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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军队的民主问题

论军队的民主问题

军队民主是人民民主在人民军队的生动体现。

军队民主属于社会民主的范畴,是体现整个社会生活民主化进程的重要方面和显著标志。

离开了军队民主,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就是不完全的,其发展就是不平衡的。

我军军队民主包括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和军事民主,这“三大民主”,充分反映了人民军队的无产阶级的阶级本质,是我军区别于一切剥削阶级军队的根本特征。

这种军队民主制度,是在我军官兵一致原则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人民军队政治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

那种认为军队就是暴力的工具因而不存在民主或不需要民主的观点是极端错误的。

正确认识和把握民主和军队的关系,认清军队民主的“一般”和“特殊”,以及军队实现民主的途径和特点,对于不断强化人民军队在建设和捍卫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中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履行使命的自觉性,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研究我军军队民主问题,首先需要从理论上明确几个问题:

其一,要明确军队民主的“一般性”意义,即明确军队民主与民主制度的一致性。

邓小平关于我们的军队是“党的军队,人民的军队,社会主义国家的军队”的精辟论断,从本质上阐明了人民军队与民主的关系及其根本一致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暴力机关,军队是国家政权的主要暴力工具。

我国实行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军队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这一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军队的主体即广大官兵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国家当家作主的主人;我国实行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民主制度,主要依靠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国家机器特别是要依靠一支强大的人民军队;人民军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捍卫者和建设者,从一定意义上说,军队就是民主的军队,没有一支人民的军队,就没有人民的一切,包括人民民主。

这就从根本上确立了人民军队在民主中的突出地位。

军队民主的“一般性”意义还可以从“暴力或战争与民主”内在一致性的关系中得到说明。

暴力或战争似乎是与民主格格不入的,然而,如果把它同“所有者”联系起来、同“民主制度”联系起来考察,就会发现军队民主中的“民主一般”。

战争是政治的继续。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为争取、建立、捍卫和发展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暴力是民主的暴力。

它和民主一样,也是人民意志的产物,这种暴力与民主是相通的。

在进入共产主义之前,“民主力”中就会有“说理的”和“暴力的”这两种强制力。

如果人民军队实施不得已的“暴力的民主”即战争,其目的就是为捍卫和发展人民已经争得的民主,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不被蹂躏、不被剥夺,这在本质上就是“暴力的”民主强制力的体现,这也是一种“民主行动”。

反专制、反压迫、反侵略的暴力与反民主、行压迫、搞侵略的暴力是根本不同的。

民主的暴力之所以是民主性的,归根到底要受民主的控制、制导和制约。

否则,它就不再是人民手中的东西,不仅不能战胜人民的敌人,甚至还可能伤害人民自身。

总之,在我们的军队中,只要能体现着“党的”、“人民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军队的性质,这就保证了人民军队及其使用暴力即战争的人民民主性质,就体现了民主的一般性要求。

其二,要明确军队民主的“特殊性”意义,即明确军队的“民主特殊”。

军队民主是指国家政治体系中一个有组织的暴力群体在其内外关系中存在着的民主。

军队民主拥有民主一般的结构、性质和功能,又是一种具有自己显著特点或特色的民主。

军队民主具体体现在武装群体内部人际关系、运作方式、思想作风与工作态度上的人格平等、高凝聚力或“团结力”、自觉的铁的纪律、同心同德、公正公平、同甘共苦、同生共死、无私无畏无敌、有勇有谋有战斗力等个体和群体素质的诸方面。

就民主性暴力群体即人民军队同其外部社会总群体的关系而言,军队民主则首先体现于支配其军队暴力行为的为占社会人口绝大多数劳动者服务、为最终解放全人类而学习、研究、掌握和运用“民主的暴力”的高尚宗旨和科学理想之上,这是军队民主在理论、宗旨和理想等方面的特殊性。

军队民主作为一种民主特殊,就其运作方式而言,特别是在实施暴力行动的过程中,并非在所有层面上都严格遵循某种民主规则(如服从多数、保护少数等,但仍要坚持群众路线)或民主程序(如辩论、选举、表决等,但仍要讲究“兼听则明”)。

