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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读后感多篇
龙读后感(多篇)
篇:
龙族读后感
《龙族》是作者江南发表在《知音漫客》杂志上的一部连载小说,像这样的小说照理说我应该是无缘接触的,因为我现在早就已经脱离了看长篇连载小说的年纪,但是好在我有一个喜欢看《知音漫客》的十岁的儿子,龙族读后感。
其实,我给儿子买的第一套长篇小说不是《龙族I》和《龙族II》,而是14本300万的《斗罗大陆》,初衷则是想利用他的兴趣大幅度增加他的阅读量。
我基本上是一个很节约的人,家里的剩饭如果还能吃,通常是我吃,这次儿子看完的《龙族》也没有例外。
有人说《龙族》是一部青春幻想热血小说,而我的小说世界的分类没那么复杂,只有历史小说、言情小说和武侠小说,所以《龙族》这两部小说我还是把它归到武侠小说的类别里。
现在的小说受电影《魔戒》、网络游戏《魔兽争霸》和小说《哈利波特》的影响很大,再者作者的写作速度非常快,因此所谓的长篇连载小说更像是一道快餐,它存在的意义更多的是络游戏一样帮你消耗和打发无聊的时间,断不能用阅读经典小说的眼光去审视它,也许再过N多年之后,你还能记得看过它,那就说明它是一部很成功的作品了。
武侠小说是成年人的童话,这两部《龙族》也是当下青少年的童话。
小说中的主人公,不论是孤苦伶仃的路明非、大富之家的楚子航,还是出身豪门的凯撒,都有一个孤独而又痛苦的童年,都渴求父母的爱而得不到满足,都希望追求自己的幸福,都企图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
这样的人物性格设定无疑是很能得到现在独生子女这一代人的共鸣的:
幸福是什么?
没有兄弟姊妹的生活,幸福就是不孤单。
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的生活,幸福就是父母的爱。
没有认同感的生活,幸福就是被需要、被尊重、被爱。
虽然故事发生在一群被称为龙族的很另类的人群之中,但是情感却是和当今社会息息相通的。
在路明非的身上,作者隐喻了很多重大的人生命题。
如果你是一个怎么看都不可能完美的人,你的一生会如何?
难道是注定被别人拿来耻笑,或者是人人都想踩上一脚的命运吗?
抗争还有意义吗?
作品还是给出了一个积极向上的人生指引——只要你的骨子里还有龙的祖先传给你的血,就算你的世俗人生彻底无药可救,你一样可以完成一番轰轰烈烈的屠龙大业,读后感《龙族读后感》。
路明非的人类社会的人生一直充满了悲剧,从小被父母寄养在叔叔婶婶家,家境贫寒,学习不出色,没有男孩愿意真心跟他做朋友,也没有女生愿意多看她一眼。
但是在美国的与哈佛大学比肩的卡塞尔学院却将具有高纯度龙血的他视为不可多得的人才,这隐喻了那句“天生我材必有用”,你之所以没有价值,是因为你被放错了位置。
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人生,只要你努力,总能找到一帮与你有着共同志向的朋友,一起完成一个伟大的事业。
上帝给你关上门的时候,总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户,不要对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耿耿于怀,有些缺点从另一个角度看也许就是你的优点,把自己的短处当做长处发挥出来,你的人生想不成功也难。
这个世界没有一个事业或者成就是一个英雄可以单枪匹马能够完成的,屠龙也是一样。
加入一个正确的集体,并在里面找准自己的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长处,成功也就实现了一大半。
在集体里,当别人对你有误解的时候,真诚、善良和宽容是最好最珍贵的品质。
人心都是肉长的,你对别人好,只要持之以恒,胸襟坦荡,再铁石心肠的人也会为之感动的,最终都会成为你的朋友,成为你坚实的基础。
只有先做好人,才能后做好事。
