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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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
乌弄龙监理部管理办法
第一篇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
监理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监理工作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意见的通知》(云南办发[1997]196号文)和《关于宣传和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通知》(建质[2003]236号文件精神,确实加强对安全文明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维护本监理部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监理部实际情况和有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监理部成立安全文明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部安全文明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为监理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组长,下设多名安全监理工程师。
第二条监理部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理部安全文明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要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和“管生产必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监理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管理,各安全监理工程师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
第三条监理部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支持、监督、考核安全监理工程师开展安全文明生产工作。
其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发、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行业的各项安全文明生产规章制度;
2、负责审核、检查各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体系及其运作情况,监促各安全监理工程师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对项目安全文明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为各监理项目提供开展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工作所需的经费以及其他方面的支持;
4、为各监理部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开展有关主观部门安排的安全文明生产活动、组织相关的学习教育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培训工作;
6、按有关安全主管部门规定做好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和调查处理,报送安全文明生产信息。
第四条项目监理部总监是监理项目安全文明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监理项目的安全文明生产监理和监理部人员、设备的安全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第五条项目监理部应结合项目情况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
项目监理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行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项目业主制度发放的安全管理办法、制度等;
2、建立健全监理部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及管理体系,明确机构职能和人员职责;
3、指定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目标,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及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4、开展安全文明生产宣传,指定安全文明生产学习培训计划,组织监理人员学习或培训。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消除或降低事故风险;
5、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生产体系和管理办法,加强现场安全监督和巡查,对涉及紧急安全问题的部位应采取紧措施;
6、负责安全文明生产技术措施的审批并监督其实施,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
7、参加或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负责或参与协调和处理施工过程中急需解决的安全问题,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8、当施工单位安全文明生产严重失控时,应及时责令停产整顿并尽快向业主及相关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征询处理意见;
9、加强驻地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禁酗酒闹事,并做好监理驻地防火、防盗、防中毒、防传染性疾病流行工作;
10、组织或参与有关主管部门,业主,公司安排的安全文明生产活动;
11、按有关安全主管部门、业主、公司的规定做好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以及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和调查处理,报送安全文明生产信息;
12、组织或协调对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章、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安全职责
第六条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监理项目安全文明生产、及监理部人员、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责。
其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主持监理部安全文明生产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监理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
