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面防突应急预案完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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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面防突应急预案完整版
HENsystemofficeroom【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掘面防突应急预案
****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600八尺巷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600八尺巷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一、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煤矿矿井位于乌鲁木齐以东120千米,距离阜康市60千米,属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辖区。
地理坐标:
东经88037'15"――88040'15"
北纬44001'30"――44003'00"
矿区交通便利,乌奇公路和吐乌大高等级公路在矿区以北6千米处通过,自乌奇公路有柏油路通往矿区,区内地形起伏不大。
白杨河煤矿位于阜康市白杨河,西距阜康市区55km、距乌鲁木齐125km,行政区划属阜康市管辖。
地理坐标:
东径88○30′——88○33′″
北纬44○02′″——44○02′
矿区以北7km有乌--奇公路和吐--乌--大高等级公路通过,矿区的沥青公路与之相连,另外有简易公路通往****、西沟等地,交通较为方便。
(一)煤巷掘进工作面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因素分析
1、地质构造带:
构造带煤体受力不匀,在构造带的受力集中区煤体内部瓦斯压力大,掘进过程中压力重新分布,瓦斯在煤体中大量移动,形成大量瓦斯通道,且掘进过程中使煤体内部开始破碎,减小了煤体的抵抗力。
因此此时掘进工作面较易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煤厚异常区:
煤厚突然变厚区域特别是不能沿顶开采的厚煤区大量瓦斯集聚在煤层顶板部位,当掘进后很容易发生倾出;煤厚突然变薄瓦斯通道变小,瓦斯释放速度慢,在此段内较易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3、上山掘进:
上山掘进过程中,煤体受重力影响受力集中且向下,在此段掘进过程中很容易发生倾出。
4、掘进工艺:
掘进工艺对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有着很密切的关系如果掘进工艺对煤体破坏程度较高,就容易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如果对煤体破坏程度较低,就不易发生煤与瓦斯突出。
(二)石门揭煤工作面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因素分析
石门揭煤工艺可认为揭煤前煤体处于一种封闭状态,瓦斯不能得到释放,瓦斯压力没有得到释放,突出危险性较高,揭煤的同时瓦斯压力也得到释放,很有可能在揭煤的同时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如果在揭煤前没有采取有效的防突措施,石门揭煤工艺是极易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
二、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应急救援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积极稳妥,科学高效,首先救人”的原则,实行特急报告、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把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监测网络,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有效控制恶性事故,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
4、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
在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矿井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本矿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专业处置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5、坚持科学应对的原则。
推广先进技术及装备,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矿井事故灾难的科技水平和指挥应对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6、突出重点原则。
首先抢救遇险人员,同时要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的扩大和避免次生事故的发生。
三、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㈠组织机构及职责
1、公司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应急组织体系由公司应急指挥部、公司应急办公室、咨询组、现场应急指挥部及各单位应急组织机构等组成(见图3—1)。
(图3—1)
㈡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总指挥:
董事长:
侯铁军
总经理:
许三姓
副总指挥:
公司总工程师:
赵云峰
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王东
主管机电副总经理:
崔景民
主管生产副总经理:
李丁夫
应急办公室设在事发矿井调度室
公司应急指挥部成员:
各矿调度室、安检部、生产部、机电部、通风部、企管部、公司救护队、工会、劳资部、项目办、基建办、综合办、财务部、职工医院、供应部、销售部、劳服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2、机构工作职责:
①研究确定矿应对突发事故的重大决策;
②负责组织指挥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包括抢险救灾、医疗救护、物资救援等);
③审定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发布等事宜;
④批准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调整和终止。
㈢机构应急人员职责
1、董事长、总经理:
应急反应总负责人,在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各副总经理、矿山救护队队长等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公司总工程师:
总指挥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董事长、总经理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3、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严格控制入井人员,并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4、主管生产副总经理:
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以及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抢险救灾工作。
5、矿山救护队队长:
