收入〞等科目分析填列。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反映除上述工程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工程可根据:

“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分析填列。

本工程主要包括如下工程产生的现金流入:

⑴“营业外收入〞科目中各种罚款、违约收入等。

⑵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和保险公司赔偿的现金收入。

如已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在此不必考虑

⑶职工挂支收回的现金净额,即“备用金〞科目年初-年末〔年初>年末〕。

由于备用金收支业务频繁,对“备用金〞科目的本期发生额不必考虑。

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外币兑换收益。

⑸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收回的投标保证金、履约金、各种押金、暂借款、代垫款等存出款以及职工欠款。

⑹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收到的投标保证金、履约金、各种押金、暂借款等存入款。

⑺通过“部往来〞科目核算的与非销售商品、承受劳务的部单位往来款中收到的现金。

通过本科目核算的如上交利润或亏损、上交折旧、购置固定资产转上级拨入、上交工资附加费等视同非付现的转账业务,不予考虑,仅考虑本科目中实际收到的现金。

通过本科目收到的现金要同时单独在“现金流量表抵冲根底资料〞中的“收到部单位的现金〞工程反映。

⑻处置短期投资的现金净流入,即净收益〔处置收入-投资本钱〕。

⑼期末对外币债权债务按期末汇率折算产生的汇兑收益。

⑽上述科目如对应的借方不是现金而是“备用金〞科目,视同收到现金在本工程反映

说明:

集团公司社管中心从部和外部单位收到的除税费返还以外的所有现金均在本工程反映。

各级社管中心收到各子分公司的经费等拨款应单独在“现金流量表抵冲根底资料〞中的“收到部单位的现金〞工程反映。

集团公司社管中心对本系统的部现金收支应做抵冲处理。

4、购置商品、承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反映企业本期购置材料、商品、承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含增值税进项税额〕、本期的预付款项以及本期支付的前期购置商品、承受劳务的未付款项。

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从本工程中扣除。

本工程可依据“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主营业务本钱〞和“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分析填列。

Ⅰ直接编制法

⑴“生产本钱〞或“工程施工〞和“其他业务支出〞科目中购置商品、承受劳务直接支付的现金。

包括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⑵购置商品、承受劳务产生的“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部往来〞科目中支付的现金〔包括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购货退回而收到的现金。

施工单位对协作队伍的一些费用性质的扣款视同现金支付。

⑶购置商品、承受劳务产生的“预付账款〞科目中预付的现金。

⑷当期购进库存材料〔商品〕、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所支付的现金。

⑸对施工单位,甲方或局指直拨的材料物资视同支付现金。

Ⅱ间接调整法

购置商品、承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当期存货借方发生额〔不含已完工未结算款、自制的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和其他自制材料〕-存货贷方发生额中直拨协作队伍料款+本期对分包方验工结算+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付账款〔年初-年末〕+应付票据〔年初-年末〕+预付账款〔年末-年初〕+购置商品材料、承受劳务产生的其他应付款〔含工程保修金〕〔年初-年末〕+“部往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局单位〞〔年末-年初〕〔贷方按负数计算〕±特殊业务调整工程

特殊业务调整工程是指对没有现金流入或流出而导致购置商品材料、承受劳务产生的应付预付及存货工程发生增减变动的特殊业务的调整。

主要包括以下容:

特殊业务调整工程=-以非货币性资产清偿债务而减少的应付账款或增加的存货-无法支付而计入资本公积的应付款项-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存货-承受投资、捐赠等业务增加的存货+应付票据本期计提的票据利息+会计上视同购进产生的不可能支付现金的进项税额±其他调整

说明:

①对业务较多的单位可依据上述公式在期末进展分析填列,业务不多的单位可直接填列。

②各子分公司之间如有购置商品材料、承受劳务产生的现金流量,也应在本工程反映。

③存货的借方发生额包括外购的库存材料、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及材料本钱差异的发生额,如果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通过在库、在用和摊销明细科目核算,借方发生额只能包括在库明细科目的发生额。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包括本期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福利费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

