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标准.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26865607 上传时间:2023-06-23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25.6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标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标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标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标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标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标准.docx

《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标准.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标准.docx

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标准

 

中华人民国行业标准

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

JTJ312-98

条文说明

 

修订说明

根据交基发[1995]986号“关于下达1995年度水运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编制计划的通知”、基技字[1996]287号“关于对山区河流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编写工作大纲的批复”和基技便字[1997]118号“关于对山区河流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增加参编人员的批复”的精神,由交通部西南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会同水运规划对《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进行了局部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编单位为交通部西南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参加单位为水运规划、交通部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长江航道工程局和航务管理局。

本次修订主要对山区河流航道整治的有关容进行了增补和修订,同时对原规的编写格式作了修改。

增补容基本上反映了目前国外山区河流航道整治工程技术的新发展,丰富了原规容,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山区航道整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提供了依据。

修订组经过近两年的工作,调查和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山区河流航道整治工程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外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广泛征求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后,于1998年6月完成送审稿。

为便于使用,正确理解和掌握规条文,在编写条文的同时,编写了条文说明。

本规各章节的编写人员分工如下:

章、节、条文编排及条文说明的修改傅家猷

第5章亚辉、庭富

第6章世强、杜宗伟、王茂林

第7章王士毅

第9章王平义

第13章袁美琦、秀芹

参加本规总校人员:

仉伯强、永恒、王平义、傅家酞、

亚辉、黄小牛、盛周伟

本规于1998年9月14日通过部审,1998年12月28日颁发,1999年6月1日起实施。

目次

1总则

3基本资料

3.l一般规定

3.2预可行性研究阶段

3.3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

3.4初步设计阶段

3.5施工图设计阶段

4总体设计

4.l一般规定

4.2整治标准

4.3整治原则

4.4整治水位与整治线设计

5浅滩整治

5.l一般规定

5.2沙质和卵石浅滩

5.3泥质浅滩

5.4石质浅滩

5.5工程布置基本要求

6急滩整治

6.l一般规定

6.2基岩急滩

6.3溪口急滩

6.4崩岩、滑坡急滩

6.5卵石急滩

7险滩整治

7.l一般规定

7.2礁石险滩

7.3急弯险滩

7.6险滩整治建筑物布置

8潮汐河口航道整治

8.1一般规定

8.2拦门沙

8.3口门浅滩

8.4整治线与挖槽布置

9特殊河段航道整治

9.l水库库区和变动回水区航道

9.2枢纽下游近坝河段

9.3桥渡河段航道

9.4湖区航道

10整治建筑物结构

10.l一般规定

10.2丁坝

10.3顺坝

10.4锁坝

10.5护岸

10.6稳定计算

11施工及验收

11.l施工一般规定

11.2筑坝

12试验研究

12.1河工模型试验

12.2河工模型试验资料

12.3其他试验研究

13水力计算

13.2河流水面线计算

13.3分汊河段的水力计算

13.4整治后流速分布计算

13.5建筑物局部冲刷计算

1总则

1.0.1建国40余年来,全国各地进行了大量的航道整治,“七五”计划以前多系局部性的零星工程,丁坝、顺坝、锁坝等整治建筑物数以千计,还有大量的炸礁、疏浚、护岸工程。

在整治原则、导治线和整治建筑物布置、建筑物设计等方面既有成功经验,又有失败教训。

自“七五”计划以来,航道整治工程在长江上游、汉江、湘江、西江、松花江系统开展,已从过去的单滩整治发展到现在的长河段整治。

本规是在总结历史经验和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水平基础上提炼出可供各地进行航道整治规划、设计和施工遵循的技术准则。

1.0.2本条是依据《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航道管理条例》、《航道技术政策》(1985)等法规、政策,参照已有成功经验制订的。

1.0.3航道整治工程只有在掌握基础资料、做好河床演变分析、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合理选择工程措施和布置方案,才有可能获得改善水流条件以及提高航道尺度的预期效果。

