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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运输处置方案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市静海县美丽之冠大酒店项目

建设地点:

市静海县静海新城十里长街南侧春曦道西侧

建设单位:

市静海县聚龙大酒店

勘察单位:

广联建设发展

设计单位:

市勘察院

监理单位:

市冶金规划监理中心

施工单位:

金磐集团

美丽之冠大酒店项目位于市静海县开发区十里长街与春曦道交口处,南侧为佳荣家具广场,北侧为十里长街(津文路),东侧为春曦道,南侧为美丽新都小区。

本工程土方主要出土部位位于地库,深基坑处总周长560m,基坑总面积约为17000㎡.该基坑的±0.000相当于大沽标高4.250,现地坪大沽标高为2.500,相当于建筑标高-1.750。

酒店基础上皮建筑标高为-7.950,承台厚度为2450mm,混凝土垫层厚度为100mm,故基坑底建筑标高为-10.500,基坑深度为8.75m。

其他侧基础上皮建筑标高为-7.950,承台厚度为850mm,混凝土垫层厚度为100mm,故基坑底建筑标高为-8.900,基坑深度为7.15m。

第二部分:

渣土运输

一、编制依据    

1、招标文件。

2、现场有关情况。

 

3、国家和建设部现行的工程施工规、验收标准、安全规程等。

4、《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津政令第100号)

5、《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渣土装运监督管理的通知》(津政办发【2010】103号)

7、《关于治理运输撒漏的实施意见》(津城管委会发【2011】1号)

8、《关于对我市建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式加盖改装工作的通知》(建施【2010】242号)

9、《关于加强建设工地安装使用车辆自动冲洗设施、门禁及设专人值守管理的通知》(建施【2010】895号)

10、关于实行建设工程渣土平槽装运和严格密闭装置管理的通知(建工程【2011】526号)

11、《关于我市严格禁止渣土运输车辆超载的通知》(建施【2010】560号)

12、《关于对渣土运输车辆进出建设工地实行认证管理的通知》(建施【2010】500号)

二、编制原则 

1、遵循招标文件的原则。

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容、顺序及安全等要求编制,使建设单位各项要求得到有效保证。

 

2、服从生态、环保要求的原则。

现场布置做到布局合理,节约用地,减少干扰,避免污染环境;运输沿途充分考虑当地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积极利用既有条件,合理安排临时工程设施,减少固体废弃物产生,满足环保要求。

 

3、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严格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保防护工作、从管理制度、施工方案、资源配备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4、遵循贯标机制的原则。

使IS09000质量保证体系、ISO14000环保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本项目自始至终得到有效运行。

三、土层分部

1、素填土(土层厚度约0.4m~1.9m);

2、第一层粉质粘土(岩层厚度约4.7m~7.4m);

3、第二层粉质粘土(岩层厚度约2.2m~13.3m);

4、粉土

详细请见勘察单位提供的该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四、渣土产生情况

渣土产生总量

10万m³

渣土产生类型

素填土

1万m³

第一层粉质粘土

4万m³

第二层粉质粘土

4万m³

粉土

1万m³

五、渣土运输情况

1、渣土弃置场选择:

瑞和道堆土场、大丰堆堆土场。

2、渣土运输期限:

阶段

预计开始时间

预计用时(天)

预计结束时间

备注

场平(土)

2015.5.1

3

2015.5.2

C区开挖

2015.5.2

30

2015.6.2

中间有冠梁施工及养护阶段

A区开挖

2015.5.5

24

2015.5.29

护坡同时进行施工

B区开挖

2015.5.28

20

2015.6.18

护坡同时进行施工

A、B、C三区块划分见平面布置图

六、运输方案

方案一:

瑞和道堆土场

运输路线:

春曦道→津文路→瑞和道→瑞和道堆土场

运输路程:

1.2公里

方案二:

大丰堆堆土场

运输路线:

春曦道→团静路→大丰堆堆土场

运输路程:

7.8公里

七、渣土运输管理组织

1、管理小组

组长:

施工项目经理

副组长:

施工项目副经理、总监

组员:

施工单位3人、监理单位1人

管理小组负责渣土运输日常管理,确保方案有效实施。

2、监督检查小组

组长: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副组长:

代建单位项目经理

组员:

建设单位2人、代建单位2人

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管理小组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同时负责抽查工作。

