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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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易燃易爆场所以及老旧场所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

2022年底前,确保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

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

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

2022年底前,全省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

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

联合住建部门继续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公共建筑、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

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做好消防车通道识别确认的指导培训宣传工作。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

结合辖区老旧小区(2000年以前建成)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调研掌握现有机动汽车保有量、住宅小区现有车位数量,分析评估住宅小区车位的缺额数量等情况,2020年8月底前,排查建立老旧住宅小区基本台账,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

3.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

消防救援大队与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执法部门组成定期会商、分析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

消防救援部门、公安派出所负责查处社会单位、住宅小区道路内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消防救援大队要建立与当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的紧急协调机制,确保在灭火救援行动途中得到清障、拖移支持。

(二)集中开展三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一是消防救援大队和公安派出所督促管理使用单位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在建筑显著位置公示其姓名、职务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每栋高层住宅建筑应当明确消防安全楼长,在显著位置公示其姓名、联系电话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等信息,并承诺履行消防管理职责,自觉接受监督;二是消防救援大队和公安派出所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对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自身无法解决的,聘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修复,确保完好有效;消防救援大队要与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联合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

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

一是消防救援部门督促指导石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二是消防救援部门督促指导石化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九条、国家13部门《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6】25号)等有关规定,建立完善企业专职消防队,应急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险、卫生健康、民政、交通运输等部门积极提供政策保障;消防救援、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督促指导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及本县地方石化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2022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

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

县人民政府组织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会同消防救援部门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压实乡村地区消防工作责任。

2020年8月底前,提请人民政府专题研究一次农村消防工作,重点明确县乡(镇)两级政府、村委会和综治、发改、公安、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乡镇应急救援力量等纳入当地民生工程,作为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

加强乡镇级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建设,依托乡镇政府综治办、安监站等基层组织定期研究农村消防工作,建立消防安全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融入基层执法队伍和管理服务平台。

建立健全由村“两委”成员牵头的消防管理组织,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巡查,组织村居民加强自我管理、自我宣传、自我监督等群防群治工作。

消防救援部门、公安机关加强协调对接,结合平安乡村建设和农村社会治安工作,通过出台文件或以会议纪要形式,细化明确公安派出所指导村委会开展日常消防工作的具体措施和驻村民警消防安全职责。

2.积极改善乡村消防安全条件。

提请县人民政府结合国家和本省关于城乡统筹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扶贫攻坚、乡村振兴、平安乡村建设等政策方针,统筹将乡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并同步实施,组织制定乡村消防专项规划,从源头上消除农村消防安全建设空白。

3.扎实推进乡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消防救援、应急管理等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摸准摸清各类乡镇消防队的欠账数和已建乡镇消防队的人员构成、管理训练和待遇保障等情况,按照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结合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提请政府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建设,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尽快填补乡镇消防力量空白点。

提请人民政府组织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完善落实与专职消防队高危险性职业相适应的政策保障,落实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工资津贴补助、伤残抚恤等待遇,畅通职业上升通道,健全奖惩和退出机制,切实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无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要求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建立群众志愿消防队,配置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充分利用农用抽水泵、农用车辆等一切可以利用的灭火装备物资,承担火灾扑救、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消防安全自治工作。

消防救援救援部门加强对乡镇消防队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完善与乡镇政府专职队、企业专职队和志愿消防队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2020年8月底前以乡镇为单位开展一次联合演练,2020年9月底前组织对乡镇消防员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提高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

消防救援部门将各类乡镇消防队纳入统一调度指挥和联勤联动体系,第一时间投入灭火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

4.统筹实施乡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

提请人民政府组织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物、水务、能源、交通运输、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通过人居环境改造治理、异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民房恢复重建以及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程,结合乡村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升级,进一步解决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车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足、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

消防救援部门分区分类精准管理、精准施策、精准服务,全力支持农业产业园和仓储物流、电商、旅游等领域扶贫产业恢复生产,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助力脱贫攻坚任务。

消防救援部门对未摘帽贫困地区的扶贫项目开工复工、异地搬迁配套设施建设等,优先提供技术指导服务,通过实地检查、技术会诊、远程问诊等方式,研究提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的建议措施。

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

协调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建立工作台账,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消防救援部门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推动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部门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

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建设、运营推行由政府投资运营或政府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运营的“政府模式”,消防救援部门提请应急管理局主动向当地政府报告,申请专项经费投资建设,单位免费接入,每年安排运行经费预算,不向单位收取运行管理费,不增加单位经济负担,确保系统有序建设、规范运营、健康发展。

2.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

消防救援部门推动党委政法委等有关部门在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中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

2020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2021年起,对网格员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实施考评。

3.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

提请政府或依托安委会、消安委等平台,组织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消防救援等部门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

2022年12月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文明城市创建、义务教育、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城乡科普教育范畴。

推动县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

完善公民消防安全教育体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消防教育培训,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依托社会机构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

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8月)。

按照省政府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9月至12月)。

指导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

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

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结合本地实际,对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

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

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

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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