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合同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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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合同模板
松雅艺术小区住宅(西地块)
防水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松雅艺术小区住宅(西地块)
合同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日期:
2017年月日
防水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合同法》、《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松雅艺术小区住宅(西地块)防水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松雅艺术小区住宅(西地块)防水工程。
1.2建设地点:
1.3工程规模:
2.质量要求
2.1按《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达到合格。
2.2乙方应做好建筑质量通病防治和处理:
保证屋面、厨房、厕所无渗漏、浸渍,如发生上述质量问题以及引起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3乙方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现场设专职质量检查员,做好自检记录。
2.4本合同、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变更、甲方书面通知和施工界面等均作为本工程的验收依据。
3.承包方式、范围及工作内容
3.1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措施费、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包验收、包备案及资料存档等相关配合工作。
3.2承包范围:
松雅艺术小区住宅(西地块)设计施工图、变更图、甲方交底资料中所有需做防水的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地下室、厨房、卫生间、屋面、阳台等区域的灌油与防水。
3.3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3.3.1资料(含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报批、整理、归档。
3.3.2材料的采购、检测、保管。
3.3.3与丙方(本合同中的丙方是指松雅艺术小区住宅(西地块)土建施工队伍)工作面的交接及配合工作。
3.3.4防水层的涂刷、铺贴,含基层清理、冲洗、吹扫、大小洞口的封堵,涂料的配比、搅拌、涂刷,冷底子油、热沥青油膏等基层处理剂的涂刷、卷材的铺贴、接头处理等。
3.3.5分户的闭水试验与组织验收。
3.3.6安全、文明施工。
3.3.7渗水、漏水返工与整改,完工后成品保护,竣工后的保修。
3.3.8防水施工完毕后所产生垃圾清理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3.3.9甲方要求的其它工作。
4.材料名称、品牌、规格、施工要求
4.1防水卷材及涂料品牌范围:
卓宝,科顺,森聚柯,东方雨虹,禹王。
4.2卷材与混凝土结构面铺贴前刷冷底子油一遍。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采用聚酯毡胎基,国标厚度3mm;聚氨酯防水涂料采用双组份。
4.3所有阴阳角和管道部位需要做附加层一遍,平坡屋面内天沟做塑料防水油膏一遍,混凝土保护层伸缩缝需要灌沥青油膏,以上工作包含在承包范围内,价格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另行协商,工程量按实计算。
5.工程价款及结算
5.1合同清单如下:
序号
部位
材料名称及项目特征描述
工程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计量方式
1
地下室顶板
1、热沥青油膏一遍(增加项)
2、3+3mm厚(双层)聚酯胎毡胎体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3、保温找坡层(土建施工)
4、耐根穿刺防水层一道
11495.47
按卷材与结构面接触面的展开面积计算;伸缩缝、沉降缝缝内灌油及其附加层不另计量,综合单价包含此部分造价。
2
卫生间楼(地)面、墙面
1、刷基层处理剂一遍
2、1.2厚聚氨酯防水涂料二遍
3、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上墙1.8米
9800.134
按涂料与结构面接触面的展开面积计算
3
厨房楼(地)面墙面
1、刷基层处理剂一遍
2、1.2厚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二遍(上翻0.3米)
3521.62
按涂料与结构面接触面的展开面积计算
4
屋面卷材防水(上人)
1、冷底子油一遍
2、3mm厚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3、保温找平层(土建施工)
4、冷底子油一遍
5、3mm厚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天沟内做塑料防水油膏一遍)
1996
按卷材与结构面接触面的展开面积计算;伸缩缝、沉降缝缝内灌油及其附加层不另计量,综合单价包含此部分造价。
5
屋面卷材防水(不上人平屋面)
1、冷底子油一遍
2、3mm厚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3、保温找平层(土建施工)
4、冷底子油一遍
5、3mm厚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天沟内做塑料防水油膏一遍)
4244.311
按卷材与结构面接触面的展开面积计算;伸缩缝、沉降缝缝内灌油及其附加层不另计量,综合单价包含此部分造价。
6
屋面卷材防水(不上人坡屋面)
1、冷底子油一遍
2、3mm厚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天沟内做塑料防水油膏一遍)
828.046
按卷材与结构面接触面的展开面积计算;伸缩缝、沉降缝缝内灌油及其附加层不另计量,综合单价包含此部分造价。
7
阳台
1、刷基层处理剂一遍
2、1.2厚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二遍(上翻0.2米)
3103.197
按涂料与结构面接触面的展开面积计算
8
合计
共元(大写:
元)
5.2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费用:
5.2.1分部分项工程费:
人工费、材料费(含材料检测试验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除人工费外,乙方自购材料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7%)。
5.2.2安全文明施工费:
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包含乙方的办公、食宿一切费用)等。
5.2.3施工措施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缩短工期措施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临时保护设施费、成品保护费、交叉作业降效费、质保期内的维修费等。
5.2.4其它费:
竣工验收费、备案费、风险费(合同综合单价不随市场价格、政策变化、现场条件等各种因素影响和不可预见的风险而作调整)。
5.2.5固定综合单价不含的费用:
规费、现场施工用水用电费用、防水施工所需的水泥材料费、与其它队伍的配套费。
5.3乙方应提供的税票金额及票率:
每次付款时,自购材料提供的税票金额为当次申请付款金额的60%,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7%。
5.4乙方应当对上述发票的合法性负责,如果因为乙方提供的发票不合法而导致甲方无法税前扣除或遭受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相关事宜并无条件满足甲方财务部门的付款要求。
5.5结算
5.5.1结算单价:
以5.1条规定的单价作为结算单价。
