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T建筑用隔热铝合金型材穿条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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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T建筑用隔热铝合金型材穿条式
建筑用隔热铝合金型材穿条式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隔热铝合金型材的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穿条滚压方式加工的建筑隔热铝合金型材(简称隔热型材)。
适用于制作建筑门窗、幕墙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3199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GB5237铝合金建筑型材
JG/T174建筑用硬质塑料隔热条
3.术语和定义、符号
3.1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1穿条式隔热铝合金型材lnsulatingaluminumalloyprofilewiththermalbarrierstrip
由建筑铝合金型材和建筑用硬质塑料隔热条(简称隔热条)通过滚齿、穿条、滚压等工序进行结构连接而形成有隔热功能的复合型材。
3.1.2组合弹性值(c)assemblyelasticityconstant
表征建筑铝合金型材和建筑用硬质塑料隔热条结合后的弹性特性值。
3.1.3有效惯性矩(Ief)effectivemomentofinertia
表征隔热铝合金型材的惯性矩。
3.1.4横向抗拉强度transversetensilestrength
在隔热型材横截面方向施加在铝合金型材上的单位长度的横向拉力。
3.1.5抗剪强度shearstrength
在垂直隔热型材横截面方向施加的单位长度的纵向剪切力。
3.2符号
符号见表1规定。
表1符号
名称
符号
单位
种类
横向抗拉强度
Q
N/mm
抗剪强度
T
N/mm
组合弹性值
c
N/mm2
试样长度
l
mm
变形量
Δh
mm
抗剪力
F1
N
横向抗拉力
F2
N
缩略语
低温
LT
℃
高温
HT
℃
实验室温
RT
℃
注:
表中横向抗拉强度和抗剪强度是指单位长度上所受的力。
4分类与标记
4.1分类
分类见表2规定。
表2型材分类与代号
分类
门窗用隔热型材
幕墙用隔热型材
代号
W
CW
4.2标记
4.2.1标记方法
由隔热型材分类(门窗、幕墙)、铝合金型材牌号及供应状态、隔热条成份等组成。
———
隔热条成份
铝合金型材牌号及供应状态
隔热型材分类(门窗、幕墙)
4.2.2标记示例
示例:
门窗用隔热型材,牌号为用6063合金制造的供应状态为T5的两根铝型材,隔热条成份为聚酰胺尼龙66加25%玻璃纤维(即PA66GF25)复合制成的隔热型材。
标记为:
W—6063T5—PA66GF25
5要求
5.1隔热型材材料
5.1.1铝合金型材应符合GB5237的规定。
5.1.2隔热条应符合JG/T174的规定。
5.2隔热型材性能
隔热型材的横向抗拉强度和抗剪强度值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隔热型材的横向抗拉强度和抗剪强度值
测试条件
分类
W(门窗)
N/mm
CW(幕墙)
N/mm
试验室温(常温)23℃±2℃
Q≥24
T≥24
Q≥30
T≥30
高温90℃±2℃
低温―30℃±2℃
高温持久负荷试验
Q≥24
Q≥30
注1:
用于幕墙的隔热型材应通过计算验证力学性能和挠度。
注2:
隔热型材剪切失效后不影响其横向抗拉强度。
注3:
如果有特殊需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3复合后尺寸允许偏差及表面处理质量
隔热型材的断面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规定。
用于门窗、幕墙的隔热型材尺寸偏差应符合
GB5237.1高精级的规定,表面处理符合GB5237.2~GB5237.6的规定。
5.4复合部位外观质量
隔热型材复合部分允许铝合金型材有压痕,不允许铝合金基材有裂纹。
6试验方法
6.1试验要求
6.1.1制备
