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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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高淳区2018年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
良好的水环境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资源基础、重要载体和显著标志。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水环境整治工作力度,优化区域整体生态环境,加快生态示范区建设步伐,建设“强富美高”新高淳,特制定全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新思路,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扎实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呈现山青、水碧、河畅、湖美、岸绿的美丽场景,实现“人、水、城相依相伴、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高淳提供坚实的水环境基础支撑和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
1、水质目标。
到2018年底,全区水质明显改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7%以上。
2、水环境目标。
消除黑臭水体、黑臭池塘,河道无漂浮物,河面无垃圾,全区水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三、主要任务
(一)水美乡村工程
1、疏浚县乡河道
2018年计划疏浚县乡河道35条、长度143.4千米,土方213.2万方。
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
2、整治农村河塘
2018年计划疏浚村庄河塘429座,土方222.7万方。
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
3、创建水美乡村
以自然村为单位积极开展“水美乡村”建设,推进农村水环境整治,实现“河畅水清、功能健全、岸绿景美、人水和谐”,并落实长效管护。
2018年计划创建2个“水美乡村”。
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区农业局、区城建局、区环保局
4、小微黑臭水体整治。
2018年整治农村黑臭池塘19个,分别为:
脑角塘、3号塘、2号塘、明塘、新村塘、薛二大池、瓜埠塘、四新坝、弯塘、九家塘、火线塘、窑塘、池口塘、村中塘、长塘、曹塘、三亩坝、木水坝、官才坝。
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
(二)控源截污工程
5、提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开展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等排水设施薄弱区域的生活污水截流、收集工程。
完成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新增处理规模2万吨/天。
逐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管网全覆盖。
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
建发集团,各镇(街道)、开发区
6、开展排水达标区建设
加强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力度,改造合流制排水系统,2018年各镇街计划新增污水主干管8.6公里,新增片区到户支管4公里。
其中:
主城区主管网2公里,支管网3公里;开发区主管网1公里;漆桥镇主管网3公里,支管网1.5公里;固城镇主管网1公里,支管网0.5公里;东坝镇主管网2公里,支管网1公里;桠溪镇主管网1公里,支管网1公里;砖墙镇主管网0.6公里。
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
漆桥镇、固城镇、东坝镇、桠溪镇、砖墙镇,开发区、区发改局、区城建局、区城管局、区房产局、规划分局
7、实施主城区雨污分流工程
对已完成雨污分流的片区做好清淤疏浚、修复破损雨污水管网,整改雨污混接、错接等问题,查漏补缺,完善配套,确保雨污水管网正常运行。
推进道路街巷污水管网建设工作,完成4个片区,0.49平方公里,主城区建设主管网2公里,支管网3公里,做到雨污分流全覆盖。
同步开展存量管网清疏修复、排口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
建发集团、区城建局
8、排查与修复污水管网
组织排查城镇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状况,建立信息档案。
围绕大丰河、石固河、胥河、漆桥河、桠溪河等5条河道,梳理整改存量管网10.4公里;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回头看,对雨污混接、错接的管道进行全面整改;对倒坡、破损、下沉、堵塞、无法疏通的管道,以及破损渗漏的检查井,进行修复或翻建;加强沿河、沿湖截流管道(沟)及检查井缺陷修复,完成排水设施缺陷整治,提高污水进水浓度,降低污水管道运行水位。
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
建发集团,各镇(街道)、开发区
9、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建设农村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将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纳入重点实施内容,推进城乡一体化,统筹城乡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拟建设34个规划布点村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建制街镇污水处理设施实际处理负荷和已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投运率逐步提高。
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
区环保局、区城建局、区发改局、区城管局、规划分局、各镇(街道)
10、落实面源污染整治
(1)畜禽养殖场整治。
关停或整治史六林猪场、陈扁头猪场、陈龙头猪场、李华根猪场、王火木猪场、马俊鸡场、诸则潮羊场、戴玉华蛋鸡场、华晨养殖场、杨四桃羊场、赵不谱羊场、袁华良羊场等12家畜禽养殖场。
牵头单位:
区农业局
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
(2)水产养殖场标准化改造。
改造阳江农业示范园1200亩、砖墙永胜圩养殖场966亩。
牵头单位:
区农业局
责任单位:
阳江镇、砖墙镇
(三)开展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11、做好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评估验收
按照《江苏省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抓紧完成终期评估及验收等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
区发改局、区城建局、区农业局、区环保局、区统计局、区经信局、国土分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12、实施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工程
努力推进水土保持与水源保护工作,开展流域内污染治理、水环境改善、水质优化等重点治理工作,以美丽乡村为主导,实施桠溪镇新塘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同时,结合已经创建成功的国际慢城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工程,综合治理面积16平方公里。
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
桠溪镇
13、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
新建排涝泵站3座,排水涵1座,水闸1座,高效节水灌溉900亩,滚水坝2座,河沟整治8.644km,塘坝1座,机耕路1.0km。
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
建发集团、砖墙镇、漆桥镇
14、实施重点塘坝综合整治工程
实施固城镇岗姚墩塘、桠溪镇舍塘等2座重点塘坝综合整治工程。
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
