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完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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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完整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J11433-2009DB34/T918.1-2009

 

安徽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AnhuiProyincialSpecifiicationforConstruction

ProjectInformationManagement

第一分册

 

2009—6—10发布2009—8-—1实施

联合发布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建设单位质量管理资料…………………………………………………………

4.1建筑工程准备阶段及开工审批资料…………………………………………

4.2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技术资料……………………………………………

5建筑工程(质量)监理资料………………………………………………………

5.1监理管理资料…………………………………………………………………

5.2监理过程资料…………………………………………………………………

6施工技术质量管理资料………………………………………………………

6.1施工组织设计…………………………………………………………………

6.2现场质量管理资料……………………………………………………………

6.3施工合同……………………………………………………………………

6.4施工许可证……………………………………………………………………

6.5工程开工报告…………………………………………………………………

6.6施工日志……………………………………………………………………

7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7.1竣工验收准备资料…………………………………………………………

7.2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7.3竣工验收报告…………………………………………………………………

7.4竣工图………………………………………………………………………

 

1、总则

1.0.1为加强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范全省建筑工程资料的收集、填写、编制、核查、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建筑工程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安徽省有关规定编制。

1.0.3本规程适用于我省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

凡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责任主体及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均应执行本规程。

1.0.4记载与工程施工有关的重要活动、工程施工主要过程和形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资料,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1.0.5工程资料的收集、填写、编制、核查、整理、立卷工作应随工程进展及时进行,工程档案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1.0.6执行本规程时,尚应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工程资料管理的规定。

2术语

2.0.1建筑工程资料Projectinformation

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资料、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

2.0.2工程准备阶段资料Preparationphraseinformation

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资料。

2.0.3监理资料Supervisioninformation

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通过收集、填写、编制等方式形成的资料。

2.0.4施工资料Constructioninformation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通过收集、填写、编制等方式形成的资料。

2.0.5竣工图As—builtdrawing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6竣工验收资料Acceptanceinformation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资料。

2.0.7质量证明文件Qualityproofdocument

随同进场材料、设备、构件或部品一同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文件。

主要包括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等。

进口产品应包括出入境商品检验合格证明。

2.0.8收集Collect

形成工程资料的方法之一,是将已有的原始资料(如产品合格证、复试报告)聚集在一起,在核对确认的基础上,通过适当整理形成工程资料的方法。

收集时要注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

2.0.9填写Fill—in

形成工程资料的方法之一,按规则在给定的表格(如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中书写文字、数据等信息形成工程资料的方法。

要注意填写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

2.0.10编制Draw—up

形成工程资料的方法之一,根据现有资料与工程实际做出方案、报告(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

要注意编制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完整性。

2.0.11核查Checkexamine

审查核实工程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规范性。

2.0.12整理Pack—up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建筑工程资料分类、汇总、装订并保存的过程。

2.0.13立卷Record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分类整理成案卷。

2.0.14归档File

资料形成单位将形成的资料整理立卷后,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3基本规定

3.0.1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合同及设计文件等规定。

工程资料的内容及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0.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按本规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工程资料的形成和整理纳入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0.3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3.0.4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各分包单位应按本规程规定,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后及时移交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核查、整理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立卷后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3.0.5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自行发包给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核查、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资料,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3.0.6工程资料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中性笔等。

3.0.7收集、填写、编制工程资料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齐全,手续完备;计算机打印的工程资料应采用手工签名方式。

3.0.8工程资料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应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应采用国家标准图幅,小于A4幅面的资料要用A4白纸(297mm×210mm)衬托。

3.0.9工程资料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或计算机出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3.0.10工程资料的填写和编制应符合计算机输入的要求。

3.0.11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并应有效、准确、真实、完整。

归档的工程资料应为原件,不能使用原件的,应使用清晰、易辨、完整的复印件(或抄件),并在复印件(或抄件)上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经办时间,经办人签字确认。

工程资料不得涂改、伪造、随意抽撤,如有损毁、丢失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3.0.12工程资料应分级管理,各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工程资料的审查工作,城建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工程资料的归档审核工作。

3.0.13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按资料类别对各自编制、填写、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立卷。

3.0.14资料的归档应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规定进行。

4建设单位质量管理资料

4.1建筑工程准备阶段及开工审批资料

4.1.1建设项目开工前资料

1收集要求

1)建筑工程立项资料,应包括:

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专家建议文件,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

2)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资料,应包括:

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书,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划拨建设用地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3)勘察、测绘、设计资料,应包括: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书),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成果报告,申请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初步设计文件和说明,技术设计文件和说明,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人防、环保、消防、交通、园林、市政、文物、通讯、保密、河湖、教育、白蚁防治、卫生等)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

4)招投标资料,应包括:

勘察设计招投标文件(各招投标文件均含中标通知书),勘察设计承包合同,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工程监理招投标文件,监理委托合同。

5)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及任命文件。

6)审图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初审意见,勘察设计单位对初审意见的回复,审图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及综合审查意见,经图审合格的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计算书。

2核查要点

1)建筑工程立项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2)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3)勘察、测绘、设计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4)招投标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5)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及任命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6)审图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初审意见,勘察设计单位对初审意见的回复,审图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及综合审查意见,经图审合格的全套施工图纸及设计计算书是否齐全、有效。

4.1.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表4.1.2)

1填写要求

1)按全省统一规定的表格填写;

2)表内各栏目填写完整、准确。

2核查要点

1)是否按全省统一规定的表格填写;

2)表内栏目是否填写完整、准确;

3)施工许可证号是否补填。

 

表4.1.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

监督注册号: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m2

工程地点

合同价

万元

层数

结构类型

基础类型

建筑物总高度

m

长度

m

宽度

m

计划开工日期

预计竣工日期

其他:

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号

施工许可证号

(补填)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或资质证书号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勘察单位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资质类型及等级

证书号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设计单位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资质类型及等级

证书号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监理单位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资质类型及等级

证书号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施工单位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资质类型及等级

证书号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注册意见

 

年月日

(公章)

注:

1、施工许可证号待施工许可证发放后由注册申请表存用单位各自及时补填;

2、监督注册号、注册意见由办理注册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填写;

3、其他栏目内容由建设单位填写;

4、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质量监督机构存用,一份在注册后发还建设单位存用。

4.1.3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资料

1收集要求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机构组成资料。

2核查要点

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4.1.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资料

1收集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关部门出具的资金落实证明,施工组织设计。

2核查要点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资料是否齐全。

 

4.2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技术资料

4.2.1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1编制要求

建设单位应设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有关人员的质量责任。

2核查要点

建设单位是否设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工程质量管理,是否建立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是否明确有关人员的质量责任。

4.2.2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

1核查要点

由建设单位采购提供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有出厂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应符合第二分册相关规定)。

4.2.3委托见证取样检测合同

1收集要求

工程涉及到的见证取样检测合同、协议;

2核查要点

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签订委托见证取样检测合同,受托单位是否有相应的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见证检测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4.2.4委托建筑沉降、变形及结构检测合同

1收集要求

委托建筑沉降、变形及结构检测合同;

2核查要点

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签订委托建筑沉降、变形及结构检测合同,受托单位是否有相应的检测资质,检测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4.2.5工程开复工审批资料

1核查要点

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开复工审批。

4.2.6过程验收资料。

1核查要点

建设单位按合同及标准规定组织过程验收资料是否齐全。

5建筑工程(质量)监理资料

5.1监理管理资料

5.1.1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1编制要求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4.1、4.2规定编制。

2核查要点

1)是否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4,1、4.2编制,内容是否齐全,编制程序与依据是否符合规定;

2)监理规划是否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具有可操作性;

3)监理实施细则是否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详细具体、有可操作性;

4)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是否按规定调整、批准、修改、补充。

5.1.2监理月报

1编制要求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7.2规定编制。

2核查要点

是否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7.2的规定。

5.1.3会议纪要(表5.1.3)

5.1.3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主持人及职务

参会人员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研究的主要内容:

 

会议决定:

 

签认人:

1填写要求

1)参会人员自己填写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及联系电话;

2)填写人按表5.1.3填写其他内容;

3)会议主持人及各参会单位一名代表审核记录无误后签名确认;

2核查要点

1)是否按表5.1.3填写;

2)编号是否连续。

5.1.4监理日记(表5.1.4)

表5.1.4监理日记

工程名称:

日期

天气

最高与最低气温

形象进度

风力

当日施工主要内容:

 

重要事项:

 

在现场监理人员:

记录人:

1填写要求

1)中小型工程可明确专人填写监理日记,其他监理人员应将当日监理情况及时告知记录人;大型复杂工程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与监理员根据各自工作情况分别填写;

2)监理日记应按单位工程进行记录;如果多个单位工程放在一起记录,则应在记录中表述清楚;

3)工程名称应填写单位工程,如是装修工程,则填写装修分部工程名称,如是多个单位工程组成的群体工程或单项工程,则填写单项(群体)工程名称或填写各单位工程名称;