1.0.4航道整治多用石料,但在石料缺乏地区,则宜设法采用新材料,以降低造价。

3基本资料

3.1一般规定

3.1.1为了避免以往因工程仓促上马造成的某些失误,本章各节对各阶段应有的资料分别作了规定。

考虑到可行性研究和设计工作应当逐步深入。

故后一阶段所需资料应当既包括前阶段已有的资料,又包括本阶段应补充收集的资料。

3.1.3本条系根据航道技术政策作出的规定。

3.2预可行性研究阶段

3.2.1~3.2.5这几条均根据《河航运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并参照长江、珠江、、湘江、汉江、大渡河等河流航道整治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容,分别按经济、自然条件、航道、港口、船舶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所需的基本资料容的规定。

3.2.6现有的和规划的水利水电枢纽、工农业取排水设施、通航建筑物、跨河建筑物,已经或者可能造成河流水文、泥沙条件的变化,因此应分析预测其对航道整治工程带来好的或坏的影响。

沿江防洪要求,城市建设和国土规划对确定航道建设标准和建设方案影响极大,也必须事先弄清情况。

3.3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

3.3.1~3.3.5这几条均根据《河航运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并参照湘江、赣江等河流航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容作出的规定。

3.3.7有漂木、竹木排筏流放的河流,整治建筑物的设计应考虑其流放的要求,并防止其对整治建筑物的破坏。

有些航道经整治后等级提高,航运繁忙,需对漂木和流放的竹木排筏进行限制或予以禁止时,也需要有现状资料作为依据。

3.3.8~3.3.9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施工方案和投资估算是相互关联的重要容,是上级领导部门审定工程是否可行的重点,并有投资估算与初步设计阶段的概算之差应控制在上下10%以的明确要求,故应收集这两方面的资料。

3.4初步设计阶段

3.4.1整治浅滩时掌握其演变规律和发展趋势最为重要,本条所列仅系起码要求,条件许可时应尽量收集更多的资料。

3.4.2各类碍航滩险的流速、流向,急险滩成滩期有关水流条件,包括碍航流态、局部比降等,均对船舶航行条件和滩段的冲淤变化影响很大,进行有关这些项目的观测是必要的。

当准确计算工程量,合理布置整治建筑物,局部河段应有大比尺图。

3.4.3基于判明工况、确定施工方案和计算工程造价的需要,同时为了判定钻孔效率和单位用药量大小,故要求查明疏浚炸礁部位的土质和岩石性质,并查明岩石的级别,确定其可钻性和可爆性。

一般的炸礁可观察炸礁区出露岩石的性质、产状等予以判断,工程量大的水下炸礁,宜进行钻探取样。

3.4.4有些复杂滩险如曾进行模型试验或专题分析计算,设计时应收集运用这方面的资料。

“专项试验研究资料”系指为确定设计所要求开展的试验研究的成果资料,如滩段实船试验观测分析资料,整治建筑物新结构、新材料的物理力学试验、水工模型以及中间试验等成果。

应根据设计的实际需要,安排这类试验研究,及时收集其成果。

3.5施工图设计阶段

3.5.l航道整治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一般是指一个长河段中的某一滩险设计,或者是大型平原河流易变浅滩某分项工程的设计。

具体编制施工图设计必须依据新近测图,变化不大的滩险,宜用近一年的测图。

因整治工程施工一般都在汛后中、枯水期进行,故规定对变化急剧的浅滩宜用当年汛后测图作设计。

为了准确计算工程量和投资、便于施工放样定线,施工区测图的图比应区别对待。

本条规定是从以往工程实践中总结归纳而得的。

3.5.3本条所列资料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确定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方法、施工程序、施工水位等的必备资料。

3.5.4爆破施工可能影响围的建筑物、构筑物主要包括:

危险品仓库、备有精密仪器的场所、高压输电线路、桥梁、水塔、烟囱、高层建筑、重要军事设施等,因其对爆破震动、飞石有特殊的要求。

对于一些危房及旧建筑物、构筑物等更应予以高度关注。

3.5.5本条所指的定额主要为交通部正式颁布的有关定额,如有不足,应收集当地颁发的近期可以套用的定额。

单价资料包括人工、燃料、材料等的单价,除在部颁定额中已有明确规定外,应作专门收集,特别是对于石料、梢料、绳索、土工布等地方材料的单价及其运费,更应作实地调查。

4总体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我国航道整治工程已从单滩整治、滩群整治逐步发展到长河段甚至全河段整治,如长江水系的汉江、湘江、赣江、岷江,珠江水系的东江、北江、西江、东平水道,以及松花江等。

