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许可管理规定3篇.docx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3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作业许可管理规定3篇.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3篇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3篇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旨在加强作业安全管理,实现作业受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下面是作业许可管理制度,欢迎参阅。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作业安全管理,实现作业受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依据炼油与化工分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庆石化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公司以及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的工作程序未涵盖的非常规作业,也包括有专门程序规定的高风险作业。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质量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五条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六条作业许可范围
在所辖区域内或已交付的在建装置区域内,进行下列工作均应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办理“作业许可证”:
1.非计划性维修工作;
2.承包商作业;
3.偏离安全标准、规则、程序要求的工作;
4.交叉作业;
5.在承包商区域进行的工作;
6.缺乏安全程序的工作;
7.对不能确定是否需要办理许可证的其他工作。
以下作业执行专有作业许可证:
1、电气作业执行《大庆石化公司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大庆石化公司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2、检维修作业执行大庆石化公司《检维修风险控制及开工任务通知单》;
3、没有属地管理单位,由项目建设部门单独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执行《开工前条件确认单》。
如果工作中包含下列作业,还应按专项作业管理规定要求同时办理专项作业许可证:
1.进入受限空间;
2.挖掘作业;
3.高处作业;
4.吊装作业;
5.管线/设备打开;
6.临时用电;
7.动火作业;
8.放射性作业;
9.其他有明确要求的作业。
第七条各单位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结合作业活动特点、风险性质,确定需要实行作业许可管理的范围、作业类型,确保对所有高风险的、非常规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第八条作业前准备
布置任务。
属地单位应与作业单位到作业现场,就工艺、设备、环境、工作任务及内容进行充分沟通与交流。
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作业许可审批的基本条件,风险评估由作业批准人负责组织双方相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估结果应向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进行充分沟通;安全专业人员负责监督和指导。
风险评估的内容应包括工作步骤、存在的风险及危害程度、相应的控制措施等。
各单位可结合实际选择适宜的方法进行风险评估。
对于一份作业许可证涵盖的多种类型作业,可统筹考虑作业类型、作业内容、交叉作业界面、工作时间等各方面因素,统一完成风险评估。
作业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提出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必要时应编制安全工作方案,将风险控制到可接受范围内。
第九条作业许可证申请
作业前申请人应提出申请,填写作业许可证并准备好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作业许可证;
2.作业内容说明;
3.相关附图,如作业环境示意图、工艺流程示意图、平面布置示意图等;
4.风险评估结果;
5.安全措施或安全工作方案。
作业申请人应是实施作业单位负责人,如项目经理、现场作业负责人或区域负责人。
作业申请人负责填写作业许可证并向批准人提出申请。
作业申请人应实地参与作业许可证所涵盖的工作,实地考察作业环境、参与作业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削减措施。
不同的作业单位应分别办理作业许可。
第十条安全措施
属地单位和作业单位应严格落实风险削减措施。
需要系统隔离时,应进行系统隔离、吹扫、置换,交叉作业时需考虑区域隔离。
许可证审批前,凡是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作业环境,应进行气体、粉尘浓度检测,确认检测结果是否合格,制定相应安全措施。
同时在作业许可证中注明工作期间检测的时间和频次。
工作中包含的动火、受限空间等专项作业的气体检测执行相关专项管理规定。
许可证得到批准后,在作业实施过程中,属地单位和作业单位应按照风险评估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如按照检测要求进行气体、粉尘浓度检测,填写检测记录,注明检测的时间和检测结果。
“气体、粉尘浓度检测表”见附录c。
凡是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作业,作业单位均应按照相应要求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监督相关人员佩戴齐全,执行个人防护装备管理的要求。
