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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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2022年)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为强化规划引领,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市落实落地,根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基期为2017年,规划期限为2018-2022年,远景谋划到2050年,是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依据和行动纲领。
第一章规划背景和总体要求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充分发挥省会城市优势,举全市之力谱写乡村振兴的长沙篇章。
一、规划背景
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全面建设现代化长沙,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乡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乡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乡村。
必须在认真总结农业农村发展历史性成就的基础上,准确研判新形势,切实抢抓新机遇,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好乡村振兴战略。
1.重大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要求。
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必须更加重视“三农”工作,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着力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建设现代化长沙的必然要求。
展示省会担当、发挥省会作用、彰显省会作为,加快全面建设现代化长沙,必须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美好幸福的国际城市的必然要求。
建设美好幸福的国际城市,必须以乡村振兴战略为保障,高水平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不断激发广大乡村发展活力和潜力,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汇聚起将我市打造为最具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国际城市的磅礴力量。
2.振兴基础
近年来,我市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备了坚实基础和优势条件。
城镇化水平居省会前列。
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居全国省会城市第8位,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居中部省会城市首位,收入差距为中部省会城市最小。
县域经济实力强劲。
一县两市稳居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2017年,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超过2万家,土地规模经营比例达到66%,“三品一标”有效认证农产品总数达到615个,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
全面小康提前实现。
2017年,全市84个省定贫困村全部实现退出,11.0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达到脱贫标准,贫困发生率由3.9%下降至1.07%,全面小康目标率先实现。
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显著。
已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100个、特色村70个,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53个,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断改善,乡村面貌日新月异。
乡村治理亮点纷呈。
各地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扎实推进乡村治理,形成了一批基层党建新模式,积累了乡村治理的新经验。
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农业农村仍然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最大短板,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不高,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差距依然较大,农村生态建设与环境治理任务较重,乡村文化建设滞后,农民收入与经济增长不同步,基层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乡村治理体系和能力亟待强化。
3.发展态势
从2018年到2022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五年,乡村发展将处于大变革、大转型的关键时期,我市乡村振兴机遇难得、空间广阔。
乡村发展处于新旧动能转换新阶段。
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是必然趋势,农业品牌化和农产品供给特色化、品质化成为潮流,农业科技创新与组织模式转变成为新动力,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拓展成为新引擎。
乡村的独特价值与多元功能日益显现。
人们对田园牧歌的生活日益向往,对传统优秀文化的认同更加强烈,对生态产品的需求不断增长,乡村的价值与功能日益为人们所认知、发掘、拓展。
城乡之间要素流动不断加快。
乡村人口继续较快地向城市流动,但乡村对现代要素的吸引力也不断增强,资本下乡、技术下乡、人才下乡成为发展趋势。
城乡一体化趋势持续增强。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中央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城乡关系的平等地位和乡村振兴的方向。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趋势将持续增强,城乡融合发展的步伐正在加快。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以改革创新为引领,以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为重点,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省会城市优势,努力把我市打造成全国都市绿色农业先行区、乡村治理现代化引领区与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现代化长沙提供有力的支撑。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农村、优先发展。
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党管农村工作的体制机制,坚持“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定位,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2.坚持农民主体、共享发展。
注重激发农民干事创业潜力、激励农业提质增效、激活农村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切实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努力形成全体农民共同参与、共享成果、共同富裕的新局面。
3.坚持改革开放、创新发展。
以深化改革释放乡村振兴动能,以扩大开放拓展乡村振兴空间,协同推进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着力优化农业农村发展环境,充分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调动各方力量投身乡村振兴。
4.坚持和谐共生、绿色发展。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行绿色发展方式与生活方式,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形成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的新格局。
5.坚持城乡融合、协调发展。
将乡村发展与城市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6.坚持彰显特色、全面发展。
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多样性,分类施策,突出重点,体现特色。
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四、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标准体系和考核体系基本形成。
到2022年,乡村振兴取得重大突破,形成系统完整的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走在全国主要城市前列,示范镇村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1.城乡融合发展格局全面形成。
全面形成城乡融合发展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城乡各类资源要素的配置和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基本实现一体化,城乡互促互进、共生共荣的格局全面形成,成为全国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示范区。
2.农业综合竞争力全面提高。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面提升,农业结构持续优化,科技创新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显著增强,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形成,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综合效益全面提高,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农业品牌,农业绿色发展处于全国先进水平,成为全国都市绿色农业发展的先行区。
3.美丽宜居乡村全面覆盖。
农村人居环境“五治”任务高水平完成,环境治理和管护长效机制全面建立,乡村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面推行,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基本实现美丽宜居乡村全域覆盖,形成一批有国际影响的生态美丽乡村。
4.乡风文明建设全面跨越。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农民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长沙文化得到有效传承与发展,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水平明显提升,社会风气积极向上,乡村文明程度达到新的高度。
5.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全面建立。
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号召力不断增强,村庄规划管理全域覆盖,体现农村新风尚的村规民约全面普及,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长沙模式全面形成,“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形成样板,成为全国乡村治理现代化引领区。
6.共同富裕水平全面提升。
农民增收渠道有效拓宽,就业质量明显提高,乡村相对贫困有效缓解,农民收入水平稳居全国主要城市前列,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大幅提升,共同富裕迈上新的台阶。
专栏1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主要指标
分类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17年基期值
2020年目标值
2022年目标值
2022年比2017年增长(提高百分点)
指标
属性
产业
兴旺
1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万吨
238.4
240
240
(1.6)
约束性
2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
63
65
68
(5)
预期性
3
农业劳动生产率
万元/人
3.4
>4.7
>5.5
(>2.1)
预期性
4
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
-
3.5
>3.9
>4.2
(>0.7)
预期性
5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人次
万人次
2500
3000
3500
(1000)
预期性
生态
宜居
6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75
80
85
(10)
约束性
7
村庄绿化覆盖率
%
—
32
35
—
预期性
8
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行政村覆盖率
%
18.8
100
100
(81.2)
预期性
9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94.7
100
100
(5.3)
预期性
乡风
文明
10
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
%
90
96
100
(10)
预期性
11
县级及以上文明村和乡镇占比
%
42.6
>50
55
(12.4)
预期性
12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占比
%
76.6
77
78
(1.4)
预期性
13
农村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占比
%
18.1
19
20
(1.9)
预期性
治理
有效
14
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
%
70
90
100
(30)
预期性
15
建有综合服务站的村占比
%
60
>80
>90
(>30)
预期性
16
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的村占比
%
11.7
50
>50
(>38.3)
预期性
17
集体经济强村比重
%
20
25
>30
(>10)
预期性
生活富裕
18
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
%
24.1
22
21
(-3.1)
预期性
19
城乡居民收入比
—
1.7
1.6
1.5
(-0.2)
预期性
20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85
86
>86
(>1)
预期性
注:
1.本指标体系和规划中未特定称谓的“村”均指村民委员会和涉农居民委员会所辖地域。
2.后续专栏中定量指标未说明年份的均为2022年目标值。
五、远景谋划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胜利,在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形成完善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实现;建成高水平、高质量、可持续的绿色现代农业体系,农业国际竞争力基本形成;乡村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现代化全面实现;彰显文化底蕴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成为独具魅力的名片;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走在全国主要城市前列。
到20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