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二三级锻件制造质量保证大纲1231修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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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二三级锻件制造质量保证大纲1231修改

华夏阀门有限公司

核二、三级锻件制造质量保证大纲

文件号:

HXF-NQAP

A

CFC

首次发布

2014.7.10

版次

状态

编制

审核

批准

修订说明

日期

修改演化记录

修改单号

版本

状态

修改内容

日期

章节编号章节名称修订号页码

封面01

修改演化记录02

目录03

质量方针声明04

1引言06

2质量保证大纲08

3组织012

4文件控制022

5设计控制025

6采购控制028

7物项控制032

8工艺过程控制035

9检查和试验控制041

10不符合项控制044

11纠正预防措施047

12记录控制049

13监查052

附录

附录1核质保组织机构图054

附录2质保程序清单055

质量方针声明

本公司核级锻件制造的质量方针是:

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严守法规、顾客满意。

本公司已充分理解并严格遵照国务院第500号令《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HAF003《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及其导则的要求,制定《核二、三锻件制造质量保证大纲》,并确保本大纲符合以上规定。

在制造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的工作范围、工作性质、技术规范、质量控制等要求,按本大纲进行质量控制和验证,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承担质量责任,接受买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

本公司根据顾客或设计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图样进行制造,对生产的核级锻件质量的符合性负责,确保我公司制造的核级锻件在核电站使用中安全可靠。

并保证所有核级锻件项目的制造质量保证分大纲与本大纲的规定保持一致。

本大纲是本公司开展核电质量保证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我要求凡参与核级锻件制造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包括外购、外协供方)都必须严格执行本大纲的规定,按本大纲制定的原则工作。

并按大纲和大纲程序的要求对所承担的各项活动进行有效控制。

为加强制造工作的决策和协调,我授权公司总质量师为核级锻件质量负责人并赋予足够权力,确保本大纲的执行和不断完善。

我承诺确保质量保证部具有足够的组织独立性,并授予其足够的权力,包括不受经费和进度的约束,以便监督核级锻件的制造过程及鉴别核级锻件的产品质量、管理质量问题处理程序,直至下达停工指令。

发现不能有效履行本大纲规定职责的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并要求他们重新接受培训。

同时授权所有质保人员可以直接向质量问题的管理人员直至我本人报告核级锻件制造中的质量问题。

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在进行某一项具体工作时,对要达到的质量负主要责任的是那些完成工作的人员,而不是那些验证质量的人员。

当质量与成本或进度发生矛盾时,质量不应受成本或进度的约束。

而由于质量目标的实现,成本和进度目标更容易与高水平的质量目标一起达到。

为了保证各项活动满足本大纲及其程序的要求,应进行独立的验证和评价,以给管理部门提供一个本大纲的有效性和适用性方面的量度。

我会定期对本大纲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性进行管理部门审查(通常每年一次),并采取必要的纠正行动或进行本大纲的适宜性修改,以纠正管理部门审查中发现的任何不足之处。

本大纲自我签字批准时生效。

本大纲由公司质量保证部负责解释。

 

总经理:

华夏阀门有限公司

第一章引言

1.1概述

为了满足核安全设备制造法规、合同条款以及相应的物项采购技术要求。

确保向顾客提供能达到设计要求、制造质量可靠的产品,华夏阀门有限公司特制定《核二、三级锻件制造质量保证大纲》,其主要编制依据为: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00号);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HAF003(1991)及其相关导则;

-ASME第Ⅲ卷《核设施部件建造规则》,如:

★《金属材料机构的质量体系大纲》(NCA3800)等;

《压水堆核岛机械设备设计和建造规则》(RCC-M),如:

★《质量计划、跟踪文件和完工报告》(A3800);

★《材料》(M篇)等;

-《核电站及其它核设施安全质量保证》(IAEA50-C-QA)及其导则。

本大纲和大纲程序的要求是强制性的,凡参与核级锻件制造活动的部门和人员(包括外购、外协供方),都必须遵守和实施本大纲和大纲程序的规定。

本大纲描述了为保证核级锻件质量而规定的和必须完成的事项,对制造活动的管理性和技术性工作的控制要求作了原则性、纲要性规定。

公司各部门必须根据具体合同及物项按照本大纲的要求编制具体的管理程序和工作程序,目的是要使本公司核级锻件生产全过程都能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

