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工程航天城电气专业监理细则精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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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工程航天城电气专业监理细则精编
(建筑电气工程)航天城电气专业监理细则
航天城电气监理控制细则
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工程项目管理咨询X公司
航天城工程项目监理部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前言
本细则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档案编制规程》(DB21/T1212-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壹标准》(GB50300-200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2003年第001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监理规划编制的。
本细则由航天城项目监理部提出且负责解释。
编制:
审核:
批准:
一.工程简况
项目名称:
航天城
建设地点:
沈阳市新城子
建设规模:
地上十壹层,面积8888m2
建设单位:
沈阳壹三九
设计单位:
沈阳铝镁建筑设计院
总包单位:
沈阳三盟建筑工程有限X公司
监理单位:
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项目管理咨询X公司
施工工期:
2006年6月22~2006年
二.编制依据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壹标准》GB50300-200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2000
三.质量控制目标
(一)通过业主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共同协同管理使该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应符合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壹标准》GB50300-2001
(三)建筑电气安装工程中的各分项工程中的“主控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壹般项目”抽检处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规定之上。
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其实测值应在相应允许偏差范围内。
四.质量控制要点:
(一)事先预控:
1.熟悉图纸。
对设计图纸中有疑问的地方或是不符合现行标准、规范、各专业施工图相互间不壹致的问题等,在设计交底会议上进行书面和口头提出,且做好记录,图纸会审结果和设计修改及时标注在相应的施工图上。
2.审查电气安装施工企业的资质。
3.对参和本工程的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有市建委、建设部及政府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本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助工之上技术职称。
要求持有电工合格证的专业技术工人不得少于施工总人数的50%,且注意流动情况。
4.督促电气工程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报送电气施工组织设计和具体施工方案,且要求其建立可行有效的自检、互检、交接检查三检制度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保体系及电气施工技术交底制度,施工技术交底要求其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5.要求电气安装承包方在施工现场设专职的质量检查员和安全员。
6.电气安装工程设备和材料的进场验收认定:
6.1.电气安装施工中采用的设备、器材和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且应有合格证。
实行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的产品,应有许可证编号和安全认证标志。
本工程中有多种电气产品列入国家强制认证范围内,定购时需注意,如电线、电缆、开关、低压电器和小功率电动机等。
对进口设备和关键材料需经国家质检部门检验合格。
6.2.了解设备和主要材料的交货时间及附加的技术条件,考虑其是否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和施工工艺要求,以便在安装前先熟悉、掌握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和安装工艺等,起到预先控制的作用。
6.3.电气设备、器材的运输和保管应符合规范要求,也应符合制造商对其产品的明文规定。
6.4.督促承包方及时做好进场设备、材料的报验检查和验收工作,验收时参加人员应包括业主、监理、总包和相关分包单位的对口专业技术人员。
检查和验收的内容包括:
6.4.1.有外包装的设备,首先检查外包装及密封是否良好,有无破损;
6.4.2.外观检查:
有无铭牌,实行许可证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应有许可证编号和安全认证标志。
做好记录,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无损坏丢失问题。
附件、备件和随带技术文件应齐全;
6.4.3.按规范和有部门规定需要做送样检验的,应在施工现场有业主方、监理方、施工方有关人员参加,随机抽取样品封存,且送到有资质的有关部门进行检验,且以检验报告为依据;
6.4.4.电线、电缆按批检查合格证、许可证编号、安全认证标志。
耐热、阻燃、耐火的电线、电缆其外护层应有明显标识和制造厂标识,线芯直径和绝缘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
6.5.凡工程中采用新材料、新设备的产品应有合格的试验报告及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文件。
6.6.电气使用的钢管按批检查合格证,镀锌管其锌层覆盖完整,内壁不能漏锌,内壁光滑,内径、壁厚符合要求。
6.7.PVC管检查壁厚符合工程使用条件,表面有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配件为同壹品牌。