随机在同批同规格隔热型材中抽取一根型材,分别从两端、中部取样10件,取样长度为
(100±1)mm。
6.1.2试验温度
低温:
LT-30℃±2℃
实验室温:
RT23℃±2℃
高温:
HT90℃±2℃
6.1.3试样要求
试样应在温度为23℃±2℃和相对湿度为45%~55%的环境条件下保存48h。
6.2抗剪强度和组合弹性值
6.2.1试验程序
在要求的试验温度下,分别将10个试样放在图1所示的测试装置中。
作用力通过刚性支承传递给型材,既要保证荷载的均匀分布,又不能与隔热条相接触。
进给速度为(1~5)mm/min。
记录所加的最大荷载和相应的剪切变形值。
1.仪表
2.导向杆
3.铝合金型材
4.隔热条
5.刚性支撑
图1抗剪强度和组合弹性值测试装置示意图
6.2.2计算
6.2.2.1抗剪强度T值按下式计算:
T=F/l
式中:
T——抗剪强度(单位为N/mm);
F——最大抗剪力,即取10个试样中的最小值(单位为N);
l——试样长度(单位为mm)。
6.2.2.2组合弹性值是在剪切失效前单位长度的作用力与两侧铝合金型材出现的相对位
移δ和长度l成积的比值,按下式计算:
c=F/(δ·l)
式中:
c——组合弹性值,取10个试样中的最小值;
δ——在剪切力F作用下两侧铝合金型材产生的位移(单位为mm);
l——试样长度(单位为mm);
F——抗剪力(单位为N)。
注:
两个铝合金型材之间出现2mm相对位移后,视为剪切力失效。
6.3横向抗拉强度
6.3.1试样
取10个剪切力失效的样品为试样。
6.3.2试验程序
横向抗拉强度试验应按图2所示的装置进行,进给速度(1~5)mm/min。
在设定温度下对试样进行测试并按照6.3.3进行计算。
1隔热条
2U型卡
3支撑
4试样
图2横向抗拉强度试验装置示意图
6.3.3计算
横向抗拉强度按下式计算:
Q=F/l
式中:
Q——横向抗拉强度(单位为N/mm);
F——最大抗拉力(取10个试样中的最小值)(单位为N);
l——试样长度(单位为mm)。
6.4高温持久负荷试验
6.4.1选用的试样需先通过6.2的试验,即在剪切力失效后进行。
10个试样在温度90℃±2℃时施加10N/mm连续荷载1000h,进行横向拉伸蠕变断裂试验,测定其老化后的变形量Δh。
6.4.2当Δh≤1mm时,分别在低温-30°C±2°C和高温90°C±2°C情况下作6.3试验,
测试结果应符合低温时QLT≥Q,高温时QHT≥Q要求。
6.5尺寸测量、外观检验
尺寸测量、表面处理、外观检验应符合GB5237的规定。
7检验规则
7.1检验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组批
型材应成批验收,每批应由同一合金牌号、同一状态、同一类别、规格和表面处理方式的产品组成,每批重量不限。
7.3取样规则
7.3.1隔热型材试样的端头应平整;
7.3.2尺寸偏差、表面处理取样符合GB5237的规定;
7.3.3隔热型材抗剪强度、横向抗拉强度及高温持久负荷试验取样应符合本标准6.1.1规定。
7.4检验项目
7.4.1出厂检验
a)检验项目见表4。
b)检验结果判定应符合本标准7.6的规定。
表4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要求条文
检验条文
1
尺寸偏差
√
√
5.3
6.5
2
表面处理
√
√
5.3
6.5
3
力学性能
抗剪强度
试验室温
√
√
5.2
6.2
高、低温
-
√
横向抗拉强度
试验室温
-
√
5.2
6.3
高、低温
-
√
4
外观质量
√
√
5.4
6.5
5
高温持久负荷试验
-
√
5.2
6.4
7.4.2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要进行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见表4,检验结果判定应符合本标准7.6的规定。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产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当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每二年检测一次;
d)产品停产一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e)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
