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内容服务业产业化发展的环境与条件精.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27040848 上传时间:2023-06-26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3.2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信息内容服务业产业化发展的环境与条件精.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信息内容服务业产业化发展的环境与条件精.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信息内容服务业产业化发展的环境与条件精.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信息内容服务业产业化发展的环境与条件精.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信息内容服务业产业化发展的环境与条件精.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信息内容服务业产业化发展的环境与条件精.docx

《信息内容服务业产业化发展的环境与条件精.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信息内容服务业产业化发展的环境与条件精.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信息内容服务业产业化发展的环境与条件精.docx

信息内容服务业产业化发展的环境与条件精

信息内容服务业产业化发展的环境与条件

甘肃省信息协会秘书长刘宗元

一、信息内容服务业在信息化中的地位

1、信息化与信息内容服务业的关系

1997年4月全国信息化工作会议把信息化的内涵概括为:

信息化是以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为主导,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核心,信息网络为载体,信息产业为支撑,信息人才为依托,法规、政策、标准、安全为保障的综合体系。

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指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要广泛应用计算机、通讯和网络等信息技术和其他相关的智能技术,达到全面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劳动生产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人民生活质量这一目的的过程。

信息内容服务业是以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为核心内容的产业活动。

信息产品的开发与生产主要是通过大量应用人类长期生产生活所积累的知识经验和理论财富,对零散的、原始的信息按照信息的接受者和使用者的要求进行整理、加工、分析的过程,是通过大量的脑力劳动和多学科理论的交叉应用而生产出的新的知识产品。

它在产前原始资料收集、产中开发加工以及产后信息产品的传输与发布,所用的信息加工、传输工具因时代、区域科技水平的不同而不同,由此信息内容服务业又有传统和现代之分。

所谓传统的信息内容服务业,是指尚未数字化的、在网下脱线进行开发、传递和利用的信息产品或服务。

而现代的信息内容服务业,则指数字化的、在线联网的信息产品或服务。

其中:

一部分是由传统的信息内容通过数字化生成的,另一部分则直接产生于互联网的平台上,这两部分信息内容的发送和接受都处于一种互动的状态。

现代信息内容企业或产业,通常还包括支持信息内容生产和营销的现代信息技术及其服务。

在当代,信息内容服务业正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信息的传播除沿用传统的书籍、报刊、杂志等纸介手段外,正快速向卫星、广播、移动或有线通讯工具、互联网等先进的电子媒介或曰无纸化传播的方向演进。

信息化与信息内容作用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是全方位的:

一是将信息技术用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部门并与其它现代技术结合,推进国家现代化。

二是信息作为一种新的生产、服务要素投入国民经济各领域和对整个社会全面渗透,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三是在信息化的过程中,先进的信息通讯及网络设施是信息化的基础条件和载体工具,而信息产品的开发生产与信息服务是信息化的核心内容。

而且,信息资源开发在信息化中的这一核心地位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2、信息内容服务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近代控制论的创始人维纳有一句名言:

“信息就是信息,不是物质,也不是能量”,形象地指出了信息、物质、能量三者不同的属性与关系。

在农业社会,土地和农业工具起着决定作用,在工业社会主要生产要素向能源转移,那么在未来信息社会的生产力结构中,信息将起主导作用。

也就是说在信息经济时代,信息是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它与物质资源、能量资源一起,构成现代人类社会资源体系的三大支柱,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要素。

在信息化过程中,信息内容越丰富,文化科技交流就越充分,人们从中捕捉的商机就越多,决策就越科学,信息的倍增效应就越大,更重要的是可以源源不断地从中提炼出更多的知识,进而激发出人们的智慧,进行改革创新,发展智能工具,提高生产力和知识经济水平,不断推进国家现代化。

因此,在整个信息化过程中,如何发展这一产业始终是一个重要课题,必须予以高度关注。

二、信息内容服务业产业化发展的外部环境条件

在自然界中,一切生物的产生、演进和消亡都受制于环境的变迁。

环境优则繁荣兴旺,环境劣则消亡灭绝。

同样,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各种新生事物的产生发展也无不缘于此因。

那么,信息内容服务业在产业化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具备那些外部人文环境呢?