固城镇、桠溪镇
15、开展海绵城市建设
计划实施湖滨广场改造,共改造26430㎡。
牵头单位:
区城建局
责任单位:
区城管局
16、实施积淹水片区整治
完成丹阳湖北路与芜太路交叉口(渭凤待开发地块)积淹水片区整治。
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
建发集团
(四)水系连通工程
17、实施城西排涝站扩建及黄泥闸泵站建设工程
城西排涝站扩建工程(10m3/s)、黄泥闸泵站建设工程(10m3/s)。
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
建发集团、区城管局、淳溪街道
18、实施大丰河水系连通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
河道疏浚拓宽6.7公里、堤防加固、防汛道路连通,桥梁建设等。
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
建发集团、规划分局、区发改局、国土分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淳溪街道
19、实施石固河堤防除险加固工程
计划加固堤防8.72公里,新建灌注桩护岸290米,新建闸门控制建筑物2座,拆建涵洞7座,泵站1座、桥梁2座,堤后填塘固基,新建堤顶防汛道路5.61公里。
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
建发集团、淳溪街道、古柏街道
20、实施漆桥河整治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
堤防加高加固、堤顶防汛道路建设、河道整治、背水坡整治、沿河建筑物改造等。
牵头单位:
建发集团
责任单位:
漆桥镇、固城镇、古柏街道、淳溪街道、区水务局
21、实施砖墙河综合整治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
河道整治7公里,清淤土方20万立方米,河道沿线农村污水处理,边坡整治及绿化等。
牵头单位:
砖墙镇
责任单位:
区水务局
(五)水质提升工程
22、开展区域水源调度
固城湖是高淳区唯一饮用水源地,为确保固城湖及周边水域水质安全和工农业生产、生活、生态用水需求。
当固城湖水位低于9.0米且持续下降,根据指令,蛇山抽水站开机抽石臼湖水源补给固城湖。
遇干旱年份,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遇水阳江丰水期,根据指令,适时开启固城湖控制性工程,置换固城湖及周边河道水体,改善固城湖水环境。
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
区环保局、区城建局、各镇(街道)、农业局、公安分局
23、开展落蓬湾生态调水
根据《胥河落蓬湾国考断面生态调水方案》,建立生态调水联动机制。
区环保局加强落蓬湾断面水质变化趋势分析,实时监测落蓬湾断面水质,并根据水质情况,及时向区水务局发调水函,从固城湖通过茅东闸经胥河实施生态调水,同时,实施胥河沿线排水管控,保证落蓬湾国考断面水质稳定。
牵头单位:
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
区水务局、桠溪镇、东坝镇、固城镇
24、实施新闸翻水线更新改造工程。
泵站出新改造1座,拆建或新建灌溉泵站3座(0.1~0.15m3/s),护砌防渗渠道4.59km,塘坝清淤及坝埂护砌3座,拆建倒虹吸1座。
牵头单位:
东坝镇
责任单位:
区水务局
25、水功能区达标建设。
根据省政府批复,我区共划分16个水功能区,2018年水功能区达标率目标值为87%。
2018年1月编制完成固城湖水功能区,龙墩河水库饮用、渔业用水区,桠溪河保留区等3个水功能区达标整治方案,积极组织实施,确保2020年达标。
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
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区城建局、区城管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六)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
26、按照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求,围绕工作目标,健全河长制、湖长制体系
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求,健全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完善河湖管护制度,加强防洪排涝安全能力建设;持续提升河湖管护水平,稳步提高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不断提升我区水环境水平。
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
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城建局、区城管局、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各镇(街道)、开发区、慢管会
27、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2018年继续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明确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跟踪预警、实施问责等制度,将各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到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和重点用水大户。
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国土分局、区审计局、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区统计局、区城建局、建发集团、各镇(街道)、开发区
28、开展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
计划完成固城湖、石臼湖、水阳江和官溪河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
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
各镇(街道)
29、加强水利工程日常管理检查
做好水利工程巡查养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定期对全区各类水利工程管护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加强骨干河道、水库管理。
定期不定期对河道、水库等管护工作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整改,实行农村河道专人保洁。
牵头单位:
各镇(街道)
30、积极推进国家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创建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我区计划创建2020年国家节水型社会达标县,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2020年完成考核验收。
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国土分局、区审计局、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区统计局、区城建局、建发集团、各镇(街道)、开发区
(七)严格水资源监督管理、着力节约水资源
31、严格用水总量控制
对用水实行总量管理,制定年度用水计划,确保全区用水总量不突破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
建立健全重点取水户用水总量控制体系。
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
责任部门: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农业局、规划分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32、加强取水许可管理与控制
加强取水许可管理与控制严格开展水资源论证,组织开展对论证审查、审批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严格控制新增取水许可。
建立取水许可登记库。
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区域,暂停新增取水建设项目的审批;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区域,重点保障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益的产业发展。
超计划用水的,按规定征收超计划取水资源费(含超计划取水加价收费)。