在编制这些河流的航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报告时,均首先作出总体设计。

其具体容主要包括:

通航的设计标准、航道尺度、整治原则、整治方案、整治水位与整治线设计、工程总体布局、工程规模及工程量、投资概算、经济效益评价等。

总体设计既是协调各河段的整治标准和工程措施,确定一条河流、河段或摊群的航道整治工程合理性和可行性的依据,也是供决策领导机关审批的基本文件。

4.1.2根据《水运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作出的规定。

4.2整治标准

4.2.1设计最低通航水位的计算方法,1963年《全国河通航试行标准》推荐采用综合历时曲线法,1991年批准颁行的《全国河通航标准》新增了采用保证率频率法的规定。

本规系根据上述标准作出规定的。

闸坝下游河床下切引起设计最低通航水位降低的问题已在全国各地普遍出现。

因此,对闸坝下游航道,特别是冲积性河床的设计最低通航水位,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河床下切引起水位下降的因素。

4.2.2航道水深应按设计最低通航水位至航道断面底部最高点间的距离计算;航道宽度应为该水位时航道标准水深处的水平线与两侧岸坡相交的最小距离;航道弯曲半径系指弯曲段航道中心线的曲率半径。

4.2.2.1航道标准水深为船舶标准吃水与富裕水深之和。

船舶标准吃水不一定是船舶的最大吃水,采用船舶变吃水概念设计船舶,充分利用高于设计水位的历时加载,将有利于发挥驳船的最大经济效益。

航道富裕水深由多种因素确定,主要的为船舶航行下沉量及触底安全富裕量。

航行下沉量随着航速增大而增加,根据多年来驾引人员的实践经验,船舶通过浅滩时都采用中速航行的措施,以减小船舶下沉量。

航行下沉量还随船底与河床间距离的大小以及船舶、船队类型而有所不同。

触底安全富裕量与船舶吃水大小及河床质有关,经调查测算泥沙河床可取0.1~0.2m,石质河床还需增加0.l~0.2m。

4.2.2.2航道宽度取决于船舶航迹带宽度与航道边线间的安全距离。

船迹带宽度是指船舶(队)在航道中行驶时,两侧最外缘点的轨迹围,其宽度取决于船队长、宽和航行漂角(θ)。

漂角大小主要受水流、风速、船舶操纵性能及驾驶技术的影响,在弯道中航行漂角与弯曲半径及船队长度更具密切关系。

4.2.2.3船舶航行通过弯道时,通常以航道弯曲半径与船队长度的比值来反映其是否满足船舶安全航行的需要,其标准还与弯道宽度、流速、流态,以及通视情况等因素密切相关。

本条规定系根据国多次实船试验资料,综合各种因素加以分析研究确定的。

在加大弯曲半径困难较大、投资较多的情况下,经过比较,采取增加航道宽度的措施适当降低弯曲半径的要求也是允许的。

4.2.2.4系指航槽过水断面积与船浸水舯断面积的比值。

对航道断面系数的规定除人工运河有此需要外,对于在天然河流上新开挖具有限制性航道性质的航槽亦属必要。

在设计这类航槽时,除满足航道标准尺度要求外,还需进行断面系数验算。

4.2.3本条系根据现行行业标准《船闸设计规》做出的规定。

4.3整治原则

4.3.1本条系根据工程经验总结提出的原则要求。

4.3.2根据整治工程经验总结提出的工程措施。

4.3.6本条系根据实际工程建设的经验教训提出的。

4.4整治水位与整治线设计

4.4.1确定整治水位的方法很多,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均应与该河流的整治经验相验证,综合分析确定。