第十一条书面审查
在收到申请人的作业许可申请后,批准人应组织申请人及相关人员集中对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工作方法进行书面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
确认作业的详细内容。
确认所有的相关支持文件,包括风险评估、安全工作方案、作业区域相关示意图、作业人员资质证书等。
确认对作业所涉及的其他相关专项作业规定的遵循情况,如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等。
确认作业前、作业过程中、作业后应采取的所有安全措施,包括应急措施。
分析、评估周围环境或相邻工作区域间的相互影响,并确认安全措施。
确认许可证期限及延期次数。
其他。
第十二条现场核查
书面审查通过后,所有参加书面审查的人员均应到许可证上所涉及的工作区域实地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确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与作业有关的设备、工具、材料等。
现场作业人员资质及能力情况。
系统隔离、置换、吹扫、检测情况。
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安全消防设施的配备,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
与相关单位的沟通情况。
安全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确认安全设施的完好性。
第十三条许可证审批
根据作业初始风险的大小,由有权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直线管理人员或其授权人审批作业许可证。
批准人通常应是企业主管领导、车间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人。
书面审核和现场核查通过之后,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申请方和受影响的相关各方均应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
如果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作业,应根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和延期次数。
如书面审查或现场核查未通过,对查出的问题应记录在案,申请人应重新提交一份带有对该问题解决方案的作业许可申请。
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现场关键人员变更时,应经过申请人和批准人的审批。
第十四条许可证取消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属地单位和作业单位都有责任立即终止作业,取消作业许可证,并告知批准人许可证被取消的原因,若要继续作业应重新办理许可证。
1.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
2.作业内容发生改变;
3.实际作业与作业计划的要求发生重大偏离;
4.发现有可能发生立即危及生命的违章行为;
5.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6.事故状态下。
当正在进行的工作出现紧急情况或已发出紧急撤离信号时,所有的许可证立即失效。
重新作业,应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
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只适用于特定区域的系统、设备和一段指定的时间段,如果工作时间超出许可证有效时限或工作地点改变,风险评估失去其效力,应停止作业,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
许可证一旦被取消即作废,如再开始工作,需要重新申请作业许可证。
取消作业应由提出人和批准人在许可证第一联和第三联上签字。
第十五条许可证延期和关闭
如果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没有完成工作,申请人可申请延期。
申请人、批准人及相关方应重新核查工作区域,确认所有安全措施仍然有效,作业条件未发生变化。
若有新的安全要求也应在申请上注明。
在新的安全要求都落实以后,申请人和批准人方可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延期。
许可证未经批准人和申请人签字,不得延期。
在规定的延期次数内没有完成作业,需重新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
作业项目完成后应确认其涵盖的相关专项作业许可证均已关闭,方可关闭作业许可证。
作业完成后,申请人与批准人在现场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后方可关闭作业许可证。
第十六条许可证分发
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许可证应统一编号。
1.第一联:
悬挂在作业现场;
2.第二联:
张贴在控制室或公开处的作业公示板以示沟通,让现场所有有关人员了解现场正在进行的作业位置和内容;
3.第三联:
保留在批准人处。
如涉及相关方,需将第一联复印交相关方,以示沟通。
当作业许可证分发后,不得再作任何修改。
工作完成后,许可证第三联由申请人、批准方签字关闭后交批准方存档。
许可证存档并保存一年。
在工作实施期间,申请方应时刻持有有效的作业许可证的第一联,并将作业许可证第一联、附带的其它专项作业许可证第一联和安全工作方案放置于工作现场的醒目处。
当同一工作有多个施工单位参与时,每个施工单位都应有一份作业许可证。
当工作需要中断时,许可证第一联应交回批准方保留。
其他专项作业许可证的分发与延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监督
项目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及属地单位,在作业期间应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出现违反相关要求时,有权停止作业,直到整改符合规定要求为止,并保留相关记录。