路明非的废柴师兄兼舍友芬格尔,在卡塞尔学院读了八年,路明非也没有瞧不起他,跟他成为了真正交心的好朋友,芬格尔同样也给了路明非许许多多别人给不了的帮助。
路明非在屠龙的道路上一直顺利地成长,一路有贵人相助,无疑与他善良真诚的性格是分不开的。
好朋友最大的帮助不是在事业的成功上祝你一臂之力,而是帮你恢复心灵上的平和,给你巨大的精神上的鼓励。
当路明非在水下潜水服被划破氧气不够用无法完成任务的时候,是诺诺把她的潜水服和氧气全部都给了路明非,把死亡的威胁留给自己,把生的希望给了路明非。
同样,路明非为了救活被龙王诺顿刺穿的诺诺,签下了契约,用自己四分之一的生命挽救了诺诺,做了一个“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好人。
当他们两个在水下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凯撒和零依然尽全力拉着潜水钟,不抛弃不放弃。
这样的友谊让路明非坚信朋友们还在坚持,坚持等着他的凯旋。
一个人最强大的不是力量,也不是能力,而是坚韧不拔的毅力。
没有朋友,一个再坚强的心灵,坚忍不拔的毅力也变成了无源之水、缘木求鱼了。
一部青春热血小说,一个青少年的童话,希望儿子看完不仅仅是看到了奇幻和有趣,还能看到作者想通过这部作品传达出来的积极向上、不屈不挠的人生态度。
路明非一个废柴都能完成屠龙大业,你有什么理由对自己的人生沮丧呢?
幸福在自己的手里,而不是在别人的嘴里。
只有自己尊重自己,别人才会尊重你。
只有自己爱自己,别人才会爱你。
只有自己把握住自己,才能把握住未来。
第2篇:
龙族读后感
龙族读后感
读龙族是一个很偶然的机会,那年刚初中毕业。
中考考得不好不坏,但在父母眼里永远都是不够,也因为学校的选择和父母有过几次不大不小的争吵。
等到学校全都确定下来的时候却又觉得心里空空的。
同学聚会会的时候看到一个伙伴手里拿了本龙族就问他借了看。
此后就爱上了这本书《龙族》。
这是一本再简单不过的玄幻小说了,或许在老师家长眼中这就是一本闲书,看见了就应该扔掉,而不是爱不释手。
其实,那时候一直以为自己爱的是书里面主人公那些奇遇,上帝对他的眷顾。
现在才发现其实我爱的是我自己过去对未来的一些傻傻的幻想,对未来的憧憬,和迷茫,还有一直以来的那一份孤独。
在大学又重温了一次《龙族》,等到我读完的时候夜已深了,整个宿舍只有我的台灯亮着。
室友们早已入睡。
突然发现原来我现在这么孤单。
离开生活19年的家乡,离开熟悉的亲人伙伴。
重新踏上新的征程。
在这个陌生的环境里,没人知道我是谁,也没人在意我是否难过,快乐。
《龙族》的最后一章,肯德基先生指着自己的心脏,说:
“我们每一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
”
怎么样的死小孩呢?
路明非那样的。
孤独,执着,倔强,不服输。
路明非从小衰到大,他用他十八年的人生,详细诠释了什么叫做“没有最衰只有更衰”一直寄住在婶婶家,父母很久都没有来看过他,时间长了,连父母的样子也忘了。
婶婶从小就让他干这干那,虽然没有哈利波特那样悲催,打骂兼备,可也从未受到过重视,唯一一次让他觉得婶婶对他好事,却是想为自己的儿子出国做试脚石而让路明非选择国外的学校。
他干什么都是错的。
最后他终于明白,因为婶婶并不爱他。
因为不爱所以都错。
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眼泪马上掉了下来。
因为不爱,所以你做的一切,你想要去讨好她,你想要用自己的努力告诉她,她对自己很重要,你傻乎乎的以为自己的努力她看的见,终有一天啊,她会突然发现自己的好,然后和自己在一起。
可是,不爱啊,所以你的做的一切都是错的啊。
她不会注意你的努力,因为她把心思放在了她的男神身上。
毕业聚会上,他终于鼓起勇气准备告白了,在即将告白的时候却被别人当成了告白工具,成为了那个小写的“i”,没有“love”,也没有“you”。
他慢慢的蹲下,成为了最小最小的“i”,眼泪在眼眶中打着圈,可却没有落下。
可是没有人知道这个小小的“i”的作用。
没有“i”,有哪来的“loveyou”呢?