本大纲强调:

对要达到的质量负主要责任的是该工作的承担者,而不是那些验证质量的人员。

即管理人员负责提供计划、指导、资源和支持;各具体工作(但不限于:

设计、工艺、检验、试验)的执行人员,负责实现法规、合同规定的质量。

验证人员负责评价管理过程和工作执行过程的有效性。

所有责任划分严格按照本大纲、相关的质量保证程序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1.2定义

“本大纲管辖物项”-----指用于构成核级锻件的原材料及核级锻件本身。

以及那些对核级锻件质量产生直接影响的(制造、试验)设备、辅料。

“业主”------指核电项目资产的拥有者。

“买方”------指具体核级锻件合同的顾客(甲方)。

本大纲也不排斥与本公司核级锻件有关的顾客的买方对本大纲执行状况的核查。

1.3适用范围

本大纲适用于本公司核级锻件制造的全过程和各项活动,包括采购、制造、工艺过程、检查和试验、不符合项控制、纠正措施、记录和监查等工作;也适用于参与上述活动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营销部门负责将本大纲和相关质量保证规定书面传递给相关供方。

1.4责任

遵照HAF003《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及相关导则制定、有效实施本大纲是本公司的责任。

同时,本公司将在核级锻件制造合同中对生产的锻件质量的符合性负责,并自觉接受顾客(买方、业主)的质保监查。

第二章质量保证大纲

2.1概述

按照国务院第500号令《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HAF003《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及其导则,同时,充分考虑满足顾客(买方、业主)在质量保证方面的特殊要求,制定本公司《核二、三级锻件制造质量保证大纲》(以下简称本大纲)。

本大纲提出华夏阀门有限公司核级锻件制造活动中实施质量保证的原则和要求,是开展质量保证活动的纲领性文件。

各部门对每一种影响核级锻件质量的活动都应实施控制,且每一活动的控制都应符合本大纲的规定。

本大纲对制造活动的管理性和技术性工作方面的控制要求作了原则规定。

公司各部门必须按照本大纲及具体物项编制具体的管理程序、细则和作业指导文件,并保证能为有关人员理解和正确使用。

本大纲的基本内容包括:

明确了与核级锻件制造有关的公司相关各部门的职责及内、外部接口;

明确了对各项活动,如文件、采购、工艺、检验等活动的控制;

明确了对不符合项的控制、纠正措施和质量保证监查活动;

在具体物项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必须为完成影响质量的活动规定合适的控制条件,它包括为达到要求的质量所需要的适当的环境条件、设备和技能等。

必要时,应提供特种设备、特殊的环境条件、特殊的技术或工艺,以及专门的控制措施。

凡是从事影响质量的活动的人员,必须根据从事特定任务所要求的资格(学历、经验、专门业务能力)进行培训,有特定要求的应取得顾客(买方、业主)认可的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以确保工作人员具备足够的专业技能和资质。

2.2本大纲的管理

本大纲由质量保证部编制,总质量师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同时按合同要求报顾客(买方、业主)审评认可。

应按一定的频次(至少每年一次)或当组织机构发生变化、本大纲编制依据的法规发生变化、实施控制条件发生变化时,对本大纲的符合性、有效性和适宜性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

各部门若对本大纲或质量保证程序存在疑问可以向质量保证部寻求解释,或提出正式的书面修订建议。

本大纲由质量保证部负责管理,包括发放、修改、回收。

确保使用现场及时得到本大纲的有效版本。

本大纲发放时,质量保证部负责在其封面加盖“受控”印章,注明分发编号并发至持有人。

持有人应妥善保管,不得损坏、丢失,未经总质量师批准许可,不得提供给公司外部人员。

当本大纲修改时,由质量保证部做出修改标识。

质量保证部回收的作废大纲文本报总质量师批准后集中销毁,质量保证部仅保存一本备查,并标示作废保留标识。

公司承接核级锻件项目时,可根据合同要求在项目活动开展前制定《项目质量保证大纲》并报顾客审查同意。

本大纲为编制《项目质量保证大纲》提供框架和基准,在编制《项目质量保证大纲》时,其通用部分可直接引用本大纲或本大纲程序,其特殊要求部份,应按合同要求和具体物项制造特点编制专门的程序。

