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风场风机基础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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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风场风机基础监理实施细则
×××风电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风机基础部分)
×××风电场监理部
二0一五年一月八日
编制:
年月日
审核:
年月日
审批:
年月日
1工程概况
×××风电场拟选场址位于×××县东北约46km处,风电场规划容量为100MW,分为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
一期工程海拔高程在1500m~1760m左右,场区地形平坦开阔。
推荐方案装机容量为49.5MW,拟安装33台轮毂高度为75m的87/1500kW的风电机组。
配套工程包括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和综合楼、33台风电机组、33台箱变、场内外道路及场内输变电线路等。
二期工程海拔高程在1480m~1720m左右,地形起伏较大。
推荐方案装机容量为49.5MW,拟安装33台轮毂高度为75m的87/1500kW的风电机组。
配套工程包括3台风电机组、33台箱变、场内道路及场内输变电线路等。
本工程一期与二期共用一座110kV升压站和综合楼。
2气候条件
风场地处内陆,属温带大陆性半干旱气候。
跨东部季风区域和西北干旱区域,西南靠近青藏高寒区域,大致处在我国三大自然区域的交汇、过渡地带。
全年大部分时间受西风环流支配,北方大陆气团控制时间较长,冬季西北高寒气流东下,夏季处于东南暖气流的末梢,在气候上属于半干旱沙漠大陆季风气候区,表现为降水少,蒸发大,风沙多,温差大。
年平均气温为5~9℃,昼夜温差大。
年降水量一般为200~600mm。
全年日照达3000h。
无霜期170d左右,是中国日照和太阳辐射最充足的地区之一。
根据×××气象站1979年~2008年实测气象资料统计,多年平均2.8m/s。
年平均气温8.5℃,年平均气压862.3hPa;年平均降水量266.1mm;极端最高温度为39℃,极端最低温度为-28.3℃。
3工程特点
3.1等级
参照《风电场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试行)FD002-2007,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升压站建筑物为2级。
风电场工程建筑物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根据FD003-2007《风电机组地基基础设计规定》,风电场风电机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2级,风机机组基础结构安全等级为2级。
拟建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二级、场地等级为二级、地基等级为二级。
3.2基础
两期工程推荐方案计划安装66台轮毂高度为,75m的87/1500kW的风电机组,机组基础形式为为埋筒钢筋混凝土桩基基础。
基础直径为17m,基础高度3.2m。
箱变基础采用C20混凝土基础。
3.3升压站、综合楼
风电场生产生活区建筑为两期工程共用,包括110kV升压站和综合楼,总占地面积为13530m2。
综合楼为两层布置,建筑面积为1926m2,结构形式为框架。
综合楼布置有中控室、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室、通讯室、厨房、餐厅、水泵房、机修间、汽油机房、车库、职工宿舍等用房。
升压站内主要建(构)筑物有35kV配电室,其建筑面积为244.72m2,结构形式为框架。
4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2)《风电场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试行)(FD002-2007)
3)《风电场机组地基基础设计规定》(试行)(FD003-2007)
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7)《高耸结构设计规范》(GB50135-2006)
8)《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9)《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10)公路工程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
12)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
13)经审批的监理规划和施工组织设计
14)其他相关资料
15)其他有关规范
5监理工作的流程
5.1监理工作的总体操作流程(详见监理工作流程图之一)
5.2监理工作的质量控制流程(详见监理工作流程图之二)
5.3单位工程的质量签认及控制流程(详见监理工作流程图之三)
5.4施工放样复核流程图(详见监理工作流程图之四)
5.5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签认及控制流程(详见监理工作流程图之五)
5.6监理工作的进度控制流程(详见监理工作流程图之六)
1.监理工作的总体操作流程
不合格
已整改完毕
(监理工作流程图之一)
2.监理工程的质量控制流程
不批准
不合格返工合格、进入下道工序
不合格返工补修
整改存在的问题自检不合格返修
(监理工作流程图之二)
3.单位工程的质量签认及控制流程
竣工资料不符合要求
(监理工作流程之三)
4.施工放样复核流程图
不合格
不合格
合格
合格
(监理工作流程之四)
5.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签认及控制流程
