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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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滨城区民政局
2017年以来,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聚焦争先进位,全面走在前列”为统领,以倡树“现代大爱民政”工作理念,打造“民众之家”服务品牌为主线,提升思维境界,严格标准要求,务实工作作风,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一定成效。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民生保障事业取得新进展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发挥社会救助“兜底性”功能,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升社会救助科学化水平,推进服务型现代民政建设。
一是做好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政策有效衔接。
按照《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农村低保标准全部提高到市定扶贫线4200元以上;统一认定条件,双向动态调查,实现政策共享。
即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切实做好应报尽保、按标施保;对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农村低保对象给予政策扶持,确保按时完成全部脱贫。
目前,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已有2367人纳入农村低保救助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
二是开展城乡低保清理规范管理工作。
全面推进低保清理工作,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对全区18000多名低保人员进行逐户逐人审核,并实行“谁签字、谁负责”,将责任落实和问责机制贯穿整个过程、各个环节。
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出,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精准到户到人,不断提高低保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
截止目前我区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349户,479人。
其中城市低保43户107人。
农村低保306户372人。
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将低保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1-6月份,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524.75万元,农村低保资金1798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是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
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与同步结算,目前已完成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调,医疗救助资金已筹措完成。
城乡低保对象的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各种保险报销后,对政策规定范围内的自付住院费用,在年度限额内,按照7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
2017年上半年共救助432人,发放资金67.74万元。
四是扎实开展慈善工作。
健全慈善运作机制,开发和拓展慈善品牌项目,探索建立政府救助与社会慈善捐助有效衔接机制。
扎实开展慈善大病救助,上半年救助白血病、癌症等大病患者98人。
与市优抚医院联合开展“呵护心灵与爱同行”活动,对全区低保家庭中精神病患者进行免费看护和治疗,上半年共有14名患者入院治疗。
协助开展“慈善情送光明”活动,帮助全区低保、五保、及参加社保统筹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23名眼病患者进行治疗。
与区妇联联合开展“两癌”妇女救助活动,对全区家庭困难的35名“两癌”妇女实施了救助。
开展慈善超市救助活动,对全区324户低保困难家庭、604人实施救助,他们凭证到慈善超市免费领取200-300元的生活急需用品。
各类慈善救助活动的实施有效解决了贫困家庭的负担。
五是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创建“温暖驿站、让爱到家”服务品牌,2017年进一步完善救助体系,建立(区、乡镇、社区和村居)四级救助管理体系,保证流浪乞讨人员在城乡任何地段都能及时得到救助,实现无缝隙城乡覆盖。
同时依托乡镇敬老院、城市社区的设施设备,成立22处临时救助站点。
2017上半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20人次,其中:
移交市救助站流浪乞讨人员3人,区救助站救助117人,目前受助人员已全部返乡。
上半年在市局协助下,将2名在市优抚医院治疗达四年之久的流浪乞讨人员安全送回当地救助站,受到市局表彰。
六是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
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维护工作,按时足额发放两项补贴,2017年上半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8998人,发放资金2159520元,切实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二、提升民政综合能力,社会专项事务取得新进展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优化民政公共服务职能,不断提升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社会养老福利机构不断完善。
截止目前,全区养老机构(包括敬老院)居住老人共2800人。
全区城乡各类养老机构达96个(包括敬老院、老年公寓、城市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总床位5608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53张。
