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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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应急预案.docx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应急预案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应急预案

新疆昆玉钢铁有限公司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应急预案

 

编制:

程刚

审核:

柳总

批准:

于先明

 

2014年6月

 

总则

11.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企业全厂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保障二次系统的安全,保证全厂安全稳定的运行。

11.2 工作原则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重点,以全力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危急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1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六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七十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599号令)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DL588)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监会4号令)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电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1.4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1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2.1 应急指挥机构

12.1.1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12.1.2 组长:

厂长

副组长:

生产副厂长

成员:

设备部主任发电部主任检修部主任安全监察部主任经营管理部主任厂长工作部主任思政部主任。

12.1.3 应急处置工作组

运行应急组当值运行人员

后勤保障组经营管理部及厂长工作部人员

通讯保障组信息中心及通讯班人员

设备应急组设备部及检修部人员

安全保卫组安全监察部人员

12.2 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12.2.1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本应急预案的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在本预案中履行职责情况。

对发生事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决策,全面指挥应急处理工作。

(2)组织成立各个专业应急小组。

(3)在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报告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各专业应急小组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组织现场抢救,使损失降到最低限。

(4)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5)根据设备、系统的变化及时对本方案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12.3 事件类型、影响范围及后果

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是电力系统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抵御遭受黑客及恶意代码攻击;调度数据网络部分功能瘫痪或有异常;机组负荷AGC指令异常,以及其他非法操作,防止发电厂电力二次系统的瘫痪和失控,预防由此导致的发电厂一次系统事故。

13 预警与预防机制

1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13.1.1 信息监测的责任部门为安监部。

13.1.2 信息监测的信息主要收集人为安监部部相关负责人,主要收集方法为监督现场工作人员情况

13.1.3 信息监测所获得信息的报告程序:

获得的信息人直接报告安监部主任,安监部主任按汇报程序通知本应急小组相关负责人。

13.1.4 发生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事件时,值长立即汇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应急值班电话

13.1.5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接到值长“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事件”的汇报后,宣布“启动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预案”,并电话通知各应急处置组组长,要求所有应急处置组组长及时到达指定地点。

13.1.6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到达现场了解故障情况后,由厂长向上级主管单位、电监会派出机构汇报事故信息,最迟不超过1小时

13.2 预警级别及发布

13.2.1 预警分级

13.2.2 预警的发布程序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事件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继电保护和远动设备出现故障的装置、现场情况、设备运行情况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通过广播、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通知各应急处置组。

14 应急响应

14.1 响应分级

14.2 响应程序

14.2.1 该预案由厂长宣布启动。

14.2.2 迅速组织召集各应急处置组负责人,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派出前线指挥人员,由前线指挥人员负责协调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的开展,合理调配应急资源。

14.2.3 各应急处置组负责人在接到应急预案启动命令后,立即召集全部应急处置组成员进入生产现场进行应急处理或待命,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应急处理。

14.2.4 应急响应程序启动后,由前线指挥人员负责向上级主管单位、电监会派出机构汇报应急工作信息。

14.3 应急处置

14.3.1 在接到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报告后,凡在现场的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组长、副组长、成员)必须立即奔赴事故现场组织应急处理,做好现场保卫工作,保护好现场并负责调查事故。

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事件发生后,当值值长组织运行人员检查设备,并向调度或其他电厂了解电网设备运行情况。

14.3.2 确认电网或电厂遭受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继电保护装置的攻击时,当值值长向调度申请断开调度数据网所有业务。

14.3.3 调度下令后,开始执行断网措施。

(特殊情况下,值长可在调度不允许的情况下自行断网)

14.3.4 下令给通讯值班员,断开纵向加密的电源。

14.3.5 当值值长下令运行人员,断开继电保护故障信息远传装置的电源。

14.3.6 当值值长下令各机组退出远动装置功能,禁止远方调节。

14.3.7 并通知技术人员分析事故原因。

针对现场可能发生的人身、电网、设备、火灾等具体情况,可参照其他处置预案执行。

14.3.8 当遭受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继电保护装置的攻击,电网或机组继电保护装置无故障原因接受到跳闸指令,造成机组跳闸全厂停电,或变电站设备跳闸对电网无法输出有功时,值长应当将事故情况向调度实时报告,同时立即将事故情况向公司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汇报,并根据现场情况启动发电厂全厂停电事故应急预案,检查有无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情况。