1、社会环境主要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制度、文化宗教背景、社会发展状况和科技水平等。

人类对信息的感知、加工、利用古已有之,但信息服务作为一个产业,在一个原始、封闭、生产力低下、政治集权、文化落后、缺少先进科技手段的地区或国家是无法实现的。

因为现代信息内容服务业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到一定高度后的产业裂变和新的社会化分工,它本身所具有的资本密集、技术密集、知识密集、人才密集的行业特征,体现着当代最先进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它的发展繁荣不仅有赖于民主、文明、稳定的政治制度,更有赖于开放、发展、向上的市场经济制度以及高素质的国民和先进、高效、快捷的现代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

2、经济环境在经济环境中,对信息内容服务业发展最具影响力的因素是区域经济对外开放、交流的程度和广度,生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程度与流速,区域内市场主体的规模与经济实力,产业分工的细度与行业间信息交流的频度及广度等。

上述因子程度越高,说明该地区经济越具活力,信息的接受者对信息价值的认知度、需求度越高,购买信息的付费能力和付费意识越强,信息内容服务业的发展就越具有内在动力和市场潜力。

3、法制环境信息内容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自古以来就受政府的管制。

在当代随着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内容的流通数量和流通种类大幅激增,已经达到了实时流通、跨国流通的地步。

在这种情况下,为使信息流通趋向规范有序和造福于人类社会,而不至于变成公害,就需要本国政府和国际社会为信息顺畅流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在这个体系中,包括世界、国家、地区、行业、企业五个不同层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政策。

而其中涉及到的主要法规是知识产权保护法、平横政府机密与公众利益间关系的政府信息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法、平衡信息自由流动与企业商业秘密以及个人信息隐私间关系的数据保护或隐私权保护法、信息标准立法、信息企业就其提供的信息内容服务应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等。

4、市场环境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一是市场需求度。

由于信息资源的开发与服务,主要面向政府、企业和各种社会团体,因此,其市场需求又受制于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二是外部规制条件,如市场准入规则、价格规则、标准规则、质量规则、市场信用规则等;三是外部规制条件对信息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如信息资源的采集难易度、不同所有制成分的市场主体在市场上的地位是否平等、政府对现有规则的执行力度、对企业的合法权益能否提供有效的保护等。

三、信息内容服务业产业化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1984年9月邓小平同志提出:

“开发信息资源,服务四化建设”以来,短短的二十年间,中国的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举世注目的成就。

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实现工业总产值(不变价)10869.21亿元,完成工业增加值(当年价格)2980亿元;截止2002年底通信业光缆线路长度达到225万公里,电话用户总数跃居世界第一位,达到4.21亿户;到2004年7月,我国网民数、上网计算机数分别达到8700万人和3630万台,国际出口带宽总数达到53.9G,CN下注册的域名数、网站数分别达到38万和62.7万。

但同时,信息化发展在结构上、区域上存在着严重的失衡现象。

从结构上看,信息技术、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发展势头良好,而信息内容服务业严重滞后于信息技术的应用和发展;从区域上讲,东部、南部和城市信息化建设已处较高水平,而西部、北部和广大的农村尚处起步阶段;从供求关系看,一方面市场需求在不断扩大,信息消费正从粗放型向理性化、个性化、专业化的高度发展,另一方面,信息内容服务企业数量少,规模不经济,效益不理想,经济技术实力不强,产业化进展缓慢,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

据CCID统计,2002年中国信息服务市场总规模只有429.3亿元,各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构和企业只有7万多家,从业人员110多万;从CN下域名注册和WWW站点地域分布情况看,2002年全国(含港澳台及国外)CN下域名注册总数为179544个,西部十二个省市区只占有15055个,占域名注册总数8.47%;WWW站点合计数为371600个,西部十二个省市区只有32041个,占WWW站点总数的8.7%。

上述失衡态势的形成,除了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信息化法规标准不健全、信息市场发育不完善等大的外部环境影响外,在我们对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思想认识、观念以及市场引导方式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错误和偏差:

1、重硬轻软更轻信息资源开发的倾向较为普遍。

谈起信息化,人们关注的焦点往往是筹措资金、购置设备、布线建网等工程建设问题,而对信息内容建设考虑甚少。

遇到瓶颈问题时,往往只谈信息技术不讲信息内容,有的即便说到信息内容也是蜻蜓点水,没有把信息资源建设提到信息化核心内容的高度来认识和部署工作,各相关方面也没有把信息内容服务作为大事、大产业来推动,没有齐心协力地去研究解决信息内容服务业前进中遇到的问题,以致于出现许多“空壳”网站和“休眠”网站,出现一批高投入、低产出的“垃圾工程”,使信息化基础建设投资虚置,损失惊人。

这种状况不改变,很不利于信息内容服务业的发展。

2、在信息内容建设上认识盲区仍未解决。

一是误把互联网上所有的网页内容都视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实际上互联网一直提供着四个基本应用平台,即信息发布平台、通信交流平台、娱乐游戏平台、以及交易平台。

而大部分的网页内容并非我们传统概念的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而是一种娱乐生活性服务。

它与旨在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的信息服务有天壤之别。

信息内容服务业通常是面向机构用户的咨询、评估、专题研究、专项调查、商用数据库建设等服务,它是面向工作的、直接收费的业务。

二是以为“资料越多,信息就越多”,误将资料数量与信息等同起来。

我们知道,互联网上的资源正以每六个月翻一番的速度在增长,而信息精品只能缓慢地增长。

互联网上资料的无节制泛滥,正是信息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

三是误以为“宽带应用能明显地改善信息服务的效果”。

实际上作为工作性信息需求而言,主要是文字信息,或者说是以字符为基础的信息,它所使用的带宽只及视频信息的百分之一。

而宽带最大的贡献是提供娱乐性的视频服务,它消耗着99%以上的通信资源。

在提供信息服务的木桶上,最短的一块木板并不是带宽,而是效益设计,是智力投入。

过分强调带宽,反而会使我们看不到真正的问题。

3、市场经济意识和商品观念尚未深入人心。

这里存在着两种极端的做法:

一种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信息经济时代,对信息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或曰麻木不仁,在经营管理上仍靠“拍脑袋”决策,长官意志大行其道,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市场经济意识淡漠;另一种则对信息的使用采取拿来主义的办法,只愿使用不愿付费。

岂不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物质产品是商品,精神产品也是商品。

信息作为高技术、高智力、高增长、高附加值的智慧结晶,不仅是商品,而且是含金量很高的知识商品。

信息内容服务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之一,没有收入他们如何生存?

如何发展?

4、政府职能尚未理顺,对市场的发展缺乏正确引导。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按照建设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对政府机构设置、职能进行了几次大的调整和改革,但大政府小社会的的格局仍未得到根本扭转。

一是政府部门职能混淆,事权交叉不清,大包大揽现象依然严重。

特别是基层部门仍将注意力集中在资源配置审批、跑资金要项目、招商引资这些本属市场配置和专业信息服务机构的业务上,其结果只能是“荒了自家的地,梨坏了别人的田”;二是咨询评估机构改革不彻底,“脱”而不“离”的现象普遍存在。

这些机构虽然大部分已改制为企业,但由于与政府部门天然的“血缘关系”,仍得到政府的“百般呵护”,有的已实际沦为政府部门的小金库。

这样做不仅有违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的改革初衷,也不利于这些改制企业在市场竟争中的自我发展,而且长此以往,必将形成新的市场垄断;三是课题研究公开招标制度尚未全面实施,不利于信息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早在“十五”期间,国家有关部门就已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把可行性研究论证、专项评估、重大科研项目、各种研究性课题,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交由社会上的研究、咨询机构和专业的社会团体去承担。

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一要求并未制度化、规范化,从而延缓了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信息市场秩序和推进信息服务业产业化发展的进程。