2、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出审查意见;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专项施工方案;
4、参与相关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
5、组织编写并签发安全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6、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学习及培训,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察,并督促整改;
7、核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8、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9、发现存在情况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10、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拒不停工的,应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总监提出报告;
2、审查本专业专项施工方案,并向总监提出报告;
3、核查本专业的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向总监提出报告;
4、组织本专业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5、检查现场安全物资(爆破器材、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安全防护用具)的质量证明文件及其情况;
6、检查并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7、监督承包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便准和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8、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安全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总监报告;
9、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0、每周例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八条监理员安全岗位职责
1、检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2、按设计图纸和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承包单位的施工生产进行检查和记录;
3、担任旁站工作。
第三章、内部管理制度
第九条监理部实行车辆专人管理,驾驶员应爱惜车辆,定期保养维护,不得驾驶带病车辆。
严禁酒后驾车。
车辆的使用应做好交接手续,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一十条监理部应配备专职驾驶,总监不得自行驾驶车辆。
第一十一条监理人员必须挂牌上班,上工地必须按要求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危险地段不久留。
第一十二条监理部在特殊季节和特殊时段必须加强安全巡视工作,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和报告。
第一十三条监理部应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应急于预案。
保证事故的处理有序,将损失降到最低。
第一十四条监理人员必须遵守监理部规章制度及项目监理部的作息时间,不得擅自外出,特殊情况必须报告总监后方能执行,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本人负责。
第四章、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
第一十五条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监理部应重点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机构、制度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健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体虚。
没有或不安全的,不得审批开工报告。
第一十六条监理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目标的监理。
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或合同规定的,要求其进行整改。
第一十七条监理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人员(爆破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的监督检查。
没有相关证件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从事相关特种作业。
第一十八条监理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及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批及对安全技术交底的监理。
没有或不安全的,不得施工。
第一十九条监理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文明生产宣传教育的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第二十条在监理过程中实行主动控制、前馈控制,建立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爆破器材、施工机械、施工用电的安全实施监理。
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要求其进行整改。
不整改的,暂停施工,并报业主。
第二十一条监理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工伤亡事故的监督管理。
施工企业项目部应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组织定期演练。
第二十二条监理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
第二十三条监理部应加巧能够对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监理。
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保证生产安全,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
具体包括:
1、重点加强对安全检查及整改工作中设计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部分)的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理。