f)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g)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合同规定要求进行型式检验时。
7.5检验结果的判定及处理
7.5.1尺寸偏差、表面处理、外观质量的判定及处理应符合GB5237的规定。
7.5.2力学性能有一个指标不合格时应从该批中加倍抽取,复检结果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时,判全批不合格。
7.5.3高温持久负荷试验不合格时,在该批次材料中取双倍试样,复检结果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时,判全批不合格。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产品应有明显标志、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
出厂型材均应附有符合本标准的质量证明书,并注明下列内容:
a)供方名称;
b)产品名称;
c)铝合金型材牌号和状态;
d)规格;
e)重量和件数;
f)批号;
g)力学性能检验结果;
h)本标准编号;
i)供方技术监督部门印记;
j)包装日期;
k)生产许可证的编号及有效期;
l)必要时生产厂家应提供下列几何参数值:
惯性矩、组合弹性值、抗弯截面模量、隔热型材每米单位的重量等。
8.2包装、运输、贮存
产品的包装、运输、贮存应符合GB/T3199的规定。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特性数据的推断
A.1总述
按照A2和A3的规则,一组特定的典型型材的T、c、Q机械性能特性值可以外推到其它型材。
A.2抗剪强度T和横向抗拉强度Q的推断
两组隔热型材必须具有以下相同特性时才能将一组隔热型材的T、Q值外推至另一组型材。
A.2.1隔热材料、铝合金型材的机械性能相同。
A.2.2连接两种材料所使用的工艺条件及方法相同。
A.2.3铝合金型材的槽口尺寸、隔热条同铝合金型材连接部分的尺寸相同。
A.2.4连接处隔热条的厚度及连接处铝合金型材壁厚相同。
A.3组合弹性值c的推断
将一组型材的c值外推至另一组,除要满足A.2要求外,两组隔热型材的高度(h)必须相同。
不应从较高的隔热条高度外推至较低的隔热条高度。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隔热型材的有效惯性矩计算方法
B.1计算隔热型材的挠度时要考虑铝合金型材和隔热条弹性组合后的有效惯性矩,见图B.1。
图B.1
B.2有效惯性矩计算公式为:
Ief=Is·(1-
)/(1-
·C)
(1)
其中:
Is=I1+I2+A1
12+A2
22
(2)
=(A1
12+A2
22)/Is(3)
C=λ2/(π2+λ2)(4)
(5)
式中:
Ief—有效惯性矩(单位为cm4);
Is—刚性惯性矩(单位为cm4);
—刚性惯性矩的组合参数;
C—弹性结合作用参数;
λ—几何形状参数;
—梁的跨度(单位为cm);
c—组合弹性值(单位为N/mm2);
—组合弹性模量(单位为N/mm2);
A1—A1区的截面积(单位为cm2);
A2—A2区的截面积(单位为cm2);
1—A1区形心到隔热型材形心的距离(单位为cm)。
2—A2区形心到隔热型材形心的距离(单位为cm);
I1—A1区型材惯性矩(单位为cm4);
I2—A2区型材惯性矩(单位为cm4)。
注:
1)因为λ取决于梁的跨度,所以有效惯性矩是跨度的函数。
对于大的跨度,其值
则接近刚性值。
2)C的公式对于正弦形荷载是严格有效的,而对于不变载荷以及三角形载荷也
具有较高的精确度。
B3计算示例
单位为毫米
B2型材断面示意图
通过计算可得:
A1=2.55cm2I1=4.7162cm4
1=1.39cm
A2=1.58cm2I2=0.1584cm4
2=1.87cm
=70000N/mm2
=150cmc=80N/mm2
Is=I1+I2+A1
12+A2
22=4.7162+0.1584+2.55×1.392+1.58×1.872=15.33cm4
=(A1
12+A2
22)/Is=(2.55×1.392+1.58×1.872)/15.33=0.682
=82.21
C=λ2/(π2+λ2)=82.21/(3.142+82.21)=0.8928
Ief=Is·(1-
)/(1-
·C)=15.33×(1-0.682)/(1-0.682×0.8928)=12.46cm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