5.5.2结算工程量:
详见5.1条规定。
6.付款方式
6.1完成地下室顶板所有工程量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
6.2完成屋面所有工程量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屋面工程量的70%。
6.3完成厨房、卫生间、阳台所有工程量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厨房、卫生间、阳台工程量的70%。
6.4所有防水工程量完成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累计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70%。
6.5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分户验收)和结算定案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累计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6.6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5年,在质保期满2年后30天内无息付质保金的70%;在质保期满3年后30天内无息付质保金的15%;在质保期满4年后30天内无息付质保金的10%;在质保期满5年后30天内无息付质保金的5%。
7.工期
7.1工期:
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现场书面通知为准。
7.2工期延误:
7.2.1因重大设计变更或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如水灾、地震和自然原因引发的火灾)的停工,经甲方代表和监理签证认可后,工期相应顺延,但甲方不承担补偿责任,乙方也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延期竣工和延期交付使用的违约责任。
7.2.2施工过程中因停电、停水等影响乙方施工,一周内累计超过48小时,经甲方和监理现场签字认可,工期可以顺延,但不得索赔任何费用。
7.2.3由于乙方原因影响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栋主体10层,每延迟一天,罚款20000元,该款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即使乙方在下道工序补回以前延误的工序时间,也不免除乙方的责任,已扣该款项也不返还给乙方。
7.2.4除上述第7.2.3款外,若乙方不能按期完成甲乙双方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及节点计划,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0元,该款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如在下道工序完成预期进度(并补回以前延误的工序时间),以上违约可免责,并将已扣该款项返还给乙方。
7.2.5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交付使用,每推迟一天,乙方需按10000元/天向甲方交纳逾期违约金,并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该款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8.工作面的交接
8.1防水层施工前的工作面交接:
丙方在防水的基层施工完毕达到乙、丙双方认可的要求后将工作面交给乙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的手续由乙方与丙方进行协商办理,必要情况下,邀请甲方、监理参加)。
乙方一旦进行了防水施工,视同基层的工作面已达到乙方所需基层要求,乙方应承担由于基层、防水层的原因引起渗水、漏水、防水层起壳、脱落等等质量事故的所有责任。
8.2防水层施工后的工作面交接:
乙方在防水层施工完毕(要求做闭水试验的部位闭水试验合格后)达到规范要求、设计要求以及丙方认可的要求后将工作面交给丙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的手续由乙方与丙方进行协商办理,必要情况下,邀请甲方、监理参加)。
丙方接受工作面后应妥善保护好防水层,并进行防水保护层的施工。
丙方一旦进行了防水保护层施工,视同防水层表观质量符合要求,由于渗水、漏水、防水层起壳、脱落等等质量事故引起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但丙方应承担由于丙方原因损坏防水层的相关责任。
9.甲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9.1甲方指定(电话:
)为该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进行监督。
9.2甲方项目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职责:
9.2.1项目负责人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签收。
情况紧急时,项目负责人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项目负责人的指令应予执行。
项目负责人未能及时对口头指令给予书面确认则乙方应于项目负责人发出口头指令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如确认要求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要求已被确认。
9.2.2情况紧急下项目负责人口头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9.2.3项目负责人无权擅自变更修改本合同。
9.3检查本工程使用材料的品牌及质量。
会同乙方、监理以乙方提供的样品为标准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乙方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时,有权要求乙方退货。
换货后仍不符合要求时,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所有责任与损失。
9.4会同乙方、监理按照乙方施工的样板进行表观质量和闭水验收。
检查乙方进场的材料相关质量证明材料、检查材料的检测检验报告(包括型式报告),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9.5甲方要求乙方参加施工例会,及时反映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9.6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拒付当期应付款项。
9.7当出现安全、质量隐患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施工,并要求乙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处理。
9.8甲方发现乙方不能满足丙方的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目标时,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如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9.9甲方及丙方有权根据工程需要调整施工布署,乙方必须服从统一指挥。
9.1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管理人员及班组,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9.11向乙方提供适度的临时用房(生活用房、办公用房、仓库等)的建设场地。
9.12配合乙方协调处理乙方与丙方、甲方指定的其他分包方的关系。
9.13甲方有权制定现场管理制度,并将现场管理制度发放给乙方,并要求乙方严格遵守现场管理制度,当乙方违反现场管理制度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10.乙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10.1乙方指定(电话:
)为该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10.2乙方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必须参加每周的监理例会及甲方指定的各项会议。
没参加每周的监理例会及甲方指定的各项会议的,每次罚款1000元。
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工地,乙方对现场负责人必须充分授权,处理现场一切事务。
10.3乙方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包括他人借乙方名义承建本工程。
10.4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10.5制定安全生产及防护措施,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10.6乙方应对进入现场的全部人员(包括乙方人员、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的安全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10.7乙方严格按合同约定品牌、规格、材质进行材料采购、按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或材料本身造成渗水、漏水、起皮、空鼓、脱落等质量问题,乙方对工程质量负责返工或返修,返工或返修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竣工验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按工程结算总价的5%进行处罚。
10.8乙方从进场施工至撤离现场之前,必须协调好与有关部门的关系以及各施工单位的关系,自觉遵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城管、环保、环卫、绿化、综治、计生等)的管理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10.9乙方自行保管好自己采购的材料,甲方对乙方材料的丢失、损坏、浪费等概不负责。
10.10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水泥,乙方应严格按如下标准控制水泥用量(本条中的面积是指防水层的实际面积,不是指建筑面积),超过以下标准的水泥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10.10.1防水卷材的水泥用量不得超过1.5kg/m2;
10.10.2防水涂料的水泥用量不得超过0.8kg/m2。
10.11负责本单位使用的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的安装及日常的维修管理。
10.12委派有类似施工经验的施工人员和队伍施工。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达到相应的资质并持证上岗。
10.13按甲方现场要求布置施工场地,合理、有序、规范、整齐地堆放材料,并保持整洁和卫生,施工部位必须工完场清。
10.14施工中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承包范围的成品、半成品,并且不得损坏其他施工队伍的成品、半成品,如有损坏应无条件地进行修复,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损坏其他队伍产品时还应按损坏产品价值的2-10倍进行赔偿。
10.15负责人员的进出场费,自行解决己方人员食宿(包括办公、生活用房、食宿等一切费用)。
10.16负责将承包范围内的建筑垃圾转运至甲方指定区域。
10.17组织闭水试验、隐蔽验收、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提供竣工验收需要的所有资料。
10.18乙方承诺:
保证己方的农民工、材料供应商不在工地范围内发生吵闹、阻工、打架、斗殴、围堵甲方与建设方办公及生活场所等一切不良现象,否则每发生一次甲方对乙方处以5000元至1万元罚款。
11.质量及验收、保修
11.1乙方必须严格按GB50345—2004《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207—200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108—2008《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208—200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设计方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与管理,确保防水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保证防水质量满足使用要求。
材料规格、型号应符合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保证无任何质量问题,在寿命期内满足使用。
11.2乙方对由其采购的材料质量负责,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质量保证书、材料检验单、产品说明书等,甲方对材料质量有权监督。
11.3凡不符合设计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返工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工期损失。
11.4乙方要严格按验收规范执行隐蔽工程验收的相关程序并完善相应的工程资料签字。
乙方自检合格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通知须包括乙方自检记录。
甲方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对工程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若验收不合格,经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返工后应再次申请验收。
未经甲方验收合格的隐蔽工程,乙方不得自行隐蔽,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且工期不予顺延。
11.5甲方发现施工中有质量问题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
如乙方拒不执行或按约定时间整改不到位或整改后还达不到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要求时,甲方有权下达停工整改通知或单方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决定,整改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11.6分户验收:
乙方在竣工验收前应组织甲方、监理和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防水验收时必须进行闭水实验,闭水时间和闭水要求不能低于验收规范要求,发现有漏水和渗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返工维修并报相关部门再次进行验收。
11.7质保期为5年,保修期从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确认之日算起。
11.8在保修期内若出现乙方所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并保证无偿修理好,且承担由此造成的有关损失;否则甲方安排维修,维修及损失费用由甲方确定并在乙方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11.9质保期满后30日内结清保修余款。
保修款返还时扣除保修期间甲方代付的维修费(由于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来维修,甲方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和由于乙方工程质量缺陷问题造成对甲方的损失赔偿费用。
12.安全文明施工
12.1安全文明标准:
长沙市安全文明示范工程、长沙市绿色施工工地、长沙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优良工程标准、湖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