(监理工作流程图之五)
6.监理工作的进度控制流程
不合格、重新编制
每月或每季按期进行
(监理工作流程图之六)
6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6.1土方开挖
6.1.1基础开挖
1)承包人必须采取措施避免基础岩土(石)面的构造裂隙和岩体的自然状态产生不应有的恶化。
2)开挖后的岩土(石)表面应干净、粗糙,保证不受扰动。
岩土(石)中的断层、裂隙、软弱夹层应被清除到施工图纸规定的深度。
岩土(石)表面应无积水和流水,所有松散岩土(石)均应予以清除。
建基面岩土(石)的完整性和力学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3)基础开挖后,如基底发现原设计未勘查到的基础缺陷,则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的指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开挖、回填混凝土等。
进行上述额外工作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基础上不得有反坡、倒悬坡、陡坎尖角;结构面上的泥土、锈斑、钙膜、破碎和松动岩块以及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岩体(土)等均必须采用人工清除或处理。
5)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据基础土石方开挖揭示的地质特性,需要对施工图纸作必要的修改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签发的设计修改图执行,涉及变更的计量和支付应按本合同规定办理。
6.1.2施工期临时排水
承包人应在需要排水的开挖区设置临时性的表面排水设施,以排除流水和积水,特别应做好基坑和边坡的排水(冬季施工时还应做好排冰)。
6.1.3基坑临时边坡支护
承包人应根据开挖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基坑临时边坡的支护工作,保持边坡稳定,防止边坡坍塌。
6.1.4开挖渣料处理
开挖出的渣料,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进入指定渣场分层堆存、定期推平,并做好堆渣体的边坡保护和排水工作。
6.1.5石方明挖
石方开挖优先考虑采用机械直接开挖,如遇岩石完整性好、岩石硬度高等直接机械开挖无法实现时,考虑采用爆破。
1)在每项单位工程(或开挖区)的开挖作业开始前7天,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钻爆作业措施计划,其内容应包括:
①爆破孔的孔径、孔排距、深度和倾角;
②所采用炸药的类型、单位耗药量和装药结构;
③延时顺序、雷管型号和起爆方式;
④承包人拟采用的任何特殊钻孔和爆破作业方法的说明;
⑤爆破参数试验。
监理人应在收到爆破作业措施计划14天内批复承包人。
爆破方案的批准并不减轻承包人对爆破作业应负的责任。
2)在每次爆破作业前24小时,承包人应向监理人申请爆破作业报告,包括详细的:
①作业部位和范围
②爆破孔的孔径、孔排距、深度和倾角;
③单位耗药量、装药结构和总装药量;
④延时顺序和起爆方式;
6.2土方回填
6.2.1引用标准和规范规程
1)《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6.2.2在基础回填开工前7天,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提交一份包括下列内容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1)填土材料;
2)填土的程序和方法;
3)施工设备和设施的配置;
4)质量与安全保护措施;
5)施工进度计划。
6.3混凝土工程
6.3.1模板
⑴材料
1)模板和支架材料应优先选用钢材、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等模板材料。
2)模板材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木材的质量应达到III等以上的材质标准。
腐朽、严重扭曲或脆性的木材严禁使用。
4)钢模面板厚应不小于3mm,钢板面应尽可能光滑,不允许有凹坑、皱折或其它表面缺陷。
⑵制作
模板的制作应满足施工图纸要求的建筑物结构外形,其制作允许偏差不应超过规范规定。
⑶安装
应按施工图纸进行模板安装的测量放样,在安装过程中,应设置足够的临时固定设施,以防变形和倾覆。
⑷模板的清洗和涂料
钢模板在每次使用前应清洗干净。
为防锈和拆模方便,钢模面板应涂刷矿物油类的防锈保护涂料,不得采用污染混凝土的油剂,不得影响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的质量。
若检查发现在已浇的混凝土面沾染污迹,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清除。
木模板面应采用贴镀锌铁皮或其它隔层。
⑸拆除
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损伤时,方可拆除。
6.3.2钢筋
⑴说明
1)承包人应负责钢筋材料的验收和保管,并应按本合同规定,对钢筋进行进厂材质检验和验点入库。
2)钢筋作业包括本技术条款规定的钢筋、钢筋网和钢筋骨架等的制作加工、安装和预埋工作。
3)若发包人需采用其它种类的钢筋替代施工图纸中规定的钢筋,发包人将钢筋的替代报告报送监理人和承包人各一份。
⑵钢筋的材质
1)钢筋混凝土结构用的钢筋,其种类、钢号、直径等均应符合有关设计文件的规定。
热轧钢筋的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的要求。
2)每批钢筋均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及出厂检验单,承包人在使用前,应分批进行以下钢筋机械性能试验:
