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员制度试点意见与法制安全工作总结多篇范文汇编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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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员制度试点意见与法制安全工作总结多篇范文汇编doc
法制员制度试点意见与法制安全工作总结(多篇范文)汇编
法制员制度试点意见
一、法制员任职条件
为充分发挥法制员的组织协调、监督、把关作用,确保法制员很好履职,各试点单位一定要选好配强法制员。
其任职条件:
(一)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原则上要属于单位编制内并具备大专以上法律专业学历或从事过法律事务工作的优秀干部;
(二)执法业务精,熟悉本单位各项业务工作,从事行政执法工作2年以上,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
(三)能力强,办事高效,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坚持原则,执法公正,廉洁自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各试点单位要以文件形式任命法制股(科)长。
确保岗位明确,责任到人。
二、法制员工作职责
法制员在本单位负责人的直接领导和县政府法制机构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对本单位法制工作负直接责任,其职责为:
(一)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法制工作,为单位领导决策和开展重要执法活动提供法律依据,指导、帮助本单位执法人员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当好本单位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顾问;
(二)办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修改、清理及备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调查研究,提供有关信息和建议;
(三)负责本单位合同(协议)审查工作,办理本单位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重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法律审查和上报备案工作;做好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的统计上报;
(五)负责本单位执法档案管理,组织开展本单位执法质量自查,配合县政府做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六)负责本单位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换证、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本单位的法制宣传,为执法人员和群众提供法律知识咨询,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
(八)处理本单位领导或上级法制机构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法制员平台建设
法制员是单位领导的参谋、助手和顾问,要充分调动法制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各试点单位要为法制员工作提供良好的平台:
(一)要为法制股(科)安排独立办公场所;
(二)要保障法制员正常工作专项经费并配备办案必备的照相机、摄像机、电脑等专用设备;
(三)法制股(科)长应列席本单位有关行政会议并参加有关议题的研究。
四、试点工作的要求
法制员制度试点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有益尝试。
各试点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实施法制员制度工作的领导。
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法制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的有关问题,包括本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和任务,尽快使法制员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性运转。
要不断摸索经验,做好引路典型,遇到问题,可及时与县政府法制办联系。
非试点单位要跟踪了解法制员试点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学习借鉴试点单位的经验和做法。
要通过进一步完善法制员制度试点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奋力跻身全省发展第一方阵,早日建成全省经济强县和全国旅游名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制安全工作总结
第一篇:
法制安全工作总结
第二篇:
法制安全工作总结
第三篇:
法制安全工作总结
第四篇:
09年法制安全工作总结
第五篇:
小学法制安全工作总结
正文
第一篇:
法制安全工作总结
一、以规范化管理为龙头,狠抓队伍建设
1、推行规范化管理,努力建立司法公正的保障机制。
院党组深刻认识到,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为此,今年年初,本着“五强”即强学习、强教育、强管理、强监督、强素质的目的,我院借鉴外地经验,全面实施了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努力构建一套科学长效的司法公正保障机制。
规范化管理考核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彻底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实现“人管人向制度管人、制度管人向自我约束”的转变,从而确保司法公正。
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实现了使审判工作从立案到审结案都有章可循,使人员管理从一日生活到八小时以外的言行都有制度约束,进一步规范了各项工作。
目前,我院的半年考核工作已全部结束。
就考核情况看,规范化管理制度已初见成效,出现了“六多六少”的良好局面。
一是讲团结的多了,乱拆台的少了;二是干工作的多了,看“热闹”的少了;三是甘于奉献的多了,发牢骚的少了;四是协调联动的多了,搞单干的少了;五是敢于担责的多了,互相推诿的少了;六是工作抓落实的多了,流于形式的少了。
2、在抓好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的基础上,着重加强班子建设。
班子成员认真坚持了中心组学习及自学制度,并就如何在法院工作中践行“xxxx”重要思想,如何在工作和生活中坚持“两个务必”,如何体现党员先进性等主题进行了深入的思索和讨论,不断坚定政治方向,提升领导素质。