7.技术准备步骤及土建施工条件
7.1.了解施工过程中相关专业工序安排及衔接,交叉关系和预留部位,预埋件的保障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和成品保护手段。
对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主要审查电气安装工程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安排了电气安装施工工期,以及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及合理性。
7.2.工程土建主体完成后,电气设备安装前土建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7.2.1.屋面楼板施工完成,不得渗漏;
7.2.2.室内地面基层施工完成,且在墙上标出地面标高;
7.2.3.混凝土设备基础及予埋构件支架要达到允许安装的强度和刚度,其位置平面坐标、标高、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要求。
设备支架焊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7.2.4.土建主体结构完成验收时,电气施工应按内墙水平线按图检查预埋箱盒是否符合要求。
暗敷设配管要将管扫通,查对位置做好标记。
(二)事中监控
1.接地及防雷装置安装
1.1.防雷接地、保护接地除利用建筑结构主钢筋的材料外,其余材料的材质应为热镀锌处理的材料,其扁钢的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mm2.接地线焊接应采用搭接焊;当采用扁钢时,搭接长度应为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焊接。
当用圆钢时搭接长度为其直径的6倍,焊接处焊缝应平整饱满,无咬边、夹渣、焊瘤现象。
除在混凝土中敷设的不需防锈处理以外,焊接后要消除药渣,且刷二遍防锈漆,埋地处的焊缝要刷二遍沥青漆。
1.2.接地干线穿墙时应加保护管,保护管采用金属材料时,其保护管也应接地。
1.3.当利用结构基础钢筋做接地体时,必须有可测量接地电阻的测试点,测试点数量、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但壹般不少于2点,离地高度在工程中应壹致。
1.4.室外接地装置的安装要求如下:
1.4.1.接地体顶面的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无规定时应大于600mm。
1.4.2.垂直接地体的长度应≥2.5m,间距不宜小于其长度的2倍,距建筑物外墙为≥3m,当小于3.0m时应采取均压措施。
1.5.配电箱、柜、金属管及支架均应和PE连接。
接至各用电器设备金属外壳的PE线,必须直接和接地干线相连严禁串联连接。
1.6.防雷引下线、接地体需要装设断接卡子或测试点的部位,数量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1.7.防雷接地工程中隐蔽部分应在竣工图上注明外引接地体及连接的实际走向和部位。
1.8.接地的断接卡子安装在金属盒内时,其上下俩扁钢要能分开,以利测量接地电阻值。
1.9.屋顶的避雷网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由柱主筋引出至避雷带的壹段引线材料应和避雷带的材料相同,且有明显的搭接部位,搭接部位不应设在墙体内。
除设计有要求处,通常避雷带的高度宜为150mm,壹般支架水平间距1.0m,支架垂直间距≤1.50m;间距应均匀允许偏差30mm,转角处俩边的支架距转角中心不大于250mm。
支架应平直,水平度为第2m允许偏差3‰;垂直度3m段允许偏差为2‰,全长偏差不得大于10mm。
避雷带圆钢的弯曲半径应≥10d,屋面所有金属物体外皮均应同避雷带(网)可靠连接,连接方式随具体情况确定。
避雷带通过伸缩缝、沉降缝时应做补偿装置。
1.10.利用建筑物柱子主筋做引下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包括利用混凝土墙内钢筋做引下线)
1.10.1.每壹处引下线其主钢筋≥4φ10mm,或≥2φ16mm圆钢。
1.10.2.主钢筋搭接处其搭接长度≥6D,且要求双面焊。
每壹个搭接处都做检查,不得漏焊或焊接长度不足。
五层以下柱子钢筋连接若采用压力埋弧焊、对焊时,电气可不再做焊接。
1.10.3.从基础开始焊接环状接地通路时,柱子的引下线主筋应壹同搭接焊接,检查每壹个焊接点都应符合规范要求。
为了避免焊错钢筋,须在每壹层对用做接地的主钢筋在焊接处附近做刷油漆标识,尤其是五层之上混凝土墙施工时,无标识的钢筋无法做出正确的判定,造成引下线钢筋中途错位中断。
1.10.4.引下线钢筋和屋面避雷带搭接方式采用90°立弯。
1.11.因本建筑属于高层建筑防雷,按设计要求高度超过30m及之上每三层围绕建筑物外廓的墙(梁)内做均压环焊接,且和引下线焊接,使梁、柱主筋焊成壹个通路,因此层施工时要求土建安排合适的工序,以免漏焊,要完成此工序,要配备足够的焊机,且不限非电工专业来做完。
1.12.外引接地体敷设完后的土沟,在回填前检查接地线材是否符合要求,防腐完好,其回填土内不宜夹有石块和建筑垃圾等,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1.13.交接验收应检查接地网外露部分连接可靠,标志齐全、明显,避雷带(针)安装位置和高度符合设计要求,实测土频接地电阻值符合设计规定。
2.配管配线
2.1.钢管敷设
2.1.1.熟悉电气配管图。
在混凝土地板、顶板、墙内暗配管时,应沿最近路线敷设,且应减少弯曲,暗配管距板表面距离大于15mm。
2.1.2.暗配管应尽量减少交叉,管长超过规定数值时,应做中间拉线盒或放大管径,中间设拉线盒时做好标记。
2.1.3.进入落地式配电箱的电气管,排列应整齐,管口宜高出配电箱基础面50~80mm,且调试壹致。
2.1.4.暗配管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明配管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
弯扁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即0.1D),所有弯管处不应有折皱、凹陷和裂纹。
2.1.5.钢管切断口应平整,管口应光滑,管内无铁屑,无毛刺,施工班组应具备随时制作随时扫口,清除铁屑、毛刺的作法。
2.1.6.明配管、暗配管在通过建筑物沉降缝和伸缩缝处时,应按规定作法设线路补偿装置(过路箱),俩箱之间应用软管连接。
2.1.7.由于镀锌钢管在工程普遍使用,以往φ50mm以下的管材均采用螺纹连接,管外焊接地跨接线的施工方法,当下由于国家新的建筑工程电气验收标准对镀锌管材不允许焊接接法和熔焊跨接接地线,因此在工程配管作业前,施工方要对镀锌管材的接地连接方式、预埋盒处的管、盒固定方法提出具体施工方案。
2.1.8.明配管安装允许偏差控制要点为:
水平和垂直敷设的配管允许偏差为1.5%,全长偏差不应大于管内径的1/2.