3)根据厂家提供的钢筋质量证明书,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表质量,并测量每批钢筋的代表直径。
4)在每批钢筋中,选取表面检查和尺寸测量合格的两根钢筋分别进行拉力试验和冷弯试验。
5)需要焊接的钢筋应做好焊接工艺试验。
⑶钢筋的加工和安装
1)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油漆污染和铁锈等应在使用前清除干净。
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
2)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钢筋的调直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I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2%;II、III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②钢筋在调直机上调直后,其表面不得有明显擦伤,抗拉强度不得低于施工图纸的要求。
③钢筋加工的尺寸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钢筋的弯钩弯折加工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④钢筋焊接和钢筋绑扎应按规范规定,以及施工图纸的要求执行。
6.4基础环控制要点
1、基础底层钢筋绑扎前,先安装调节螺栓支架,然后绑扎底层钢筋网,将调节螺栓安装到基础环上,用吊车将基础环整体吊入基坑,放置在调节螺栓支架上。
2、基础环可靠放置后,将水平尺放置在基础环上法兰面上,调节下端的调节螺栓,初步将基础环调水平。
3、绑扎钢筋,包括穿孔钢筋时,任何钢筋都不宜与基础环直接接触,任何钢筋的重量都不能作用在基础环上。
4、全部钢筋绑扎完成及预埋管安装完成后,对基础环进行第一次精确调整,采用精密水平尺,对基础环上法兰表面各个部位进行检查,保证各部位的安装误差都达到要求。
5、浇筑基础环四周及内部混凝土时,下料不得直接对着基础环本体,振捣器也不得直接与基础环接触,施工人员不得站在基础换上,其他施工机械作业应避免与基础环相碰。
6、混凝土分层浇筑时,当混凝土浇筑至基础环下法兰200mm处时,进行第二次精确调整,采用精密水平仪,对基础环上法兰表面各个部位进行检查,保证各部位的安装误差都达到要求。
7、每浇筑一层混凝土即检查一次基础环平整度,发现误差随时调整。
8、混凝土浇筑完成后,要求基础环顶面在一个水平面内,其误差不超过2.0mm,并尽量减少安装误差。
9基础环验收
基础环浇筑完成后,对基础环上法兰平整度进行检查验收,要求基础环顶面在一个水平面内,基础环三个支架位置高程误差控制在2.0mm之内。
10、基础环止水
承台浇筑完成强度达到70%以后,将承台台冒、预留槽、止水范围内的塔筒清洗干净,清除妨碍粘结的物质与水泥浮浆,待清洗面干燥后按设计要求进行止水、泡沫棒及聚氨酯密封膏回填,承台台冒涂刷丙烯酸防水胶并涂石英砂。
6.6混凝土工程的控制要点
6.6.1混凝土材料
(1)水泥
1)水泥品种:
水泥应符合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GB-175-2007的规定,选用其它水泥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2)发货:
每批水泥出厂前,承包人均应对制造厂水泥的品质进行检查复验,每批水泥发货时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和复检资料。
每批水泥运至工地后,监理人有权对水泥进行查库和抽样检测,当发现库存或到货水泥不符合本技术条款规定标准的要求时,监理人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
3)运输:
水泥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其品种和标号不得混杂,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泥受潮。
4)贮存:
到货的水泥应按不同品种、出厂批号、袋装或散装等,分别贮放在专用的仓库或储罐中,防止因贮存不当引起水泥变质。
袋装水泥的存放时间不应超过出厂日期3个月,散装水泥不应超过6个月,袋装水泥的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袋。
(2)水
1)凡适宜饮用的水均可使用,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不得使用。
当采用非饮用水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1989的规定。
2)拌合用水所含物质不应影响混凝土和易性和强度的增长,以及引起钢筋和混凝土的腐蚀。
(3)骨料
1)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199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检验方法》JGJ52-1992的规定。
2)不同粒径的骨料应分别堆存,严禁相互混杂和混入泥土;装卸时,应避免造成骨料的严重破碎。
3)对含有活性成分的骨料必须进行专门试验论证。
(4)外加剂
1)承包人应根据混凝土的性能要求,结合混凝土配合比的选择,通过试验确定外加剂的掺量,其试验成果应报送监理人。
2)用于混凝土中的外加剂,其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等以及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5)增强纤维材料
风机基础混凝土中每立方混凝土添加螺纹形增强纤维材料0.9kg
6.6.2配合比
(1)混凝土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选定,试验依据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的有关规定。