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
如果与外局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部。
6、通风部:
按照总指挥命令负责改变矿井的通风系统,注视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7、调度室:
按照总指挥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总指挥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责成有关人员完成测量打钻工作。
8、其他有关单位:
负责查对留在区域工作面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带领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公司、事发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指挥部命令,完成有关的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9、值班调度员:
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救护队、总指挥、生产副总经理及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总指挥所下达的命令;通知、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
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10、考勤和矿灯自救器发放负责人:
应根据入井人员的挂牌和领取矿灯及自救器号码,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对没有经应急救援指挥部指定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在井口严格检查,禁止入井。
11、供应部:
及时准备好必需的抢救器材,并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12、机电副总经理:
根据总指挥命令,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态并保证其正常运转。
掌握矿井内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㈣应急办公室的构成与职责
1、组成
应急办公室是公司应急管理的常设机构,在公司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公司应急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调度室负责人担任主任)电话:
****
2、职责
①传达落实公司应急指挥部有关应急工作指示;
②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公司突发事故应急工作;
③收集并记录有关应急工作情况,发生突发事件时接受报告、传递信息、组织联络应急状态下各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协调企业外部应急救援力量;
④组织、协调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审定和培训;
⑤召集有关应急工作会议。
㈤现场应急指挥部
现场应急指挥部为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救援的核心,是公司应急指挥部临时派出机构、由公司应急指挥部成员和指定的事发单位派出人员组成,负责突发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1、组成
现场指挥长,一般情况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分别由公司分管副经理担任,副指挥长一般由业务主管部门的部长担任,现场指挥部成员一般应包括业务主管部室人员,生产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应急抢险队伍的负责人。
现场指挥部宜设在距离事故现场最近的安全场所或区域。
2、职责
①负责现场指挥、协调、监督、指导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②调配现场应急资源;
③针对事态发展组织制定和调整应急处置和救援方案;
④根据突发事件性质设置抢险通讯组、抢险措施保障组、抢险救灾组、人、财、物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信息报告与发布组、生产恢复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等应急行动小组。
㈥各应急行动小组组成及职责
1、抢险通讯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生产副总经理
组员:
公司调度室
(2)主要职责
①通知公司内人员紧急行动;
②如必要,通知外部协作机构;
③保持和公司应急组织之间的通讯联络:
④保持现场应急组织、外部协作机构和其他应急组织之间的通讯联络。
2、抢险措施保障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公司生产副总经理
组员:
公司生产技术部全体成员、事发连队队长、书记、副队长和技术员
(2)主要职责
①按照已制定的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②如现场应急处置预案不能满足救援需要,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分析、判断制定详细的处置方案,快速控制险情,消除危害。
3、抢险救灾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公司安全副总经理
副组长:
公司生产副总经理
成员:
公司各部门部长
(2)主要职责
①负责现场抢险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
②保障抢险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
③制定抢险救灾过程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4、人、财、物保障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供应部部长
组员:
供应部全体成员
(2)主要职责
①负责现场抢险救援所需人员及设备、设施保障;
②负责现场交通运输保障和抢险物资、人身防护用品的供给;
③负责救援所需设备、器材、物资的日常储备、管理和保养
④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保障。
5、安全保卫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社区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
公司治安队队长
组员:
公司治安队全体成员干事
(2)主要职责
①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
②设立警戒线,禁止非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③及时通知事故影响区域内人员的撤离,并告知逃逸的路线及注意事项,确保转移迅速、有序、安全;
④必要时可与公安、交警部门配合,实施交通管制。
6、医疗救护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公司安全副总经理
副组长:
医院院长
组员:
医院全体医护人员
(2)主要职责
①负责医疗救护器材的准备和地方医疗部门的联系;
②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及危重伤员的转送。
7、信息报告与发布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公司工会主席
副组长:
公司综合办主任
组员:
公司综合办通讯员和各矿通讯员
(2)主要职责