八、车辆管理

一、在工地出土期间,严格控制渣土装载量。

本工程渣土运输车实行平槽装运,渣土装载的高度不得超过车辆侧帮,尾部渣土不得压帮。

二、渣土运输车辆安装密闭装置。

工地出口安装自动冲洗设施,渣土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进行车轮冲洗。

渣土运输车辆凡有超装超载、无密闭装置或未进行车轮冲洗的,立即停工整改。

出土期间,设专人对运输车辆进行管理,并安排专人清扫工地门口及周边道路,以保持工地周边道路环境整洁。

三、对于车辆的密闭装置严格管理,必须保持密闭装置的完整性。

对于破口、开线、散架的密闭装置及时修复,否则不得进入本工地拉土。

密闭装置六个月进行一次维修,以保持密闭装置使用完好有效。

四、所有渣土车驾驶员必须有证(B证)驾驶,渣土车也必须有行驶证、渣土准运证、营运证等相关证件。

车辆出入场地车辆信息要经项目部保安登记,未经登记一律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

九、堆土场管理

一、应做好堆土场周围和作业面的防排水处理,确保场地排水畅通、不积水。

二、堆土场的防护、施工安全等必须参照有关施工规要求办理。

三、下班后派专人巡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上报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四、工程完工后,及时拆除施工工地临时设施,及时清除渣土、平整场地,恢复周围环境;工程施工和停工期间,应负责保持堆土场地及周边环境卫生。

五、堆土平台必须平整,堆土线应整体、均衡推进,坡顶线呈直线或弧形,堆土边坡采用自然放坡。

六、必须按顺序堆土,在同一地点进行卸土及推土作业时,设备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七、卸土时汽车应垂直于堆土线,严禁高速倒车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八、推土时,在堆土场地边缘严禁沿平行堆土坡顶线方向推土。

九、堆土场作业区烟雾、粉尘、照明等因素导致驾驶员视距小于30米或暴雨、大雪、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存土作业。

十、汽车进入堆土场应限速行驶,距堆土工作面50~200m时速度低于16km/h,50m围低于8km/h。

堆土作业区设置一定数量的限速牌等安全标志牌。

十一、堆土作业区配备质量合格、适合相应载重汽车突发事故救援使用的钢丝绳(多于4根)、大卸扣(多于4个)等应急工具。

十二、堆土场运转过程中,堆土场关键点应有警示标志、安全保障等措施。

十三、堆土场进行全面覆盖,覆盖材料为土工布、安全网等,并加以固定。

十、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安全事故为零。

不扰民,不违反相关法规及市政规定,创市文明工地。

十一、土方运输单位控制

在源头对渣土运输单位的实力进行要求:

1、必须有完备的渣土运输手续,包括道路运输营运证、车辆行驶证。

2、具备二级资质。

3、企业自有渣土运输车辆不少于四十辆。

4、不允许个人、挂靠车辆参与运输。

5、必须有固定的车辆停放场地。

6、车辆驾驶人员需为单位合同用工,且必须有驾驶书。

7、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培训、运营、包养和监测措施,并得到有效执行。

十二、施工现场

1、门楼前醒目位置设置渣土运输处置公示牌,写明运输企业名称、城市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环境保护部门等投诉。

2、在大门口显目处设置六牌二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防火须知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地管理人员牌,安全生产无重大事故计数牌。

(二图)施工现场平面图,业绩效果图。

二图牌应设置稳固,规格统一,位置合理,字迹端正,线条清晰,表示明确。

3、施工围挡采用统一的彩钢瓦或砖砌筑的围墙高1.8m,墙厚24cm,墙面抹灰并粉刷白色。

4、出入口大门宽8米,施工主路宽7.5米,主路硬化超过50米,采用25cm厚C30混凝土,路基采用30cm塘渣夯实碾压。

5、出入口设置冲洗平台,尺寸按照标准6米*8米。

6、按照相关规设置排水、沉淀池。

冲洗土方车辆、砼泵和罐车之污水。

通过排水沟排入沉淀池,经三次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网,并经常清掏池沉淀物。

7、购置一台新洗轮机,并购买2台高压水枪作为备用冲洗设备。

8、施工现场配备3台洒水设备,由专人负责对裸露地面进行不间断洒水。

9、工地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10、入口处设置保卫室,全天24小时值班,制定门卫值班制度并上墙悬挂。

11、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均应佩戴胸卡上岗,上岗时并必须戴安全帽,并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建立门卫值班制度并设专职保安值勤。

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着装不合安全规定的也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12、施工场地道路必须平整畅通,排水系统良好。

材料、机具要求分类堆放整齐并设置标示牌。

严格用地管理,临时工程等设施均安排于计划用地红线。

13、建设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应对工地围挡、车辆冲洗、门禁系统、交通安全等设施进行验收。