(2)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前7天,承包人应将各种配合比试验的配料及其拌合、制模和养护等的配合比试验计划报送监理人。
(3)混凝土配合比调整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需要改变经监理人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须重新得到监理人批准。
(4)混凝土取样试验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承包人应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0年版) 的相关规定和监理人指示,在现场进行混凝土取样试验,并向监理人提交以下资料:
1)选用材料及其产品质量证明书;
2)试件的配料、拌合和试件的外形尺寸;
3)试件的制作和养护说明;
4)试验成果及其说明;
5)各种龄期混凝土的容重、抗压强度、抗拉强度、极限拉伸值、弹性模量、泊松比、坍落度和初凝、终凝时间等试验资料。
(5)拌合
1)承包人拌制现场浇筑混凝土时,必须严格遵守经监理人批准的混凝土配料单进行配料,严禁擅自更改配料单。
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采用固定拌合设备,设备生产率必须满足本工程高峰浇筑强度的要求,所有的称量、指示、记录及控制设备都应有防尘措施,设备称量应准确,其称量偏差不应超过《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0年版) 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定期校核称量设备的精度。
3)拌合设备安装完毕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设备运行操作检验。
4)混凝土拌合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0年版) 的有关规定,拌合程序和时间均应通过试验确定。
5)因混凝土拌合及配料不当,或因拌合时间过长而报废的混凝土应弃置在指定的场地。
(6)运输
1)混凝土出拌合机后,应迅速运达浇筑地点,运输时间不应超过45分钟,运输中不应有分离、漏浆、严重泌水及过多降低坍落度等现象。
2)混凝土入仓时,应防止离析。
(7)浇筑
1)任何部位混凝土开始浇筑前8小时,承包人必须通知监理人对浇筑部位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
基面处理、已浇筑混凝土面的清理以及模板、钢筋、插筋、预埋件等设施的埋设和安装等,经监理人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
2)任何部位混凝土开始浇筑前,承包人应将该部位的混凝土浇筑的配料单提交监理人审核,经监理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
3)混凝土浇筑应保持连续性,浇筑混凝土允许间隙时间应按试验确定。
4)混凝土应使用振捣器振捣,在振捣过程中振捣器不得触及基础环、钢筋、模板,更要防止过度振捣使混凝土产生离析。
5)不合格的混凝土严禁入仓,已入仓的不合格混凝土必须予以清除。
6)浇筑混凝土时,严禁在仓内加水。
如发现混凝土和易性较差,应采取加强振捣等措施,以保证质量。
7)浇筑混凝土时,应经常观察基础环、模板、支架、钢筋的情况,当发现有变形、移位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浇入仓内的混凝土应随浇随平仓,不得堆积。
仓内若有粗骨料堆叠时,应均匀地分布于砂浆较多处,但不得用水泥砂浆覆盖,以免造成内部蜂窝。
9)混凝土浇筑期间,如表面泌水较多,应及时研究减少泌水的措施。
仓内的泌水必须及时排除。
严禁在模板上开孔排水,带走灰浆。
(8)温度控制
1)本条适用于具有温度控制要求的风机基础现浇混凝土工程。
2)承包人应根据施工图纸所示的混凝土允许最高温度及有关的温度控制要求,编制详细的温度控制措施,作为专项技术文件列入混凝土施工措施计划,同时报送监理人审批。
3)混凝土的浇筑温度和最高温升均应满足施工图纸的规定。
在施工中应通过试验建立混凝土出机口温度与现场浇筑温度之间的关系,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混凝土运送过程中的温升。
4)温控措施
降低混凝土的水化热温升
①选用水化热低的水泥;
②在满足施工图纸要求的混凝土强度、耐久性和和易性的前提下,改善混凝土骨料级配,加优质的掺和料等以适当减少单位水泥用量。
(9)养护
1)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洒水养护,以保持混凝土表面经常湿润。
2)混凝土表面的养护一般应在混凝土浇筑完后12-18小时内即开始,但在炎热、干燥气候情况下应提前养护。
3)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应小于14天,在干燥、炎热气候条件下,养护时间不应少于28天。
4)混凝土的养护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并应做好养护记录,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砼浇筑后的养护规定
序号
项目内容
时间或强度要求
1
对已浇筑的砼加以覆盖并保温养护的时间
浇筑完毕后的12小时以内
2
浇水养护时间
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和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砼
不得少于7天
对掺用缓凝等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砼
不得少于14天
3
对浇水次数的要求
保持砼处于湿润状态
4
对砼养护用水的要求
与拌制用水相同
5
上人踩踏或安装模板与支架的强度
超过1.2N/m㎡
6
对大体积砼的养护
按施工方案采取控温措施