这种军队民主的个性或特殊性,是由军事任务和军事行动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然而,民主一般的原理始终在起作用(如偏听偏信、主观专断的军事指挥者,难免陷入败局)。

在军队这样的暴力群体内部,尤其在其直接暴力行动(如战斗)过程中,必须听令服从,违令者甚至要格杀勿论,似乎没有民主可言,实际上这只是一种表象,这也是军队民主特殊。

因为,根植于民主的军队中有一个军人内心里的军纪军法的高度刚性或服从的忠诚性,这是真实可靠的。

当军队民主存在时,每一位军人服从铁的纪律和军令,也是服从他自己,也是维护他自己的斗争利益和生活理想。

军队民主发展程度愈高,严守军纪的自觉性就愈强。

这种表象的某些“不民主”却深藏着真实的自觉的民主精神,正是民主在军队中的特殊表现,是军队民主的显著特征。

其三,要明确军队与民主的“结合性”意义,即明确民主在提高军队战斗力中的价值和作用。

军队内外民主化程度愈高,则其系统结构关系就愈紧密、就愈有活力和战斗力。

同样,军人越是具有“自觉的军队民主精神”,“民主的暴力”即人民军队就越是所向无敌,战无不胜。

这是在中国革命胜利经验基础上得出的历史性结论,这一结论将在新时期人民军队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履行“打得赢”的使命中继续得到印证。

由此可见,军队需不需要民主的答案是肯定的。

毛泽东早在革命战争时期就说过:

“中国不但人民需要民主主义,军队也需要民主主义。

军队内部的民主主义制度,将是破坏封建雇佣军队的一个重要的武器。

”周恩来则进一步总结说:

“在战争年代,军队讲民主,就能打胜仗。

规模最大的是解放战争,那时军队也最讲民主,仗怎么打法,作战方案怎么定,允许连队讨论,提出意见”,力求达到官兵一致,实现军民、军政一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人民军队既是战斗队、又是工作队,全心全意为人民而战斗,发扬集体英雄主义精神等等,这都属于军队民主领域的创造。

在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也明确指出:

“我们军队也要民主,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自觉的纪律。

毛泽东同志历来提倡我们军队要实行政治、经济、军事三大民主”。

没有民主,没有自觉的纪律,没有自觉服从命令的刚性和忠诚性,就不可能保证战争的胜利。

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民的军队就是民主性的军队,人民的战争就是民主性或体现民主精神的战争。

如果离开了民主就没有人民的军队,就没有人民的战争的胜利。

也更因为,“民主的暴力”即人民军队是由敢于和善于运用暴力工具来“解决伟大历史问题”的劳动者联合组成的、正义的、推动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一种历史合力。

惟有它才是“真正的暴力”,才是人民民主的“守护神”。

因此,只有向人民军队这个“真正的暴力”的群体中灌输民主理念和民主精神,才能激活官兵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意识,才能焕发“为人民而战”的牺牲奉献精神,才能形成强大的民主力量即战斗力,去战胜敌人,保卫民主。

在战争年代,军队讲民主,就能打胜仗;,同样,在和平时期,军队讲民主就能练得好、打得赢。

这是基本的结论。

军队和军人也应当明确:

民主是真理之母,民主是正义之途,民主是治军之道,民主是力量之源,民主是胜利之本。

军队民主是“民主一般”和“民主特殊”的辩证统一。

在军队民主实践中不仅将体现出民主建设的“一般规律”,也将体现出民主建设的“特殊规律”,因此搞好军队的民主建设需要把“一般”与“特殊”结合起来,探索其特点和规律,选择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军队特色的民主建设和发展的道路与模式,不断地推进军队的民主化进程。

