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管理办法.docx
《森林防火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森林防火管理办法.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森林防火管理办法
新建西安至成都铁路西安至江油段(陕西境内)站前工程(第二批)XCZQ-7标段
森林防火管理办法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中铁十九局西成客专项目部
二O一三年三月一日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编制依据……………………………………………1
第三章机构设置……………………………………………1
第四章森林防火控制措施…………………………………2
第五章主要职责……………………………………………3
第六章森林防火总体目标及要求…………………………3
第七章森林防火的各项制度………………………………4
第八章森林防火工作考核…………………………………9
森林防火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西成客专沿途经由朱鹈、大熊猫、金丝猴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区域,铁路所经地区是陕西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森林防火重点
县(市、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确保施工安全,保护森林资源,保护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繁衍生息,维护生态安全是客专工程参建者
的社会责任。
第二条为了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保扩森林资源,维护生
态环境,本着“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根据铁路建设施工的特点和地域环境,制定本理办法。
第三条使用范围:
项目部所管辖范围内。
第二章编制依据
第四条《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1号)2009年1月1日。
第五条《陕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陕山省人民政府)1991年5月18日。
第六条《西成客专陕西有限责任公司森林防火管理办法》及西成公司相关规定。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针对我标段施工时间短、施工任务重的特点,我项目部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李华伟为组长,以副经理、安全总监等为副组长的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确保对各种工序施工安全进行有效地控制。
具体如下:
组长:
李华伟、姜海涛
副组长:
孙永斌、李为华、刘春虹、刘华山、王立忠、张义申、贾维宏、
组员:
曹明春、尹树刚、赵鹏、陈继友、张曙辉、李龙江、杜宪莉、李海龙、丛桂玲、任晓忱、洪景秋、汤杰伟、陈秋云、杨志鹏、李环、王俊
第四章森林防火控制措施
第八条建立健全各级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第九条各工区在施工前,应编制森林防火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火源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条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参建人员森林防火意识。
第十一条落实森林防火安全责任制,各工区要定期组织防火安全和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并严格考核。
第十二条各工区要坚持防火值班及巡视制度。
要分区域指派专人负责扩林防火、巡视检杳,及时发现和排除森林火灾隐患。
第十三条各工区要制定防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第十四条配备必要的临视、晾望、灭火器材设备。
第十五条各工区建立森林防火报告制度,包括巡视检查、火灾隐恋的排除、火灾发生的扑救等;特别是当发生森林火灾时,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和项目部汇报。
第五章主要职责
第十六条项目部是森林防火的责任主体单位,是实施性森林防火规章制度编制、审查、实施的具体落实者。
第十七条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森林防火的第—责任人。
第十八条及时组织对施工现场的检查、督导、整改、考核。
采取自查、定期、不定期等各种检查形式进行检查。
每月组织一次施工现场防火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第十九条配齐森林消防器材,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补充。
第二十条接受西成公司和临理单位的检查,执行西成公司和监理单位的森林防火指令。
第二十一条做好检查记录等方面的资料工作,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第二十二条完成其它森林防护安全方面的工作任务。
第六章森林防火总体目标及要求
第二十三条不发生森林火灾。
第二十四条员工驻地选址符合防火要求。
施工现场达到防火标准;每个员工都有森林防火意识。
第二十五条控制非生产性火源进入林区,如:
野外炊烟,做饭,烧纸,取暖、吸烟、燃放爆竹等。
第二十六条控制生产性火源引起林区火灾,如:
交通运输车辆引燃。
第二十七条工区要及时收缴进入林区的各类人员随身携带的火源(如:
打火机、火柴等)。
第二十八条具休要求
1、施工现场要揭挂护林防火的宣传标语和警示标志。
2、员工驻地
(1)生产生活区按防火规定保持必要的安全消防净距,并配备相应的消防防火装置。
(2)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理,严禁乱堆放,不规范燃烧。
(3)简易板房的材质必须是阻燃材料,层高不得高于二层,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4)生活区烤火时,必须有相应的设备按规范进行。
(5)安全用电,严禁超负荷用电。
3、施工现场
严禁所有现场作业人员私自在施工现场烤火、燃火。
第七章森林防火的各项制度
第二十九条火源管理制度
1、防火期间,禁止各种野外用火。
2、因特殊原因需要野外用火时,应事先向西成公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授权部门提出申请,办理野外用火许可证。
3、经批准野外用火的要有专人负责。
事先开好防火隔离带,安排好扑火队员和工具。
有组织的在三级风以下天气用火,严防跑火。
4、用火时应选择安全地点,用火后要专人看管,彻底熄灭余火,并妥善处理后方可离开现场。
5、进入林区的用火人员,必须持有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授权单位核发的进入林区证明。
6、对违反规定用火的工区和人员,管护员有权制止。
第三十条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为满足森林防火工作的需求,保证森林防火信息迅速畅通,确保森林防火万无一失,特定本制度:
1、森林防火期(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五月三十一日),并安排值班人员值班。
护林防火值班要固定专人,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2、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不得在值班时间擅离职守,走亲访友,饮酒误事,要做到值班一分钟,负责六十秒。
3、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防火值班记录和电话记录,及时汇报辖区森林防火情况,每日详细记载值班期间的森林防火信息和发生的情况及天气情况。
若漏报、迟报造成的不良影响由本人负责。
4、要严格交接班手续,只有交接班人员双方签字后,原值班人员方可离开值班室,交接班手续不齐、交接不清发生问题,由移交人负责。
5、值班人员要做到上情下达及时,下情上传迅速,保证防火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
6、一旦发生重大事情或森林火情,值班人员要迅速向上级部门汇报,立即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第三十一条森林火灾报告制度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必须立即扑救,并及时向工区、项目部、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主管部门报告。
2、接到火情报告的工区,必须迅速组织人力扑救,同时将火灾情况要立即上报项目部。
3、项目部接到火情报告后,要迅速报告客专公司、地区护林防火指挥部。
4、报告火情要力求时间、地点、火势准确,在林火尚未完全扑灭前,要随时逐级报告,为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制定扑救方案提供依据。
5、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将损失情况及处理结果及时逐级统计上报,不得越级上报,不得隐瞒火情,不得大火小报。
第三十二条火灾隐患排除制度
1、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火灾隐患必须立即进行处理。
2、各工区的负责人要对自己的管区负责,要对火灾隐患抓住不放。
保证火灾隐患得到处理。
3、发现火灾隐患必须立即通知项目部和工区,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排除。
第三十三条森林火灾处置制度
1、接到火灾火情报告,项目部必须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并及时报上一级防火机构。
2、严守纪律,听从指挥,任何人不得撤离火场,不得擅自行动,对延误扑火时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3、森林火灾延烧范围大,本地扑救力量和物资不足时,立即西成公司、向上级和毗邻地区救援。
4、做好集中人力、机械、食品、伤病员的应急准备工作以及火情统计工作。
5、森林火灾扑灭后,全面检查火灾现场,清理余火,看守火场,经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验收,方可撤回。
6、及时写出火灾发生总结报告,上报西成公司。
第三十四条巡视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森林资源的有效管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查处,特制定巡视检查制度:
1、责任人在责任区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工作,巡查要深入、细致。
2、随时掌握责任区范围内的毁林、破坏森林资源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要及时向派出所报案。
不得私处林政案件。
3、防火期内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禁火种入山、严禁携带枪支火器进山狩猎,发现火情及时向项目部报告。
4、做好巡视检查登记。
第三十五条火灾扑救指挥制度
为了把火灾扑救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下去,特制定火灾扑救指挥制度:
1、得到火情报告后,项目部负责向西成公司报告火情。
2、项目安排职工先遣灭火队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火灾现场,进行扑救工作,技术员负责火灾情况调查,并以最快速度报告项目部。
3、项目部负责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侦破工作。
4、在西成公司到达后,要准备好本场人员扑救火灾时所需的食品,按照西成公司的命令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首先沿着火线分任务进行隔离工作。
大火扑灭后,要全面清理余火,直到没有余火、余烟存在为止。
5、火灾扑灭后项目部配合上级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下令离开火场。
第三十六条森林防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指定具体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爱护设施设备,保证实施设备完好无损。
2、对入库的森林消防设施设备,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清点,妥善保存,并登记造册。
3、消防设施设备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调试维修及防腐防锈工作,保证设施设备不发生故障,达到应急扑火需要并按照如数完好出库。
4、不得随意出借,使用森林消防设施设备,否则造成丢失,损坏者按照造价赔偿,影响到扑灭工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设施设备要分类储存,按序摆放,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迅速及时的发放,用毕后按照入库。
第三十七条扑火安全守则
1、残疾人员、孕妇和儿童不准参加扑火工作。
2、扑火队员必须经过扑火安全培训,熟练使用各种扑火机具和工具。
3、遵守火场纪律,服从统一调度和指挥,以队、班、组形式执行任务,严禁单独行动。
时刻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络。
5、扑火队员需配备必要的扑火转用服装和扑火机具,灭火机不准漏油,护网和被带完好。
7、密切注意火场天气变化,尤其是午后天气情况。
8、密切注意观察火场可燃物种类及易燃程度,避免进入易燃区。
9、注意火场地形情况,不可进入危险地段直接扑打火头。
10、事先选择好避火安全区和撤退路线,以防不测,一旦陷入危险环境,要头脑清醒,设法自救,扑救地下火时,首先要查清火场范围,进行标注,以免误入火区。
11、扑火队员体力消耗大,要适时修整,火场指挥部和扑火队要配置卫生医护人员和必备的药品。
第八章森林防火工作考核
第三十八条森林防火工作纳入项目部“五比五创”劳动竞赛评比考核。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铁十九局西成客专项目部
二O一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