其中,城镇养老公寓15个(公办养老机构6各、民办公助养老机构1个、社会办养老机构8个),城镇养老床位数达2534张。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得到发展,社区日间照料服务逐步开展,已建成日间照料中心30处,床位达到1445张。
农村幸福院已建成51处,总床位1629张。
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组织专项安全检查,确保养老服务质量提升。
落实2017年度全区基层党建“书记项目”,抓好社会养老中心“党建领航幸福夕阳”品牌建设。
二是扎实做好儿童福利工作。
开展全区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经过前期多次摸底排查,全区共有73名农村留守儿童,目前已全部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100%全面落实监护责任,同时将将统计信息录入省级管理平台。
做好困境儿童生活费发放工作,上半年为全区81名孤儿,58名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42.3万元,全部按规定的标准通过农村信用社及时发放到当事人或其监护人手中,有力的保障孤儿和困境儿童生活及学习。
三是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工作。
目前,全区村(居)委会普遍建立红白理事会,实现了有人管事、有章程理事,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理事的社会新风尚。
我区群众对移风易俗满意度达94.5%,结婚登记率100%,平均火化率达100%,实行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到35%以上。
建成遗体身份识别风险管控平台,实现殡仪馆遗体身份识别风险管控及内部业务控制,进一步提高殡葬服务管理水平。
殡葬惠民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公益性惠民殡葬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全面落实清明节安全值班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了清明节祭扫平安、文明、有序。
同时在清明节期间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活动,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不断深化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
四是全力推进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
开展地名普查数据整理录入工作。
3月份组织乡镇办及相关单位进行集中培训,对地名信息的标准和准确率进行梳理和核对,基本达到了省、市的数据入库要求。
同时将核对好的地名录入地名普查数据库,共完成地名普查信息4873条,并及时完成上报工作。
五是社会组织工作稳步推进。
目前,全区注册登记和备案的社会组织1347家。
做好2017年度社会组织年检。
严格审查年检材料,重点检查收支项目、票据使用、会计核算情况。
对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限期改进,监管覆盖率达到百分之百。
将各社会组织的党建情况一并纳入本年度年检工作的重要范畴,全面推行社会组织注册与建立党组织、选派党组织书记、党员纳新“三同步”制度,夯实了工作基础。
积极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对评估对象、内容、方法等做了详细的规定。
同时结合年度检查同步进行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登记证书换发工作,购买了录入所需的基本设备,购买新证书,增加录入人员,目前现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登记证书换发已完成。
三、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城乡社区建设取得新进展
目前,我区共有城市社区34个,农村社区31个。
近几年,我区城市社区建设走过了一段辉煌时期,得到了长足发展。
但是,目前也面临机制不活、创新乏力的发展瓶颈。
尤其是农村社区建设,虽然自去年以来制定并实施了三年行动计划,但是,由于基础差、底子薄,投入不足,现在处于停滞不前的困境,任务目标难以完成。
令人感到幸运的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入第三年关键验收期,社区建设作为迎查重要内容,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
创城工作为社区建设注入了内在活力,形成了强大推动力。
我们审时度势,抢抓机遇,借力发展,加强社区治理创新,提升城乡社区服务能力。
一是深入推进城市社区建设。
推进城市社区服务设施提档升级。
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通过调剂、置换、租用等方式,对社区服务场所、基础设施进行提档升级,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开展多元化社区服务,提升服务设水平。
建立完善“四社联动、双工互动”机制。
建立完善以社区为平台、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依托的“四社联动”机制,形成“社工+义工(志愿工作者)”双工互动发展新格局。
通过“社工引领义工服务、义工协助社工服务”的模式,向社会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服务,并推出了彩虹湖、为民、利民等示范性社区。
推进社区服务品牌建设工作。
针对每个社区资源的实际情况,科学定位社区服务功能,围绕社区党建、社区服务、队伍建设、服务功能、服务设施、信息化建设、共驻共建等方面开展工作,打造一批“内涵丰富、功能完善、独具特色”的社区服务品牌,形成“一社区一品牌,一社区一特色”格局。
二是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今年我区实施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在抓好全区农村社区综合规划布局完善的基础上,努力打造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抓好农村社区试点工作。
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对22个农村进行改扩建,打造了面积达标、功能完善、运转正常的农村示范社区服务中心,提前一年完成工作任务。