建设我军军队民主必须善于总结和发扬我军民主建设的历史经验和光荣传统。

政治建军、民主建军,是我军建立、巩固、发展、壮大的基本经验和光荣传统,也是我军的一个特色和优势。

正如周恩来曾指出的,军队讲民主,这是毛泽东同志的创造,也是全军的创造,军队的民主是我们的优点,应该发扬这个光荣传统。

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也都十分注重我军民主传统的继承和发扬,这也是军队建设的一个重要“法宝”。

在我军民主建设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军队民主建设的内容、原则、作风、方法和手段等,至今仍然具有现实意义。

在内容上,毛泽东同志把我军民主建设的主要内容概括为“三大民主”,即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

三大民主,充分体现了人民军队的本质,是我军区别于其他军队的一个显著标志。

我军的政治民主,就是保障官兵政治上的民主权利,特别是要保障战士提出批评和建议而不能受打击报复的权利,保障干部接受群众监督以及正确的批评和合理化的建议。

我军的经济民主,就是要帐目公开,充分发挥官兵对部队经济活动和经济生活的监督作用,特别是要保证不侵害部队和官兵利益以及坚决反对贪污浪费和违反政策。

我军的军事民主,就是在作战、训练等各项工作中要官兵献计献策,造成浓厚的民主氛围,特别要做到“官教兵、兵教官、兵教兵”的民主练兵方法,开展评教评学活动。

搞好军队的民主,就要建立和健全民主制度。

三大民主,连队要搞好,各级党委也要搞好。

我军的民主是有领导的民主。

军队民主生活的一切活动,都必须有利于增强团结,加强纪律,改善领导,统一指挥,提高部队战斗力。

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和极端民主化,同军队建设的要求是不相容的,不是我们讲的军队民主,必须坚决防止和反对。

在制度上,我军内部实行民主制度,同时又强调高度集中统一,二者的结合就是民主集中制。

毛泽东认为,在我们军队里,如果没有高度的民主,不可能有高度的集中,而没有高度的集中,也就没有真正的民主。

因此,民主集中制不仅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准则,也是军队建设的一个重要原则。

我军是一个高度集中的战斗集体,我们不但要有民主,尤其要有集中。

如果没有民主,大家的意见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没有争论和比较,集中就没有基础,只能是个人或少数人的武断;如果没有集中,就不可能有统一的认识、统一的指挥和统一行动,军队就会变成一盘散沙,就不可能打胜仗。

所以,说军队的民主必须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军队的集中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

在人民军队内部,不可以没有民主,也不可以没有集中,与此相联系,军人不可以没有自由,更不可以没有纪律。

广大官兵既要享受广泛的自由权利,又要用无产阶级的纪律自决地约束自己。

否则,只要个人自由不要严格的纪律,就会产生无组织无纪律的现象,就会损害部队的集中统一,削弱部队的战斗力。

在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关系问题上,毛泽东批判了割裂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关系的两种倾向,一方面要反对压制民主和自由的专制主义倾向,另一方面也要反对不要集中和纪律的极端民主化倾向。

在原则上,我军历来主张和坚持官兵一致、军民一致、瓦解敌军的原则。

这“三大原则”的基本精神是,从尊重士兵、尊重人民和尊重已经放下武器的敌军俘虏的人格这种根本态度出发,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达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赢得战争胜利的目的。

官兵一致的原则,是我军处理内部关系的行动准则,是我军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和根本标准之一。

这一原则的核心是“尊干爱兵”。

军民一致的原则,是我军处理军政军民关系的行动准则,是人民军队本质的体现和力量的源泉。

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和将来,只要有了生死与共的军民关系,我军就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拥政爱民,拥军优属”是坚持这一原则的基本要求。

瓦解敌军是我军克敌制胜的一个重要法宝。

我军坚持这一原则,就是通过对敌军的政治宣传和心理攻势,实行宽待俘虏的政策,促进敌军官兵的觉醒,争取他们站到人民和正义的一边来,以保证夺取战争的胜利。

在作风上,我党我军积极倡导的实事求是、群众路线、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三大作风”,是把中国革命引导到胜利的根本保证。

