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射洪县太和镇第四幼儿园幼儿设备及人造草坪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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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射洪县太和镇第四幼儿园幼儿设备及人造草坪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XGHZB-201608-027
遂宁市射洪县太和镇第四幼儿园幼儿设备及人造草坪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遂宁
四川鑫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4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
一、须知前附表7
二、总则9
1.适用范围9
2.定义9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9
4.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9
5.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10
6.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10
7.竞争性磋商费用11
8.响应文件11
9.联合体报价11
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11
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2
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
12.1资格性响应文件13
12.2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13
12.3报价单14
13.响应有效期14
14.响应文件编制、签署14
15.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和标注14
17.磋商保证金15
18.履约保证金16
19.竞争性磋商程序16
20.签订合同28
21.履行合同28
22.验收29
23.招标代理服务费29
24.竞争性磋商工作纪律及要求30
25.询问、投诉与质疑31
第三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32
一、技术要求及具体清单32
二、商务要求36
三、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37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38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38
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格式44
三、报价单格式51
第五章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54
一、合同货物54
二、合同总价54
三、质量要求54
四、交货及验收55
五、付款方式55
六、售后服务55
七、违约责任55
八、争议解决办法56
九、其他56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四川鑫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遂宁市射洪县太和镇第四幼儿园委托,拟对“遂宁市射洪县太和镇第四幼儿园幼儿设备及人造草坪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XGHZB-201607-027)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
XGHZB-201607-027。
二、项目名称:
遂宁市射洪县太和镇第四幼儿园幼儿设备及人造草坪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预算金额:
¥300,000.00元(大写:
人民币叁拾万元)。
四、项目概况: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共一个包件(购置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二)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非制造厂商须取得制造厂商针对此项目的产品授权;
(四)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磋商。
六、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资格申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4)交纳保证金证明材料;
(5)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副本等类似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副本等类似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7)经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注册不满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
(8)2016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交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税收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收据或网银转帐回执单等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资金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收据、网银转帐回执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已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10)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11)非制造厂商需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此项目的产品授权书(需提供的产品为休闲人造草坪)。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购买磋商文件时间:
2016年8月3日至2016年8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
00-下午17:
00(北京时间)。
2、磋商文件售价:
人民币300元(大写:
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3、购买磋商文件地点:
四川鑫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
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玉龙路598号创新创业孵化中心7007号)。
4、供应商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的注意事项:
供应商报名时,应当按照磋商公告的规定提供:
①购买文件人员身份证、②单位介绍信,并携带U盘拷贝电子文档。
(其中第①项查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第②项留加盖鲜章的原件)。
八、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交纳方式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向四川鑫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交如下金额磋商保证金:
¥6,000.00元(大写:
人民币陆仟元整)。
2、保证金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保证金汇入的银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
四川鑫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遂宁市商业银行金龙支行
银行账号:
5002715100013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8月15日下午14:
00,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磋商地点:
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玉龙路598号创新创业孵化中心7007号。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
遂宁市射洪县太和镇第四幼儿园
地址: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太和镇文化路18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鑫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玉龙路598号创新创业孵化中心7007号
邮编:
629000
联系人:
马女士
四川鑫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须知前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最高限价
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
¥300,000.00元(大写:
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否则作无效处理。
2
项目编号
XGHZB-201607-027
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
磋商保证金
金额:
¥6,000.00元(大写:
人民币陆仟元整);
交款方式:
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保函须提供原件);
收款单位:
四川鑫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遂宁市商业银行金龙支行
银行账号:
5002715100013
交款截止时间:
以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保证金到上述账户为保证金有效。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
1.1正常评审后非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解退: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5个工作日内,解退所有非成交供应商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1.2正常评审后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解退:
招标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解退成交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1.3采购失败后的磋商保证金解退:
如本项目采购失败,招标代理机构于评审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解退本项目所有磋商保证金。
5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
合同总金额的10%;
交付方式:
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收款单位:
遂宁市射洪县太和镇第四幼儿园;
交款时间:
合同签订前。
6
招标代理
服务费
本磋商文件特别约定: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详见供应商须知第23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
7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8
响应文件
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等)一份,报价单一份。
9
联合体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磋商。
1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8月15日下午14:
00(北京时间)。
11
响应文件
有效期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60天。
12
成交原则
采用综合评分法:
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在采购人。
2.定义
2.1“采购人”和“甲方”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的采购人和甲方系指遂宁市射洪县太和镇第四幼儿园。
2.2“采购执行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组织方。
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执行机构是四川鑫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执行机构”的统称。
2.4“供应商”系指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乙方”系指成交的供应商。
2.5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符合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3.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3向采购执行机构购买了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4.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见磋商邀请第六条规定。
5.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执行机构应当组织磋商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为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磋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6.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行贿犯罪信息的查询期限为10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单位犯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期限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计算,个人犯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期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规定,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如成交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策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其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6.2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6.2.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6.2.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6.2.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6.2.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嫡亲关系;
