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规范房屋出租税收管理经验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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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规范房屋出租税收管理经验总结

全面规范房屋出租税收管理经验总结

篇一:

房屋出租税收

房屋出租税收

一、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

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

2.营业税:

以租金收入(不动产租赁业)的5%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税目税率表)。

3.城市建设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内嵌:

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于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

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和

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该法和第二十一条的新规定)。

5.印花税:

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

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租租税暂行条例》及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

二、人作公用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根据财税〔2021〕24号文件(对房产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分别做以下优惠):

1.房产税:

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

2.营业税:

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排序计算缴纳。

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出租新房取得的所得廉租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社保。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减半城镇土地使用税。

6.免征印花税。

三、企业纳税人出租,房产承租方用于经销应缴纳以下出租方税款:

1.房产税:

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2.营业税:

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以具体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政府部门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企业所得税:

年终汇算清缴。

5.印花税:

合约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款项千分之一贴花。

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四、企业纳税人按私人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

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根据财税〔2021〕24号文件的规定)。

2.营业税:

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建税率(按纳税人办公点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企业所得税:

年终汇算清缴。

5.印花税:

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篇二:

房地产税收税收互联互通管理经验总结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洛佐韦

整合田赋资源加强部门配合全面推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

为了提高房地产税收精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和省局的统一安排,我们以“两税”接管为契机,以契据征管为把手,从整合征管资源入手,不断加强部门配合,全面推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

今年元至九月,共入库房地产业税收万元,同比增长,房地产业税收收入占税收收入总额的增幅达到了,同比上升了个百分点,房地产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我们的作法是:

一、依托两税接管,建立健全一体化管理的协作机制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快速产业发展,行业的税收已成为地方税收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

但是,由于房地产行业房产税税收涉及的税种多,纳税环节复杂,税源控管手段差,税收管理乏力。

××年全市入库房地产税收万元,仅占税收收入总额的,在第三产业提供税收总额中只四分之一。

房地产业迅速发展的新形势,为地税部门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新的要求。

契税和耕地�转投耙平坏厮安棵耪鞴芎螅绕涫恰跋人昂笾ぁ钡墓芾硪螅炕棵胖涞男髋浜希⒎康夭幸蹈魉傲峡毓艿囊惶寤铺峁┝丝蒲У钠教ê涂煽康谋U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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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究制定试点工作。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各个环节相互配合衔接,相互联系,流程管理、链条管理是整个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今年七月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提出房地产税收一体化行政管理的要求后,给我们指明了工作大方向,一体化管理的思路也愈发清晰,我们结合在曾都区一分局进行的试点工作,认真分析试点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了全市房地产全镇税收一体化管理经验总结推广现场会,制定了《××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和《房地产税务税收一体化管理流程图》,修订完善了《房地产税收管理办法》和《建安业执法监督办法》,规范了房地产税收管理的方法和内容,为全市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奠定了坚实的管理基础。

二、细化管理职责,落实一体化管理的既定目标

我们以信息共享、数据比对为依托,以优化服务、方便征纳为宗旨,综合利用信息,加强跟踪管理,简化办税程序,优化纳税服务,促进房产行业税收征管诸联动环节的有机衔接,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管理模式初步建立。

(一)综合利用信息。

虽然房地产业各税种的纳税人、计税依据等税制地方税要素不尽相同,但是,房地产税收诸税种征管所依据的基础信息是并不相同的,因而可以利用契税纳税申报以及从房地产管理部门门获国土资源部和取的信息,将房地产税收诸税种的税源控管联成一体。

我们按照房地产企业的操作步骤开发计划流程,在房管、规划、国土行政部门等部门的配合与支持下让,健全了部门网络联动的税务监控网络,多方采集房地产企业的涉税信息,对房地产权属转移双方的名称、识别号码,房地产的位置、面积、转移时间、转移价格等相关信息,按照“五统一”的要求,在登录入帐的基础上全部输入进行管理,并及时传递、比对、整理、归集,按日录入,按周核对,按月订册,初步建成一个“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数据规范、信息共享”的综合信息库,而令使之有望成为涉税信息处理中心和税源监控中心。

同时,综合利用房地产转让重要信息,与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资料进行比对,若是掌握税源变化情况,让各种房地产投资信息归入税源归档管理档案,逐步实现各管理部门负责人之间、各税种之间最大程度的信息互通共享。

通过土地使用权交

易信息,及时掌握承受土地使用权的或个人名称、土地坐落位置、价格、用途、面积等信息,了解或控制城镇获泽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税源,进一步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对转售租用耕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及时征收耕地占用税金。