5、信息公开缺少制度保障,增加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难度。

对信息内容服务企业来讲,获取准确、全面、有效的原始信息资料和数据,犹如物质产品的生产必须满足产品生产所需的各种原辅材料一样重要,是信息资源开发的基础。

而政府作为宏观调控的管理者、组织者,又决定了其自身必定是国家信息资源的最大拥有者、生产者、发布者和使用者。

如果政府部门实行信息封锁,信息内容服务企业就犹如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无法生产新的信息产品;如果政府部门的信息披露不规范,就会大大增加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难度;同样,披露的信息不全面或数据失真,开发出的信息产品质量就会大打折扣或南辕北辙,不但不能使信息资源在开发、生产和应用过程中产生高度的倍增效应,反而会误导市场,给用户带来惨重的损失,使信息资源生产和应用难以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6、市场混乱,制约了信息服务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盗版、抄袭和随意使用有偿信息现象普遍,直接影响着知识产权所有者的经济收益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严重制约着他们的正常发展;二是市场监管不利,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信息漫天飞,大有劣币逐良币之势;三是部分信息服务企业法律意识、品牌意识淡漠,在信息资源开发工作中自身就存在着严重的侵权行为,而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也认为法不责众,不善于应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使市场的混乱局面愈演愈烈;四是社会信誉度普遍较低,合同履约水平不高,付费意识不强,收益无法保障,直接危及着信息服务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四、对加快信息内容服务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建议

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全球已出现过五次信息化浪潮,差不多每隔十年就有一次,而且一浪高过一浪。

我国信息化进程经过“七五”起步,“八五”发展,至“九五”已步入互联网时代。

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把推进信息化

视为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党的十六大报告又把大力推进信息化作为本世纪头20年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主要任务之一,强调指出“信息化是我国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党和政府对信息化的高度重视,为我国信息事业带来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

随着我国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和2005年以后WTO规则的全面实施,特别是随着外资企业涌入我国信息市场,使原本处于弱势的我国信息内容服务业必须面对国际顶尖企业的竞争。

严峻的形势迫使我们必须为我国的信息服务业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鼓励它们奋起直追,尽快实施规模化、国际化、规范化和知本化的“四化”战略,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1、厘清认识,确立信息资源开发在信息化中的核心地位。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信息化重点专项规划》明确提出:

“信息化要以信息资源为核心”,不仅确立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在我国信息化建设中的核心地位,也指出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点。

因此,加大“核心”地位宣传,提高对“核心”工作的重视,努力把今后和“十一五”期间信息化工作的重心转移到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推进信息内容服务业产业化发展上来,实现信息的倍增效应,提高信息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完善政策法规,加强政策和信息引导。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公开原则,尽快制定并出台信息公开法,及时公开政府非密信息;研究制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指导意见,促进信息资源共享;统计部门要与时俱进,尽快将信息内容服务业的基础数据和指标体系列入统计范畴,以便摸清家底,支持决策。

同时,要按照《统计法》的要求,努力提高数据的权威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加快信息机构改革步伐,按照政府型、公用型、商用型和非盈利性、盈利性的标准进行科学分类,对公用型、商用型、盈利型信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对政府部门的非经营性网络,建议有步骤地将其转轨为经营性网络公司并与国家行政机关脱钩,实行政企分开,以利公平竞争,提高服务质量;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金进入信息内容服务业,使其快速成为信息服务业的领头雁和行业咨询的中坚力量。

同时要充分发挥其体制和机制优势,通过收购、重组、兼并和改造,推动信息内容服务业的产业化进程。

3、规范竞争秩序,创建易于发展的市场环境。

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严厉打击盗版、侵权、违法发布不良信息的行为,切实保护信息商品的知识产权和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带头使用正版软件和有偿信息,要本着“三公”原则委托社会上的信息内容服务企业采集、处理特定的信息和承接各项研究工作,通过有偿选购和公开招标,丰富政府信息资源,提高信息内在质量,推动信息服务业健康发展;深入探讨网络经济发展规律,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以网络为基础的现代信息内容服务业在整个产业链条的每个环节都建立起有序的竞争机制、信用机制和治理机制,规范市场秩序,倡导网络文明。

4、制定发展规划,对基础项目予以重点扶持。

目前,各级政府部门已着手“十一五”规划的前期研究工作,建议在做好信息化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就信息内容服务业的产业化发展也做出相应的规划。

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信息内容服务业产业化发展的方向、指导思想、重点领域以及相应的政策措施;对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信息资源开发项目,要根据WTO规则全面实施后的新形势,制定市场准入、金融、税收、投资及补贴政策;有条件的地区,还应设立信息资源开发基金,利用市场机制,鼓励信息内容服务企业建设一些历史性、基础性、公益性的信息资源数据库并予以开放,以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通过对信息内容服务业的产业政策引导,加快其产业化进程,使其尽快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为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做出更大贡献。

(作者单位:

甘肃省信息协会秘书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经济市场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