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养护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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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养护招标文件
******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项目
招标编号:
******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
签发人:
招标机构:
******高******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1-1
第二部分投价人须知…………………………………………………2-1
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3-1
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4-1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1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有关事项如下:
1.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编号、招标容如下:
a)招标编号:
******
b)本次招标项目的容:
******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项目。
(详细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及相关容)。
c)养护工程服务期限:
3年。
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a)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合法经营权,在地区有自设的维修服务点。
b)投标人必须有三年以上的路灯维修养护管理经验,并拥有养护所需的高空作业车、维护专用车、维护工具、对讲机、外墙施工维护等相应的机械设备及工具。
c)投标人上岗人员要有电工牌和三年以上从事路灯照明设施维护工作经验,上岗前一定要做好工作规程及安全工作的培训。
d)投标人必须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类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证书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证书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
e)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f)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3.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时间):
a)本次采购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14至2012年09月0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00~12:
00,下午2:
30~5:
00。
b)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2年09月05日上午9:
00~9:
30。
c)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09月05日上午9:
30。
d)开标时间:
2012年09月05日上午9:
30。
4.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a)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b)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管委会B1栋二楼1号开标室。
c)开标地点:
***管委会B1栋二楼1号开标室。
5.报名方式:
请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及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后加盖公章(均为PDF格式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夹)发送到或到集中采购机构报名,地址:
******管委会行政办公区B1栋三楼采购中心。
报名的单位注意查收集中采购机构回复,1个工作日如果未收到回复的报位请及时联系集中采购机构。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资质证书;
5)法定代表人;
6)银行开户许可证;
6.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
7.投标人必须提交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一天到达采购机构上。
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8.采购机构、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9.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查询:
✧采购机构: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管委会B1栋三楼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3
(二)招标文件4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5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7
(五)开标与评标8
(六)授予合同9
(一)总则
1.说明
1.1资金来源:
政府财政资金.
1.2招标围:
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2.定义及解释
2.1相关:
指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设计、产品设计、联络、培训、安装、调试、验收、保障服务、技术支持及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以及其他伴随服务。
2.2工程:
指******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项目所作的全部工作。
2.3招标人:
************。
2.4投标人: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公司或其他组织。
2.5采购机构: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是依《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及其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2.6日期:
指公历日。
2.7合同:
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2.8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容的理解和解释。
2.9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通讯,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
3.招标
3.1******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招标人的委托,接受合格的投标人就招标文件所述的******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项目进行投标。
4.合格的投标人
4.1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的规定。
5.纪律与事项
5.1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防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
6.保证
6.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采购机构、招标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7.投标人知悉
7.1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
8.投标费用
8.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采购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踏勘现场
9.1投标人可以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并自行承担一切踏勘费用,对其所派踏勘人员的行为(无论过失与否)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自行负责,概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及采购机构承担责任。
(二)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构成
11.1要求提供的服务、工程、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1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等要求。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因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1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2.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机构。
采购机构对其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之前收到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2.2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向投标人发修改文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2.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和修改文件也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12.4投标人在收到采购机构发给的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时,都应在收到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确认。
12.5采购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语言及计量
13.1投标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
13.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3.3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4.投标文件
14.1目录:
一、经济部分(单独装订成册)
1)投标报价表
2)分类报价明细表
二、商务部分(商务、技术部分装订成一册)
3)投标函
4)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5)投标产品获得的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6)投标货物原厂家证明文件、生产厂商授权文件、彩页资料、检验报告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7)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8)投标人基本情况
9)近三年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并附合同或验收报告或其它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应提供近二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表、资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11)本项目组织架构以及主要负责人管理经验和资质
12)投标人必须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类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证书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证书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
13)技术实力和维护能力
14)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
15)合同条款响应程度(合同条款偏离表)
16)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文件
三、技术部分(商务、技术部分装订成一册)
17)技术响应文件基本要求(技术规格偏离表)
18)养护方案(含养护方案、技术资料等)
19)养护设备一览表(设备名称、品牌、货物型号、产地等必须与投标经济部分分类报价明细表的货物名称、品牌、设备型号、产地完全一致)
20)质量保证措施
21)专用工具及其备品备件清单
22)售后服务及培训计划
23)“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文件
四、唱标信封
1)投标报价表
2)分类报价明细表
3)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汇款底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4)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一式两份)
5)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4.2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上述容,但不限于上述容。
15.投标函
15.1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投标函。
16.投标报价说明
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报价明细表。
16.2投标人所报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投标价不是固定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3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为所投项目的最终报价,包含一切税费;投标人应自行增加服务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产品、使用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供货、安装、调试、施工、培训等工作中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招标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7.投标货币
17.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价格应该用人民币报价。
18.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8.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以及证明其提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履行合同的明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点“明文件格式”要求。
18.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包括货物的主要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9.投标保证金
19.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