14.3.9 遇有相关主管部门、新闻媒体等进行调查采访,应如实对事故进行说明,严禁发布不符合实际的的言论。

14.3.10 现场的事故处理工作完毕后,应急行动也宣告结束。

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属正常工作范围。

14.4 应急结束

事故处理完毕,安全隐患排除后由总经理宣布本预案结束。

15 后期处置

15.1 后期处置内容

15.1.1 检修人员在处理缺陷时要认真分析危险点,做到安全可靠。

特别是二次回路、保护及自动装置上的工作,一定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防止继电保护误动,造成机组、线路掉闸。

15.1.2 按“四不放过”原则,对本次事故进行认真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和责任者,做出相应的处理,并制订防止此类事故的防范措施以及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

15.2 保险理赔

财务部负责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及后期保险和理赔等工作。

15.3 事故调查与应急评估

15.3.1 发生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事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件损失、事件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15.3.2 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事件应急处置后,组织或聘请有关专家对事件应急处置过程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事故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结果;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责任认定等结论性意见;事故处理结果或初步处理意见;事故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改进工作的建议和应对措施等。

15.4 应急工作总结与评价。

15.4.1 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应急指挥机构及时组织电力生产、运行、科研等有关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

16 保障措施

16.1 通信与信息

16.1.1 通讯保障应急处置组组长应定期对厂内通讯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通信畅通,特别是要保证值长岗位与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调度部门以及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的的通讯畅通。

16.1.2 通讯保障应急处置组应配备相当数量的应急通讯设备,如对讲机、通话机等,以保证在厂内通讯设备发生故障时应急。

16.2 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

16.2.1 应急处置各有关部门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各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各专业的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在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16.2.2 应急物资及设备配置表:

(见附件)。

16.2.3 应急和救护设备的管理。

(1)所有应急设备、器材应有专人管理,保证完好、有效、随时可用。

各应急处置组建立应急设备、器材台帐,记录所有设备、器材名称、型号、数量、所在位置、有效期限等,还应有管理人员姓名,联系电话。

(2)应随时更换失效、过期的药品、器材,并有相应的跟踪检查制度和措施。

(3)由物资保障工作组实施后勤保障应急行动,负责灭火器材、药品的补充、交通工具、个体防护用品等物资设备的调用。

1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16.3.1 应急队伍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值班人员及检修部和设备部人员等。

16.3.2 聘请由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家组成的电力应急专家组,调查和研究电力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之对本单位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事件的应急处理更具有实效性。

16.3.3 加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检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抢修的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16.3.4 加强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和教育,采用培训的方式宣传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事件的重要性、正确处理方法和应对办法。

16.4 其他保障

16.4.1 安监部事前与消防中队联系,保证一联系消防车就能准时到达,定期检查完好,确保随时能用。

16.4.2 厂长工作部应将平时作为应急车辆,以保证医疗急救用。

16.4.3 厂长工作部负责组织、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发电企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特点,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

医疗救护人员在接到相关部门指令后要迅速进入事故现场实施医疗救治。

16.4.4 治安保障。

现场保卫处置工作组负责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要物资和设备的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请求驻厂武警支队协助事故灾难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

16.4.5 预案中所列各专业应急处置组成员必须熟悉本预案的启动到终止的主要程序步骤。

16.4.6 每年定期至少组织2次各专业应急处置组对本预案进行分组训练演习,每年定期至少组织1次由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联合演习。

16.4.7 预案演练要有科学性、真实性,真正达到演练目的。

16.4.8 通过预案演练总结所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按期完成整改。

16.4.9 组织者要认真组织好演练,各专业应急救援队成员必须遵守演练全过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16.4.10 由本地区气象部门为应急救援决策和响应行动提供所需要的气象资料和气象技术支持。

17 附则

17.1 术语和定义

(略)

17.2 应急预案管理

17.3 本应急预案报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电网调度部门、上级主管单位备案。

17.4 预案修订

每年由安全监察部组织修订一次。

17.5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安全监察部制定、归口并负责解释。

17.6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年*月*日起实施。

18 附录

18.1 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18.2 应急救援队伍信息

18.3 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8.4 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18.4.1 重要应急设施与物资表

18.4.2 应急救援通信设施

18.4.3 应急车辆数量及司机联系方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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