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检测指南.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26887259 上传时间:2023-06-23 格式:DOCX 页数:61 大小:55.4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台州市检测指南.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1页
台州市检测指南.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1页
台州市检测指南.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1页
台州市检测指南.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1页
台州市检测指南.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台州市检测指南.docx

《台州市检测指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台州市检测指南.docx(6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台州市检测指南.docx

台州市检测指南

一、水泥检测A

依据及相关规定: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2008)。

(1)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的规定:

混凝土结构用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2)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的规定: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3)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的规定:

进场水泥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抹灰用水泥应对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粘贴用水泥应对其抗压强度、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查数量或组批:

按进场批次进行复验;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送样要求:

样品应有代表性,取样后及时送检;样品不得混入杂物及结块;数量不少于12Kg,必要的封样措施;提供质保单复印件。

二、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钢检测A

依据及相关规定: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

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

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08)、《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GB/T17505-1998、《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2101-2008: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调直钢筋应进行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的检验,其强度应符合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或组批:

按进场批次进行复验;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和冷轧带肋钢筋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的钢筋重量不大于60t为一检验批;调直钢筋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调直钢筋重量不大于30t为一检验批。

取样方法:

在每批中抽取5根钢筋,在每根中截取有标识的部位不少于500mm(宜500-600mm)作为试样。

送样要求:

5根试样为1组,采取盲样检测的应双倍样品送检;提供质保单复印件。

关于复试:

建议统一采用:

正常情况下双倍数量送样复检。

当特殊情况时(如生产厂家争议等)采用备注

(2)进行复检。

(备注:

(1)目前统一做法是均取双倍数量进行复试。

(2)实际上的具体规定为:

①螺纹钢是依据《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GB/T17505-1998,②圆钢和碳素结构钢是依据《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2101-2008,(具体可查阅标准)。

三、钢筋焊接接头检测A

依据及相关规定: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

在施工现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0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检查数量或组批:

1、钢筋闪光对焊接头:

a、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

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时,应按一批计算。

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6个接头,其中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

2.箍筋闪光对焊接头:

a、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600个同牌号、同直径箍筋闪光对焊接头应作为一批。

如超出600个接头,其超出部分可以与下一台班完成接头累计计。

每个检验批中应随机切取3个对焊接头做拉伸试验。

3、钢筋电弧焊接头:

a、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

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b、在装配式结构中,可按生产条件制作模拟试件,每批3个,做拉伸试验。

4、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

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当不足300个接头时,仍应作为一批。

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5、气压焊接头:

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当不足300个接头时,仍应作为一批。

在柱、墙的竖向钢筋连接中,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在梁、板的水平钢筋连接中,应另切取3个接头做弯曲试验。

送样要求:

1、试样长度不小于500mm(宜为500~600mm)。

2、原材料复检报告复印件。

3、闪光对焊接头、气压焊接头其中三根做弯曲试验的样品,接头受压面的金属毛刺和镦粗变形部分去除至与钢筋母材的外表齐平。

关于复检:

复试时取双倍数量。

四、机械连接接头检测A

依据及相关规定: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

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

在施工现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0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检查数量或组批:

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不大于500个为一个验收批。

取样方法:

每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作抗拉强度试验。

送样要求:

3个试件为1组,试样长度不小于500mm(宜为500~600mm)。

关于复检:

复试时取双倍数量。

五、墙体材料检测A

依据及相关规定: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砌墙砖检验规则》JC466-92、《烧结普通砖》(GB5101-2003)、《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GB13544-2011)、《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13545-2003)、《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8239-1997)、《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T15229-2002)、《混凝土多孔砖》(JC943-2004)、《混凝土普通砖和装饰砖》(NY/T671-2003)、《蒸压灰砂多孔砖》(JC/T637-2009)、《蒸压灰砂砖》(GB11945-1999)、《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11968-2006)。

依据《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的规定:

砖、小型砌块、加气砌块等砌体材料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或组批:

按《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定:

每一生产厂家,烧结普通砖、混凝土实心砖每15万块,烧结多孔砖、烧结空心砖、混凝土多孔砖、蒸压灰砂砖及蒸压粉煤灰砖每10万块各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时按1批计,抽检数量为1组。

小砌块每一生产厂家,每1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1万块按一批计,抽检数量为1组;用于多层以上建筑的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不应少于2组。

加气混凝土砌块每一生产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每1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1万块按一批计,抽检数量为1组。

送样要求:

1、烧结普通砖:

强度等级10块,备用2块,共12块。

2、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

强度等级10块,密度等级3块,备用2块,共15块。

3、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

强度等级10块,备用2块,共12块。

4、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强度等级5块,备用2块,共7块。

5、混凝土普通砖:

强度等级10块,备用2块,共12块。

6、混凝土多孔砖:

强度等级10块,备用2块,共12块。

7、蒸压灰砂砖:

强度等级10块,备用2块,共12块。

8、蒸压灰砂多孔砖:

强度等级10块,备用2块,共12块。

9、加气混凝土砌块(原砌块):

强度级别3块,干密度3块,备用1块,共7块。

(导热系数2块)

六、混凝土立方体试块抗压强度检测A

依据及相关规定:

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检查数量或组批:

(1)结构混凝土: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③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④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⑤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结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

依据台质监[2008]5号文件:

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砌体结构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每一楼层应留置不少于1组;

(2)混凝土结构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同一批次每500m3应留置不小于1组,不足500m3按500m3计,且同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不宜小于10组,不应小于3组。

(3)灌注桩混凝土:

灌注桩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4)地下防水工程混凝土:

同结构混凝土。

(5)建筑地面混凝土:

相同等级,按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小于1组。

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时,每增加1000平方米应增加1组试块。

(6)人防工程混凝土:

①口部、防护密闭段应各制作1组试快;②每浇筑100m3必混凝土制作1组试块。

③变更水泥品种或配合比时,应分别制作试块。

(7)喷射混凝土:

每500㎡喷射混凝土面积的试验数量不应少于一组,每组试块不应少于3个。

送样要求:

每组为3块立方体试件;试块上应有代表部位、强度等级及成型日期等“硬”标记的信息;试压龄期28天。

同条件试块试压龄期见当地检测机构信息(等效养护龄期取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

七、混凝土试件抗渗检测A

依据及相关规定:

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地下防水工程验收规范》(GB50208-2002)、《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2-2009)

检查数量或组批:

1、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依据《地下防水工程验收规范》(GB50208-2002):

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

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试件应在浇筑地点制作。

制样要求:

试件应在浇筑地点制作。

6个试件为一组。

试件拆模后,应用钢丝刷刷去两端的水泥浆膜,并应立即将试件送人标准养护室进行养护。

送样要求:

每组为6试件组成,试件上应有代表部位、抗渗等级及成型日期等信息的“硬”标记。

期龄宜为28天。

八、砂浆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检测A

依据及相关规定: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70-2009、《蒸压加气混凝土用砌筑砂浆与抹面砂浆》(JC890-2001)。

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或组批:

1、砌筑砂浆:

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验一次。

2、抹灰砂浆:

室外抹灰工程:

相同砂浆品种、强度等级、施工工艺,每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室内抹灰工程:

相同砂浆品种、强度等级、施工工艺,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3、蒸压加气混凝土用砌筑砂浆与抹灰砂浆:

连续生产400t为一批,不足400t以一批计,每批抽检3组。

4、建筑地面砂浆:

相同等级,按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小于1组。

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时,每增加1000平方米应增加1组试块。

(这里的检验批不完整3。

0。

18)

送样要求:

每组立方体标准试块3块;试块上应有代表部位、强度等级及成型日期等“硬”标记的信息;试压龄期28天。

建议:

应提供配合比报告复印件

九、建筑用砂检测A

依据及相关规定: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建设用砂》(GB/T14684-2011)、《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JGJ52-2006)、《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220-2010)、《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98-2010)、《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即符合《建设用砂》(GB/T14684-2011)或《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JGJ52-2006)的规定。

检查数量或组批:

按进场批次进行复验;同类别、同规格、不大于600t为一批。

送样要求:

样品应有代表性;送样数量参考表1:

单项试验取样数量,做多项试验时,累计重量送样。

(备注:

常规送检数量为30㎏)

表1:

单项试验取样数量(㎏)

序号

试验项目

送样数量

1

颗粒级配

4.4

2

含泥量

4.4

3

石粉含量

6.0

4

泥块含量

20.0

5

云母含量

0.6

6

轻物质含量

3.2

7

有机物含量

2.0

8

硫化物与硫酸盐含量

0.6

9

氯化物含量

4.4

10

坚固性

天然砂

8.0

机制砂

20.0

11

表观密度

2.6

12

松散堆积密度与空隙率

5.0

13

碱集料反应

20.0

14

放射性

6.0

15

饱和面干吸水率

4.4

16

贝壳含量

9.6

十、建筑用石子检测A

依据及相关规定: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或组批:

按进场批次进行复验;同类别、同规格、不大于600t为一批。

取样方法: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从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等量的石子16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均匀分布的16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送样要求:

样品应有代表性;送样数量参考表2:

单项试验取样数量,做多项试验时,累计重量送样。

(备注:

常规送检数量为50-80㎏)

表2:

单项试验取样数量(㎏)