4)形象进度应反映出工程进展情况;

5)重要事项记录包括:

当日监理活动中做出的指令性的监理处置意见;当日监理机构内部主要事项;重要报审技术文件及信函、通知、文件收发等记录;有关领导或部门对该工程作出的决定或建议;其他应记录的事项。

6)按表5.1.4填写完整。

2核查要点

1)是否按表5.1.4填写完整;

2)与施工日志是否吻合,是否真实反映工程进展情况;

3)是否反映出“四控二管一协调”的工作情况;

4)是否从监理工作开始至结束进行连续记录,如中断是否在后接的日记中交代了原因。

5.1.5监理工作总结

l编制要求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7.3规定编制。

2核查要点

1)是否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7.3规定;

2)是否加盖了监理单位公章。

5.2监理过程资料

5.2.1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表5.2.1)

表5.2.1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致(监理单位):

经考察,我方认为拟选择的(分包单位)具有承担下列工程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可以保证本工程项目按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

分包后,我方仍然承担总承包单位的责任。

请予以审查和批准。

附:

1.分包单位资质材料

2.分包单位业绩材料

分包工程名称(部位)

工程数量

拟分包工程合同额

占工程总合同金额百分比

合计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签字):

日期: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监理工程师(签字):

日期: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日期:

1填写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5.2规定,按表5.2.1填写完整。

2核查要点

1)是否按表5.2.1填写,签字盖章是否齐全、符合规定;

2)附件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3)分包工程内容是否填写清楚,是否符合规定;

4)审查与审核意见是否明确。

5.2.2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报验资料

1收集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资料报验包括:

施工测量放线报验申请(表5.2.2—1)、沉降观测记录报验申请(表5.2.2—1)、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5.2.2—1)、验收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申请(表5.2.2—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表5.2.2—2)。

表5.2.2—1报验申请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_______________(监理单位)

我单位已完成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现报上该工程报验申请表,请予以审查和验收。

附件:

 

承包单位(章)_____________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_

审查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_

注: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一式二份,经监理机构签署意见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表5.2.2—2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监理单位)

我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数量如下(见附件)。

现将质量证明文件及自检结果报上,拟用于下述位:

请予以审核。

附件:

1.数量清单

2.质量证明文件

3.自检结果

 

承包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复查意见:

经检查上述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符合/不符合设计文件和规范的要求,准许/不准许进场,同意/不同意使用于拟定部位。

 

项目监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2核查要点

1)是否按规定表格填写完整,表述清楚;

2)附件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3)审查意见或结论是否明确,处置时效是否合理。

5.2.3旁站监理记录表(表5.2.3)

表5.2.3旁站监理记录表

工程名称:

编号:

日期及气候

工程地点

旁站监理的部位或工序:

旁站监理开始时间:

旁站监理结束时间:

施工情况:

 

监理情况:

 

发现问题:

 

处理意见:

 

备注:

 

施工企业:

项目监理部:

质量检查员(签字):

年月日

监理企业:

项目监理机构:

旁站监理人员(签字):

年月日

1填写要求

1)由旁站人员按表5.2.3及时填写;

2)在施工情况栏如实填写质量检查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等准备情况,执行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在监理情况栏如实记录旁站监理活动的情况;

4)如实记录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2核查要点

1)是否按表5.2.3填写;

2)质量检查员与旁站监理人员是否及时签字确认。

5.2.4见证人确认表(表5.2.4)

表5.2.4见证人确认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检测机构)

我单位职工具有监理岗位证书、或具备检测试验知识,拟担任该工程见证取样检测的见证人,请予以确认。

具体见证人名单:

姓名

签字手迹

与检测工作有关经历

拟担任见证范围

 

监理机构(或建设单位)(章)

年月日

致:

(监理机构或建设单位)

经我机构核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了考核,确认等同志可以担任该工程检测项目的见证人;等同志可以担任检测项目的见证人。

检测机构(章)

年月日

注:

本表一式二份,由监理机构(或建设单位)与检测机构各存一份。

1填写要求

按表5.2.4填写完整。

2核查要点

1)是否按表5.2.4对见证人进行确认;

2)是否明确了见证人及见证的检测项目的类别。

 

5.2.5见证取样记录表(表5.2.5)

表5.2.5见证取样记录表

工程名称:

编号:

样品名称

取样地点

取样部位

取样数量

取样日期

取样依据的规范、文件及取样方案:

 

取样人签字:

日期:

 

见证人签字:

日期:

注:

本表一式二份,由监理机构(或建设单位)与检测机构各存一份。

 

1填写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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