这就是路明非的爱情啊,这就是衰小孩的爱情,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一个人孤单的喜欢着一个人。
可没人知道他为这个女孩放弃了在那些同学们眼里被认为是顶尖高校的录取。
他是幸运的,在这衰到爆的时间里
第3篇:
龙族读后感
每一个热血青年都有的梦想
——亦是孤独读《龙族》有感每次读完都有一种酸涩之感,所读的似乎不是那一群青年的屠龙故事,而是他们的生活,仅仅是最简简单单的生活,却有着一种令人心酸的感觉,一种孤寂感。
路明非向我们诠释了什么叫“没有最衰只有更衰”,他从小寄住在叔叔婶婶家,婶婶和表弟叫他干嘛他就干嘛,虽没有打骂兼备,但也如一条狗般。
婶婶是不爱他的,他本以为自己将就这样走完庸庸碌碌的一生,可十八岁那年卡塞尔学院寄来的一封录取通知书改变了他的一生。
路明非那时就像抱着熊娃娃站在十字路口上的小男孩一般,选择了这一条,就永远无法返回那一条。
他等了十八年,终于在这一刻将命运攥在自己手中。
心里惴惴不安却又充满期待,他还是打开了那扇门,放弃了他原有的一切。
从路边毫不起眼的一粒微尘变成了瞩目的“S”级,他原本以为自己终将不凡,可接下来的生活却将他打了个措手不及——学院里的所有学生都认为他是个什么都干不来的废才,连言灵都没有,他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尽管在别人眼中什么都不是,尽管被别人嘲笑的一无是处,尽管自己表现的十分无所谓,可是他终究还是不甘的——他也想做一番成就,尽管,别人永远都不知道——在深海下杀死了龙王诺顿,却被恺撒抢去了头功,在尼伯龙根里硬撼大地与山之王,却不过是属于他自己一个人的记忆,他依然是冲上战场的炮灰,他依然是别人眼中的废材„„他也希望他那十八年没见的爸妈能像电视中的那样站在火车站上轻轻缓缓的对他说“儿子···你怎么样„„”可是什么都没有,只有那两封信。
再联系到实际,当你突然找到话头想跟你旁边那个人聊一下时,却发现他却聊得尽兴,打断他,他却轻蔑的对你说“你这废材有什么好说的”,你难道不会感到失落伤心吗?
想考得好取得老师欢心,却发现老师根本不在意自己的成绩;在家里想表现的听话一点让爸妈表扬,可他们却说这有什么或者让你装。
在篮球场边上看着同学一个个耍帅般的运球上篮,心里也绝对幻想着自己也在篮球场上奔疾如驰,旁边观看的女生都为自己神魂颠倒;在操场上坐望着年级第一名上台发言领奖,心里也绝对幻想着自己也考了年级第一也在主席台上辈鲜花掌声簇拥着领奖;上课时看见别人解开了难题别人赞叹的表情,心里也绝对幻想着自己也上讲台解开了一道别人都不会的难题然后想象着别人赞叹的对你说你真棒。
这些感觉我们都有,总是耷拉着脑袋两手插在裤兜里没日没夜的幻想着。
我们也不必去逃避,每一个人的都是独一无二的,我们更不必去改变模样或是去竭力的掩饰,我依然是我,我们都是独一无二的。
“子欲孝而亲不在。
”这句话我们都非常熟悉。
那唯一深爱着路明非的绘梨衣,被橘政宗杀死了。
他本来能救他的,却因为他的迟疑,他的优柔寡断,导致他赶到场时绘梨衣已经死了。
尽管路明非献出了四分之一生命杀死了橘政宗,可绘梨衣却永远不能回来了。
或许,在某一天,路明非独自坐在天台时,他会在皎洁的圆月中,看见绘梨衣的笑脸吧。
这个世界上很多人在外面拼搏,却忘记了坐在家门口等他归来的双亲,等到闻到他们的死讯时才哭啼的赶回家跪在他们面前。
可这时什么都晚了,他所能见到不过是那挂在墙上的两张笑脸罢了。
又亦或者,在冥冥之中,他能感觉到双亲在天堂中望向他的眷恋的眼神吧。
每一个人心里都有着那样一份执念,也可以说是信仰。
昂热活了一百年屠龙也不过是为了保护那在剑桥他好友的坟墓罢了。
楚子航手里无论何时永远都紧攥着夏弥给他的项链,尽管是在与海拉的战斗也不松开。
我们都有一个心里最脆落的东西,哪怕它是虚幻的,可我们却依然会为了他而去拼命——连我们的最后一块奶油蛋糕都要抢走又怎能不去拼命呢?