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开工。

十三、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目标:

杜绝人员因工及非因公死亡事故,无机械设备或火灾等,年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年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

确保无因安全的原因引起地方安监部门通报批评。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时,把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容,列入议事日程。

正确处理安全、效益、工期、进度的关系,做到齐抓并进。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及业主和上级社会秩序方针、政策、法规、技术规和制度。

1、施工现场主要场所按规定设置消防灭火器。

2、按照规定喷印所属企业名称、标志、编号、反光标贴及放大号牌,车身颜色醒目且必须统一。

3、未悬挂规定铭牌不得上路。

4、一经发现运输车辆私自更换车牌、铭牌,罚款5000元/辆,累计3次解除渣土运输合同。

5、施工现场区域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及警告牌的设置定期检查。

6、车辆驾驶人员必须固定,按车辆登记在册,如有变更,需履行变更手续。

7、驾驶人员应当取得本市驾驶证件,并具备三年以上驾驶大型车辆经历。

8、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每月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驾驶员出车前坚持“3分钟安全教育”,及时查找隐患,消除隐患,杜绝违规现象。

9、驾驶人员不得有酒驾、毒驾、肇事逃逸记录,一经发现,解除渣土运输合同。

10、驾驶人员不得有刑事处罚记录。

11、驾驶人员未发生过重特大交通事故。

12、每周查询所有车辆交通违章记录,违停罚款1000元/次,超速罚款2000元/次,闯红灯罚款2000元/次。

13、发现挂靠、个人等非正规运输车辆参与运输,罚款5000元/辆,累计超过3次即解除渣土运输合同。

14、驾驶人员不得带病行驶,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

15、驾驶人员工作时间不得饮酒,一经发现立即交司法部门处理,并罚款5000元。

16、车辆必须编队出行,由引导车带领。

17、做好车辆、设备进场保养,作业中定期检查、维护,及时排除故障。

18、每天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燃料、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制动转向、电路、灯光等是否安全可靠,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19、配专职车辆指挥,负责土方车进出场及进出坡道的交通安全。

20、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弯半径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21、车辆必须安装限速装置、转弯、倒车视频影像系统或者雷达报警装置,运输单位每周对相关设备进行自检,出具《车辆自检表》,负责人签章,如有问题立即停止车辆运输,及时上报并更换。

22、监理单位每周根据《车辆自检表》对所有车辆及相关设备经行检查,未报车辆一旦发现不合格,罚款5000元/辆。

23、监督检查小组不定期抽查车辆及相关设备情况,未报车辆一旦发现不合格,罚款5000元/辆。

24、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不得隐瞒。

25、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逐级问责。

明确渣土运输管理人员、驾驶人员等岗位责任和考核要求,并有效监督落实。

26、渣土运输单位必须制定一套有效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须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27、一旦发生事故,需立即展开救援及相关处置,将社会损失降到最小,并在事后对救援负责人的应急处理能力及救援措施落实情况和效果进行全面考核,由管理小组和监督检查小组共同评分,如不合格,立即更换相关管理人员。

28、事后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29、渣土运输车辆交通肇事逃逸或者不积极救助导致损害后果扩大的,明知车辆关键部件失灵仍然驾驶的,驾驶无牌或者套牌车辆的,一经发现,立即解除渣土运输合同并交司法机关处理。

30、现场管理员指挥待装车辆有序停放,保障车辆装卸作业安全,配合施工单位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1、巡检人员应每日填写巡检记录表,做到记录完整,真实公正。

32、季节性安全检查:

 

夏季前:

防暑降温;卫生;防止中毒;防火检查; 

雷雨季:

防汛;防雷;防临设倾倒;电器漏电等检查; 

冬季前:

防寒;防冻;防滑;防火;防爆等检查; 

节假日:

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保卫;文明卫生等检查。

33、对在渣土运输及堆放管理过程中,存在较大管理漏洞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将违规行为录入不良信用记录。

34、对连续违规的渣土运输单位,建设单位将向渣土运输主管部门建议降低所属企业渣土运输资质等级,情节特别严重的,建议将该运输企业从建设工程渣土装运企业目录剔除。

十四、施工现场防尘管理措施

1、原则上,外运土方必须紧跟挖土,每天出坑的土方必须当天清运出场。

2、出入口处红线外与花园路连接部分实施硬化并覆盖钢板,红线道路及操作场地均实施道路硬化,硬化厚度250毫米钢筋混凝土,基坑临时便道覆盖砖渣。

3、出入口设置冲洗平台,尺寸按照标准6米*8米,并按照相关规设置排水、沉淀池,购置一台新洗轮机,并购买2台高压水枪作为备用冲洗设备。

4、施工现场配备3台洒水设备,由专人负责对裸露地面进行不间断洒水。

5、渣土四十八小时不作清运处理即必须全覆盖。

6、风力超过4级停止运输。

7、由监督小组设卫生巡视员2人,巡视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发现路面未清理渣土,通知渣土运输单位立即处理,30分钟未处理,罚款5000元。