2.1.9.钢管安装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应均匀,钢管管卡间的最大距离为:
φ15~20
φ25~32
φ40~50
φ63之上
镀锌管
1.5m
2.0m
2.5m
3.5m
薄壁管
1.0m
1.5m
2.2m
————
2.2.PVC塑料管的敷设
2.2.1.PVC刚性塑料管的材质必须符合阻燃自熄的性能,外壁应有阻燃标记和制造商厂标,氧指数在40%及之上,应有产品质料保证书和消防部门准予使用的许可证。
2.2.2.敷设PVC管时的环境温度不低于―15℃,连接处结合面应涂上专用胶合剂粘接,配管工程中的附件应为同壹品牌相应规格的阻燃自熄型附件,暗敷设PVC管应采用中型之上的管材。
2.2.3.PVC管沿建筑物表面敷设时,应装设温度补偿装置(直线段壹般为30m),PVC管穿过楼板时,应采用钢管保护其保护高度距楼板表面的距离不行小于500mm。
2.3.管内穿线
2.3.1.首先应在事前验收到场材料,检查其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3.2.管内穿线宜在建筑抹灰、粉刷初装修完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
穿线前,应清除管内杂物和积水,管口应有保护措施。
2.3.3.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和直流的导线,以及相互干扰的导线,不应穿于同壹管内,同壹交流回路的电线应穿于同壹金属管内,且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
2.3.4.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线或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管内,对于设计上选用的预制分支电缆在穿楼板时要事先确定方案,因图中没有说明敷设方式。
2.3.5.楼内配线严格按色标要求配置,对电缆芯线无色标时,应在俩端重新标色标:
L1相为黄色,L2为绿色,L3相为红色,N中性线为淡蓝色,PE线为黄绿双色线。
对其它不同用途的导线用其它不同颜色加以区别。
2.3.6.管内穿线包括绝缘层在内的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管子内截面积的40%,且且管内导线根数不宜超过8根。
2.3.7.截面大于2.5mm2的多股铜芯线,除设备自带插接式端子外,应采用相应规格的铜接头压接,多股铜芯线和插接式端子连接前,端部应拧紧搪锡。
2.3.8.截面积在2.5mm2及以下的多股铜芯线应拧紧搪锡或压接端子,再和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2.3.9.单股铜芯电线采用绞接缠绕后应搪锡,搪锡部位应均匀、饱满,表面光滑,剥去绝缘的电线不得损伤或截断线芯。
2.3.10.导线的预留长度按以下考虑:
接线、开关、插座盒内导线长度预留15cm;
配线箱内导线预留长度为箱体周长的1/2;
2.4.穿钢管电气线路和各种管道间的最小距离:
2.4.1.和暖气管、热水管平行且在管道上方,应≥0.3m,在管道下方时应≥0.2m;
2.4.2.和暖气管、热水管交叉时,应≥0.10m;
2.4.3.和通风管、给排水管平行时应≥0.1m,交叉时应≥0.05m。
2.5.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线槽)内电缆敷设
2.5.1.金属电缆桥架(线槽)应作镀锌或其它防腐处理。
金属电缆桥架(或线槽)及其支架和引入、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PE线。
2.5.2.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少于2处和接地(PE)干线相连接。
金属桥架(线槽)不应作为设备的接地导线。
2.5.3.镀锌桥架(线槽)间连接板的俩端可不做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俩端应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螺母在桥架外侧。
2.5.4.非镀锌桥架(线槽)间连接板的俩端应跨接铜芯接地线,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mm2。
2.5.5.直线段金属桥架长度超过30m设伸缩节,桥架跨越变形缝处设计补偿装置。
桥架(或线槽)转弯处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桥架(线槽)内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其中注意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为15D。
