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凭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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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凭合同
合同编号:
房屋租赁合同
物业房号:
承租方:
合同起止日期:
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承租方):
联系地址:
有效证件名称和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民治大牛栏前大厦主楼号房面
为平方米(按图纸计算为准)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该租赁房屋的用途为。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改变该租赁办公楼的用途。
第二条本合同租赁期限为,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同意赠与乙方天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间,乙方需自行承担水费、电费、空调费等费用。
正式计租时间从年月日开始。
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屋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但乙方应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续租合同的具体条款另议。
第三条租金及相关费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按人民币元/平方米计算,每月共计人民币元整(大写:
元整),物业管理费按元/平方米计算,
每月共计人民币元整(大与:
元整,合计每月费用为元
(大写:
元整)(注:
该租金,因本合同项下租赁所发生的一切
税费概由方承担。
2、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按人民币元/平方米计算,每月共计人民币元整(大写:
元整),物业管理费按元/平方米计算,每月共计人民币元整(大写:
元整),合计每月费用为元(大写:
元整)(注:
该租金,因本合同项下租赁所发生的一切税费概由方承担。
3、乙方所需办理房屋租赁承的租赁合同,由乙方自行办理,所产生的税费、手续费用其它一切税费概由乙方承担,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的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
4、每月水费、电费按实际用量计算,水费标准按6元/吨、电费标准按1.2元/度(如遇单价调整,以政府相关部门调整单价为准),由乙方另行支付。
此外,乙方还应缴纳公共摊费,公共摊费指:
楼层公共区域照明、卫生间水电费按照租户每层租赁面积平均分摊到楼屋全部租户的进行分摊;电梯、大堂照明、大堂空调、消防联动测试用电、监控系统用电按照牛栏前大厦全部租户面积平均分摊原则进行分摊,费用每月在物业管理水电公示中体现。
5、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公共分摊费、等费用,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全数缴付完毕;甲方指定的托收银行为:
深圳发展银行民治支行,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深圳发展银行民治支行账号给甲方作为费用收取的托收账号,乙方同意其托收银行将相关款项自动划转甲方账户。
6、乙方约定的托收账号为:
,户名,若乙方逾期或不足额缴付的,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予以催收,且乙方还应按日计算应缴付费用额度千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滞纳金)。
如果乙方违约金超出保证金,甲方有权扣留乙方财产,等候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判决处理意见。
7、甲方指定的租金托收账号为
8、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甲方可按新政策规定调整收费标准。
第四条履约担保
1、为履行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缴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该保证金作为乙方按时缴纳租金等费用及全面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之担保,如乙方发生拖欠、拒交租金等费用以及做出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违约行为时,则甲方有权扣除该保证金。
若发生甲方扣除保证金的情况,则乙方应在次月缴纳租金等费用时,一并补足被扣除的保证金额度;逾期,则乙方应按日以应补足额度千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达30日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时解除。
届时,甲方将乙方尚未被扣划完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全部扣除。
2、本合同期满终止,如双方不再续约,且乙方未因有违约行为而被扣除保证金之情形,在乙方办妥退租手续并结清各项费用后,甲方将凭保证金收据无息返还保证金。
第五条租赁房屋的管理与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且乙方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员工、乙方客户及相关陪同人员等)亦必须遵守该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按制度直接追究乙方责任。
2、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房屋及其附随配套设施的现状进行书面确认,并将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租赁期间,乙方对租赁房屋内的相关设备、设施负有保管、维护、保养、维修责任,且乙方应自行承担租赁房屋内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维修、更换所产生的费用。
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内的设施、设备毁损或灭失,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经济损失(包括因此而起的第三者损失),甲方有权在乙方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额度。
涉及到法律责任的乙方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3、租赁期间,乙方可对租赁房屋内进行二次装修,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装修管理规定,支付相关费用(费用有垃圾清运费、工本费、押金等),须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按照甲方制定的《二次装修流程》步骤申请审批。
施工申请应提交有关设计方案图交甲方审定,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乙方由此所产生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所租房屋结构、格局、装饰等进行施工改动,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所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甲方还有权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并将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全部扣除。
乙方不得对所租赁房屋室外及外墙结构进行任何更改。
乙方退租时,未经甲方同意不能拆除二次装修设施(含综合布线、天花板、隔墙、地板、门、窗),办公设备家具、空调除外。
由于乙方二次装修造成租赁区域内的消防分区设施配置不合格,乙方应承担甲方增加消防设备设施费用。
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安装招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拆除,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概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在乙方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额度。