工作的原则是由公司统一对外进行信息报告与发布。
①保证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实效性;
②及时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事故类型、危险程度、事故性质、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事故的灾害程度;
③拟定新闻发布方案和发布内容,负责新闻发布;
④接待、组织和管理媒体记者采访。
8、生产恢复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公司生产副总经理
副组长:
生产部部长、通风部部长、安监部部长、机电部部长、劳资部部长、企管部部长、财务部部长。
成员:
各职能部室部室成员
(2)主要职责
①负责恢复生产所需条件的准备工作;
②组织、协调、事发单位恢复生产的技术支持、人员保障、资金保障。
9、事故调查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公司安全副总经理
成员:
公司安检部及相关部门
(2)主要职责
①组织有关专家对事故的起源、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②配合政府或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10、善后处理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公司党委书记
副组长:
公司工会主席
组员:
公司劳资部公司综合办工会干事医院全体
(2)主要职责
①对突发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
②对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用的物资给以补充,对地方协作单位给予的人力、物力支援予以补偿;
③做好事后疫病防治工作;
④做好环境污染清除工作。
四、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预防与预警
(一)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源监控
1、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监测
(1)采用人工预测预报:
人工预测预报是由防突科、安检部、通风队和区队一线人员配合进行瓦斯涌出的预测预报,及由防突科人员进行的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
任何指标或地质特征分析该地点有突出危险性的,都应及时采取措施,以确保井下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国家的财产安全。
(2)加强瓦斯监测:
由调度室、通风队和生产区队对掘进、生产工作面加强对瓦斯监测及管理力度。
凡发现瓦斯浓度急剧上升应立即停止生产,观察工作面状况,一旦发现有突出征兆,立即组织人员撤出可能发生突出危险的工作面,到达安全地点后汇报调度室。
(3)加强突出危险性预兆观察:
所有在采掘地点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煤与瓦斯突出预兆,工作中细心观察,一旦发现有突出预兆,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2、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防范措施
****矿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根据区域预测结果、开采深度、瓦斯地质复杂性等因素,综合判定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实行分级管理,采取不同级别的防突技术措施
(1)煤巷掘进工作面
通过考察,结合****煤矿实际情况,煤巷掘进工作面主要采取排放钻孔或浅孔抽放的局部措施。
钻孔参数:
深度≥10m,钻孔直径42—50mm,数量排放钻孔32个,抽放钻孔21个,并且在巷道两帮施工挂耳钻场实施抽放。
(2)安全防护
为了防止因预测失误、措施失效且检验失误、发生延期突出等而导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在突出危险、威胁区进行采掘活动时均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远距离放炮
①综掘二队按措施及规程的规定,对影响范围进行断电、撤人,设好警戒。
②对于煤巷放炮地点设置在防突风门以外的进风流中,放炮地点要设直通调度室的电话及不小于10组压风自救装置。
并保证压风自救器可以正常使用。
③装药后人员全部撤至规定位置后,由放炮员向调度室汇报。
调度室确定回风系统中无人员,且放炮地点监测系统显示瓦斯浓度小于1%时,同意放炮。
放炮员在吹哨5秒钟后放炮。
④放炮后,放炮员再次向调度室汇报炮响时间。
询问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瓦斯情况,若探头瓦斯瞬间升高到3%及其以上时,放炮地点的人员迅速沿避灾路线撤退。
⑤放炮30分钟后,进入检查之前,由施工单位跟班干部向调度室请示,调度室确认监测系统显示瓦斯浓度积小于1%时,同意进入。
班组长、瓦检员、放炮员才能进入检查,待班组长、瓦检员、放炮员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
⑥检查后,跟班干部再次向调度室进行汇报。
⑦调度室负责协调工作,安检部负责监督工作。
2)防护设施
①压风自救
掘进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由在该工作面施工的掘进队(开拓队)安装,具体要求:
巷道内每50m一组,每组5套,靠近掘进工作面的一组为10套,距窝头距离为25~40m。
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应可供5-8个人使用,平均每人的压缩空气供给量不得少于min。
②其它
a存车四股道的两帮不准堆放任何物料,打钻时四股道只准单道存车,并摘钩打上临时保险杠,非四股道不准存车,确保退路畅通。
b放炮时非四股道不准存车,四股道直道不准存车。
i掘面设专职爆破工且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
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
j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
严禁使用黑火药和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
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2种不同品种的炸药。
在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
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不得使用导爆管或普通导爆索,严禁使用火雷管。
3)个体防护
①所有下井人员必须经过防突专业知识培训,佩带隔离式自救器,并会正确使用。
自救器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完好的自救器总数,至少应比经常用的总人数多10%;②自救器应集中统一编号管理;③自救器应保持完好;④严禁使用人员拆开、敲打、撞击自救器,人员出井后必须立即交还。
②在工作面所有作业过程中,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随时观察突出预兆(如煤结构发生变化、煤壁发冷、外鼓、响煤(岩)炮、顶板来压、支架变形、瓦斯忽大忽小、打孔(眼)喷孔、顶钻严重等),若出现以上现象,立即通知其它人员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避灾方法和路线撤到新鲜风流中,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听候处理。
情况危急时,应立即撤出到地面。
③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熟悉避灾路线,避灾路线所经过的岔道口应设置醒目的方向指示牌,以保证避灾人员安全快速撤退。
4)防爆检查