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做到了大事讲原则、讲党性,小事讲风格、讲谅解。
结合创建文明机关活动,于6月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分别结合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
认真坚持了调查研究和决策论证制度,班子成员多次深入到各基层法庭、全县各镇和一些企业进行调研,并走访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部门,主动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3、抓好学习、教育、监督和责任追究,努力抓好队伍建设。
一是抓稳学习这个根基,提高干警两个素质。
年初制定了理论学习计划,规定学习时间和内容,提高干警政治素质。
同时,组织干警开展业务学习,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各种培训,今年以来共有50名干警参加了英语培训,52名干警参加了法律本科的学历教育,25名干警参加了上级法院或政法系统组织的专项业务培训,使干警的业务水平有了较大程度提高。
二是抓好教育这个关键,增强干警服务意识。
我院年初制定了行风评议实施意见,又开展了向全国法官十杰陈印田同志学习的活动,要求干警向先进学习,克服衙门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时刻牢记胡总书记提出的“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一教导,真正落实“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同时开展了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特别要求干警要以武汉中院法官集体违法违纪案件为警示教材,规范与律师和当事人的关系,确保公正执法,廉洁办案。
三是抓实活动这个载体,查摆问题搞好整改。
今年以来,我院组织开展了“集中作风纪律整顿”、“民主评议行风”、“创建文明机关优化发展环境”、“司法公正树形象”等一系列活动。
在活动中,注重了狠抓落实,以此来提高干警素质。
全院21个中层单位分别召开了有分管院长参加的两次民主生活会,干警全部进行了问题查摆,结合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并狠抓了落实。
四是抓牢监督这个关键,确保队伍纯洁公正。
在监督方面,除发挥本院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外,主要是抓好社会监督。
首先,我院班子成员于5月至6月分别走访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部分领导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60余人次,征求他们对法院发展的意见建议。
其次,发放征求意见卡360份,并于6月11日邀请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县各镇的党政“一把手”、我院聘请的31名执法监督员共计50余人,召开了“创建文明机关暨民主评议行风”座谈会,主动征求意见建议,并于会后对意见建议进行整理总结,逐项研究了整改措施。
第三,制作了审务公开栏,并通过电视台向社会做出了公开承诺。
第四,认真开展案件“月评查”工作。
今年以来已评查案卷938件,查找各方面问题78项,及时责成主办庭进行了完善,提高了审判质量。
第五,抓好信访工作。
按照信访案件流程管理的要求,把省市县交办的30
件信访案件全部分包到分管院长,使信访案件全部提前办结,并对所有案件当事人进行了回访。
通过以上几方面的监督,我院发现了过去的两起案件有执法过错,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做出了再审决定,现在案件已以调解方式结案。
另外,发现有2件案件应予赔偿,分别做出了赔偿决定。
同时,为便于社会监督,将“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三章六禁”、“八个不准”等规章制度上墙公示,并为全院干警制作桌牌、胸卡,要求干警挂牌上岗。
另外,准备创办《滦州法苑》季刊,主要内容包括“工作动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论坛、调查研究”等,主要发放给县领导、各位执法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便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是抓严追究这个手段,增强干警的压力感和紧迫感。
严格落实了各项制度和惩罚措施,半年来共对5人次干警进行了诫勉谈话,对2人给予了通报批评并责令做出深刻检查。
队伍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培养了干警良好的司法品质和现代司法理念,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已累计拒礼拒贿拒请达到90余次,金额达到10万余元。
上半年我院共收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表扬信35封,锦旗20面,镜匾2块。
二、以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狠抓审判和执行工作
今年以来,我院以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制环境为目标,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为优化我县发展环境,实现社会全面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1、坚持“严打”不松懈。
在刑事审判中,本着“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的原则,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严打”整治斗争,确保我县政治安定、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共审结刑事案件82件,对101名被告人处以刑罚,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8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
一是突出重点,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
始终把涉黑、放火、抢劫、强*等暴力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重拳出击,严惩不怠。
如郝立军抢劫一案,被告人郝立军持刀抢劫,扎伤被害人,情节恶劣,我院依法判处郝立军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xx元,并判决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8万余元。
二是确保质量,实施“铁案”工程。