第四章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将本规定纳入体系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项审核;发生偏离应报质量安全环保处批准,每一次授权偏离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各单位应组织培训,相关员工都应接受培训;本规定在公司内部及相关方之间进行沟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21.目的
为使所有作业人员了解哪些类型的作业是相当危险或者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并对此类作业予以有效控制,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理范围内危险作业许可活动的安全管理。
3.职责
安委会负责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进行危险作业的部负责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
承包商负责其所属工作范围内的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
4.工作程序
危险作业活动及安全管理要求
危险作业活动包括:
高处作业;
动火作业;
限制空间作业;
电工作业;
危险作业活动实行“作业许可审批单”制度。
基本要求:
任何危险作业活动,必须先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未办理作业许可审批单和签发批准前不得实施作业;
所有作业许可都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作业指导;
在向承包商委托施工任务时,必须明确交代需要办理作业许可的所有危险作业活动;
作业许可审批有时效限制,超过时效必须重新办理。
作业许可审批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则许可视为无效:
危险条件进一步恶化,许可证的措施无法有效控制时;
主要作业人员发生变化时;
发生险情需要撤离时。
各类危险作业活动的适用范围
高处作业许可的适用范围:
厂房结构安装及拆除作业;
离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高度的其它作业。
工业动火作业许可的适用范围:
气焊、割作业;
电焊作业;
在油罐等易燃易爆场所或附近进行产生火花的作业。
限制空间作业许可的适用范围:
进入其他空间狭窄或活动受限的作业场所。
带电作业许可的适用范围:
在低压配电盘、控制柜、配电箱、电源干线上进行的一般带电维护作业;
在400V以上高压用电设备、配电系统上进行带电或不带电的安装或维护作业;
其他可能导致触电伤害的带电作业。
危险作业许可证的签发:
安委会负责危险作业活动的作业许可证签发。
危险作业活动包括:
级动火作业;
带电作业;
级高处作业;
限制空间作业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
危险作业许可的相关职责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理者管安全”的原则,确定许可证的审批签发人及相关人员,并落实其职责。
作业许可证签发人职责:
负责管理范围内作业许可证制度的落实;
指定一名安全监护人员,负责现场具体作业的安全检查、监督;
负责对作业施工方案和安全环保措施进行审查;
负责对作业负责人和监护人员提出具体安全要求。
现场安全监督职责:
负责对作业设备、设施及作业人员进行检查,落实许可证上的各项工作要求和安全措施;
指定作业监护人,并对其进行必要指导和培训,确保监护人对设施的安全状态和人员的安全作业实施全程监控;
每次作业前对作业现场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需要检测时,达到作业要求后,向作业申请人发出作业指令;
对作业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对不符合健康安全环境要求的情况有权要求作业人员立即整改;当作业出现不安全隐患或情况时,有权终止或暂停作业,并收回作业许可审批单;
定期向签发人报告作业的安全状态,发现危急情况时,按规定的应急程序指挥应急处理。
作业完成后负责对作业区域进行全面检查。
作业负责人职责:
根据作业危险程度,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
对作业活动的安全负责,负责落实施工辅助机具、材料、设备、人员,按许可证的要求做好作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把所有的危险及安全预防措施告知所有与此项作业相关的员工,负责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督促、检查、指导相关作业人员严格按照许可证要求进行作业;
作业监护人职责:
熟悉作业情况并懂得操作和使用灭火器材,熟悉报警和紧急关断要求;
准备应急器材,对作业现场进行不间断的守护和监视;
对作业现场周围至少5m范围内进行检查;
及时纠正施工人员的违章和不规范行为;
发现异常情况时要求施工人员立即停止作业;
提醒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注意存在的风险或环境影响。
作业人员职责:
具有相关的资格证书和技术素质;
懂得使用现场防护和必要的应急设备,掌握安全环保措施;
对作业场地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良好的工作环境;
密切注意作业场地的周围情况,做到“四不伤害”,如条件发生变化,随时准备停止工作,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
每天工作完成后,及时清理好工作现场。
作业许可审批单申请、审查和签发的办理
提出申请:
需要办理作业许可证的危险作业,在进行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查看现场和环境状况,确认进行何种许可作业后,填写《作业许可审批单》,提出作业许可申请;
根据作业许可的类型,填写《作业许可审批单》内容;
作业许可证上应明确作业内容、作业起止时间、作业地点、直接作业人员、监护人、作业负责人、签发人等内容。
申请者应在“作业起止时限”栏内注明作业的大致起止时间。
根据作业许可审批单规定的时限要求,若超过时限,作业许可证自动作废,应重新办理。
作业许可审批单的审查、签发
