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地理学.ppt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2672020 上传时间:2022-11-06 格式:PPT 页数:12 大小:2.27MB
下载 相关 举报
犯罪地理学.ppt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犯罪地理学.ppt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犯罪地理学.ppt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犯罪地理学.ppt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犯罪地理学.ppt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犯罪地理学.ppt

《犯罪地理学.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犯罪地理学.ppt(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犯罪地理学.ppt

参考文献v祝晓光犯罪地理学初探河北师范大学学报1986年第3期v祝晓光论犯罪地理学v王超浅论犯罪地理学山西师范大学v刘妙龙,孔爱莉,张伟法律地理学与中国犯罪行为研究湖北大学区域规划研究所人文地理1996年2月v孙峰华,毛爱华犯罪地理学的理论研究烟台师范学院旅游文化研究所v孙峰华,李世泰,黄丽萍中外犯罪地理规律实证研究人文地理2006年第5期总第91期v张磊,冯开禹,李伟涛当前我国犯罪地理学研究综述鲁东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25(3):

267270v刘大千,修春亮国内外犯罪地理学研究进展评析人文地理2012年第2期总第124期v刘大千长春市犯罪空间分析及规划管理防控东北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12年6月v陈亮犯罪制图的理论与实践进展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年第二期由由来来犯罪犯罪,是指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在法律上把危害其统治秩序和阶级利益并规定要用邢罚惩罚的行为。

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长期客观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

它的存在和变化,不可能脱离开人类社会,而人类社会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是落实在一定的地域空间的,而不是悬在空中的楼阁。

犯罪地理学犯罪地理学,是研究犯罪现象的空间发生、发展和分异规律以进行预防和控制犯罪的科学。

研究动态犯罪地理学是人文地理学的分支学科,人类对犯罪地理学的研究可以追溯到18世纪中叶,一些论著中开始研究犯罪与地理之间的联系;然而由于客观世界变化的无限性和人类认识水平的有限性,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学术界还没有建立起真正的犯罪地理学学科。

犯罪地理学研究犯罪与地理环境之间的关系,具体表现为:

研究犯罪活动的空间分布与发生、变化规律,以实现犯罪空间防控。

国内外研究目前,国外许多犯罪学学者一般比较重视犯罪者所处的外界环境因素,诸如人的社会地位、政治条件、地理环境等。

他们大多认为教育不良是产生犯罪的根本原因,把个体差异的变化看成是次要的因素。

在犯罪的区域性研究方面,目前国内外有人已经注意到了区域性犯罪问题,并试图说明其形成原因和应该采取的相应措施。

在这方面,我国台湾省的蔡墩铭和林纪东先生,在其著作中,把犯罪空间展布问题作为犯罪现象的一个侧面,做过一定的研究。

如林纪东先生曾写道:

“在政治文化中心,尤其是经济活动繁盛的地域,财产犯罪多;暴力犯罪则以偏僻地方为多。

在外国人、外乡人集居处或码头等地,犯罪较多,尤以杀人、伤害等更多。

相反,在居住变动不频繁的地区则犯罪较少;在矿山地区和工场地区,伤害罪较多。

因为,在这里生活居住的人,多为体力强壮、精力充沛,而其知识水平往往和体力不相平衡缺乏适当的控制力,再加上酗酒容易使人兴奋,以致打架械斗多,造成人身伤亡。

”当前我国犯罪地理学研究的重点,应该有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1、全国各地区、各种类型犯罪活动分布状况调查。

2、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对犯罪的影响,以及在防治犯罪过程中地理因素与条件的利用。

3、城市犯罪高发区、点的重点控制。

4、青少年犯罪的区域性问题。

5、沿海经济开放地区犯罪防治问题。

6、跨行政区划的犯罪活动(如流窜犯)的控制问题。

中外犯罪地理规律实证犯罪的行为地理规律:

a)犯罪行为者的人类生物学规律b)犯罪行为者的犯罪出行规律犯罪的自然地理规律a)犯罪的昼夜更替规律b)犯罪的季节变化规律c)犯罪的自然周期规律d)犯罪的纬度地带性规律犯罪的社会地理规律a)犯罪起伏规律b)犯罪消长规律c)犯罪辐射规律犯罪的人工环境规律a)城市环境犯罪规律b)农村环境犯罪规律c)民居环境犯罪规律结论结论犯罪行为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自产生到终结整个犯罪行为过程无不受到地理环境的影响。

犯罪行为所表现出来的地理规律性是复杂多样的,因此,研究犯罪地理规律不可能一蹴而就,应该是一个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由浅及深的循序渐进的过程,只有连续不断地深入探索研究,才能深刻揭示犯罪行为固有的地理规律。

研究犯罪地理规律,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重大的意义。

在理论上有利于促进犯罪地理学的发展,在实践上可为制定犯罪防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个人认为,决不能把地理环境视为犯罪现象的决定因素。

因为犯罪等社会现象,其根本性原因在于人类社会内部的矛盾运动之中,而不是别的什么地方。

“地理环境决定论”把地理环境作为社会发展(包括犯罪现象的发展变化)的决定因素,认为人和生物一样,其活动、发展和分布受环境的严格限制,显然是不正确的。

但是,“地理环境决定论”作为社会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有其积极的意义积极的意义:

它毕竟提醒了人们把地理环境与人类社会生活联系起来考虑,开拓了人们的视野与思路,而且在一定历史条件下起过反宗教、破神权的巨大作用。

但是它那种不顾客观实际地盲目相信地理环境对人们社会生产、生活具有至高无上的统治力的观点,显然是唯心的和形而上学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其它模板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