不包括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和支付给在建工程〔指非购建临时设施的在建工程〕人员的各项费用。

本工程可依据“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其他应付款〞、“应付福利费〞、“管理费用〞等科目分析填列,主要包括以下工程:

⑴“应付工资〞科目的借方实际支出的现金加上备用金扣款。

⑵“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的养老、失业和医疗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等〔含企业承当和个人交纳局部〕实际支付的现金。

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预交的上述与职工有关的现金,也在本工程反映。

⑶通过“应付福利费〞科目支付给职工和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通过本科目直接向地方交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在本工程反映。

⑷在“管理费用〞、“待分配间接费〞等科目中支付给职工和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不含工资〕,如职工教育经费、托儿费、独生子女费、住房补贴、取暖费、书报费等。

⑸上述各科目如对应的贷方不是现金而是“备用金〞科目,视同支付现金在本工程反映。

6、支付的各项税费:

指本期实际支付的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前期发生的未交税款以及本期的预交税款,不包括实际支付的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税费和本期收到的税费返还款。

本工程可依据“现金〞、“银行存款〞、“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管理费用〞等科目分析填列。

本工程反映的税费支出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城建税、农牧业税、关税、土地增值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教育费附加和价调基金等税费。

土地增值税如为在建工程发生,应计入投资活动。

本工程不含以下工程:

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和土地增值税以及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交纳的税费。

本工程可依据“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中的“已交税金〞行次分析填列。

各子公司、分公司基层单位对局指和甲方代扣代交的税金视同付现支出在本工程反映。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反映除上述工程之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工程可根据:

“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营业外支出〞等科目分析填列。

本工程主要包括如下工程产生的现金流出:

⑴“营业外支出〞科目中现金支出的各种罚款、违约金等。

⑵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支出的投标保证金、履约金、各种押金、暂借款、代垫款等存出款。

⑶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支出的投标保证金、履约金、各种押金、暂借款等存入款以及支付租赁费,如房租、机械租赁费等。

⑷职工备用金挂支支出的现金净额,即“备用金〞科目年末-年初〔年末>年初〕。

对“备用金〞科目的本期发生额不必考虑。

⑸通过“部往来〞科目核算的非购进商品、承受劳务的单位间往来中支付的现金,对上交利润或亏损、上交折旧、购置固定资产转上级拨入资金、上交工资附加费以及资金占用费等,视同非付现的转账业务不予考虑,仅考虑本科目中实际支付的现金。

⑹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或营业费用〕〞、“待分配间接费〞中支出的现金,例如现金支付的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办公费等等,假设现金支付业务较多,可以用间接调整法计算,即从费用总额中扣除以下工程:

①与“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有关的工程:

管理人员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计提的福利费、劳动保险中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托儿费、独生子女费、住房补贴、取暖费、书报费等。

②与“支付的各项税费〞有关的工程:

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③不涉及现金流出的计提、摊销或列支工程:

待摊费用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坏账损失、存货盘亏毁损报废损失、上级管理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等。

④已形成负债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工程,即管理费用对应的贷方为负债科目。

⑤当期领用的存货,即管理费用对应的贷方为存货科目。

⑺通过“财务费用〞科目以现金支出的金融机构手续费、外币兑换损失以及支出的其他与投资和筹资无关现金。

⑻本期付现形成的经营性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临时设施〔施工单位〕以及预提费用的支出。

⑼现金及短期投资由于短缺、无法收回、减值以及处置净损失〔投资本钱扣除处置收入〕减少的现金。

⑽计入“待分配直接费〞、“机械作业〞、“辅助生产〞以及“工程施工〞科目的付现费用,如零星材料、用品、水电费以及零星对协作队伍现金结算等支出,但不包括工资、税金等费用支出。

⑾在本钱费用科目中冲减的对协作队伍的费用性质的扣款,如扣水电费、机械使用费等,在本工程实际支付的现金中扣除,因为这些扣款已视同现金支付计入“购置商品、承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工程。