在既坚持“两个基本”原则,又保证“严打”声威的同时,我院坚持实施“铁案”工程,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今年以来已改变定性2案2人,确保了案件定性准确。
三是提高效率,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
在确保办案质量和“严打”效果的同时,不断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
审结的59件公诉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结29件,适用率达到49.2%,较去年上升了14个百分点。
四是维护稳定,提高自诉案件调解率。
针对自诉案件取证困难、矛盾易激化的特点,本着减少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对自诉案件开展了调解工作。
截至6月底,审结的23件自诉案件中,调解结案的19件,调解率达到了82.6%,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服务辖区赢民心。
针对县委提出的“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发展理念和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全院干警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本着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优化发展环境的原则,既实现实体公正,又严格按照诉讼程序办案,为进一步优化我县的经济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半年来受理民商事案件1173件,审结979件,结案率达到83.46%,诉讼标的额3409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160余万元。
一是依法审理好商事纠纷案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共审结各类商事案件430件,为冀东机电设备公司、联社、特水、热力公司、电信等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xx万元,有力地保护了公平、自由、有序的市场竞争,推动了我县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促进了我县经济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二是依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把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热点案件作为重点,并不断加大调解力度,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化解矛盾纠纷。
已审结的278件该类案件中,调解结案的197件,调解率达到70.9%。
特别把群体诉讼案件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加大审理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如茨榆坨法庭审理的榛子镇法庭于家营村李明悦等521名村民诉村委会及岳某加油站买卖纠纷一案,干警几次到实地进行勘查,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先后四次开庭审理,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从而做出了实事求是的判决。
案件审结后,于家营村521名村民联名给我院写来了表扬信。
三是审理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
针对今年此类案件较多且容易形成集体访的特点,我院办案干警以超常的工作方法,超常的工作精神,不断加大审理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今年以来,共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补偿纠纷案件51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如安各庄镇西安河村的9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由于已形成了集体访,我院受理后,结合镇党委、政府,做了大量工作。
在开庭前,办案干警挨家挨户地做工作,最终使8起案件顺利以调解方式结案,未形成越级访。
四是强化行政审判职能,为依法治县提供服务。
上半年共受理行政案件3件,审结2件;受理赔偿案件4件,审结2件;受理审查非诉执行案件35件,审查结案25件,其中裁定不予执行1件,裁定不予受理16件。
重点围绕农业税、社会抚养费征收、拆迁、清收财政欠款等县委中心工作,强化了服务职能。
截至目前,已执行农业税欠款案件3件,清收社会抚养费3.5万元,收缴财政周转金8.5万元。
另外,印制了《行政诉讼法规手册》80余册,无偿发放给公安、土地、环保、工商、计生等20余个行政执法单位,受到了行政执法单位的好评。
五是抓好立案和审监工作,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
截止到6月15日,我院共审查立案1599件,裁定不予受理1件,立案及时率、准确率均达到100%。
同时发挥立案庭的窗口作用,共接待来访人员1821人次,息诉6起。
未发生因接待不周等问题而引起矛盾激化和信访案件。
同时,按照“有诉必理、有错必纠”的原则开展了审判监督工作。
共受理当事人申诉、检察院抗诉、本院决定再审、上级法院指令再审案件15件,结案12件。
其中审查驳回申诉和申请再审9件,依法改判1件,调解结案2件。
如县环境办督办的郑思芝与杨某某、王某某合伙纠纷一案,经过审判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该案的审结,得到了县委领导的肯定和当事人的好评。
六是本着“司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施了司法救助制度。
半年来,已为确实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案件105件,金额达到29.8万元,实现了“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诺。
同时,实施了各项便民措施,为当事人准备了休息椅、饮用水和诉讼纸笔,并为老年当事人办理口头立案6件。
民商事审判的良好效果和司法为民措施的落实,使我院的服务职能得以更好地发挥,赢得了有关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群众的好评。
3、加大力度强执行。
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我院采取狠抓源头、筑牢根基、加大力度等多项创新性执行工作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健康发展。
共受理执行案件235件,执结218件,结案率达到92.8%,较去年同期增长了8个百分点,执行标的额达到499.3万元。
主要采取了以下强效措施: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高效执行。