2、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监理,严格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要求整改,整改结果必须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3、加强对季节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停复工前后的安全检查的监理。
4、对安全检查中提出的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理。
当天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第一时间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监理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表示标牌的监理。
加强对安全标示标牌的规范性、针对性、警示性等进行审查监理。
第二十五条监理部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
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发生安全事故,应在24小时内向公司、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七条当施工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便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二篇
项目监理廉政管理办法
监理部项目廉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监理部工作过程中的廉政行为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认真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承担预定的责任,把好工程质量关,树立和创造我监理部良好的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制定依据为: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腐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云南省交通厅《关于严格执行“五不准”的规定》等相关政策和文件,以及云南金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相关文件。
第三条各监理部成员须遵照执行。
第四条项目监理部总监负责项目监理部的廉政管理,并与下属监理工程师签订《廉政承诺书》。
第二章廉政守则
第五条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遵守监理行业“守法、诚信、科学”的执业准则。
第六条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不得违反监理职业道德。
第七条严格工程质量控制,不得谋取非法利益,降低工程质量控制标准,造成工程质量劣质。
第八条严禁滥用监理权利,谋取私利。
(1)不得利用监理职权向承包人推销产品,以及介绍施工队伍,介绍亲戚工作。
(2)不得向承包人提出非分要求,索贿,吃、拿、卡、要,损坏监理部形象。
(3)工程计量人员不得在计量时向承包人提出非分条件,搞“条件计量”或“感情计量”。
(4)任何监理人员不得向承包人要求或暗示进行工程分包。
(5)任何监理人员不得同承包人私下交易,搞“利益交换”。
第九条洁身自好,不得接受承包人的钱物、礼品、有价证券,收受贿赂;不得参与承包人的吃喝、游玩接待、以及与工程无关的考察活动。
第一十条项目监理部应严格执行《施工监理合同》及《施工监理廉政合同》的相关廉政条款,向业主递交廉政承诺书。
第一十一条监理人员以《监理工程师廉政承诺书》的方式向项目监理部保证做到承诺书的内容。
第三章廉政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在每月的监理总结中要作出廉政方面的自查汇报,作为监理内部的考核内容。
第十三条在工程竣工前,项目监理部将对施工单位及监理内部进行一次廉政工作的调查及检查,并向业主和监理公司提交廉政工作总结与相互鉴定报告。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调查属实,将视具体情况给予有关人员以书面检查、罚款等处罚。
第十五条监理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情节严重,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篇
项目监理工作考核办法
监理部项目监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强对监理部的管理和考核,使其能有序的开展监理业务,使各监理项目有合理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考核工作由总监进行,每季度进行一次,时间为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或临时通知),其考评结果将作为年终或项目结束时的考核依据之一。
考核采取对各工点进行现场检查,主要涉及各项目的“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现场协调管理方面;监理过程中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项目的成本控制、安全管理、廉政建设等方面;业主及其他参建单位对监理工作的反馈意见及外部评价。
具体考核从监理项目执行情况、监理档案、监理内部管理、社会评价四个方面进行,总分100分。
考核采用百分制,以表格形式进行打分,90分及其以上为优秀,75分-90分为良,60分-7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工点考核评分细则
一、监理项目执行情况40分
监理项目执行情况分我为:
工程实体监控情况,工作面管理情况两部分。
1、工程实体监控情况37分,其中:
A.工程质量控制及评定情况(优良、合格、不合格)10分;
B.进度控制情况(提前、符合合同要求、监理原因延期)5分;
C.投资控制情况(节约、符合合同要求、超过合同要求)5分;
D.安全监理情况(规章制度、管理体系建立及运作情况、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5分;
E.环保水保监理情况(符合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部分符合合同要求、不符合合同要求)2份;
F.合同管理情况(是否有理有据、符合合同原则,合同执行情况)(好、一般、差)3分;
G.工程协调情况(即实性、有效性和配合情况,好、中、差)2分;
2、工作面管理情况(文明施工):
(工地形象面貌,有序、一般、差)3分;
二、监理档案15分
1、监理管理文件(监理计划、监理细则、监理日常工作文件):
(有、没有、是否齐全完整、及时有效)2分;
2、质量监理文件(措施、来往文件、试验检测、抽样、质量评定):
(齐全、不完整、缺项)3分;
3、安全环保监理(管理制度,措施、会议记录、检查记录):
(齐全、不完整、缺项)2分;
4、费用监理文件(支付、变更、结算):
(齐全、不完整、缺项)1分;
5、进度监理文件(计划审批、计划检查、计划调整、开复工、工程暂停):
(齐全、不完整、缺项)1分;
6、合同管理文件(延期和索赔批文、分包资质资料、价格调整):
(齐全、不完整、缺项、是否符合合同规定有理、有节、有据)2分;
7、监理日志、监理月报、旁站和巡视记录、监理工作报告(齐全、不完整、缺项)3分;
8、现场人、机、料检查情况(检查有记录、检查无记录、没有检查)1分;
三、监理内部管理32分