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在建设过程中,坚持一室多用的原则,合理设置服务中心功能,设有一站式服务大厅,为居民提供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区医疗等各种优质公共服务;重点完善文化综合服务中心活动室设施,设置社区学校、图书室、电子阅览室、棋牌室等活动场所,为居民提供教育、娱乐、休闲、保健为一体的活动场所,提升社区综合服务水平。
三是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服务发展。
开展专业培训。
与滨州学院开展“校地共建”项目,积极开展各项培训,组织社区书记走进大学课堂学习社会工作理论,为大学生讲述社区工作体会并与师生交流探讨。
培育发展专业社工服务机构。
为提升社区专业化服务水平,成立了海燕、心悦和信诺等5家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彩虹湖、为民、大河、北海等10个社区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
开展国际社工日宣传活动。
以摆放展板、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册的形式,向社区群众集中宣传普及社会工作知识,营造社会工作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组织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相关工作。
动员全区社会工作领域工作人员踊跃报名参加社工考试,2017年度报名人数近200人,同时在利民社区组织开展区直部门、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培训。
推进志愿服务记录与制度建设工作。
采取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等激励措施,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推行以社工+义工(又称志愿者)志愿者服务模式,大力培育志愿者服务组织,扩大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创建志愿服务品牌,发挥志愿者在社区治理和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四、扎实开展双拥工作,优抚安置工作取得新进展
不断拓宽双拥领域,丰富双拥内容,加大拥军优属支持力度,做好军人权益保障工作,努力巩固和促进良好军政军民关系。
一是全力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
在前期完成退伍士兵信息采集工作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意见》精神,主动作为,与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密切配合、抽调人员、加班加点、协同作战,克服时间跨度长、档案严重缺失等弊端,完成2231名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信息采集和登记、权益测算,形成了一人一台账,并全部录入计算机。
用不到半年的时间,完成了从1978年至今近40年的信息化建设工作,为今后更好服务退役军人、提升双拥工作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
建立区、乡镇街道、社区三级联络服务站75处,区直重点部门7处,进一步畅通了退役军人沟通渠道,搭建起了有效服务平台。
目前,我们正在组织专门力量建立工作专班,按照全区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解决方案,逐项落实,确保遗留问题7月20日前“清零”。
二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
目前全区共有优抚对象3676人,2017年上半年,为全区3676名优抚对象发放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1095.2万元;为全区730名优抚对象缴纳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1.68万元;为395名优抚对象缴纳2017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30.2万元。
按照省民政厅和省荣军医院安排,送25名优抚对象到省荣军医院疗养。
三是完成2016年度冬季退役士兵档案审理工作。
2017年第一季度共接收档案224件,其中滨城区131件,选择自主就业人员档案130件,选择安置人员档案1件,逐件对退役士兵档案进行审查,并对选择安置人员的档案进行了档案成绩考核,分别就嘉奖、优秀士兵、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进行了统计,为选择安置人员的退役士兵安置做好了档案成绩考核。
四是做好拥军拥属工作。
广泛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军民的双拥意识。
依托渤海革命烈士陵园、滨城区烈士陵园2处国防教育基地,组织广大群众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大力宣传双拥先进事迹和典型,通过《魅力滨城》先后推出金盾押运公司总经理左镇江和北镇街道办事处优秀退伍军人刘伟的先进事迹。
开展法律进军营活动,六月中旬组织司法局有关专家走进区消防大队,为部队官兵上了一堂法律普及课,得到了广大官兵的认可。
为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发扬爱国拥军拥属光荣传统,向社会充分展示退伍军人是一支勇于担当、有所作为和促进和谐的重要力量,开展向好军嫂、兵妈妈学习活动,营造拥军优属浓厚氛围,我们联合宣传部、妇联、人武部等部门举办了“十佳退役军人创业模范”、“十佳好军嫂”、“十佳兵妈妈”评选活动,目前活动正在进行中。
我们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各项工作按部就班多、创新意识缺乏,工作面上推进多、缺乏典型,缺乏亮点等问题。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抢抓全区开展的“学标杆、争一流、上水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这一机遇,真抓实干,狠抓落实,推进民政工作深入开展。
(一)完善工作机制,全力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总体来看,我区社会救助水平还比较低,是民政工作的短板之一。
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要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社会救助政策。
明确救助供养内容,细化救助供养标准,规范审核审批程序,提升管理服务能力。