就好像守山老人他的一生都去守护那座他心里山的一土一地,吴三桂怒发冲冠放满军入关也不过是为了那个远在天京的陈圆圆,这是属于我们的信仰,是哪怕在孤独狂欢时,也能清晰回忆起来的永恒。
我们都会有一些孤独,也会埋藏着一些热血。
我们都会感到迷茫,但我们也拥有着梦想。
我们时常忘记,却又希望将其记起。
我们都曾坐在天台上孤寂远眺,我们都曾倔强茫罔。
有些花我们从未看过,有些火种我们从未点燃过。
或许只在命运长河稍纵即逝,但却在记忆中深深扎根。
当我们的热血凝结在双眸,当我们的双拳紧紧握起。
永远不要忘记那在家门口苦苦期盼你归来的眼神和在默默里注视着你的身影。
很多东西,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第4篇:
霸王龙读后感
《霸王龙》读后感
前几天,我看了《霸王龙》这本书。
书里面的主要人物有呼呼、远古、莉娜、小乌龟、小兔子等,这本书很好看,里面内容非常的多,也非常有趣。
我觉的这本书最有趣的是第二篇故事,这篇是讲霸王龙远古带呼呼出去找吃的那段,爸爸问呼呼:
”小鹿你吃不吃?
“呼呼说不吃不吃,爸爸说:
\"不吃也好,小鹿跑的快,我抓不着。
”爸爸又问呼呼:
”小鸟你吃不吃?
“呼呼又说不吃不吃,爸爸说:
“不吃也好,小鸟会飞,我抓不着。
”爸爸又问:
”虫子你吃不吃?
”呼呼说不吃不吃,爸爸说:
”不吃也好,虫子会咬人,我也不敢吃。
”妈妈过来一脚把爸爸踹飞,说:
“你这个笨爸爸,有你这样带孩子的吗?
”看到这时,我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这个霸王龙爸爸真有意思,胆子真是太小了,连虫子都不敢吃,虫子又不会咬他,这么大的霸王龙连只小小的虫子都害怕吗?
呼呼跟着他能吃到什么东西呀!
应该跟着妈妈才是,要知道,以前霸王龙爸爸都是从妈妈那儿抢东西吃的。
这个妈妈也真是厉害呀,能一脚踹飞霸王龙爸爸。
还有一篇讲的是,呼呼家隔壁新搬来一只小猫,大家都带来鲜花表示祝贺,跟他交朋友。
呼呼怎么也找不到鲜花,就拔了两棵大树给小猫,然后小猫在家里哭了一整天,因为大树挡住他出去了。
之后小猫跟谁都玩,就是不理呼呼。
呼呼怎么也不明白小猫为什么不理自己。
我觉得呼呼真是笨蛋,哪有送礼物送大树的呀,他看不到大树挡住小猫出门了吗?
这本童话书里面都充满奇妙的想象,故事情节曲折生动,语言诙谐有趣,读起来让我意犹未尽。
我从读书中得到了快乐,感受的生活的乐趣。
我懂得了我们以后的生活将会现在更加快乐,更加幸福的生活,在我们成长道路上偶尔也会有跌跌撞撞,其实就是那幸福的考验。
今后我会与书为伴,幸福成长!