分为成本控制、监理收费、行政管理、安全管理、廉政建设五部分:
1、成本控制16分;
A.人员配置(配置是否合理、工作量是否饱满、是否据实及时调整)7分;
B.车辆管理(车辆使用及管理情况、行车台帐、加油台帐、维修台帐)3分;
C.办公及生活费(控制在《进场计划指导书》或《经济评估报告》要求范围内、超出范围内)6分;
2、监理收费3分(按时收费、及时商签延期合同事项、通报公司协助收费)
3、行政管理5分
A.考勤及工作纪律(有记录、记录不全、没有记录、工作作风)3分
B.形象面貌及学习培训(制度上墙、办公室整洁、衣着整洁、学习培训内容、记录、效果)2分
4、安全管理4分
A.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建设、检查记录及安全学习、培训记录(有、不全、没有)2分
B.安全事故(没有、一般、重大)2分
5、廉政建设4分
A.廉政管理制度、廉政学习记录(有、不全、没有)2分
B.违纪现象(没有、轻微、严重)2分
四、社会评价13分
分为业主评价、其他单位评价两部分
1、业主评价10分
A.监理部(优秀、合格、批评)8分
B.个人(优秀、合格、批评)2分
2、其他单位评价3分;
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其他单位和部门评价(工作态度、绩效、配合情况)(表扬、合格、查实投诉)3分
考核项目中,涉及质量评定、安全监督管理两方面若有一个方面不合格或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监理部目标考核为不合格。
第四篇
考勤休假制度
监理部考勤休假制度
为使监理部顺利开展监理工作,使监理人员的考勤及休假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项目总监负责监理项目人员的考勤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如实记录上报现场考勤情况。
第二条所有监理人员离开工地必须按相关业主单位的管理办法请假并经其同意。
所有下属监理人员必须向总监请假,并得到批准。
私自离开工地或未经批准的,处以200元/天罚款。
第三条考勤记录必须真实,应由项目总监及记录人员签字。
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对相关责任人各处予500元/次罚款。
休假制度
休假是每个员工应该享有的权利,结合监理部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休假制度:
第四条员工休假计划由项目总监制定,合理安排员工的休假时段,员工的正常休假不得影响工地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员工休假应服从总监的统一安排,如对休假时段有特殊要求的应提前向项目总监说明,以便协调和安排。
不得出现休霸王假的情况,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第六条项目监理人员每半年可带薪休假1次20天(含路径时间)。
第七条项目监理人员每年可报销2次工地现场到公司的休假往返差旅费(限汽车,火车)。
第五篇
车辆管理办法
监理部车辆管理办法
为满足工作需要,确保行车安全,提高机动车辆的利用率,合理节约维修运行费用,保障监理部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车辆及驾驶人员的管理
第一条车辆驾驶人员必须具有驾驶相应车辆的驾驶资格证书。
第二条驾驶员必须做到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三检查工作,保
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状况,车辆主要设备完好率100%。
第三条驾驶员必须服从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服从指挥调度,
遵守交通法规和工作纪律,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整洁,有良好的驾驶作风和安全行车意识,坚持礼貌行车,不开霸王车、酒后车,不盲目开快车,不强超抢会,保证行车安全。
杜绝责任事故,确保驾乘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安全、优质、低消耗。
第四条监理人员不得用公车学习驾驶,一经发现,驾驶员处予罚款
1000元,学习驾驶的员工处予2000元罚款。
第五条严禁下列行为,一经发现将做如下处罚:
(1)无证开车,违者罚款1000元;
(2)未经许可,私自驾车,违者罚款200元;
(3)酒后驾车,违者罚款100元;
(4)公车私用,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车辆维修与运行管理
第六条必须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帐,定时进行车辆的维修和保
养。
第七条车辆维修费用必须有汽车修理单位的保修及结算清单。
第八条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
障。
其所需维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驾驶员负责。
第九条必须建立车辆每日行驶里程记录台帐、每月加油记录台
帐。
第一十条凡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受的处罚,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如果驾驶员未经监理部总监同意,把车随便交由他人驾驶发生违规、车损等而致使罚款或损失者,则由驾驶员负责全额赔偿。
第一十一条如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发生责任交通事故或非正常车辆损
坏,驾驶人员将赔偿除保险赔偿金额外剩余部分直接经济损失的:
(1)负全部责任15%
(2)负主要责任10%
(3)负同等责任6%(4)负次要责任4%
第六篇
伙食管理规定
监理部伙食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办好监理部伙食,使监理部伙食规范化管理,便于现场
操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监理部每人每月伙食费控制在350元,在此标准内据
实报销,超支部分由监理人员分担。
第三条伙食应由专人负责,管理有序,并有相应的收支手续备查。
第四条伙食应干净卫生,既要杜绝浪费,又要保证职工伙食质量,以免影响职工身体健康,妨碍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严禁采购、食用野生菌或腐烂、变质、有毒有害及不明食品,违者,相关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篇
员工管理
监理部员工管理
第一条监理部所需人员的数量,由项目总监根据监理任务和业主
的合同要求确定,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增加。
第二条监理人员由总监统一安排工作。
第三条监理人员不得从事任何与项目监理工作无关的兼职工作。
第四条职(员)工对监理部一切经营、管理、技术业务文件,及个
人的报酬资料应负保密责任,对监理部一切方针策略,报酬制度、业务动态、技术资料、各种报表的业务资料,未经总监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宣传泄露,监理部文件,未经许可不得复印或擅自带离办公地点。
第五条职(员)工不得利用职权便利、营私舞弊,或收受任何钱
财物,其中包括回扣、佣金、礼物、借贷、报酬、契约、服务、优惠等,一经查出予以严重处罚。
第六条受聘人员必须遵守项目监理部的相关管理规定和劳动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