二要加快推进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从去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全部完成敬老院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建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施和监控系统,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敬老院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目前,已完成滨北、梁才两处敬老院的消防设施改造,工程正在验收中。
由于我区的敬老院建成年代较早,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手续不全,影响了消防手续办理。
下一步,我们将与相关的乡镇办共同努力,加大投入,加快施工,力争早日完工,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全面完成敬老院消防安全升级改造,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三要全面完成城乡低保普查工作。
严格程序,全面普查,彻底杜绝人情保、关系保,查处非法取得低保资格行为,实现低保动态管理,打造“阳光低保”。
四是完成下半年社会救助提标工作。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方案,按时做好2017年度社会救助提标工作,切实发挥民政“兜底”作用。
五是要建立完善“救急难”和减灾防灾工作机制,提高应对能力,防止冲破社会道德底线现象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发展社会养老事业。
随着人口老龄化日益发展,养老事业作为朝阳产业,正蓬勃发展。
一要认真抓好居家养老工作试点。
在城区内五个街道办事处,对所有已享受省、市项目资金补助的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全部规范运营。
同时,每个街道办事处都打造1—2处具有医疗保健、文体娱乐、休闲健身、餐饮休息等功能完善、运营良好的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
二要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试点失能和失智集中供养。
三要制定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和资金进入养老领域;利用三河湖镇生态优势,与北京公司发展生态养老事业;与天津唐邦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在滨城区社会养老中心建设“理疗院”,结合医养一体化,提高养、护水平。
(三)做大慈善“蛋糕”,提升慈善救助水平。
慈善救助底子薄、水平低,无法满足贫困家庭需要,是我们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要搞好“慈心一日捐”和社会捐赠等活动,筹集更多善款。
要积极协调,多方争取,努力做大慈善“蛋糕”,为贫困群众谋福利。
搞好滨城区慈善协会换届工作,选举产生第三届领导机构。
举办慈善专题讲座和义卖活动,广泛宣传发动,引导人们积极向善。
要严格标准,阳光操作,动态管理,实现“两线合一”,建立城乡“精准”低保新模式。
借鉴北京门头沟区经验,搭建救灾救助新平台。
(四)坚持高标准建设,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
借我局办公室搬迁机遇,争取市、区支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好滨城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抓好婚姻登记处的4A创建工作,以4A创建规范提升婚姻登记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根本改变偏僻、简陋的对外形象,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增强仪式感和庄严感,增加广大市民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整合优势资源,抓好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
全区社会组织工作稳步推进,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282家,备案的基层社会组织1196家。
今年,加大社会组织年检力度,严格审查年检材料,对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限期改进。
全面推行社会组织注册与建立党组织、选派党组织书记、党员纳新“三同步”制度,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积极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结合年检进行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登记证书换发。
针对我区社会组织蓬勃发展的实际情况,借助我局办公室搬迁机遇,在我局办公室原址筹建滨城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以党建带社建,促进我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健康成长。
(六)倡树文明新风,推进殡葬改革与移风易俗。
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加快殡仪馆后期建设进度,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完善殡葬标准化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品牌。
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倡树婚育新风,杜绝陈规陋习,坚决制止不文明行为;制定出台鼓励农村公墓建设的政策,从根本上解决乱埋坟头、乱占耕地现象;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发挥好积极作用。
(七)搞好基层政权建设,夯实执政基础。
抓好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广泛宣传发动,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勇于担当,履职尽责,积极做好新一届城乡基层组织换届工作。
滨城区民政局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