明确提出了“既要执行,更要高效执行”的目标,坚持“任务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采取“定案件、定期限、定人员、定任务”的方法,不断强化执行干警和执行局领导的责任意识。
今年以来,新收案件在三个月内即执结的达到了89件,占全部执结案件的40.8%。
其中对于申请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及拖欠民工工资等事关“弱势群体”的案件,三个月内执结率达到了70%以上。
二是加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措施的使用。
该项措施有效地防止了在判决、裁定生效后败诉方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财产,为执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今年以来,我院已采取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措施109次,金额达到1600余万元。
三是加大对拒执人员的惩处力度。
我院坚持用足用好法律,通过强制措施的运用和刑事审判职能的发挥,为执行工作“撑腰”、“作主”。
今年以来,我院已对拒不执行及妨害执行公务的人员采取拘留措施64人次,罚款44人次。
另外,采取搜查、查封、扣押、冻结等其他强制措施51次,并对4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追究了刑事责任,对其中1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另外3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通过上述强制措施的采取,共执结案件49件,部分执行25件,标的额达到56万余元。
执行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使我院执行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正在逐步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三、以创新司法理念为手段,狠抓法院改革
今年以来,我院不断强化创新意识,特别是注重培养干警的现代司法理念,不断深化改革,以改革促公正,以改革求发展。
1、以增加审判工作透明度和提高诉讼效率为出发点,深化审判方式改革。
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审判制度。
在完善立、审、执分立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并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案件催办制度和审限提示制度,从而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使审判管理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有效地防止了超审限案件的发生。
上半年,我院各类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
二是继续推行简便快捷办案方式。
为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我院继续推行简便快捷办案,不断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
半年来审结的979件民商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902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2.1%,较去年提高10个百分点,平均审限同比缩短20天。
三是严格执行法官回避、公开审判等项制度。
今年上半年,我院按照法官回避的相关规定,已执行法官回避3次。
同时,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开审理率达到100%。
并严格落实了诉讼证据制度,确保了当事人实现诉讼权利。
四是不断加大案件调解力度。
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我院不采取多种方式,运用各种手段,努力提高案件调解率。
半年来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的637件,调解率为65.1%。
2、推行“三项制度”,深化执行工作改革。
一是继续推行了《申请执行人须知》和《被执行人须知》制度。
把执行风险、执行义务、法律责任、被执行人的义务等整理汇编后形成《申请执行人须知》和《被执行人须知》,印发给每件案件的当事人,既强化了申请执行人的风险意识和协助执行意识,又增大了对被执行人的压力,促使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半年共发出申请执行人须知和被执行人须知230余份。
二是大力推广了《债权凭证》制度。
今年以来已发出《债权凭证》9件,标的额5.2万元,申请执行人比较满意。
此举不仅使债权人降低了风险,增强了安全感,而且强化了对债务人的约束,减轻了执行工作的压力。
三是实施了“阳光执行”月通报制度。
定于每月前五个工作日为向当事人告知日,通过电话或接待当事人等方式进行告知,告知事项包括被执行人偿还能力及财产状况、案件执行程度、执行款项是否到位、法院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等内容。
此项制度不仅使执行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更加规范,而且使当事人加大了对自己案件的了解程度,减少了来法院的次数,降低了当事人的开支,当事人对此举非常满意。
3、实施机构改革,完善机构配置。
针对我院没有专门的信访解决机构,从而导致信访案件较多,甚至引起越级访等问题,经请示县委和县编委,拟设立信访办公室,以达到从根源上减少信访案件,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四、以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为目的,抓好基础工作
1、抓好信息宣传和后勤保障工作。
截至到6月底,我院共编发《法院工作情况》41期,《法院调研》5期,在县以上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发表各类稿件58篇,较好地宣传了法院,提高了我院的知名度。
同时,我院的物质装备建设有了新进展,新增办公用车2辆,微机2台,打印机1台。
另外,机要收发、财务管理、车辆用油、文书打印等后勤服务工作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了较好服务。
2、抓好法警工作,确保机关安全和审判秩序。
今年以来,法警大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动用警力552人次,其中提押人犯96人次,值庭86次,拘留10人,协助逮捕8人。
完成中院支队调警16人次,参加中院大型公判会1次,执行死刑4人,未发生人犯脱逃、自杀、串供等任何事故。
同时,协助执结案件218件,协助扣押物品3万余件,未发生任何事故。