电气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维护,施工队每班、机电部每天检查一次防爆性能,签名备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没有安全标志的电气设备一律不准入井。
5)突出煤清理
清理前,必须编制防止煤尘飞扬、杜绝火源、垮塌以及再次发生突出的安全防护措施。
对于突出孔洞应充填或支护。
发生大型以上突出后,一般不应从孔洞放出松散的煤体,以免造成垮塌引起再次突出,还应及时碹砌或注浆密闭孔洞,以免造成自燃。
在过突出孔洞及在其附近30m范围内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加强支护。
6)监测监控
①必须执行自动监测和人工监测相结合的矿井瓦斯监测制度。
人工监测数据必须作到“三对照”,即瓦斯台帐、瓦斯记录本和现场记录三对照。
当人工监测与自动监测数据不同时,在未弄清那个有误时一般按最大值。
②调度室要加强监测系统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监测系统显示、断电、报警、打印等功能准确可靠,调度室要做好监测数据的记录、报批和存档。
③采煤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在工作面上隅角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采煤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不能控制其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则必须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
④突出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
7)通风设施的设置
突出区作业必须符合“风量足、断面够、系统顺、设施牢、不失爆”的十五字原则。
①“风量足”就是矿井主要通风机风量必须满足负担的采区生产风量要求,采区风量必须满足用风地点的风量要求。
局部通风机风量必须满足需风点的风量。
②“断面够”就是在通风系统中特别是回风系统中,巷道断面、风速必须满足安全生产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③“系统顺”要求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顺畅,通风网络中阻力分配合理,不得在回风系统中增阻调风;每个突出回采和掘进工作面回风必须有专用回风巷直接引入采区回风巷。
④“设施牢”就是掘进工作面必须设有二道以上防突风门,通风构筑物和防逆风装置牢固安全可靠,杜绝突出时发生通风设施被破坏而导致通风系统紊乱、风流逆向。
⑤“不失爆”就是必须保证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完好。
8)其它措施
①掘进工作面第一次执行局部防治突出措施或无措施超前距时,必须采取小直径浅孔排放等防治突出措施,并优先采用小直径浅孔排放措施,只有在工作面前方形成5m的安全屏障后,方可进入正常防突措施循环。
②在地质构造破坏带或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处,必须打钻孔查明煤层赋存条件,然后采用直径为42~75mm的钻孔进行排放,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
③掘进上山时不应采取松动爆破、水力冲孔、水力疏松等措施。
④区队对本地区的防突措施要贯彻和认真学习,学习要有记录并考试合格,否则不能入井。
⑤安检部、防突科对井上、下各地区防突措施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二)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预警行动
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现场人员应认真分析判断灾情,迅速向调度室汇报。
矿调度室接到电话后,根据事故的情况通知受威胁地点人员的撤退路线及地点,并根据情况通知井下受威胁区域切断电源,同时按顺序通知调度室主任、值班干部、指挥长、指挥成员到救灾指挥部(矿调度室)待命,启动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危害情况,适时上报公司,启动公司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预案。
五、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报告程序
当矿井发生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指挥部办公室分别按下表要求通知有关人员,了解查询有关情况,做出分析判断,下达或传达有关决定与命令。
一旦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事故时,值班队长、班组长及其它人员及时在安全地点通过电话向矿调度室汇报情况,汇报内容包括:
1)初步判断事故地点;2)人员遇险人数;3)事故波及范围;4)事故地点通风情况等。
发生突出事故单位及区域人员
指挥部办公室(调度室)
决定与命令:
请示是否启动该应急预案;若启动,下达命令,尽快通知有关人员、单位参加抢险,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同时启动。
分析判断:
1、灾变后通风系统是否被破坏,是否影响到主扇运行;
2、灾变可能波及范围;
3、如何尽快撤出灾变地点和受灾威胁区域人员;
4、是否可能诱发火灾或瓦斯爆炸。
了解查询:
1、发生突出时间、地点、波及范围、原因;
2、受灾变地点、威胁区域人员分布及撤离情况;
3、突出前工作地点正在进行的工序;
4、灾变后通风系统是否正常,主扇运行情况;
5、采取的防突措施。
通知顺序:
1、当班值班领导(含值班主任);
2、救护队;
3、指挥长、总工程师。
4、医院;
5、指挥部相关成员;
六、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处置
(一)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
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
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指挥与决策
应急救援预案实行逐级启动。
事故单位首先进行自救;情况紧急时,启动矿应急救援预案,矿将迅速成立以矿长为指挥长的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迅速开展抢险工作,确保矿区稳定和抢险工作顺利进行;当矿应急救援预案不能满足需要时,请求上一级支援。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立即组织自救,矿救灾指挥中心要做好记录和录音。
指挥长应当在本单位应急救援办公室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在10分钟内或最短时间内通知各专业组正副组长和有关成员,指挥长应当根据事故性质和受灾程度决定是否启动《+600八尺巷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指挥部、各专业人员、有关单位领导及其他有关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接到事故报告或矿指挥部办公室命令,及时赶到指定地点。
矿《预案》启动后,必须有一名指挥部副指挥长在指挥部办公室指挥。
救护队、医院、其他有关单位接到指挥部办公室救援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
(三)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瓦斯爆炸事故指挥决策指导原则:
1)迅速组织撤出受威胁区域的人员。
2)判定遇险人员人数、位置及生存条件。
3)迅速切断事故地点回风系统及受灾害威胁区域的电源。
4)综合分析判断是否有二次瓦斯爆炸危险及引燃火灾的可能性,制定专项应对措施。
5)确定井下救护基地,命令最先到达的救护队,进入灾区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