利用契税征管中中同以获取的房地产交易信息,掌握单位、个人在房地产二级转让房地产的有关税源信息,将转让方名称、识别号码,转让房地产的坐落地点、面积、价格与有关纳税申报资料进行比对分析,发现漏缴税款的,及时进行追缴,切实加强在房地产二级赋税交易市场转让房地产的有关税收的管理。

利用契税征管中获取的有关信息,建立健全房地产行业税源征税台帐和征收台帐,变动跟踪掌握有关房地产税收的税源变化和征收情况,严格施行以票控税,促使购房者主动向开发商索取不动产销售发票,大幅提高运营管理质量和效率。

元至月,我们通过国土资源部门六门传递的信息对户已取得用地手续但没发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耕地占用位税赋万元、契税万元,对户房屋交易没取得销售发票的追缴税款万元,收到了较好的征收精准度。

(二)规范管理职能。

我们以契税为把手,从房地产有关信息的获取及处理,到房地产业有关税种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台账登录及相关资料的传递反馈,合理化对每个税种的征管环节和办理程序进行了细化,并绘制了《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流程图》,进一步明确明晰了征管西丁斯角,链条形成了一条有序操作的散播链条。

为搞好征收管理,我们实行“三个跟踪”:

一是通过建立管理台账,分户跟踪了解土地利用规划、计划投资、施工单位、出包合同或协议以及建设施工进度等情况,及时登记掌握从事施工的单位或个人应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印花税等各税种税源情况,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信息有关税收征管的中会从立项到用地建设到税收征纳入库等情况一目了然。

篇三:

炎陵县房屋租赁业税收专项清理征收工作实施方案

炎陵县房屋租赁业税收专项清理征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出租税收的征收,提高全民纳税意识,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税税管理法》、《直接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株洲市房屋租赁业税收专项清理税收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税收政策的新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多部门协作途径消防工作为手段,以“加强征管、堵塞漏洞、公平税负”的制度化思想为指导,以各项税收和行政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规范房屋租赁可得双方的涉税行为为重点,大力蕴含整治房屋租赁业存在的缺陷;对庞大的房屋租赁市场税收实行国家税收整章建制,全面纳入正常征管轨道,确保房屋租赁税收成为一项长期、稳定的地方税收收入。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房屋租赁业税收专项清除清理工作顺利进行,县人民政府成立房屋租赁业税收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姚永告为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王波、郡监察局局长刘福贵、县财政局局长范洪奇、县地税局局长刘迎春为副组长,县公安局、国土局、工商局、房产局、民政局、广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市政府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此次税收专题研究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弊端教育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地税局副局长刘晓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安排、政策解释、督促指导、联系协调、动员组织、监督检查、举报接待、应急保障等工作。

三、清理的适用范围和任务

这次专项清理的范围为2021年以来有房屋出租不动产业经营行为的单位、个人和有村屋自营行为不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所得税房屋出租取得租赁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宅基地使用税等税费,自营行为应缴纳地方税、宅基地使用税等税费。

各乡镇、单位要先行清理本部门本单位的房屋租赁税收和所属出租或自营的房屋税收,具体任务如下:

(一)全面调查掌握出租房屋第二阶段数量。

各乡镇、单位要对辖区内所有出租房屋,按照要求开展全面检查,并将房屋租赁信息实施进行造册登记,做到无一遗漏,全面掌握出租物业数量,同时将造册登记情况报送地税机关。

(二)及时更新征管信息资料库。

准确、完整地采集房屋租赁信息,对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及时录入、更新征管系统,以便加强管理;对未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督促其尽快登记,纳入正常管理。

(三)全面清缴房屋租赁税费。

对尚未纳入管理或拖欠房屋租赁税收的出租房屋业主,依照相关规定,及时督促其缴纳。

涉及房屋出租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房地产租赁市场税务征管。

(四)建立健全长效教育工作机制。

通过专项清理其他工作,我县在出租房屋税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进行整改。

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化规章制度和监督制约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长效教育工作机制,改进和加强对加强出租房屋的税收管理,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清理工作从10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10月10日至10月30日)

1、召开房屋租赁税收专项清理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清理工作,草拟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明确相关政策和目标任务。

县政府招开召开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各乡镇、单位要召开相应会议并组织村组(社区、街道居委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公司、市场主办单位

和所属干部职工召开动员大会,构筑社会化协税网络,及时掌握住有关信息。

2、多渠道、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品。

要充分利用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取得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取缔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清理整顿工作。

要广泛宣传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为房屋租赁业专项税收清理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乡镇(村组、社区、街道居委会)要会同当地地税机关利用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资料、上门约谈等形式,确保政策措施宣传到位。