序号

试验项目

不同最大粒径(mm)下的最少取样量

9.5

16.0

19.0

26.5

31.5

37.5

63.0

75.0

1

2

3

4

颗粒级配

含泥量

泥块含量

针片状颗粒含量

9.5

8.0

8.0

1.2

16.0

8.0

8.0

4.0

19.0

24.0

24.0

8.0

25.0

24.0

24.0

12.0

31.5

40.0

40.0

20.0

37.5

40.0

40.0

40.0

63.0

80.0

80.0

40.0

80.0

80.0

80.0

40.0

5

6

7

有机物含量

硫酸盐和硫化物含量

坚固性

按试验要求的粒级和数量取样

8

岩石抗压强度

随机选取完整石块锯切或钻取成试验用样品

9

压碎指标值

按试验要求的粒级和数量取样

10

11

12

表观密度

堆积密度与空隙率

碱集料反应

8.0

40.0

20.0

8.0

40.0

20.0

8.0

40.0

20.0

8.0

40.0

20.0

12.0

80.0

20.0

16.0

80.0

20.0

24.0

120.0

20.0

24.0

120.0

20.0

注:

①岩石抗压强度立方体试件尺寸50×50×50(mm);圆柱体尺寸Ф50×50(mm);试件与压力机压头接触的两个面要磨光并保持平行,6个试件一组。

对有明显层理岩石,应制作二组,一组保持层理受力方向平行,另一组保持层理与受力方向垂直分别测试。

②压碎指标值样品数量≥10kg,规格:

10~20mm。

十一、粉煤灰检测A

依据及相关规定: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

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等的规定。

检查数量或组批:

以连续供应的不大于200t相同等级、相同种类的粉煤灰为一编号。

送样要求:

样品应有代表性;样品不得混入杂物及接块;数量不少于3Kg;提供质保单或出厂检验报告复印件。

十二、矿渣粉检测A

依据及相关规定: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2000)。

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2000)规定。

检查数量或组批:

(工程现场)以连续供应的不大于200t相同等级、相同种类矿渣粉为一编号。

(预拌厂家)矿渣粉出厂前按同级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

(矿渣粉出厂编号按矿渣粉生产厂生产能力规定:

60万t以上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30~60万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10~30万t,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10万t以下,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

(取样方法:

取样按《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规定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样,也可在20个以上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20kg,试样应混合均匀,按四分法缩取出比试验所需量大一倍的试样(约5kg),装于试样桶中密封保存。

送样要求:

样品应有代表性,取样后及时送检;数量不少于5Kg,必要的密封措施;提供质保单或出厂检验报告复印件。

送样数量5kg

十三、混凝土外加剂检测A

依据及相关规定: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均匀性试验方法》(GB/T8077-2000)

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

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均匀性试验方法》(GB/T8077-2000)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检查数量或组批:

掺量大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批号为100t,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批号为50t。

不足100t或50t的也应该按一个批量计,同一批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

取样方法:

每一批号取样数量不小于0.2t水泥所需要的外加剂量。

送样要求:

混合均匀的样品不少于5kg(视外加剂种类、试验项目等情况咨询检测机构)。

提供质保单复印件和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二十一、混凝土配合比

依据及相关规定: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

混凝土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的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

依据《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经过试验确定。

取样规定:

依据《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采用工程实际使用的原材料。

送样规定:

送样数量:

砂50kg,石子80kg,水泥30kg,外加剂按照水泥的百分百送样。

原材料应先进行质量检验或检测报告复印件。

二十二、砂浆配合比

依据及相关规定: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1)、

依据《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1):

砌筑砂浆应进行配合比设计。

当砌筑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关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送样规定:

送样数量:

砂30kg,水泥16kg,石灰4kg(使用时)。

原材料应先进行质量检验或检测报告复印件。

十四、防水卷材检测A

依据及相关规定: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弹性体沥青改性防水卷材》(GB18242-2008)等防水卷材产品标准。

依据《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和《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的规定:

对进场的防水材料应按规定抽样复验,材料进场检验应执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检查数量或组批: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建议:

应严格执行按进场批次取样复检)。

防水卷材应现场抽样:

①沥青类防水卷材:

以同一类型、同一规格不大于10000m2为一批。

②高分子防水卷材:

以同品种、同规格不大于5000m2为一批。

取样方法:

抽取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一卷,裁去头部2.5米左右后,截取2m。

送样要求:

样品长度2米;送样过程必要的样品保护措施;提供质保单、合格证书复印件。

说明:

1、当前,防水工程质量问题仍然是建筑工程质量通病之一,材料本身质量问题是渗漏的主要因素之一。

施工过程中以次充好现象较多。

建议:

必须严格执行按进场批次进行见证送检。

(部分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