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
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33、强化排水许可管理
排水用户应当依法向区水务部门申领排水许可证,排放工业废水、医疗污水和其他水污染物的排水用户,还应当依法向区环保局申领排放水污染物许可证,未取得排水许可证的,禁止向城市公共排水设施排放污水,排水用户内部管网已实施雨污分流的,须由区规划、城管和水务部门现场确认,确保其雨污水按要求分别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
排水用户內部管网未实施雨污分流的,雨污水相互混接或将污水管道直接接入河道等,需釆取工程性措施解决的,应当按建设工程管理有关规定和《南京市雨污分流工程技术导则》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工程设计方案经水务部门同意和区规划部门批准后,由排水用户自行组织实施,水务部门负责监督。
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
区环保局、规划分局、区城管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34、推进节水工作
实施节水技改示范工程。
对使用超过50年和有材质问题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
开展节水型企业、灌区、学校、机关等载体创建。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7年下降3.6%。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6以上。
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农业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35、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
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实施地下水取水许可制度,按照取水计量缴纳水资源费。
严格控制地热水、矿泉水开发。
禁止在城镇建筑物密集区取用地下水用于地源热泵系统。
编制地面沉降区等区域地下水压采方案。
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
区发改局、区国土分局
36、加强重点用水户监管组织建设
健全全区重点用水户监管信息平台,下达重点用水户年度用水计划。
落实取水计量设施监管,全区所有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的用水户必须安装取水计量和远程监控装置。
新建取水工程在竣工时,应同时完成计量设施的安装。
开展对强制检定的用水计量器具监督管理。
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37、促进再生水利用
贯彻落实再生水价格政策,完成高淳国邦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工程。
牵头单位:
区发改局
责任单位:
建发集团、区水务局
38、整治入河排污(水)口
(1)组织制定入河排污口布局方案,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新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必须按照规范进行设置。
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
区环保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城建局、各镇(街道)
(2)组织实施大丰河沿线4个及石固河沿线排水口整治。
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
建发集团、区城管局、区城建局、淳溪街道、古柏街道
39、水功能区监测及保护
对全区16个水功能区(附表1)进行定期水质监测,加强水功能区水面及堤岸养护管理,确保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在87%以上。
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
区环保局、各镇(街道)
40、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
在区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修订完善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南京都市圈环境保护合作章程》,加强区域执法合作,处置流域污染问题,集中打击流域性、跨区域重大环境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
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
区交通运输局(海事处)、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安监局、区卫计局、公安分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41、加强水源地保护
开展固城湖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报告,对水质开展定期监测,按季度向社会公开。
加大水源地执法巡查,保证供水安全,做好水源地保洁工作,及时打捞水草。
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
区农业局、区城建局、区卫计局、区城管局、砖墙镇、阳江镇、淳溪街道、固城镇
42、加强湖泊管理和保护
以《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及固城湖、石臼湖湖泊保护规划为依据,加强湖泊巡查执法力度,实施渔业生态净水工程,“以鱼养水,以鱼净水,以鱼护水”,改善水域生态环境。
积极推行封湖禁渔制度,强化禁渔期渔政监督管理,以打击非法电瓶电捕、偷捕、拖螺作业为重点,加大对湖区渔业资源的保护力度。
及时打捞清理湖面漂浮物垃圾,确保湖泊保护范围内水域清洁。
制定切实可行的湖泊管理与保护宣传计划,做到宣传与巡查执法相结合,阶段性宣传与长期性宣传相结合,营造湖泊管理与保护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
区农业局
责任单位:
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宣传部、区文广局、区广播电视台、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淳溪街道、古柏街道、砖墙镇、阳江镇、固城镇、漆桥镇、东坝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水环境整治机构,成立以区长为总指挥、分管区长为副总指挥、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指挥部,对全区水环境治理进行整体指挥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督查指导。
各责任部门按照分解的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明确责任人,按照时间节点,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
要加强督查,实行项目跟踪,及时通报进展情况。
(三)落实资金保障,破解融资难题。
建立水环境综合治理的财政保障体系,各镇(街道)、各部门有效整合项目投入资金,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各类项目和资金,积极推进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
(四)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面广线长,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离不开广大市民群众的支持、配合和参与,要坚持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原则,加大整治宣传,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周期间,通过电视台、媒体等采取各种形式的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普及水环境保护知识,让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水环境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政府、社会和群众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