正如邓小平所说,“能把中国革命引导到胜利,归根到底,就是靠这个”。

实事求是是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是科学民主理论的精髓。

群众路线集中体现了民主精神,它的根本要求是,党的一切工作都要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对人民群众负责;党的一切干部想问题、办事情,都要立足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批评与自我批评,就是为了人民的利益坚持好的、纠正错的,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成功地推向前进。

另外,根据军队的职业特点,在我军历史上还特别强调要发扬英勇顽强、奉献奋斗的作风,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作风,严于律己、率先垂范的作风等,这都是我军的优良传统作风。

因此,坚持“三大作风”和其它优良作风,在任何时期、任何情况下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在方法手段上,军队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历来主张坚持和运用“以理服人”的民主方法。

在实际运用上表现为多种多样的手段,常用的主要有理论手段、对话(谈心)手段、调研手段、传播手段、示范手段、竞赛手段、文艺手段、评比手段、评论手段、咨询手段、调解手段、奖惩手段等等。

以上这些做法,体现了民主的、教育的手段与行政的、经济的、纪律的、法律的手段的统一。

当然,运用这些传统民主手段还需要各方面的配合,还要坚持因人制宜、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社会效益而不流于形式。

建设我军军队民主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军民主建设的特点与规律。

军队是一个武装集团,是一个“民主的暴力”的群体。

军人不同于一般老百姓,他们所处的环境、所担负的使命任务、所具有的身份角色、所接受的领导行为和方式以及所在军队的性质的特殊性,直接决定着军队民主建设和军人实现其民主权利的形式和途径的特殊性,明确这一点并努力探索其特点和规律有利于推进军队民主事业的发展。

由于我军所处的环境的特殊性,军人的民主权利将主要在军事环境中,即在边关哨卡、高山海岛、海洋蓝天、舰艇飞机、训练场和战场,以及与此相关的严格的纪律、整齐划一的生活、“封闭式”的管理等环境中体现和实现。

环境因素包括历史环境、社会环境、文化环境对民主的实现影响较大。

特别是社会环境包括政治、经济、军事、人文、地理、风俗、习惯尤其军事、地理等环境对军人民主的实现的影响更大、更为直接。

这种客观的特殊的“环境制约”,致使军人民主权利的实现不论在形式上、途径上还是程度上都呈现出“军队特色”。

正确地认识和把握这个特殊性,并从这一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创造性地建设和发展军队民主,彻底改变官兵感觉“军营民主缺失”的看法,使军人真正实现自己的民主权利,就成为军队民主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

由于我军担负的使命任务的特殊性,军人的民主权利将在履行“打得赢”、“不变质”的使命中,在执行军事训练和战斗任务以及其它艰难险重任务中体现和实现。

这表明,军人的民主首先是与军队的战斗力结合在一起的,即军人的民主权利最主要的是在训练中、在战斗中,特别是在训练取得丰硕成果、战斗取得辉煌胜利中,来得以体现和实现。

因而,判断军人民主权利的实现程度,要首先坚持“战斗力”标准,而绝不能简单地以军人是否参加选举以及多少人参与选举为标准,更不能因为军队领导和管理者因职业原因一般不是选举产生而否认军队民主,这是一种忽视军人使命特性的一种不正确的看法。

当然,如何促进军人民主权利的实现,这仍然是一个需要探索和解决的问题。

由于我军军人职业及其身份角色的特殊性,军人的民主权利将以职业军人的“双重身份”的政治参与来体现和实现。

军人首先是公民,然后才是军人。

因此,军人将以“国家的主人”和“军队的主人”的“双重身份”参与政治活动,这种军人的“政治参与”有其自身的显著特点。

公民是政治参与的惟一主体,军人是这一主体中的一员。

在政治参与分析的各种变量中人是含义最为丰富的变量。

一般地说,民主政治生活的差异在相当程度上是人的差异。

人们之间不同的思想感情、文化特质、价值观念、政治理念以及不同的社会地位特征、社会行为特征、年龄分布、职业分布等等,都将对社会民主政治生活的样式发生着十分显著的影响。

