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定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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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定合同
装饰装修
工程合同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安徽阜阳华纺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阜阳市颍东区向阳北路258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安徽名仕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址:
阜阳东方广场商业办公楼B座35层至37层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3041.28川(共计54套,不含公共部分)。
1.3工程内容及做法:
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参照样板间(但不含橱柜吊柜、灶具、油烟机及家具等)。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参照乙方提供的样板间式样、材料清单及样品
以包工包料方式交由乙方施工。
本项目装饰内容乙方仅对本材料清单负责。
1.5工程期限,本项目为统一装修,2018年1月1日前交付,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不能顺利施工的工期顺延。
1.6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575元/川,合计为丫1748736元;金额大写:
壹佰柒拾肆万捌仟柒佰叁拾陆元正,此价款为不含税价,如需开票须另支付17%勺税费297285.12元。
第二条施工图纸设计标准。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由乙方统一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提供一部电梯供乙方上料或能安排为乙方集中上料时间,以确保乙方能正常施工所需要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
3.2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工程竣工验收。
3.3按照约定应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条件。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施工。
4.2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3施工中严格遵守有关施工安全防护规定,因违反安全防护规定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4负责做好竣工后交付使用前的成品保护工作。
第五条材料供应
5.1本工程乙方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期延误
6.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⑴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
⑵不可抗力;
6.2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超过15日的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甲方自行承担。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造成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质量标准
7.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7.2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按照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标准执行。
第八条工程验收与结算
8.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甲方不
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
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及乙方的经济损失,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应予顺延。
8.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工程竣工后,乙方在项目完工后10内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5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超过7个工作日的视同验收合格。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
由于设计变更、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按实际调整。
设
计变更、签证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
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本项目不设预付款,完成全部工程的隐蔽项目,
甲方支付给
乙方60%勺工程款,在洁具到场安装前甲方付至
85%勺工程款,
待工程结束经验收合格30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所有工程款的
98%余款在质保满后一次性付清。
第十条工程保修
10.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尾款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工程质量保修单(见附表: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书)。
10.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一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
10.3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保修。
10.4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失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乙方可
代为维修,但维修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1.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当事人可采取协商解决。
11.2双方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解决不当时,当事人可以选择下列解决方式:
①,作为本合同的约定。
①向阜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附则及其他
13.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3.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13.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一起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附件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安徽阜阳华纺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安徽名仕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阜阳东方广场商业楼B座35层至37层共54户,面积3041.28卅的内装项目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符合阜阳市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二、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三、质量保修期。
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自验收合格后壹年。
但不包括易耗易损物品如开关插座盒、灯具、地漏、水龙头等。
因住户使用不当、人为损坏或因用户二次装修擅自改动结构、管线走向、固定设备移位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或对其他用户造成的损失,不在本公司维修范围之内,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
四、住户入住后,属保修期内的有关住宅质量的投诉,由住户向物业管理公司报修后,本公司将及时实地查看,妥善处理;超过保修期的,由住户向物业管理公司报修处理。
五、该房屋转让时,本保证书应当随房屋一并转让至受让住户,受让住户享
有与原住户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发包人:
承包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曰年月曰
装饰装修
工程合同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安徽阜阳华纺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阜阳市颍东区向阳北路258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安徽名仕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址:
阜阳东方广场商业办公楼B座35层至37层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3530.10〃,其中房屋54套3041.28川,公共部分488.82川。
1.3工程内容及做法:
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参照样板间(但不含橱柜吊柜、灶具、油烟机及家具等)。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参照乙方提供的样板间式样、材料清单及样品
以包工包料方式交由乙方施工。
本项目装饰内容乙方仅对本材料清单负责。
1.5工程期限,本项目为统一装修,2018年1月1日前交付,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不能顺利施工的工期顺延。
1.6合同价款:
房屋工程造价为575元/〃,合计为丫1748736元;公共部分工程造价为260元/川,合计金额为丫127093.20元;
本合同总造价为:
Y1875829.2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柒万伍仟捌佰贰拾玖元贰角整),此价款为不含税价,如需开票须另支付17%的税费318890.96元。
第二条施工图纸设计标准。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由乙方统一设计施工图纸,
设计费用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
提供一部电梯供乙方上料或能安排为乙方集中上料时间,以确保乙方能正常施工所需要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
3.2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工程竣工验收。
3.3按照约定应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条件。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施工。
4.2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3施工中严格遵守有关施工安全防护规定,因违反安全防护规定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4负责做好竣工后交付使用前的成品保护工作。
第五条材料供应
5.1本工程乙方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期延误
6.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⑴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
⑵不可抗力;
6.2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超过15日的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甲方自行承担。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造成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质量标准
7.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7.2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按照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标准执行。
第八条工程验收与结算
8.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甲方不
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
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及乙方的经济损失,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应予顺延。
8.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工程竣工后,乙方在项目完工后10内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5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超过7个工作日的视同验收合格。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
由于设计变更、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按实际调整。
设
计变更、签证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
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本项目不设预付款,完成全部工程的隐蔽项目,
甲方支付给
乙方60%勺工程款,在洁具到场安装前甲方付至
85%勺工程款,
待工程结束经验收合格30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所有工程款的
98%余款在质保满后一次性付清。
第十条工程保修
10.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尾款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工程质量保修单(见附表: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书)。
10.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一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
10.3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保修。
10.4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失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乙方可代为维修,但维修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1.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当事人可采取协商解决。
11.2双方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解决不当时,当事人可以选择下列解决方式:
①,作为本合同的约定。
①向阜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附则及其他
13.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3.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13.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一起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附件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安徽阜阳华纺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安徽名仕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阜阳东方广场商业楼B座35层至37层共54户及公共部分,面积3530.10卅的内装项目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符合阜阳市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二、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三、质量保修期。
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自验收合格后壹年。
但不包括易耗易损物品如开关插座盒、灯具、地漏、水龙头等。
因住户使用不当、人为损坏或因用户二次装修擅自改动结构、管线走向、固定设备移位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或对其他用户造成的损失,不在本公司维修范围之内,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
四、住户入住后,属保修期内的有关住宅质量的投诉,由住户向物业管理公司报修后,本公司将及时实地查看,妥善处理;超过保修期的,由住户向物业管理公司报修处理。
五、该房屋转让时,本保证书应当随房屋一并转让至受让住户,受让住户享
有与原住户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发包人:
承包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曰年月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