8、土方铲、运、卸等环节设置专人淋水降尘。

现场一般情况下不堆放土方,如特殊情况需在现场堆放时,应采取覆盖、表面临时固化、及时淋水降尘等措施。

9、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当在库房存放或严密遮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10、施工现场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围挡高度,并与围挡(墙)及基坑周边保持安全距离。

11、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渣土运输及堆放管理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发现施工单位在渣土运输及堆放过程中违反本细则的,应立即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工整改,并报建设单位。

如监理单位未能发现或制止的负监管失察责任。

12、将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围挡和车辆冲洗设施,违反规定处理建筑垃圾等违规行为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挂钩。

十五、防止影响交通管理措施

1、积极与交通部门沟通,在周边重要路口增设交通协管员,指挥行人和车辆的交通。

2、运土时同时要符合市有关施工时间限制和环保规定,出土时间应避开上下班高峰时段。

3、为了能够及时调度,需在周边道路较宽阔处设置临时车辆待命点。

在周边道路设3-4个空车待命地点,每处约可停放5~8辆车左右,以便于进行调度,从而保证挖机挖土的连续性。

4、加强与路政和交警的沟通与协商。

十六、防止渣土运输抛洒滴漏管理措施

1、施工单位应当签定《防止工程土(含工程渣土)运输撒漏承诺书》。

2、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土方的含水率。

含水率过大时应该预先凉晒。

雨天停至挖土及出土作业。

土方在井点降水的同时,尽管采用明沟降水,但是仍然要考虑到许多不利因素,作好充分准备。

3、准备足够的铁丝备用,必要时扎紧后挡板搭钩,以防后挡板开口,泥土散落造成污染。

4、车辆必须按照规安装封闭裙边,且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装土方量。

5、发现未封闭车辆参与运输的情况、装土超高的情况,要求立刻卸载,否则不允许出场。

6、车缝应垫塑料薄膜,防止泥水漏出,如有泄漏,随时派人进行清理。

7、土方车驾驶员在每天出车前必须检查封拦板锁紧钩是否有效,如有故障必须修复后,方可出车装运。

8、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按顺序依次施工,出场前由人工清扫后挡板及两侧挡板沿口余土,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进行车轮冲洗,设专员检查车轮是否冲洗干净,车轮带泥严禁出场,严防车辆车轮带泥上路行驶。

9、车辆必须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按规定路线行驶,在指定土场倾卸渣土,一经发现,罚款5000元。

10、不按规定行驶路线及时间运输渣土的情况,罚款3000元。

11、在运输管理上,定人、定责、定线管理,实行渣土运输双向签收制度,在工地出口和弃置场各设1名管理员,发出出土调拨单和弃置回程单,防止运输车辆随意弃置。

12、现场管理员在建筑渣土排放工地出入口,对进入工地车辆的车容车况、相关证照开展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不予进入工地。

13、对完成建筑渣土装载准备驶出工地的车辆,检查其装载情况,对装载超过车厢栏板上沿、箱盖不密闭的车辆、车容车貌不整洁的车辆,不予驶出工地;对装载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经冲洗保洁后,准予驶出工地。

14、配备冲洗车辆,跟随运输车队,出现泄漏遗撒现象及时清扫干净,确保渣土车渗漏泥浆随滴随冲、随撒随清,将路面污染尽可能减到最小程度。

15、冲洗车辆必须安装视频记录设备,每次出车管理小组都必须对影像资料进行审核并形成记录,监督小组必须对相关记录进行复核。

16、在排放工地、消纳卸点、指定行驶路线围,对现场管理员、车辆运输交通安全、道路污染等情况巡回检查,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对发生的建筑渣土道路污染情况,立即报告运输企业及时进行应急处置。

17、为配合弃土场管理,安排挖掘机一台在弃土场,协助运输车到土、平整土场等。

弃土严格按弃土场管理规定,禁止乱倒土。

该土场在山上,上山道路为陡坡,在危险点要设立醒目指示牌,专人指挥,弃土作业点要有足够的照明。

18、每天挖运结束后,派专人及洒水车沿行驶路线,及时清洗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