若乙方的招牌安装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则乙方应自行向有关政府部门办理审批、安装等手续;而且,乙方还应自行承担因招牌在安装、存续、拆除期间毁损、脱落所导致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或违规安装的行政处罚责任。
5、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租赁房屋用途、经营范围或把房屋转租,或者与他人合作经营,变相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并将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全部扣除。
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迁离租赁房屋;愈期,则甲方有权收房,租赁房屋内的乙方物品视为乙方自愿抛弃,甲方有权自行予以处分,乙方对此不持异议。
6、乙方指定一名负责人与甲方保持联系。
租赁期内,乙方负责对租赁房屋内的卫生、消防、治安等工作的日常管理,由于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乙方应负责全部责任,否则,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7、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房屋行为所产生的(但不限于)噪声等对周边客户(物业使用人)构成妨碍并导致客户(物业使用人)投诉的,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做出整改(整改期限10天)乙方不得有异议。
如乙方置之不顾或故意拖延,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强制整改或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在乙方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额度。
8、乙方应自行办妥从事经营活动所需的相关营业证照。
乙方明确:
甲方仅作为乙方经营场地的提供者,甲方不因乙方任何之经营行为或经营障碍而向乙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若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一个月内办妥营业执照及相关从事经营项目的经营许可文件,则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相关行政责任或民事赔偿责任。
若由此致使甲方被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处罚或被责令关闭或致使甲方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乙方应赔偿由此予甲方形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乙方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额度。
若保证金不足扣除,乙方还应于收到甲方书面索偿通知后3日内全额支付;逾期,则乙方按日以应偿付款额千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租赁期间,因乙方与乙方员工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纠纷以及在经营过程中造成乙方员工或其它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包括意外伤害损失)的,概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若甲方因此而开遭受相关主体索偿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所承受之损失,甲方有权在乙方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额度。
若保证金不足扣除,乙方还应于收到甲方书面索偿通知后3日内全额支付;逾期,则乙方按日以应偿付款额千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租赁期间,乙方应合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非法及不道德活动、不得在房屋内放置易燃、易爆、易辐射等高危物品、不得允许他人利用上述场地从事非法或不道德活动,否则,由此所引致的一切法律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若甲方因此而遭受相关主体索赔或处罚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所承受之损失,甲方有权在乙方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额度。
若保证金不足扣除,乙方还应于收到甲方书面索偿通知后3日内全额支付;逾期,则乙方按日以应偿付款额千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租赁期满,双方不再续约的,则乙方应于合同期满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在此期间将营业执照地址办理迁移,否则不予办理退租手续,合同期满办理退租手续后二天内搬离并向甲方交回租赁房屋,乙方退租交房时,双方应对房屋相关设施和现状进行书面确认。
乙方应保证所交回的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且乙方必须结清所有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额度。
若乙方愈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屋的,甲方有权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
第六条债权债务
除依本合同所发生在甲、乙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外,各方对外所发生的其他任何债权债务均与对方无关。
第七条合同备案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提供所需备案文件材料之方便,但甲方不负有为乙方办理房屋租赁备案之合约义务,且乙方应自行承担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所产生之一切费用。
双方确认:
本出租房的租赁合同备案仅系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项程序性内容,备案与否均不对本合同的履行构成任何限制和妨碍。
当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所签署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概以本合同的约定为准;乙方不得将备案所签署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作为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之任何抗辩事由。
第八条合同解除
1、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
若乙方确需提前解除本合同,则乙方应提前贰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所缴纳合同保证金全部扣除,作为乙方提前解约对甲方经济损失的赔偿。
2、本合同期内,如乙方确需提前解除本合同,但乙方自行寻找到第三方同意以同等条件租赁该房屋,则乙方在缴纳相当于一个月租金作为更名费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合同保证金。
3、如因国家建设、政策法律变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甲方必须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提前壹个月或即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而无须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信守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均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通知
本合同项下书面通知的送达方式为:
或四甲乙双方联系人或授权代表直接交付签收送达;或由通知发出一方根据另一方于签订本合同时所提供的地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交送达,特快专递一经受送达方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员工、收发室工作人员)签收即视为有效送达。
若以上方式无法送达或者乙方拒绝签收的,则甲方可在深圳市级的报纸上发布公告通知,公告发布后两日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后生效。