4.4.2本条所提方法是在总结我国大量整治工程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

4.4.3~4.4.4所作规定都是从实践经验中提炼而得,执行时注意通盘考虑。

5浅滩整治

5.1一般规定

5.1.1浅滩是在水流与河床相互作用下,出现航深不能满足船舶航行要求,以“浅”为主要碍航表征的局部河段。

所指几类将按其共性方面来划分,并确定其相应工程措施。

5.1.2~5.1.3系根据实践经验提炼出来的规律。

5.2沙质和卵石浅滩

5.2.1本条规定了需要弄清的几个基本点和需要分析的基本资料。

实践证明,只有在充分掌握各项有关资料,正确认识浅滩的各种特性之后,才有可能采取经济而有效的工程措施。

因此,认真执行本条的各项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5.2.2各类浅滩或处于平原河流,或处于山区河流,河床性质有较大的差异,整治时,要区别情况,采取相应工程措施。

5.2.2本条系根据我国工程实践经验总结。

5.2.6.2根据岷江九龙滩整治实践及江河口滩河工模型试验结果总结提出。

5.2.8.2川江夔上游臭盐渍河段的通航措施即采用碛、槽交替通航的办法满足船舶航行要求。

5.2.8.3系根据澜沧江曼厅大沙坝河工模型试验结果。

5.3泥质浅滩

5.3.1泥质浅滩一般变化较缓慢,其中硬土跌坎或突嘴的位置尤较稳定。

因此,对泥质浅滩的整治一般以疏浚为主,浚深航槽,切除突嘴,消除跌坎。

在一些湖泊型航道浅滩上,或者在水网地区,由于流速低,来沙量少,通过增大挖槽断面尺度,往往可使航槽开挖后保持更长的使用时间,从而减少重挖次数。

5.3.2~5.3.3系根据工程实践经验总结。

5.3.4在泥质浅滩开挖长度大或工程量大的挖槽,往往会引起上游水面的较大降落,需要通过水面线计算来估量工程所造成的影响,以免顾此失彼。

对于开挖有跌坎的泥质浅滩来说,这种计算更不可缺少。

如洞庭湖的响水口和鄱阳湖区龙口两处浅滩,都曾做过挖槽水面线计算及模型试验。

5.4石质浅滩

5.4.1~5.4.4均系工程实践经验的总结。

5.5工程布置基本要求

5.5.1确定丁坝间距,涉及因素较多,尚难于用理论计算。

国目前按上一座丁坝的有效投影长度的某一倍率,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条文中表5.5.l所列各类丁坝间距选用围是从这些实践经验中,加以综合、提炼得出的。

5.5.3根据工程经验总结。

5.5.4有些浅滩对整治后可能增大对河岸的顶冲,如河岸抗冲性差将影响航道稳定时,应在受顶冲部位布置护岸工程。

整治前处于崩退中的凹岸,其发展将影响航道整治效果时,亦应在适当部位采取护岸措施稳定河岸,防止进一步恶化。

平顺护岸是通常采用、较易实施并无不良副作用的护岸型式,故予提倡。

当岸线不规则时,也可用丁、顺坝调整岸线同时兼具护岸作用。

丁坝间距按规中表5.5.l选用,但应防止主流进入坝田顶冲河岸。

5.5.5根据国各地实践经验总结。

6急滩整治

6.1一般规定

6.1.1急滩是由于河床泄水断面缩小,造成流速、比降增大,以“急”为主的碍航滩险。

整治急滩时,除应考虑其分类,区别对待外,还应考虑急滩的形态,以便确定具体的整治措施。

6.1.3急滩的上限、下限与最汹水位是急滩成滩期的特征水位,与流速、比降的变化趋势、规律有关。

因此可绘制流速或比降随水位变化的关系曲线,并对照船舶的绞滩情况来确定,施绞船舶最多,亦即流速、比降最大的水位为最汹水位。

中水急滩在最汹水位上、下成滩,消滩的临界水位分别为成滩的上、下限水位。

整个枯水期成滩的急滩,其下限水位为历年最枯水位。

整个洪水期成滩的急滩,其上限水位为历年最高洪水位。

6.1.6标准船队自航上滩允许的比降、流速值是急滩整治的依据。

进行标准船队上滩航行试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l)在施测船舶上滩航迹的同时,应作好船舶用车、用舵的记录;