(二)第二阶段:

清理征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10日)

1、调查摸底。

以乡镇为单位统一布防,由社区(街道)居委会、村组以及各税务分局抽调人员组成小组,进行拉网式摸底调查,对各居住小区、市场要依靠物业公司和市场管理机构进行重点清查,逐户填写《私房出租(自营)分户登记表》或《房屋租赁重要信息明细表》采集信息,核定税额,逐户下发《税收缴纳通知单》。

公安、村组(社区、街道)居委会、房屋土地管理部门以及房屋中介机构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加强沟通,增加税源信息获取渠道,建立税源信息传递制度。

2、征收税款。

各方式分局通过改采委托代征代扣或自行征收税务征收税款。

①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屋税收应从以票管税入手,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在收取租金时开具地税发票;代征税务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自行征收或委托财政部门代征的方式征收税款。

②对于个人出租房屋税收以牵头采取由村组(社区、街道)居委会、市级物业公司等单位负责调查摸底、提供信息、催报催缴,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追缴的综合治理方式。

党员和领导干部应带头依法纳税,以点带面;行政要积极主动申报缴纳税款,促进我县房屋租赁业税收管理全面规范。

3、设立公布栏。

为公平税负,各税务分局要在各征收点暖暖的和纳税人集中区设立阳光栏,将纳税人的房屋租赁及税款情况进行公布;对不按规定缴纳房屋出租另行税收的国家公务员、党员干部要通报当地纪检监察部门。

4、建立打击报复和奖励制度。

专项清理此后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举报,对申报不实、故意假造不报等情况,经查属实,对举报人给予相应奖励。

第三阶段:

整章建制阶段(12月11日至12月31日)

清理工作结束后,要对房屋租赁业税收专项清理工作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进行全面认真总结,次要包括专项检查的户数、清理出的漏征漏管户、增收的税款,以及部门协作机制的突显机制落实情况。

问题同时对牵涉到的问题进行剖析和研究,查找组织工作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相关措施,制定强化管理和监督制约的长效机制。

1、对房屋出租用于生产经营的督促其按规定办理税务税务登记。

2、纳税人取得管理费租金收入一律使用税务发票,不得使用收据。

3、确立电子征管档案。

根据全县房屋出租税收清查情况,建立协税网络,制定相应的税收管理制度。

并在条件者许可的基础上,确立电子征管档案,强化房屋租赁业征税税收日常管理,全面规范税务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金融秩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进一步提高房屋租赁行业税收征管,是实现我县经济发展首要目标、保增长的工作措施之一,是推进有关各方齐抓共管、社会综合治税良好局面形成的一次积极行动。

各相关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机构领导,把行动统一到专项清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教育工作机制。

各乡镇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清查责任。

机关各乡镇单位行政一把手要主抓,建立村组(社区、街道居委会)一级的调查清缴扫盲协征教育工作队伍,设立专项经费,建立考核制度,确保清理工作有成效开展。

(二)强化责任,密切配合。

各有关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各司其职,形成合

力,把搞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义务,积极配合地税部门开展协调好工作。

地税部门要充分发挥税收征管的职能作用,加强征收查处力度。

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涉税经济犯罪,对于拒绝或阻挠税务机关依法检查、核实或核定税额的纳税户,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有关规定的规定予以处理。

国土部门要切实加大对房屋的监管力度,按季为地税地税局部门提供房屋出租许可证照的登记办理信息。

房管部门要积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及时提供房屋权属证明。

工商部门要及时全面提供各类出租房屋租约签订及相关登记信息。

广播电视部门要及时开展好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

各村党政要积极发挥党政管税作用,主动牵头组织好房屋租赁税收清理工作并完成清理任务。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涉税环节登记项目的审批、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逐步完善出租房屋承租税收管理网络,充分发挥社会综合评价治税、源泉控管作用,确保清理整顿清除工作取得实效。

(三)精心组织,整体推进。

要把此次房屋租赁专项整治工作与强化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相结合,与加强纳税人和清理漏征漏管户相结合,与宣传诚信守法经营、放出违法案件相结合,与整顿税收秩序、优化税收环境工作相结合。

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统筹部署、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的具体指导,及时房屋租赁解决整顿和规范努力市场税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工作全面抓好。

(四)严格评比、奖励兑现。

此次清理征收的房屋租赁业税收按现行财政体制组织入库。

县房屋出租税收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基层单位的清理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和通报,并进行专项考核。

县政府暂按乔尔纳收入的50%分别给予相关处室工作经费补助和举报人奖励。

附件:

1、《私房出租(自营)分户登记表》

2、《房屋租赁内部信息明细表》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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