军人以其“双重身份”以及特有的职业意识、思想情感、价值观念、行为特征等参与政治生活,必然呈现出军人民主实践的新特点。

比如,军人在政治参与的动机上,在政治参与体制和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发挥上,在政治参与渠道的选择上,都有自己的特殊性。

注重研究军人政治参与的这些特殊性,进而推动军人政治参与的质量和水平,这也是一个新课题。

由于我军军事领导的产生和军事领导的方式的特殊性,军人民主权利将在通过特殊途径产生的领导及其采取特殊的领导方式下体现和实现。

我军军事领导及其管理者主要是由“任命”而一般不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

任命的军事领导,是组织或上级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委任给某人正式的职务、权力和地位的领导。

这种领导的显著特点是对下级有较大的权威,可以指挥、支配下级,而下级对领导的任命或罢免没有直接的权力。

这样的特点,决定了军人民主权利将在尊崇权威、听从指挥、服从命令、接受纪律约束的前提下实现,否则就不是也不可能真正实现军人的民主。

另外,集权式、民主式、集权─民主式的军事领导方式在军队内部的不同领域、不同阶段、不同情况下的侧重使用和交互使用,也使军人民主权利的实现呈现出特殊性。

因此,简单地按照军事领域外的“民主方式”、“民主途径”、“民主标准”套用于军队是无益于军队民主建设的,而只有注重民主实践的“军队特色”,才能有效保障军人民主权利的实现。

由于我军的性质的特殊性,军人的民主权利将在处理好军队与党的关系、与国家的关系、与人民的关系中体现和实现。

党的军队、国家的军队、人民的军队,是对建国后我军政治性质的科学规定和精辟概括,这一性质同其它军队比较而言具有“中国特色”。

我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军队,因此,军人的民主权利首先要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实现,军人的民主参与必须是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的民主参与。

离开党的绝对领导,就不是也不能实现中国军队和军人的民主;我军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军队,因此,军人的民主权利要在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守国家法制和纪律的前提下,在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保卫国家安全与稳定中实现,离开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方向和社会主义国家利益,就不是也不能实现中国军队和军人的民主;我军是人民的军队,因此,军人的民主权利要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实现,离开人民的利益、脱离人民群众甚至与人民对立,就不是也不能实现中国军队和军人的民主。

认清我军的性质,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上述关系,是实现军人民主权利的重要前提和保证。

建设我军军队民主,必须坚决揭露和批判“军队非党化、军队非政治化”的错误观点和政治图谋。

“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是西方资产阶级在军事理论领域的基本观点,是西方资产阶级对我实行渗透和颠覆、攻击中国民主政治的重要武器,是造成官兵种种困惑的重要“思想源”,其政治图谋就是通过鼓吹“党军分家”、“军队不介入政治”而削弱我党对军队的绝对的领导、造成国家的分裂和混乱,进而颠覆我国的人民民主政权,实行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一统天下。

这对建设我军军队民主正产生着极大的危害,必须予以高度的关注和警惕。

西方资产阶级宣扬的“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的观点,在政治上是虚伪的。

西方国家的法律和军事条令中确实明令禁止任何党派在军队中建立组织和进行政治活动,他们对军队和军人明文要求就是不过问、不介入政治,即军队和军人要脱离政党之争,军人不得代表某一政党参与政党间的角逐和充当被选举人竞选公职。

然而,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对任何事物的认识都不能仅仅停留在表面的认识上,而是应当透过现象看本质。

何谓政治?

政治的含义很广,但就一国范围内的政治领域而言,最主要、最常见的有三种情况,即不同阶级之间的关系和斗争,同一阶级不同政党之间的竞争,同一政党在内外政策上的分歧与协调等。

其中“不同阶级之间的关系和斗争”是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而其它两种情况则通常属于政治实现的技术和技巧问题。

显然,资产阶级奉行的“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中的“政治”,仅仅是指政治技术或技巧而非政治本质。