十七、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卫生保障措施

1、渣土出入工地设3名冲洗员、2名车身清扫员和1名检查管理员;未出土时设2人负责工地外保洁,出土时设8人负责工地场保洁和门前三包。

2、工地出入口左右二侧各200米主要道路进行洒水冲洗,保持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

3、由监督小组设卫生巡视员2人,巡视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发现路面未清理渣土,通知渣土运输单位立即处理,30分钟未处理,罚款5000元。

4、土方铲、运、卸等环节设置专人淋水降尘。

现场一般情况下不堆放土方,如特殊情况需在现场堆放时,应采取覆盖、表面临时固化、及时淋水降尘等措施。

5、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当在库房存放或严密遮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6、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围挡高度,并与围挡(墙)及基坑周边保持安全距离。

7、汽车进入施工场地应减速行驶,避免扬尘。

8、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渣土运输及堆放管理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发现施工单位在渣土运输及堆放过程中违反本细则的,应立即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工整改,并报建设单位。

如监理单位未能发现或制止的负监管失察责任。

9、车辆进入卸土场地,必须按顺序倒土,严禁乱倒乱卸,当班进入现场的土原则上当班推平,卸土点准备好一定数量的建筑垃圾,以作备用,随时修筑临时便道。

10、配合监理做好施工中对周围管线、构筑物的监护,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11、对地下管线应妥善保护,不明管线应事先探明,不允许野蛮施工作业。

施工中如发现文物应及时停工,采取有效封闭保护措施,并及时报请管理小组处理,任何人不得隐瞒或私自占有。

12、施工期间应防止水土流失,做好废料石的处理,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布置、综合治理、化害为利。

13、有违规行为的施工单位应接受处罚(对总包单位处以1~5万元/次的罚款,对该项目监理单位处以5000元/次的罚款),并立即清除道路污染物,严重的可责令停止土方施工;拒不采取补救措施的,建设单位将委托专门作业单位代为清除,清除费用由违规单位承担。

14、将渣土运输车辆沿途抛撒滴漏、带泥行驶污染道路,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围挡和车辆冲洗设施,违反规定处理建筑垃圾等违规行为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挂钩。

15、建立公众投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十八、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1、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自救,并报警。

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

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

保护现场、抢救伤员。

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 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失措,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 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同时保护好自身的安全。

积极配合交警、消防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4、 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时,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5、 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

总结经验,提升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6、 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它运输任务。

 

十九、对施工噪音的防治 

1、场汽车禁鸣喇叭以降低施工噪音的扰民,同时作好开挖前的扰民安示工作。

 

2、场外待命的车辆应熄火待命。

 

3、进入本工程的土方车辆必须保养好,以保证车况良好以减小噪音污染等。

4、车辆及挖机指挥夜间禁止鸣哨。

 

5、土方车辆不轰油门,或尽量少轰油门以减少噪音。

6、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以使施工噪声符合国家环保局颁发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要求。

土石方施工阶段的噪声限值为:

昼间75dB,夜间55dB。

 

7、在可供选择的施工方案中尽可能选用噪音小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

 

8、将噪音较大的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施工红线的位置,减少噪音对施工红线外的影响。

 

9、对噪音较大的机械,在中午(12时至14时)及夜间((20时至次日7时)休息时间停机,以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10、加强与沿线居民的沟通与协商,对出现的矛盾和纠纷,通过协商处理。

二十、雨季、夜间施工措施

1、雨季施工措施 

在雨季,由于经常的降雨会给施工带来诸多不便。

其最突出的问题是土方被雨水浸泡,会使土的含水量增大,难以碾压,极易造成翻浆,作业面也无法展开;施工道路难以通行,工效也低,还可能遭洪水淹没造成更大的危害,以致贻误工期,影响工程质量。

因此,雨季施工必须采取一些有效的技术措施。

 

雨期前,应对场区的防洪排水设施进行检查、疏通或加固,保证雨水能及时排出。

受洪水威胁的地段,应设值班人员,随时掌握周围水情和汛情情况,并配备必要的防洪抢险物资及抽、排水设备(水泵、发电机、电缆等)。

 

及时了解天气预报,观察天气变化情况,合理规划作业区间及机动工程。

重要部位的土石方尽可能安排在晴天作业。

 场区的运输道路,应视情况加铺砂砾或其它防滑材料,保证道路畅通。

 

作业段不宜过长,施工中的挖土、运土、平整、等工序应连接紧密,并尽量在雨前碾压完。

 

应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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