在《项目质量保证大纲》发布以前,项目需要前期启动的活动(如采购活动),应按照本大纲及相关程序文件规定开展。

2.3程序、细则及图纸

凡影响核安全设备产品质量的活动,都必须按照适用于该工作的书面程序、图纸和实施细则来完成。

2.3.1质量保证程序

质量保证程序是本大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对本大纲中所提出的指导方针和计划的工作做进一步描述,并详述如何完成这些工作的细节。

细节的详细程度视完成该工作人员的经验和培训水平而定。

质量保证程序由质量保证部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并审核程序与大纲的一致性,必要时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并会签。

质量保证程序经质量保证部部门领导审定、总质量师批准后生效。

2.3.2工作程序、作业指导书

叙述某一项活动如何进行的详细工作程序、作业指导书,由从事具体活动的归口部门负责制定,并且应和质量保证程序文件保持一致。

工作程序和作业指导书等必须包括定量和/或定性的验收准则,以确定各项重要的活动是否满意地完成。

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必须充分体现5W1H(按“目的、对象、地点、时间、人员、方法”六要素)原则,具有可操作性,做到内容准确、清楚、完整,并保证技术性和管理性工作两者充分地结合。

每隔3年必须对所有的程序和细则评审一次,必要时加以修订,以保证所有影响制造质量的活动都得到正确的规定而无遗漏,并且用正确的方法在适当受控条件下完成。

2.4管理部门审查

为保证公司的大纲不断完善和有效运转,由总经理每年组织各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审查本大纲的状况和适用性。

审查至少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重大质量保证活动及完成情况;

——组织机构,包括人员和资源配备的合理性;

——大纲或程序中的缺陷;

——不符合项的处理及纠正措施情况;

——内部监查和外部监查的结果;

——人员培训和取证情况。

管理部门审查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发给有关部门。

各责任部门应采取必要的纠正行动或提出质量保证大纲的适宜性修改建议,以纠正管理部门审查中发现的任何不足之处,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有关部门。

质量保证部负责对纠正措施的实施采取后续验证行动,并向总经理报告。

 

支撑程序;

HXF/NQA0201《质量保证大纲的管理》

HXF/NQA0202《质量保证程序的建立与分发》

HXF/NQA0203《管理部门审查》

第三章组织

3.1概述

为管理、指导和实施本《大纲》,必须建立一个实施质量保证职能及明文规定的组织机构,明确参与核级锻件制造的各个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范围、权限及内外联络渠道。

3.2项目组织机构

为保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特建立质量保证组织体系。

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图(详见附件一),明确相应部门和人员的质量职责。

3.3职能与责任

3.3.1总经理

1)总经理具有管理所有与制造和供应物项相关事宜的全部权力,他的职责是确保所有相关人员完全遵循本大纲;

2)保证国家法律、条例和法规在本公司的贯彻,建立本公司的质量方针声明;

3)委任核级锻件制造各部门负责人,确保本大纲的有效实施;

4)主持管理部门审查;

3.3.2总经理助理(总质量师)主管质量保证部、质量检验部

1)核级锻件质量负责人,确保本大纲的执行和不断完善。

2)批准项目质量保证大纲.

3)批准质量保证程序。

4)组织产品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协调处理,并组织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跟踪检查;

5)批准下达停工指令。

6)全面负责质量保证部和质量检验部的各项工作;

3.3.2.1质量保证部

1)组织编写本大纲,包括相应的修改工作;

2)负责各项质量保证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并提出奖惩意见;

3)负责组织与实施公司内部和外部核质保监查活动,制定监查计划,并跟踪和验证纠正措施的实施;

4)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物项和服务的供方进行评价及审查;

5)负责对不符合项审查及处置情况的监督;

6)协助人事管理部开展人员核安全法规和质量知识培训等;

7)根据程序、工艺文件要求,进行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向总质量师提出下达停工指令。

3.3.2.2质量检验部

1)负责生产制造过程中各项质量管理及产品检验工作;

2)负责原材料进厂复验;

3)组织产品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协调处理,并组织纠正措施的跟踪检查;

4)负责组织审查处置不符合项;

5)负责做好产品制造过程及产品的质量检验记录,及对物项标识情况进行检查;