2.5.6.电缆桥架(线槽)支架或吊架间距当设计无要求时,水平段支架间距为1.5~3.0m;垂直段支架间距不大于2.0m。
2.5.7.电缆敷设前应核对电缆型号、长度,外观应不受损,封端应严密,桥架(线槽)内表面连接光滑平整,电缆敷设过程严禁有绞拧、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2.5.8.电缆敷设应排列整齐,水平敷设的电缆首尾俩端,转弯俩侧及管隔5~10m处设固定点,垂直敷设的固定点间距不大于1.0~1.5m。
大于45°倾斜段每隔2.0m设固定点。
2.5.9.电缆的首端、末端和分支处应设标志牌,字迹应清晰,不易脱落,应说明编号、规格、起讫点。
2.5.10.电缆定货时应按设计和实际路径计算每根电缆的长度,端头宜留备用长度,严格禁止电缆在桥架内或线槽内作接头(但不包括预制分支电缆)。
2.5.11.对敷设在配电间兼电气竖井部位的电缆桥架(线槽)和穿越不同防火区的桥架(线槽),应按设计要求的位置,作好防火封堵,因此施工时定位要准确,方便封堵施工操作。
2.5.12.对预制分支电缆在桥架或线槽内及支架安装敷设,严格检查电缆固定材料和方法,以防形成闭合铁磁回路。
2.6.电缆穿管及电缆沟内敷设
2.6.1.电缆导管、金属电缆支架必须接地(PE)可靠。
2.6.2.电缆管口应无毛刺和尖锐棱角,管口且做成喇叭形,弯管制作不应有裂缝,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施工应注意YJV电缆和VV电缆的最不允许弯曲半径的不同,弯扁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
镀锌管锌层剥落处应防腐处理。
2.6.3.电缆管连接应牢固,密封应良好,俩管对准,电缆管的弯头不应超过3个,直角弯不超过2个。
2.6.4.电缆支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沟内支架和竖井的支架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最上层支架至顶部距离不小于150mm~200mm,电缆最下层支架至沟底或地面的距离不小于50~100mm;
(2)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支架层间最小允许距离应符合下表:
控制电缆
120mm
10KV及以下电缆
150~200mm
(3)电缆支架应焊接牢固,支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支架安装应横平竖直,各支架的同层横档应在同壹水平面上,其高差不应大于5mm,左右偏差不应大于10mm。
(4)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和各种管道的最小净距应符合下表规定,且敷设在易燃易爆气体管道和热力管道的下方:
管道类别
平行净距
交叉净距
壹般工艺管道
0.4
0.3
易燃易爆气体管道
0.5
0.5
热力管道
有保温层
0.5
0.3
无保温层
1.0
0.5
(5)敷设电缆的电缆沟和竖井,应按设计要求位置做防火隔离封堵。
2.7.成套开关柜和动力照明配电箱安装
2.7.1.设备进场后,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应有许可证编号和安全认证标志。
2.7.2.外观检查包装及密封应良好,产品有铭牌,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柜内元器件无损坏丢失,接线无脱落脱焊,附件备件齐全。
2.7.3.低压柜、动力箱、照明箱的金属柜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
2.7.4.低压柜、动力箱、照明箱应有可靠的电机保护。
柜、箱内应有裸露的连接外部保护导体的端子,当设计无要求时,柜、箱内保护导体最小截面积不小于下表规定,且要求俩者材质相同。
相线的截面积(mm2)
相应保护导体的最小截面积(mm2)
S≤16
S
16
16
35
S/2
400
200
S>800
S/4
2.7.5.抽出式低压配电柜、推拉应灵活,无卡阻碰撞现象,动触头和静触头的中心线应壹致,触头接触紧密,电路配电开关及保护装置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相间和相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
2.7.6.低压柜、动力箱、照明箱内盘间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为电线路必须大于0.5MΩ;二次回路必须大于1MΩ.