第5篇:
《冰龙》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有《小狼小狼》、《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草原上的小木屋》、《苦儿流浪记》等等,每一本书都让我受益匪浅,但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冰龙》。
一条全身澄澈晶莹的龙,一个孤傲冷漠的小女孩,《冰龙》独特的封面设计让我一拿起它便再也放不下了。
整本书的文字很少,却包含了很多内容;它主要讲述了一个小姑娘的心由寒冷到温暖的故事。
阿黛拉是众人眼中的冬之子,她喜欢搭冰城堡、玩冰蜥蜴,甚至喜欢骑冰龙,这一切,都是因为她是寒冷的、寂寞的、孤独的。
她从来不哭、不笑、不闹,并且最喜欢冬天,因为只有在冬天才会看到冰龙,会摸到冰龙,会骑到冰龙。
但当龙骑士哈尔叔叔大战而死,当家人受到外敌的侵扰,阿黛尔冰冷的心出现了裂缝,她恳求前来救她的冰龙帮忙。
于是,冰龙于火龙展开了激烈的搏斗,冰与火的交融最终化成了一湖水,两行泪和一段难忘的童年,也融化了阿黛尔冰冷的心,让她变成了一个爱哭、爱笑、爱闹的正常女孩,也让她明白了温暖与温情。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
我们每一个人的成长都离不开亲人,更离不开祖国。
在亲情和国家面前,我们每个人都要尽自己最大所能去付出,去守护。
第6篇:
龙猫读后感
导语:
阅读是一种理解,领悟,吸收,鉴赏,评价和探究文章的思维过程,阅读在语文中作用巨大。
它能丰富学生的内涵,拓展学生的知识领域,也是学生理解课文内容的助力,可以丰富学生想象、增进思考和善于应辨的能力,是培养学生语感最直接的途径,还是培养学生写作能力的必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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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猫读后感
记得在豆瓣看到一段话:
在这世上,有一种作品——你五六岁看它,会激动不已;你十几岁看它,也仍然愉悦。
甚至数十年过去,当你长大成人,还会反复观摩。
你渐渐发现,人生的许多真义,其实就藏在那貌似简单的影像里。
今天我想说的这部电影《龙猫》就是这样的一部作品,不得不佩服这个天才作者——宫崎骏,他是个内心柔软的天才,因为他的作品总是能给这个残酷的世界这么多温暖。
故事一开始就是电影的主角,小梅和小月,因为母亲生病住院,跟着爸爸搬到了乡下的小村子里面居住,他们开心的跟周围邻居问好,自我介绍。
虽然对于房子的“灰尘精灵”充满恐惧但是他们还是很快忘记了这种担心。
当小月去上学,小梅在院子里面玩耍的时候,她因为种种好奇跟龙猫第一次相遇了,这个毛茸茸的大龙猫显然对我们的主人公小梅有好感,小梅也不经意的在大龙猫身上睡着了。
这是他们的第一次交集。
再到后来的某天,天空中下着大雨,两姐妹因为担心爸爸没有带伞,便结伴到爸爸公交下车的地方等爸爸,左等右盼,爸爸始终没有出现,可是龙猫却出现了,因为它也在等公交,小月开心的把伞给了龙猫,龙猫很是开心的跳起来,还调皮的把树叶上的雨滴全都弄下来了。
龙猫为了感谢小月,就把它自己喜欢的橡果子给了小月。
小月和小梅很是开心,她们还看到了龙猫乘坐的巴士,是一只很大的猫,猫的头顶有很大的发亮的东西。
她们又惊讶又兴奋。
过了几天,他们收到医院的电话,原本按照计划要出院的妈妈又临时不能出院,两个孩子变得紧张起来,他们着急的寻找爸爸,想去尽快赶到妈妈身边,因为过于担心妈妈,姐姐小月没有注意到妹妹。
小梅因为年纪小,又担心妈妈,她想去找妈妈就赌气自己去找妈妈,可是迷路的她却连姐姐也找不到了。
小月又着急又担心,情急之下的她想到了去找大龙猫帮忙,大龙猫叫来了龙猫巴士,目的地就是小梅,终于龙猫巴士带着小月找到了小梅,接着又去了医院,他们坐在树上看到爸爸陪在妈妈身边,小梅还把玉米放在窗台,妈妈一定会顺利跟他们一家团聚的。
他们一起祈祷,一起祝愿,一起开心的飞舞。
影片就这样圆满的结束了,治愈系的这部影片让我明白了,虽然已经成人的我们,但是我们依然能够在简单的事物中找到最纯真的渴望。
龙猫读后感
人与自然,是共存的,而且相依而存。
自然,是什么?