(2)在进行实船试验过程中,应测定推船的有效推力与船舶航速;

(3)船舶需要施绞过滩时,应测定绞机的有效拉力、船舶推力、滩段水面比降和表面流速;

(4)根据推轮的有效推力与不同流速、比降时船舶的上滩总阻力,即可算出船舶自航上滩允许的流速、比降组合值。

6.2斟岩急滩

6.2.1~6.2.8工程实践经验的总结。

6.3溪口急滩

6.3.1~6.3.5工程实践经验的总结。

6.4崩岩、滑坡急滩

6.4.1~6.4.4主要是通过总结川江鸡扒子及乌江上边滩等崩岩滑坡急滩整治的经验提出的。

6.5卵石急滩

6.5.1进行卵石急滩成因分析,应根据河床形态、水流、泥沙等因素,弄清河床演变规律与成滩特点,有的因卵石边摊过宽,束窄河床,而另一岸河床较稳定,不易冲蚀,可按窄槽型急滩进行整治;有的因江中卵石淤积成浅脊,又浅又急,可按潜埂型急滩进行整治。

6.5.2~6.5.4均系工程实践经验总结。

7险滩整治

7.1一般规定

7.1.4整治险滩不同于整治浅滩和急滩,它一般不存在象浅滩那样易于变化,也不象急滩那样的流急、坡陡。

主要矛盾在于航道弯窄或者流态不良,妨碍船舶安全航行。

航道弯窄是受河床地形条件的制约,流态不良也往往是因较强的水流遇到不规则的河床形态所引起。

因此,作为整治措施主要是炸礁、筑坝、疏浚、切嘴,用以拓宽、加深航道,增大弯曲半径,或者通过调整河床形态,藉以改善有碍安全通航的不良流态。

7.2礁石险滩

7.2.2航道外缘碍航礁石的治理,应注意进行水流条件与工程量的分析比较;如水流条件较好,炸礁工程量不大,可采用炸礁整治;如水流流态较坏,水下炸礁工程量较大,则采用顺坝方案更为合理。

7.3急弯险滩

7.3.2在急弯险滩整治中,如需挖除部分凸岸边摊,应注意分析挖槽区的稳定性,以确定是否需建潜坝。

7.6险滩整治建筑物布置

7.6.1~7.6.3在险滩整治中需采用丁坝与顺坝相结合的方案时,在水流转折与流态较坏处,宜采用顺坝,在水流较平缓处可采用丁坝。

为保持凸岸挖槽稳定的潜坝布置,应注意潜坝数量与坝位的选择。

如凸岸挖槽围较短,可采用一道潜坝,坝位在挖槽的中部;如挖槽围较长,可采用两道潜坝,在挖槽上、下段各布置一道,为增大凸岸的流速,潜坝坝顶可采用斜坡或阶梯型。

整治中需布置多道丁坝时,其最上游一道丁坝宜采用下挑丁坝型式,以便水流平顺转向航槽,下挑角的大小,视水流的急缓情况而定。

8潮汐河口航道整治

8.1一般规定

8.1.2所提要求系根据工程实践经验总结。

8.1.4根据工程实践经验总结。

8.2拦门沙

8.2.1~8.2.5根据工程实践经验总结。

8.3口门浅滩

8.3.1根据工程实践经验总结。

8.4整治线与挖槽布置

8.4.5在洪、枯水流量变幅大的河口,上游洪水对河床冲淤的作用明显,特别是泥沙粒径为0.2mm左右的河口,因泥沙起动流速小,一次洪水过后,深槽与浅滩的位置可能改变。

故应注意分析洪水后航槽水深的变化。

在口外海滨段,由于受风浪的影响,当泥沙粒径细时,风浪掀沙明显,风停后沉落到滩地或航道的泥沙可形成浮泥,浮泥的起动流速小,极易为潮流带入已挖深的航道,引起骤淤,应注意计算分析其对航道发生的影响。