⑿期末对外币债权债务按期末汇率折算产生的汇兑损失。

⒀上述各科目如对应的贷方不是现金而是“备用金〞科目,视同支付现金在本工程反映。

说明:

①各子分公司财务科除按上述相关容填列外,还包括现金支出的社管中心经费、子弟学校经费等。

②子公司、分公司通过“部往来〞科目向集团公司分配或上交的利润,视同已按上交款方案支付现金,从本科目实际支付的全部现金中扣除。

③社管中心支付部和外部单位的除支付各种税费和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之外的所有现金均在本工程反映。

集团公司社管中心对本系统的部现金收支应做抵冲处理。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收回投资所收到现金:

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即短期投资以外的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回长期债权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

本工程可依据“现金〞、“银行存款〞、“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投资收益〞等科目分析填列。

本工程包括流动资产中处置“一年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收到的现金。

由于集团公司对短期投资全部视同为现金等价物,因此,收回短期投资收到的现金不在本工程反映。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反映企业因长期股权和债权投资投资而取得的现金股利、利息,以及从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分回的利润而收到的现金。

本工程可依据“现金〞、“银行存款〞、“投资收益〞等科目分析填列。

由于集团公司对短期投资全部视同为现金等价物,因此,取得短期投资股利和利息不在本工程反映。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

本工程按处置时收到的现金扣除处置时以现金支出的有关费用后的现金净流入填列,如果为现金净流出不在本工程反映,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工程反映。

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损失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在本工程反映。

本工程可依据“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清理〞“营业外支出〞等科目分析填列。

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置=处置收入现金+保险赔偿收入现金-清理费用的现金支出〔含现金交纳的税费〕

处置其他长期资产中临时设施的现金收支属于经营活动畴,不在本工程反映。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反映企业除上述以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收回购置股票和债券时支付的已计入“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非货币性交易收到的补价等。

本工程可依据相关科目分析填列。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反映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本工程可依据“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非购建临时设施的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营业外收支〞、“拨付所属资金〞等科目分析填列。

本工程不包括付现购建临时设施、付现形成的长期待摊费用、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资本化利息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而支付的租赁费。

本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容:

⑴本期增加在建工程中以现金支出的工程,如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以及为其支付的现金以及以现金支付的其他材料、费用等。

⑵本期购进并已组固使用的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⑶本期已购进但在“其他应收款〞未组固的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⑷为购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而以现金支付的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车辆购置税。

⑸本期购置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

⑹计入负债赊购的固定资产,实际支付时在本工程反映。

⑺上级单位购置固定资产转到下级单位的,由上级单位在本工程反映。

⑻上述工程如有通过备用金报销的视同支付现金。

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反映企业进展长期股权、债权投资而支付的现金,包括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

本工程可依据“现金〞、“银行存款〞、“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管理费用〞、“投资收益〞等科目分析填列。

由于集团公司对短期投资全部视同为现金等价物,因此,对短期投资进展投资所支付的现金不在本工程反映。

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反映企业除上述以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购置股票和债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时产生的现金净流出、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发生的清理费用支出等。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反映企业收到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现金,包括发行债券筹集到的资金。

发行股票、债券时以实际筹集到的发行收入扣除佣金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填列。

本工程可依据“现金〞、“银行存款〞、“实收资本〔股本〕〞、“应付债券〞等科目分析填列。

2、借款收到的现金:

反映企业举借的各种长期和短期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本工程可依据“现金〞、“银行存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科目分析填列。

借款到期续贷时不作借款收到的现金处理。

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对外资设备借款增加的长期借款不作收到的现金处理。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反映企业除上述以外,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工程可依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其他长期负债〞、“专项应付款〞等其他负债科目分析填列。

本工程可以包括如下容:

⑴承受其他单位的现金捐赠。

⑵收到的非资本性职工集资款。

⑶各子分公司本期从集团公司资金中心取得的短期借款在本工程填列,并单独在“现金流量表抵冲根底资料〞中的“从集团公司取得短期借款收到的现金〞工程反映。

集团公司贷出时以负数在本工程反映。

⑷收到的专项资金拨款。

⑸收到的其他单位间非经营性往来借款〔具有正式借款合同的借款〕。

⑹售后回购收到的现金等

4、归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反映企业归还金融机构借款本金〔长期和短期借款〕、归还债券本金所支付的现金。

本工程可依据“现金〞、“银行存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科目分析填列。

借款到期续贷时不作归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处理。

归还流动负债中一年到期的长期借款所支付的现金在本工程反映。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润和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等。

本工程可依据“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股利〞、“应付利息〞、“应付债券〞、“长期借款〞、“财务费用〞等科目分析填列。

本工程不包括应付票据发生的利息支出、部单位间往来形成的资金占用费支出等。

本工程包括如下容:

⑴现金支付给投资者的股利、利润。

各子公司向职工持股会等少数股东支付的股利在本工程反映。

各子公司、分公司向集团公司通过“部往来〞科目分配或上交的利润,视同已按上交款方案支付现金在本工程反映,并同时在“现金流量表抵冲根底资料〞中的“子公司本年向集团公司分配的股利〞和“分公司本年向集团公司上交的利润〞工程中反映。

集团公司各指挥部、办事处等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所属部非子公司性质的单位通过“部往来〞和“利润分配〞科目上交的利润或亏损,视同非付现筹资业务,不在本工程反映。

⑵“财务费用〞中的银行借款利息、债券利息以及固定资产工程中的资本化利息,在本工程反映。

如果这些利息费用尚未支出,即属于计提或预提的利息,不能在本工程反映

⑶各子分公司对集团公司资金中心的短期借款利息如已付现在本工程反映,并同时在“现金流量表抵冲根底资料〞中的“归还集团公司短期借款利息支付的现金〞工程中反映。

集团公司收到时以负数在本工程反映。

⑷单位间非经营性借款〔具有正式借款合同的借款〕付现利息支出,在本工程反映。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反映企业除上述以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工程可依据相关科目分析填列。

本工程可以包括如下容:

⑴对其他单位的现金捐赠。

⑵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

⑶减少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支付的现金。

⑷返还的专项资金拨款结余、归还单位间非经营性借款、返还职工集资款等。

⑸归还集团公司资金中心的短期借款本金在本工程反映,并同时在“现金流量表抵冲根底资料〞中的“归还集团公司短期借款本金支付的现金〞工程中反映。

集团公司收回时以负数在本工程反映。

⑹业从银行借款发生的手续费以及以发行股票企、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而支付的审计费、咨询费等。

⑺归还流动负债中一年到期的其他长期负债所支付的现金在本工程反映。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反映企业外币现金流量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折算为人民币时,所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汇率或平均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中外币现金净增加额按期末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

〔五〕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原则:

⑴与经营活动有关且同时影响现金流量和净利润的工程不必调整。

⑵与经营活动有关但不涉及现金流量的收益和费用需单独进展调整的工程,如减少净利润应加回,如增加净利润应减去。

这些工程包括计提或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

⑶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如减少净利润应加回,如增加净利润应减去。

如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损益、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或收益、投资或筹资产生的财务费用、长期投资损失或收益、对外捐赠损失等。

⑷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不影响净利润,但影响经营性流动工程的,通过调整“经营性流动类〞账户〔包括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本期发生额来反映。

这类业务活动主要有:

一是投资活动:

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长期资产清偿债务;以存货对外投资;将存货用于在建工程;存货与存货以外的长期资产进展非货币性交易;处置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形成的应收债权;债权中形成的待组固固定资产等。

二是筹资活动:

承受捐赠存货;以存货售后回购;以存货分配股利;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增加的流动负债;从集团公司借入短期借款、承当利息费用以及归还本息而引起的流动负债变动;上交折旧以及购置固定资产转上级拨入而引起的部往来变动;非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上交利润引起的部往来变动;部固定资产调拨引起的部往来变动等。

对上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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