作业许可审批单由安委会签发,安全工程师负责对许可证进行审查;
审查者接到申请人的作业许可证申请后,应对所申请的作业许可内容和安安全措施进行审查和确认,有问题时,及时提出并整改;
审查者在确认符合要求后,交相应的领导签发。
危险作业许可的具体实施,按照相应的“作业控制程序”执行。
4.相关文件
动火作业安全控制程序高处作业安全控制程序带电作业安全控制程序
限制空间作业安全控制程序
5.相关记录
作业许可审批单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3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危险作业的范围、审批权限及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进行危险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2.引用标准及规定
《公司安全技术管理标准》
3.一般规定
凡是进行有一定危险环境与条件下作业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和行业所做出的规定、制度。
在作业前必须向公司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申诉作业理由,危险因素和危险程度等。
同时编写专向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审批;作业时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必要时要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网,经审批后方可作业。
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对从事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检查所用工具、防护设施,确认安全可靠方可作业;作业时最低不得少于两人,其中一人进行监护;严禁冒险作业、违章作业,野蛮施工。
进行重大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在作业前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作业。
未考取特种作业工作证的人员,严禁从事特殊作业。
4.危险作业范围及审批权
下列危险作业须经安全管理部批准,计划经营部备案:
进入低矮、狭窄、黑暗或含有害气体的地下电缆沟、暖气沟、储备仓、罐、下水道进行作业。
在距离含有废气、燃油、氨气、氧气、氯气等易燃易爆物质和气体的设备、仓库、管线十米范围内进行明火作业。
解决有毒有害气体储罐、管网的泄漏问题、保温工程时。
易燃易爆及密闭金属容器槽、罐、管道等的切割及焊接作业。
从事接触有严重毒害物质的作业。
横穿铁路及在铁路两侧五米内的施工工程。
横穿马路及在马路上的施工。
从事各类工程施工爆破作业。
三米以上无保护设施的登高单层作业。
以上的带电作业,高压输电线路附近及电缆附近的电工施工作业。
起吊二十吨以上的设备或物体。
高大建筑物及金属构架拆除工程。
5.危险作业证申请手续
凡需进行危险作业的单位,事先必须申请危险作业证或写出书面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作业。
对擅自批准或进行冒险作业而造成事故者,必须严肃处理。
危险作业必须有申请单位领导签字。
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危险作业证应根据情况一式四份,批准单位、备案单位、作业单位各一份,以备存查。
对重大危险作业,除经上述部门批准外,还必须由批准单位报请总经理批准,并由批准单位监护作业。
对经常性的危险作业,可经一次审批即可,但遇作业内容和防护措施改变或负责人、监护人更换时,应重新申请。
危险作业应于作业前三天办理申请手续,遇节假日、下班后以及突然性的危险作业或抢修等特殊情况时,由申请单位负责人报请安全管理部与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次日向有关部门补报备案材料。
危险作业必须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填写。
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必须熟知该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作业过程中始终不离开作业现场。
外包工程除登高作业外,其它各危险作业,由分公司通知配合队伍执行。
6.危险作业前的准备
做好与本危险作业有关单位及受影响单位或人员的联系。
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员和有经验的指导人员,重大危险作业还必须有现场救护人员,并做到作业负责人、作业指挥人、作业人、安全监护人员等分工及职责明确。
对参与作业的各种人员讲解作业内容,可能发生的问题,有关防护问题及意外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必需的安全设施及工具的准备。
7.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
保证安全作业的注意事项。
防止发生事故的具体安全防护措施方案。
意外情况发生时,采取的补救方法和处理方法。
发生意外人员事故时的救护措施。
操作前的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8.危险作业六个“不准干”
没有危险作业证不准干。
不指定总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不准干。
不同有关部门联系好不准干。
作业中出现问题不解决不准干。
组织不严密、措施不可靠、不落实,作业人员操作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不准干。
油罐、爆气管道、氧气设备、管线动火时,分析不合格不准干。
9、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看了作业许可管理规定3篇的人还看了:
员工安全承诺书3篇
2.安全用电管理规定3篇
3.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3篇
4.安全帽佩戴管理规定3篇
5.学校学生管理制度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