9特殊河段航道整治

9.1水库库区和变动回水区航道

9.1.2根据工程实践经验总结。

9.1.3本条系根据我国工程建设实践及国外的资料分析确定的。

9.1.4~9.1.6根据工程实践经验总结。

9.2枢纽下游近坝河段

9.2.1~9.2.6根据洲坝、丹江口、万安、西津和龚嘴等水利枢纽工程实践经验总结。

9.3桥渡河段航道

9.3.1天然河流建桥处一般没有足够的现成资料可资应用。

研究桥渡河段的航道整治时,除收集桥渡设计部门原有的地形、地质和水文资料外,还需观测、收集建桥后桥渡上下游河段的水道地形图,桥渡轴线及其上下游的水流流速、流向、水深和河床质资料,藉以分析比较由于修建桥渡所引起的河床冲淤变化和水流流速、流向、流态和水深的变化,以便针对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9.3.2~9.3.7根据工程实践经验总结。

9.4湖区航道

9.4.2~9.4.3根据工程实践经验总结。

10整治建筑物结构

10.1一般规定

10.1.1航道整治建筑物之所以应根据规条文所指出的下列因素进行结构设计,是因为:

(1)平面布置:

建筑物因不同的平面位置受不同的外力应有不同的结构,如丁坝群的第一条丁坝,因受力较大,结构应适当加强;

(2)整治水位:

整治水位的高低不仅影响建筑物的尺度和工程数量,而且关系到建筑物受力的大小及受力时间的长短;

(3)建筑材料:

当前整治建筑物虽以块石为主,但已在试将板桩、混凝土及化纤材料等用于整治建筑物,应根据不同的建筑材料及施工条件进行结构设计;

(4)自然条件:

主要指流速、风浪、河床底质,以及是否冰冻、有无流木等,这些条件都将影响建筑物的结构、材料与断面尺寸;

(5)其他技术要措施工条件、施工方法以及有无其他特殊要求等,这些都有可能影响建筑物结构设计。

10.1.3根据工程建设实践经验总结。

10.2丁坝

10.2.l~10.2.5根据工程建设实践经验总结。

10.2.6潜坝处于水下,考虑到施工和修补均较困难,并有满足通航水流条件、避免不良流态的要求,故将断面尺寸适当加大。

10.3顺坝

10.3.1工程实践经验的总结。

10.3.5工程实践经验的总结。

10.4锁坝

10.4.2~10.4.4根据工程实践经验和国外资料分析研究确定。

10.5护岸

10.5.2~10.5.5根据工程建设实践经验总结。

10.6稳定计算

10.6.1~10.6.3根据工程建设实践经验总结。

11施工及验收

11.1施工一般规定

11.1.1施工图设计是整治工程施工的基本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单位组织和指挥生产的重要文件。

只有在深入领会设计文件、熟悉图纸资料和深入现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细致地编制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才能使工程有条不紊地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11.2筑坝

11.2.3根据工程建设实践经验总结。

11.2.5本条仅适用于严寒地区,主要利用冰封时施工,能做到定位准确,施工方便。

非严寒地区的封冻河流,冰面承重能力往往不足,施工时人员、施工机械和工程材料等荷载比较集中,有可能压坏冰面,故不能采用此法。

11.2.6~11.2.7根据工程建设实践经验总结。

12试验研究

12.1河工模型试验

12.1.1研究航道整治工程的河工模型试验有其重要特点:

可直观地、形象地观察到被模拟的原体较大围的水流、泥沙运动及河床变形等方面的主要现象及其过程;可以根据需要反复试验,重演原体某一阶段的现象,能观察与测量到足够的资料,达到认清原体自然演变过程、滩险成因、整治建筑物作用下航道变化规律及对河道的影响等目的;特别是可以通过对各种整治措施与建筑物不同布置进行方案试验与研究,弄清各主要建筑物的作用,以及各类方案的整体效果,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比较分析,优选出经济、合理的推荐方案,使工程能获得预期的效果。

这种多方案比选与完善的探索过程,要在原体进行是困难的,也是不经济的。

12.1.2是根据我国工程建设实践经验总结出的。

12.1.3是我国工程建设经验的总结。

12.1.4~12.1.5正确确定河工模型所模拟河段的围和进行模型设计都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需要科研工作者的努力,也需要工程设计者的积极配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国外设计风格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