6)负责根据检验记录和检测报告,对照购买方合同、技术条件、相关标准的要求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或“完工报告”。

7)组织和实施质量计划中本公司见证点的验证活动;

8)负责组织理化试验并准确出具试验报告,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9)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周期检定的校准及计量管理工作。

10)负责编制项目所需的无损检测、检验、试验规程,严格执行试验规程和相关标准,提供正确的试验报告,负责专业仪器、设备的保管、维护等工作。

3.3.3总经理助理主管综合管理部、锻热制造部、阀门制造部

3.3.3.1综合管理部;

3.3.3.1.1项目经理

为加强合同进度管理。

在营销中心移交合同后综合管理部部长指定一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综合管理部部长及锻热制造部部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为:

1)对分管项目的制造进度负责;

2)对分管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技术、生产、采购)的进度和质量负责;

3)负责与买方、业主就产品进度方面事宜的协调解决;

4)负责项目《适用文件清单》(ADL)的编制和及时更新工作;并指明每一项文件适用的编号、以上适用文件应被恰当地引用到相关文件中。

适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顾客的采购文件;

——制造技术大纲;

——质量计划;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尤其是材料标准和工艺标准;

——设计图样;

——规程和作业指导书;

——材料采购规程;

——工序外协规程。

以上适用文件应被恰当地引用到工艺卡或车间流转卡中。

适用文件清单须及时分发到质量检验部和和锻热制造部等部门,制造过程中,适用文件清单应根据适用文件变化情况及时进行更新,并确保顾客驻厂人员随时可以查阅。

3.3.3.1.2项目计划

1)编制的项目计划、技术准备计划、产品季度计划、生产准备计划。

下达产品令号;

2)组织召开技术准备例会、生产计划协调会;

3)组织、协调物项采购和服务分包的招、议标工作;

4)下达采购命令单。

3.3.3.1.3采购

1)建立并执行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质保程序;

2)与合格供方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并跟踪管理;

3)负责原材料的入库申请;

4)负责建立物资采购过程的相关信息(合同的签订、在途、到库等情况)

5)提出对潜在供方的评审申请,负责建立合格供方业绩档案。

3.3.3.1.4设备

1)建立设备管理质保程序并监督其在公司内各部门的实施;

2)归口公司生产设备管理(包括润滑管理),对在役设备提供技术保证;

3)负责编制设备维护计划和更新改造计划;

4)负责公司各种设备及其备品配件的采购计划及采购命令单的编制和下达;

5)制订设备操作规程,协助行政人事部组织设备操作者岗位培训和考试,控制发放设备操作证,归口做好定机定人工作;

6)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健全设备原始记录,完善设备技术档案;

7)负责组织新增设备的验收和在役设备的性能鉴定;

8)负责组织相关车间进行起吊设备的加载试验和定期检查;

3.3.3.1.5物资管理

1)建立与物资管理相关的质保程序;

2)负责产品的包装、运输以及产品发运过程中的防护工作,并作好相应记录;

3)负责原材料(包括顾客提供物项)的接收、贮存、管理和发放。

3.3.3.2锻热制造部;

1)负责编制生产进度计划,协调组织产品的生产过程,确保计划完成。

2)负责组织产品在公司内部流转搬运以及产品转运过程中的防护工作;

3)负责产品制造所使用设备的分类管理、保养维护、更新改造、封存启封工作;

4)负责产品按工艺文件进行锻造、热处理生产;

5)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6)负责对锻件和热处理后的产品进行标识和移植。

7)负责产品制造所使用设备相关记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3.3.3.3阀门制造部

1)负责产品按工艺文件进行机械加工、切取试样、产品的防护等工作;

2)负责产品制造所使用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

3)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4)负责按生产计划控制生产进度。

5)负责对机加工后的产品进行标识和移植。

3.3.4副总经理

3.3.4.1主管技术中心并对核级锻件的技术负全面责任。

1)组织实施产品重要技术攻关工作;

2)负责批准产品的制造程序或制造技术大纲、规程以及制造活动中的各类技术文件,对产品整体技术策划的协调统一性、合理性负责;

3)负责公司技术档案的管理。

组织编制和修订各项工艺、技术规范、科研报告、工程方案;并对其进行有效控制。

4)协调处理产品制造过程中的技术及质量问题;

5)负责组织技术文件的编制;