它是世界上的一切,只要地球赋予了你生命,你就是自然里的一部分。
不要说石头没有生命,那千年的历史足以说明一切。
它不死,是因为它从没有活过,在我的眼中,它,也是自然。
看了《龙猫》,让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小月家附近的景色,绿树成荫,一棵百年老树大得足以占据整个山顶,让我好不向往!
它既是宫崎骏笔下的奇迹,也是人类多少年来不曾想过的最佳居处。
多少年来,森林在人们的眼中一直是一座金库,不是朋友。
人们向自然索取过多,却从不思弥补。
然而这些由“伟大”的人类建造起来的高楼大厦,花了我们几十年,而真正伟大的自然轻轻松松抖上几秒,霎时就一片废墟。
其次让我感兴趣的就是那只大龙猫,大大的肚子,圆圆的身子。
当小梅发现它的时侯,它正呼呼大睡呢!
第二次,他们却怎么找也找不到了。
然而,他们并没有坚持找,而是离开。
并不打搅龙猫的生活,这种顺其自然的心态让我敬佩。
我想,当一个人发现龙猫时,他首先应该想到的是:
“哇!
好大的一只猫。
”,而不是:
“我要把它带回家。
”;当第二次找不见时,首先应该说:
“哦!
没关系,改天再找吧!
”而不是:
“哼!
你不出来,我把你捉出来带走!
”,不是我夸张,人类真的如此残忍。
人类是动物,是“先进”的动物,但是却干着并不明智的事,滥砍滥伐,杀害生灵。
这,就是人类。
和动物建立联系,互通心灵,让我们,融入自然。
一旦有了联系,人类不仅仅是“认识”动物,而且“理解”动物,这种联系将会是最原始的状态。
当龙猫和小月站在山顶上时,我被这对好朋友感动了。
如果说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美好的,那人与动物之间的感情就是高尚的。
与动物建立联系,会让人类的生存更有意义!
走进大自然,融入大自然,抛弃杂念,用纯洁的心,去聆听大自然,去感受大自然!
龙猫读后感
《龙猫》是一部充满童话色彩的动画电影,整个影片都洋溢着温馨的真善美。
“在我们乡下,有一种神奇的小精灵,他们就像我们的邻居一样,居住在我们的身边嬉戏、玩耍。
但是普通人是看不到他们的,据说只有小孩子们纯真无邪的心灵可以捕捉他们的行迹。
如果静下心来倾听,风声里可以隐约听到他们奔跑的声音”。
在美丽的自然背景下故事娓娓而来。
小月的母亲生病住院了,父亲带着她和四岁的妹妹小米搬到乡间居住。
姐妹俩都天真善良,活泼可爱,她们在家旁的一棵大树下发现了只有纯洁的孩子才能看见的龙猫,并且成为了好朋友。
可爱的大龙猫有着神奇的魔力,它会让一颗树种子破土而出,转眼间就长成参天大树。
它会领着姐妹俩上到树枝的顶端吹出悠扬的乐曲,还会带着姐妹俩坐着陀螺飞翔在夜空。
小米得知妈妈的病情加重了,就抱着自己摘的玉米独自找妈妈,可是半道上迷路了。
小月焦急万分,四处寻找无果的情况下,想到了龙猫。
善良的龙猫召唤来龙猫电车,龙猫电车载着小月飞奔,飞过田野、奔过山岗,终于找到了迷路的小米,姐妹俩惊喜的拥抱在一起哭了。
她俩又乘着龙猫电车找到了妈妈,得知妈妈的病情并无大碍,母女三人团聚都非常高兴。
小米把亲手摘的玉米送给了妈妈,希望她早日康复,妈妈开心的笑了。
第7篇:
《龙族》读后感
[《龙族》读后感]读完《龙族》之后,我突然发现我也有一种孤寂的感觉了,《龙族》读后感。
孤寂。
孤独与寂寞。
在《龙族》最后一章中,那个肯德基先生指着自己的心脏,说:
我们每一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
这样的死小孩。
怎么样的?