6.2.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竞争性磋商费用
无论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8.响应文件
8.1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
8.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执行机构就有关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
响应文件中所附或引用的外文资料,应翻译成中文。
8.1.2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8.1.3除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8.2币种及报价要求
8.2.1报价一律以人民币币种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8.2.2供应商要按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
8.2.3供应商的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的价格。
9.联合体报价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磋商。
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法律文件性质。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本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竞争性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0.1竞争性磋商邀请;
10.2竞争性磋商须知;
10.3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10.4响应文件格式;
10.5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
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经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对项目表述有歧义等问题应在获得磋商文件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说明、合同条款、规定格式等。
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响应,有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磋商,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相关问题交流时,可以书面形式直接通知采购人,但通知不得迟于磋商前5天。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
12.响应文件的组成
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磋商小组资格审查,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与磋商小组磋商。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供应商拟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2.1资格性响应文件
(1)供应商资格申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4)交纳保证金证明材料;
(5)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副本等类似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副本等类似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7)经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注册不满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
(8)2016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交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税收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收据或网银转帐回执单等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资金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收据、网银转帐回执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已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10)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11)非制造厂商需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此项目的产品授权书(需提供的产品为休闲人造草坪)。
12.2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1)报价书
(2)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3)售后服务方案
(4)商务偏离表
(5)产品技术偏离表
(6)中小企业声明函
(7)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12.3报价单
(1)报价表
(2)分项报价明细表
13.响应有效期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60天。
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则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4.响应文件编制、签署
14.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14.2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14.3报价单一份(供应商不能在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中进行报价)。
14.4电子文档一份(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单电子档均包括在内)。
14.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或打印,须将所有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装订成册并编目编码(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
响应文件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4.6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公章。
[注:
所有要求盖公章的地方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
15.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和标注
15.1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单应分别单独包装、密封和标注。
15.2电子文档包装、密封和标注后装放在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中均可。
15.3密封包装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资格性响应文件或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或报价单。
16.响应文件的递交
16.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单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执行机构。
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7.磋商保证金
17.1供应商报名参加磋商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磋商保证金数额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数额。
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17.2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17.3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
17.3.1正常评审后非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解退: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5个工作日内,解退所有非成交供应商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17.3.2正常评审后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解退:
招标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解退成交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17.3.3采购失败后的磋商保证金解退:
如本项目采购失败,招标代理机构于评审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解退本项目所有磋商保证金。
17.4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供应商成交后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或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8.履约保证金
18.1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须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附表第5项的规定交纳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8.2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对合同规定义务履行完毕时全额退还(无息);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该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9.竞争性磋商程序
19.1供应商报名
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竞争性磋商公告
19.2接收响应文件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竞争性磋商公告。
19.3成立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根据采购项目情况确定的技术或经济或法律等有关专家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技术或经济类专家总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的磋商和评审工作。
19.4资格审查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由磋商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被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资格审查的范围不能超过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磋商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政府采购法和磋商文件规定。
19.5供应商资格审查的标准
序号
项目
合格条件
结论
1
供应商资格申明函
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及身份证
1)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
2)身份证双面复印,加盖鲜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1)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
2)身份证双面复印,加盖鲜章
4
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
1)复印件,加盖鲜章
2)保证金金额、交纳时间、方式符合要求
5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副本等类似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1)复印件,加盖鲜章
2)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副本等类似证明材料复印件
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原件,加盖鲜章(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第7条)
7
2016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1)复印件,加盖鲜章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
经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报告
1)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注册不满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
9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原件,加盖鲜章(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第6条)
10
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复印件,加盖鲜章
11
非制造厂商需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此项目的产品授权书(需提供的产品为休闲人造草坪)
原件,加盖鲜章
12
供应商资格性响应文件签字、盖章情况
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
特别说明:
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