2.7.7.低压柜、动力箱、盘间二次回路交流工频耐压试验,当绝缘阻值大于10MΩ时,用2500V兆欧表摇测1min,应无闪络击穿现象;当绝缘阻值在1~10MΩ时,做1000V交流工频耐压试验,时间1min,应无闪络击穿现象。
2.7.8.低压柜、动力箱、照明配电箱内配线应整齐,无绞接现象,导线连接紧密,不伤芯线,不断股,垫圈下螺栓俩侧的导线截面积相同同壹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多于2要,防松垫圈齐全。
2.7.9.照明配电箱内且关动作灵活,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流值符合设计要求,试验100%动作无误。
2.7.10.照明配电箱内分别设置零线(N)和保护地线(PE)汇流端子排要求汇流端子排为标准产品,且和进出导线规格相匹配。
2.7.11.低压柜、动力箱内二次回路配线:
电流回路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芯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2铜芯导线或电缆。
除电子元件回路外,其它回路的导线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芯线截面积不小于1.5mm2的铜芯线或电缆。
二次回路导线不应有接头,不同电压等级交流、直流回路应分别绑扎,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其回路编号,编号应正确,字迹清晰不易脱色。
配线应整齐美观,每个接线端子的每侧接线不得超过二根,端子排安装牢固,强电和弱电端子隔离布置。
端子规格和芯线截面大小适配。
端子排离地高度宜大于350mm。
2.7.12.低压柜、落地配电箱、基础型钢安装后,其顶部宜高出地面10mm,安装允许偏差为不直度<1mm/M,<500/全长;水平度<1mm/m,<5mm/全长,位置误差及不平行度<5mm/全长。
低压柜,落地电力配电箱单独或成列安装要求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5‰,相互间接缝不应大于2mm,成列盘面偏差不应大于5mm。
2.7.13.照明配电箱安装位置正确,部件齐全,箱体开孔和电气配管管径适配,暗装时箱面紧贴墙面,箱表面涂层完整,箱内接线整齐,回路编号标识正确,配电箱安装牢固,垂直度允许偏差1.5‰,底边距地面按设计要求执行。
2.8.普通灯具安装监控要点
2.8.1.灯具安装前,要检查灯具及其配件应齐全,无损伤变形,涂层完好。
对应有接地端子的灯具检查接地端子是否完好,标识明确。
2.8.2.灯具安装固定要牢固可靠,不允许使用木楔,灯具固定用螺钉不少于2个,灯具重量大于3Kg时,应固定在螺栓或预埋吊钩上,吊钩直径应在φ8之上。
2.8.3.对花灯灯具应用吊钩,且吊钩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小于φ6mm,大型花灯等重量较大的灯具,其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自重的2倍做过载试验。
2.8.4.当钢管做灯杆时,钢管内径不应小于10mm,钢管厚度不应小于1.5mm。
2.8.5.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可靠接PE线,且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此要求对灯具定购十分重要。
另外凡能进入吊顶上安装的灯具,其金属外壳均应接PE线。
2.8.6.在低压配电室内配电柜及裸母线的正上方,不应安装灯具。
2.8.7.除敞开式灯具外,其它各类灯具的灯泡容量在100W及之上时,应用瓷质灯头。
2.8.8.软线吊灯的软线俩端做保护扣,俩端芯线应搪锡;连接灯具的软线应盘扣,搪锡压线,当灯头为螺口时,相线接于螺口灯头中间端子上。
2.8.9.当吸顶灯具为白炽灯光源时,灯泡不应紧贴灯罩,当灯泡和绝缘台间距离小于5mm时,应在灯泡和绝缘台间加隔热材料。
2.8.10.应急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断电后,电源转换时间为:
疏散照明≤15S,备用照明≤15S。
(2)疏散照明由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组成,安全出口标志灯距地高度不低于2.0m,且安装在疏散出口和楼梯口里侧的上方,疏散标志灯安装在安全出口的顶部,楼梯间、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安装高度以设计要求为准,但应在距地1.0m以下墙面上。
疏散指示方向标志应符合通道流向的正确方向。
(3)疏散标志灯的设置不应影响正常通行,且不在其周围设置容易混同疏散标志其它标志牌。
2.8.11.建筑物景观照明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套灯具的导电部分对地绝缘电阻值大于2MΩ;
(2)在人行道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安装的落地式灯具,无围栏防护,安装高度距地面2.5m之上;
(3)金属构架和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及金属软管的接地(PE)必须可靠,且有标识。
(4)景观照明灯具构架应固定可靠,地脚螺栓拧紧,备帽齐全,灯具的螺栓紧固,无遗露,灯具外露的电线或电缆应有柔性金属管保护。
2.9.开关、插座安装监控要点:
2.9.1.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要求:
(1)单相二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和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和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和相连接,左孔和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