孤独又执著,倔强得不肯认输。
其实每次读完龙族,都会有一种鼻子酸涩的感觉,无论读了多少遍。
仿佛自己心中的孤独被这本像放大镜一般的书,放大了无数倍。
你体会得到书中任务的孤独,因为你也孤独。
龙族,写的是一些人的孤独。
他们在孤独中拉风着,执著着,倔强着,却没有人看见,死之后也没有陌生人人为他们惋惜,他们明明是在拯救世界啊。
就像是一朵开在悬崖上的花,拼命地生长,开出最美丽的花瓣,在风中摇曳的身姿,如同伊人在水中央跳舞。
却没有人欣赏。
默默地开在悬崖边上,只有孤独的风看着它。
看它含苞,看她绽放,直至凋零…
路明非从小衰到大,他的十八岁的人生,详细诠释了什么叫做没有最衰只有更衰。
一直寄住在婶婶家,父母很久都没有来看过他,时间长了,连父母的样子也忘了。
婶婶从小就让他干这干那,虽然没有哈利波特那样悲催,打骂兼备,可他也算是一条狗。
他干什么都是错的。
最后他终于明白,因为婶婶并不爱他。
因为不爱,所以做什么都是错的。
他喜欢爬到天台,把两只脚悬空,看着脚下灯火通明的城市,风吹过来,只有他一个人。
背影孤独得黯然*。
毕业聚会上,在即将告白的时候却被别人当成了告白工具,成为了那个小写的i,没有love,也没有you。
他慢慢的蹲下,成为了最小最小的i,眼泪在眼眶中打着圈,可却没有落下。
可是没有人知道这个小小的i的作用。
没有i,有哪来的loveyou呢?
在这个时候,门被用力地打开了,阳光照射进来,照射在那个小小的i上。
那一种感觉,就像是暴风雨过后,阳光就像是*一样,不停地对着乌云一梭子一梭子的拼命的开着,打着,噼里啪啦的,直到把乌云打得千疮百孔,撕裂了那一层厚厚的黑暗。
重见天日。
天使走进来,目光如炬。
那一天,是他第一次拽了一把,很拽很拽。
哪怕是在别人的帮助下。
卡塞尔学院,以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为著的学院,一脚踢开了无数的精英,却把那个别人都看不起的,贱狗一般的他给哭着求着了进去。
路明非以为他终于可以拽了。
史无前例s级学生。
可进去了之后,他更加挫败。
卡塞尔学院的确是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可他却忘了,里面还有一群精英帮凶,个个牛逼到了极点。
他的确是史无前例的,因为他功课差得也是史无前例。
在他该显露时,他没有显露,站在一旁,怂得说着烂话。
他以为很好笑,可是没有人笑,他就在那沉默的环境中干笑了几句,最后不笑了。
可他牛逼的时候,却没有看见。
青铜计划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龙王诺顿,却没有人看见,反而让恺撒抢去了头功。
尼伯龙根里,楚子航昏迷,也是他背起七宗罪,一刀一刀地杀死了龙王,说出了那一句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
巨牛逼,巨拉风啊。
从来没有人这么拉风牛逼过。
哪怕是有钱到爆,冬天取暖可以拿来烧钱烧整一个冬天的恺撒,或者是苦行僧一般,一抓起村雨就成一杀胚的楚子航,他们都没有。
可还是没有看见。
因为没有看见,所以明明很拉风,明明事后想起来都觉得很骄傲,但还是被人看成一条废柴,可有可无,一上战场一定第一个成为炮灰。
有时候觉得,路明非甘心么?
明明很厉害,明明很牛逼很拉风,却被别人看成一个傻子。
一定是不甘心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