12.2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湖南省现行的各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标准进行施工与管理,采取一切必要的、可靠的、合理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12.3乙方应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对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以及对爆破作业和地下工程施工等危险作业的管理。
12.4乙方应严格按国家安全标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置完备的安全生产保护设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
12.5乙方应按相关要求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按预案做好安全检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切实保护好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12.6乙方应采取措施维护施工场地的治安、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2.7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派专人检查、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若监理、甲方、建设方发现现场安全隐患,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要求,并及时采用合理措施(包括停工整改措施)消除隐患。
12.8乙方自行配备现场保卫人员,若乙方材料、设备发生失窃、损坏等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12.9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监理方,并应立即停止一切施工工作,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
13.文明施工
乙方必须按长沙市安全质量标准化优良工地、长沙市绿色施工工地、湖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要求布置现场,并保证:
13.1临建设施、安全防护、标识、标牌、材料堆放等按照长沙市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编制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图集》合理配置,同时应符合甲方对现场的整体规划要求。
13.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履行合同约定的环境保护义务,并对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13.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编制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报送甲方、监理审批。
13.4乙方应按照批准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有序地堆放和处理施工废弃物,避免对环境造成破坏。
因乙方任意堆放或弃置施工废弃物造成妨碍公共交通、影响城镇居民生活、危及居民安全、破坏周边环境、影响其他施工队伍等,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13.5乙方应加强对噪声、粉尘、三废的控制,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做好三废的治理和排放。
13.6政府部门上级单位及相关单位来工地检查或重大节假日,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检查前的一切工作,并符合相关要求。
14.违约责任
14.1如遇特殊情况,甲方不能按期付款,双方商定:
30天内乙方不得停工,应持续施工并确保进度;如超过30天由甲方支付超过30天以外的欠款银行同期活期利息,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可顺延。
14.2乙方因材料、设备及施工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造成的损失和所有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14.3乙方因材料、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甲方、其他方人身或财产的伤害、损失等,造成的损失和所有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14.4因乙方原因,防水工程质量最终验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结算总价的5%的违约金。
14.5乙方擅自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给他人施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向实际施工人履行任何支付义务,乙方负责在三日内将分包人清退出场,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分包人每逾期一天退场,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元人民币,因此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及时清退,甲方有权强制清场,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4.6工期的延误按7.2款相关规定执行。
14.7乙方违反甲方现场管理制度,按现场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罚。
14.8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
15.其他
15.1本合同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条款不可能详尽,乙方应在施工过程中本着积极友好的原则不再向甲方提出超出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它未尽事宜的要求,甲方同时有权拒绝乙方的上述要求,甲方仅同意履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义务。
本合同如较之同类合同有特殊规定,属双方的特别约定。
15.2甲方的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如果其履行职责的目的或方式明显有损甲方的合同利益,该行为不视为甲方的行为或甲方委托的行为,乙方有权将此情况立即通报甲方,以便甲方采取适当的措施及时作出处理,否则,乙方承担恶意串通的责任。
15.3乙方承诺在合同承包价款之外分批次购买“长沙好韵味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总价为人民币元的食品(包括:
茶油、米胚油及其他食品等),并在每次提交付款申请时提供“长沙好韵味实业有限公司”开具的收据或发票作为凭证。
15.4合同组成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图纸、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15.5发生争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5.6本合同壹式肆份:
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税号:
税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2017年月日
签订日期:
2017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