另外,认真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未发生任何事故,并登记来院人员514人次,使机关办公秩序进一步好转。
另外,党建、共青团、老干部、工会、妇女等各项工作都顺利开展,得到了对口单位的肯定和好评。
五、下半年重点工作
xx下半年,我院的各项工作任务还比较艰巨,特别是正在开展的“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还需要进一步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为此,我院将按照年初既定的工作思路,结合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与各项活动的开展,继续狠抓队伍建设,强化审判职能,完善各项服务,为优化我县发展环境做出更大贡献。
1、继续以规范化管理为切入点,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把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作为贯穿我院今后工作的主线,牢牢抓在手上,并以此为切入点,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一方面是强龙头,狠抓班子建设。
继续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调查研究和决策论证制度,以班子的导航作用、核心作用、表率作用和争创一流的意识来带动队伍建设。
另一方面是强素质,努力抓好干警队伍建设。
特别是要按照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的要求,针对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三年文明创建和“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一件件、一项项地把问题解决。
2、以保稳定、促发展为出发点,狠抓审判工作。
一是坚持“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行为,通过强有力的刑事审判来确保我县的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秩序健康良好。
二是强化大局意识和公正效率意识,加强民商事和行政审判。
进一步培养干警的现代司法理念,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要审理好涉及“三农”的案件,力保农村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和农村稳定。
审理好各类商事案件,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和投资环境。
同时,要发挥好行政审判职能,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三是多措并举强执行,努力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要不断改进执行方法、转变执行作风、讲究执行艺术、加大执行力度,坚持文明执行、依法强制执行的有机结合,并积极探索新的更有效的执行途径和措施,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3、以确保公正、提高效率为关键点,深化法院改革。
一是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落实好案件催办、审限提示制度,确保不发生超审限案件。
严格依法公开审判,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开审理率达到100%。
同时,按照院发关于提高当庭宣判率的意见的要求,努力提高案件当庭宣判率。
二是继续推行“简便快捷办案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要保持现有的简易程序适用率,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降低诉讼成本。
三是落实好诉讼证据制度和回避制度,保障诉讼各方平等、充分地行使、实现诉讼权利。
四是深化执行制度改革,推进执行工作健康发展。
继续推行“债权凭证”制度,完善“申请执行人须知”、“被执行人须知”制度和“阳光执行”月通报制度,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促进执行工作健康发展。
4、以司法为民为落脚点,全面抓好服务。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进一步统一干警思想,增强主动服务意识,超前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二是抓好司法救助,实现司法为民。
对于确实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要依法进行诉讼费减、缓、免,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确保当事人实现诉讼权利。
三是以信访办的成立为契机,认真抓好信访工作。
进一步强化干警的宗旨意识,带着感情做好群众工作。
落实好信访案件流程管理、院长包案、当事人回访等各项制度,妥善解决各类信访上访案件,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5、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点,认真抓好问题整改。
要结合社会各界及干警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进行深入整改,努力解决,从而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坚持公正司法,树立良好形象。
一是培养干警“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努力在工作措施上体现“司法便民”,在工作态度上体现“司法亲民”,在工作效果上体现“司法利民”。
特别是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实现“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诺。
二是在严格依法办案,保护妇女、青少年及儿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加强与妇联、团委等部门的联系,并从中聘请人民陪审员,在重大案件和涉及家庭暴力、青少年犯罪、索要儿童抚养费等案件的审理中请他们进行陪审,努力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是针对人员较少的现状,筹建“巡回法庭”,利用各镇特别是未设派出法庭的镇的集市等时机,进行法律咨询、受理案件、现场开庭等业务活动,既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的问题,又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
四是加强与电台、电视台及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的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