5)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及其产生的原因分析
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
序号
名称
现象
严重缺陷
一般缺陷
1
露筋
构件内钢筋未被混凝土包裹而外露
纵向受力钢筋有露筋
其他钢筋有少量露筋
2
蜂窝
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沙浆而形成石子外露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蜂窝
其他部位有少量蜂窝
3
孔洞
混凝土中孔穴深度和长度均超过保护层厚度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孔洞
其他部位有少量孔洞
4
夹渣
混凝土中夹有杂物且深度超过保护层厚度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夹渣
其他部位有少量夹渣
5
疏松
混凝土中局部不密实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疏松
其他部位有少量疏松
6
裂缝
缝隙从混凝土表面延伸至混凝土内部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
其他部位有少量不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
7
连接部位缺陷
构件连接处混凝土缺陷及连接钢筋、连接件松动
连接部位有影响结构传力性能的缺陷
连接部位有基本不影响结构传力性能的缺陷
8
外形缺陷
缺棱棹角、棱角不直、翘曲不平、飞边凸肋等
清水混凝土构件有影响使用功能或装饰效果的外形缺陷
其他混凝土构件有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外形缺陷
9
外表缺陷
构件表面麻面、掉皮、起砂、沾污等
具有重要装饰效果的清水混凝土构件有外表缺陷
其他混凝土构件有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外表缺陷
6.7预埋件制作、安装
6.7.1安装用的所有材料,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规定;材料必须具备有制造厂的质量说明书,其质量不得低于国家现行材料的规定;如需修改施工图纸,事先须经设计、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批准,修改后的埋件位置应避免与其他埋件相干扰,并与建筑物表面处理相协调;
7.7.2电缆埋管及排水管
(1)电气管路在安装前,内部清理干净;
(2)电缆埋管采用套管连接,管与管的对口应位于套管中心,应牢固严密;
(3)电缆出线埋管、控制电缆埋管及排水管顺坡埋至基础外,弯曲半径大于1m,施工时堵塞两头,防止砼进入。
(4)所有电缆埋管顶面离地高度不得小于300mm。
电缆管水平段应有1%的坡度,坡向外侧。
6.8接地网安装
按照工程接地图册和电器装置安装图纸中设计要求的方式,对接地网和需要进行接地的电气装置进行接地连接,并遵守GB501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1)接地装置的敷设
接地体顶面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当无规定时,不宜小于0.6m。
角钢及钢管接地体应垂直配置。
除接地体外,接地引出线的垂直部分和接地装置焊接部位应做防腐处理;在做防腐处理前,表面必须除锈并去掉焊接处药皮。
接地线防止发生机械损伤和化学腐蚀,在与公路或管道等交叉及其他可能使接地线遭损伤处,均应用管子或角钢等加以保护。
接地干线应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网相连接。
自然接地体应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干线或接地网相连接。
每个电气装置的接地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不得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
2)接地体的连接
接地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必须牢固无虚焊。
接至电气设备上的接地线应用镀锌螺栓连接;有色金属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
螺栓连接处的接触面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处理。
接地体和接地干线的连接采用手工电弧焊,用焊接附件时要三面焊接牢固。
焊完冷却后即在焊接处满涂二遍防锈漆。
非焊接处不得涂沥青或刷防腐油漆。
接地体(线)的连接应采用搭接焊,其焊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a扁钢搭接焊的焊接长度为扁钢宽度的2倍,至少对三个凌边施焊。
b圆钢与圆钢连接时,为其直径的6倍。
c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焊接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d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时,为了连接可靠,除应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外,并应焊以钢带弯成的弧形(或直角形)卡子或直接由钢带本身弯成弧形(或直角形)与钢管(或角钢)焊接。
3)风机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
4)接地装置全部完工,在项目部“三检”合格基础上,由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