6)负责制造中不符合项的审查,提出处置意见;

7)负责处置制造活动过程中的相应技术问题,对相关工艺过程的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8)协助人事管理部进行人员培训。

9)负责文件的归档、整理、分发、回收及标准化等工作。

3.3.4.1.1锻、热工艺室

1)负责组织制造技术大纲或制造程序、质量计划及相应锻造工艺、热处理工艺等技术规程的编制;负责技术文件的更改;

2)负责制造中锻造、热处理类不符合项的审查与控制,提出不合格品的技术处置意见;

3)负责处置制造活动过程中的相应技术问题,对相关工艺过程的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协助人事管理部进行人员培训。

3.3.7总经理助理;主管营销中心

3.3.7.1营销中心

1)负责投标和合同的签约及与买方合同谈判;

2)组织对买方合同及提供的技术条件、质量要求、交货期、价格与其他各有关要求的评审。

3)负责合同、技术资料等外来文件的传递;

4)负责收集买方反馈的质量问题并针对具体情况提出纠正要求。

5)指定项目管理员

3.3.7.2项目管理员

为加强合同管理,合同签订后营销中心领导指定一名项目管理员,项目管理员在营销中心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为:

1)负责制造的外部接口,包括处理合同事宜,与买方和业主的联络;

2)负责与买方、业主有关的文件资料的传递工作,协调进度及公司内各部门在制造中的各类事项。

3)编制、分发“合同文件清单”和“需提供顾客批准或备案的文件清单”。

3.3.14行政人事管理部

1)负责编制和实施人员培训的管理程序;

2)负责年度培训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3)负责特种工艺人员的培训以及资质有效性的检查与监督;

4)负责产品制造人员的配备、调配;

5)负责人员档案管理,包括培训后取证情况;

6)组织各类人员的岗位与资格的评定。

3.4单位间接口

3.4.1对外接口控制

对外(包括买方及业主)接口;

为保证各单位之间所使用的技术要求、规范、合同等资料的正确性和一致性,做好物项、文件传递的签收、登记和呈报工作,重要的必须形成文件并予以管理,均通过项目管理人员一个接口进行联络,以保证在法律上的责任和权限规定与合同的一致。

联络方式采用公司公文、传真、电子邮箱等书面文件进行,包括任何变更。

3.4.2对内接口控制

营销中心接收到外部文件资料、信息后,进行审查、登记、整理、保存,负责根据采购合同建立“合同文件清单”和“需提供顾客批准或备案的文件清单”并分发到各相关部门。

各接收部门应建立登记台账。

质量检验部负责通知买方和业主对该产品文件资料审核点/见证点/停工待检点(R/W/H)的见证以及配合与该项目相关的各单位的监造工作。

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接口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业务工作界线,确定各自工作输入输出要求,并做出具体规定。

3.4.3内外接口控制的负责、方法、流程和记录等按控制程序HXF/NQA0306《内外接口控制》处理。

3.5人员配备和培训

3.5.1人员配备

凡参加核电制造有关的人员,都必须具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能力。

为此,行政人事部根据公司各工作岗位对人员资格能力的要求,挑选、培训、评定和配备能胜任的合格人员。

并对国家法规、技术规范和顾客有上岗证要求的人员进行书面评定并建立合格人员名单。

这些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锻造人员;

——热处理人员;

——无损检验人员;

——理化检验人员;

——质量计划编制人员;

——完工报告编辑人员等。

以上人员应具有两年以上相似工程实践经验。

否则,相关人员应经过专题技能培训并考试合格。

3.5.2人员培训

1)培训内容:

对本公司参加核电制造有关的人员,至少进行下列范围的培训:

--质保培训:

包括对质保和质检人员的强化培训和其他人员的普及性培训、本大纲及管理程序、质量计划培训;

--法规、规范与标准的培训:

包括对技术中心、质量保证部人员有选择的强化和其他人员的普及性培训;

--特殊工种培训:

包括热处理、无损检测、计量、理化试验人员等工种按相关的国家规定执行;

--岗位技能培训:

按国家劳动人事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2)培训计划

由行政人事部按人员配备要求和制造进度安排,制定年度的培训计划。

3)培训实施

行政人事部按经批准的培训计划的进度和要求,具体安排教师、教材、经费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日常的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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