19.2投标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根据第15.7款规定,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9.3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招标机构不接受支票、现金和保函方式、不接受以分公司或私人汇入方式,同时不接受以现金存入下述的方式)提交,支付人必须为该项目投标人,同时应在用途栏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并且确保于在开标日期前一天到达投标保证金收取银行(以银行收到为准,汇错作废标处理)。
未按照投标邀请函和本款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文件予以拒绝。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下:
名称:
******科技产业园区投资项目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支行
银行:
44-0140
投标时,投标人凭已盖章的电汇单或银行进帐单原件(经现场检查后退回)及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放置唱标信封,并与投标文件正本一同递交。
19.4任何未按投标邀请函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9.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通知书》发出后,招标机构将按照《市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及《市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转出审批流程》等相关规定收集齐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其审核通过并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务部门办理投标保证金转出事宜,予以无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帐退还原汇入。
19.6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根据第34款签署合同以及第35款提合格履约保证金后的五个工作日,中标供应商应携带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合同原件一份(交招标机构备案)及履约保证金支付凭证到招标机构处。
招标机构将按照《市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及《市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转出审批流程》等相关规定收集齐相关资料,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其审核通过并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务部门办理投标保证金转出事宜,予以无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帐退还原汇入。
逾期办理的,招标机构不承担迟延退款责任。
19.7若发生下列情况,经******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招标机构在书面通知投标人(或中标人)后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1)未根据第34款规定签署合同;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撤回其投标;或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中的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3)中标后未按第35款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4)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的行为。
20.投标有效期
20.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的90天保持有效。
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21.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21.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五份副本及一份电子文件(软盘或光盘),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1.2投标文件正、副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或经过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
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氏签字。
否则,视为废标。
21.3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
21.4传真和电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2.知识产权
22.1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招标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22.2投标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3.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用两个封套装好密封,且在封套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注:
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三点投标文件的编制为准)
23.2封套上应注明:
“收件人: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
23.3封套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如其投标被宣布为“迟交”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24.投标截止时间
24.1本次采购的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邀请函》;
24.2本次采购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见《投标邀请函》的规定,采购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上款规定的截止时间。
24.3投标截止后如投标人少于3名,采购机构将宣布本次投标失败,投标无效,并原封退回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4.4在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采购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5.迟交的投标文件
25.1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刻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采购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6.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亦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开标和评标
27.开标
27.1本次招标采购依《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五人组成。
27.2评标委员会依政府采购有关法规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规定程序进行评审、提交评审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8.评审的原则
28.1评审的基本原则和评审办法: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
28.2评审方式:
本次项目的评审方式初审阶段采取评委一人一票,意见不一致时少数服从多数的的评审方式,详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分数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29.评审方法
29.1第一阶段:
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阅。
29.2第二阶段: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每一投标文件进行详细技术、商务、价格评审。
按照评审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以及各项权重,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就每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
对各评委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
然后,评出价格评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分别乘以权重相加得出综合得分,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第一名、第二名…,出现并列得分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
最后,评标委员会将排名第一名、第二名的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评分标准:
(1)技术评分标准:
详见表2-2。
(2)商务评分标准:
详见表2-3。
(3)价格的核准和评分
a、评标委员会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若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b、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c、价格评分标准:
将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取最低投标报价作为基准价,投标人的报价等于基准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30×(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4)权重分配
评分项目
技术评分
商务评分
价格评分
权重
40%
30%
30%
(5)评分统计结果的验算:
评分统计的结果数据须经评委验算审核并签名确认。
29.3第三阶段:
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第二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0.中标人
30.1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中依法确定中标人。
30.2如果中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或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将合同授予另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依法采取其它采购方式。
招标人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授予合同
31.中标通知书
31.1采购结果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中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合同等主要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才可发中标通知书。
如授权其分支机构进行项目实施或提供售后服务,亦应提供其与分支机构关系的法律证明。
原件送交至******管理委员会行政办公区B1三楼政府采购中心,在******管委会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管下核对。
31.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书面需向招标机构确认。
31.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1.4中标人如在收到采购结果通知后15日不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2.合同授予标准
32.1招标人将合同授予中标人。
33.签订合同
33.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前往与招标人签署合同。
33.2中标人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后,开具发票时,开发票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中标人的名称一致。
33.3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办理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否则招标人可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申请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由其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提交方式可按照下述方式提交:
(1)采用履约保函方式:
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由银行支行及以上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其格式为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
保函格式如与招标文件格式不相符则要事先征求招标人书面同意才视为有效。
保函应在合同验收合格及结算完成后28天继续有效。
若采购未能按期完工,保函必须延期,延期银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如果提交是国非市的银行支行及以上的银行机构出具的保函,要附上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书;如果提交是国外银行出具的保函,则要同时提供中国银行市分行的相关证明。
(2)履约保证金。
可采用电汇、转帐方式提交(注明中标通知书编号)。
中标人必须保证资金在签订合同前到帐(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以银行收到为准)。
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后,到期后无息退还。
33.4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招标人和采购机构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中标资格授予下一个综合评分最高的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33.5履约保证金汇入专用账户后,中标人将履约保证金的汇款凭证用A4纸复印件(注明中标通知书编号)一式三份并加盖中标人的公章送采购机构。
机构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后,将该复印件连同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装订一式三份后,加盖采购机构的公章(盖骑缝章),送一份给招标人,一份给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用于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招标人必须收到采购机构的书面采购资料后,凭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签订项目的采购合同。
33.6在整个项目施工、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可向招标人提交退回履约保证金的申请(格式可在市政府采购网下载,网址注明中标通知书编号且加盖招标人公章)、采购合同、招标项目验收报告原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前往************办理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