第十三条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项下附件,系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3、乙方签署本合同时,应向甲方提交其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甲方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材料。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署:
代表签署: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时间:
年月日
签署地点:
深圳民治
牛栏前大厦物业管理公约
第一条为了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租户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正常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物业小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物业的基本情况
(一)、物业名称:
牛栏前大厦
(二)、坐落位置:
附图(红线范围内有物业)
(三)、物业总建筑面积:
(四)、物业类型:
B.C(A.住宅区或组团、B.写字楼、C.工业区、E.其他/低层、商层、超高层或混层)。
第三条租户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约的约定,
享有相应的权力,履行相应的义务。
住户不得私自将所租赁的物业进行转租。
第四条租户应当按照物管处批准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的使用功能。
第五条租户装饰装修物业时应遵守下约定:
(一)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二)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垃圾,不得擅自点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三)业主装饰时应严格遵守装修施工时间:
上午8:
00-12:
00、下午14:
00-18:
00,因本大厦为商业写字楼物业,在装修时间不得进行敲、凿、钻等各种噪音作业,如因装修需要,可向管理处申请,将噪音作业安排在加班时间及周六、周日施工。
(四)业主遵守装修管理协议,因违反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而影响相邻物业用电、用水、通讯等使用功能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租户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物业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租户应当及时报物管处维修,如未及时报修产生一切后果由租户承担。
第七条有关电梯的使用规定如下:
一、本大厦电梯运行时间8:
00-22:
00
二、本大厦电梯设备载重限量1000KG,人数限13人,当乘梯人员超巡限额时,请您分批乘搭,以免发生意外,搬运物品时轻拿轻放,不可令其超载和损坏电梯轿厢内壁板等设施、设备。
三、严禁使用电梯搬运易爆危险物品,严禁在电梯内吸烟;
四、电梯运行时切勿在轿厢内打闹、跳跃、不可将身体依靠轿厢,不可用力打击或撞击轿厢六板。
五、为保护及延长电梯使用寿命,严禁用电梯运载装修材料、及整批货物:
六、电梯运行进程中出现下例异常现象,请及时与管理处取得联系;
1、轿厢门开、关异常;
2、运行速度异常或发生异常声响;
3、轿厢内设施(如按键、照明)出现异常,或其它不正常动作;
七、管理公司电梯维修人员将定期对电梯设备进行保养,并事先将通知贴于大堂公告,当电梯出现故障`维修时,电梯门口将悬挂警示标志,提醒您千万不要进入待修电梯中,以免发生危险。
八、请遵守电梯轿厢内标示的《安全守则》
第八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损坏公共场地等共用部位,擅自移动或损坏共用设施、设备;
二、侵占或损坏道路、绿地、花卉树木、艺术景观及文体休闲设施;
三、乱抛垃圾杂物和高空抛物;
四、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五、室内不得制造超标准噪声,包括大音量播放电视、音响,举行喧闹的聚会、机器设备噪声等;
六、违反规定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和乱涂乱画;
七、违反有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九条租户应按照有关规定交纳,房屋租金、管理费、水费、电费。
第十条租户不得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设置广告或进行其他经营活动的。
第十一条租户未按规定交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经催缴租户逾期仍不交付的,物业管理处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及一切与租赁有关的协议。
第十二条物管处有下权利: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公约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督促租户遵守、执行;
二、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方式制止租户违反本公约的行为;
第十三条其他补充条款
(一)专有部分的界定:
以所附图纸为谁。
第十四条牛栏前大厦办公/作息时间:
办公时间:
8:
00—12:
0014:
00—18:
00
作息时间:
12:
00—14:
00
允许加班时间:
18:
00—22:
00
大厦关门时间:
22:
00—次日8:
00
第十五条本协议由深圳市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制定,在租户签字后生效。
本租户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深圳市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制定的《牛栏前大厦租户管理公约》,现承诺遵守本公约。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物业公司、租户各一份。
租户(签章):
牛栏前大厦号
联系电话:
深圳市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租户名称)单元编号:
大厦屋号
为有效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深圳市消防管理有关规定,避免火灾事帮的发生,确保业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与乙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在消防安全方面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加强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2、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隐患;
3、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保养,保证其可正常使用;
4、一旦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充分发挥义务消防队的作用,及时组织灭火和救援,尽可能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积极配合和协助政府消防管旦部门做好情况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二、乙方责任
1、进行室内装修时装修材料、供电线路都必须符合消防规定,禁止在房间内乱拉乱接电线,禁止将过多的电器插头接在同一插座上,以免因负荷过大引起火灾;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2、房间内禁止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以防发生意外;
3、不得在走廊通道、楼梯间等公共部位堆放杂物,以免影响人员疏散和消防灭火;
4、如需动火作业,必须先到管理处申报,经批准后由具备有相关操作上岗证的人员进行,并须有专人监护,采取切实的防范措施并配备灭火器材;
5、发生火灾时,要积极配合管理人员扑救并协助政府消防管理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6、凡因乙方原因引起的消防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三、此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如有违约,将按消防法规的有关条款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