另外,资本主义军队似乎是超越党派之争的,但实际上,军队不参与政治恰恰是为了更有效地作为资产阶级内部政治斗争的限制手段,来保证资产阶级政党之间政治角逐的顺利进行,从而使资产阶级在其内部斗争过程中达成一种政治默契,为资产阶级多党政治服务。

这种观点,归根到底是用来麻痹人民群众的,目的在于确保资产阶级根本利益的安全。

因为,资产阶级通过“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的限制,对本阶级内部矛盾实施协调,使之成为没有暴力威胁的竞争,恰恰是为了把暴力专政的矛头集中对准无产阶级及其劳动人民。

他们一方面用“军队不介入政治”来避免资产阶级各政党之间在无限制的争斗中两败俱伤,借以保持强大的力量巩固本阶级的政治统治;另一方面则又以“军队非党化”为幌子,限制和防止被统治阶级及其政党和团体对资产阶级军队的渗透和利用。

这正是资产阶级奉行的“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的本质要害所在。

西方资产阶级宣扬的“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的观点,在理论上是荒谬的,在实践上是站不住脚的。

从理论上看,任何一个国家的军队都无法超越和脱离政治。

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认为,军队是“构成国家实质的东西”。

国家作为统治阶级有组织、有系统的暴力机器,军队是其特别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具有强烈的阶级属性和政治特征。

资产阶级不管怎样标榜“军队不介入政治”,但事实上军队始终是从属于一定阶级及其政党并为阶级及其政党服务的。

比如,在夺取政权的过程中,军队就是一定阶级及其政党“打天下”的工具;在巩固和建设政权的过程中,军队则是统治阶级及其政党和集团“坐天下”的工具。

这难道不是“介入政治”吗?

因此,“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在理论上是说不通的。

从实践上看,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军队从来就没有也不可能超阶级超政治。

资本主义国家的军队自始至终都是资产阶级实行阶级统治的工具,他们在资产阶级内部各政党之间的争斗中采取中立态度的同时,都毫无例外地忠实地执行了体现资产阶级利益和意志的政策。

对内维护资产阶级统治,镇压敌对阶级;对外侵略扩张,维护资产阶级对外掠夺的利益。

此外,尽管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把军人不介入政治、严守政治中立列入军人誓词和军法条文,但同时又要求军人保卫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必要时随时准备献出生命。

资产阶级为模糊人们的阶级意识以便更巧妙地奴役人民,常常用国家形式来掩盖其阶级实质,而资本主义国家实质上就是资产阶级的化身,要求军人保卫资本主义国家制度本身就是介入政治,接受资产阶级政党的领导。

实际上,各国资产阶级都在撒谎,说军队在政治上是中立的。

这是不正确的。

恰恰相反,无论在什么时候,无论在什么地方,在所有资本主义国家里,军队过去和现在都被卷入政治斗争,充当镇压劳动人民的工具。

西方资产阶级宣扬的“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的观点,不论在政治上还是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不符合中国国情的,是绝对不能信奉和照搬的。

相反,我们军队必须接受共产党的绝对领导,必须坚决履行党、国家和人民赋予的保卫和建设人民民主专政的神圣政治任务,这是党的性质和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和体现。

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政党学说的基本原理与中国国情、军情相结合,创造性地阐释和确立了正确处理军队与党、军队与民主政治的相互关系的根本原则,这就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即“党指挥枪”的原则。

为什么必须坚决反对“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而要牢牢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的原则呢?

一是因为,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决定了党和国家领导军队的一致性。

在我国,无论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都是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创立、发展和发挥职能的。

党既是人民利益的惟一代表者,又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惟一组织者。

党依照宪法确立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核心领导地位构成了社会主义的政治内容和形式内在统一的政治基础。

人民军队作为国家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接受党的领导和接受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领导,在政治本质和法制形式上是完全统一的。

所以,对我军的每一个成员来说,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是根本一致的。

二是因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我军的性质职能决定了党对军队领导的绝对性。

在中国,共产党是惟一的执政党,处于领导地位;其它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处于被领导地位。

与西方多党制根本不同,我国是实行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

因而,由多党制派生出来的“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在我们的军队没有立足的基础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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