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控股企业财务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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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控股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控股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建立公司健全的财务管理约束机制,保全公司财产,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人员,应熟记国家会计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并坚决执行,必须做到坚守岗位,一丝不苟,坚持原则,铁面无私,公正公平。
第二章财务基础工作规则
第三条记帐步骤
1、根据原始收、付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2、按照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
3、月终、年终,编制会计月、年报表。
第四条记帐规则
1、记帐凭证上的会计科目以及子、细科目都要用全称,不能随意简化或使用代码。
2、帐目应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
除按照会计核算的要求进行转帐时,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其他记帐凭证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并注明原始凭证数量。
3、要注意会计分录和会计科目的对应关系,原则上相同经济事项分别或汇总编一套分录,不能将不同内容的多种经济事项合并编制一套分录。
4、每一笔帐都要记明日期、凭证号码和摘要,经济事项的摘要不能过份简略,以保证第三人能看清。
5、帐目要日清月结。
第五条及时对帐制度。
对帐是为了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1、帐证核对。
各帐薄、帐户的记录与会计凭证包括记帐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进行核对,这种核对在日常工作中进行,以保证帐证相符。
2、帐帐核对。
每月一次,主要是总分类帐各帐户期末余额与各明细分类帐面余额进行核对。
现金、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与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进行核对,做到帐帐相符。
3、帐实核对。
(1)、以现金日记帐帐面余额与实际现金库存数额进行核对,每月一次,并登记“库存现金盘点表”;银行存款日记帐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对帐单进行核对,每月一次,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2)、各类财产物资明细帐与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额进行核对;各种往来款明细帐帐面余额与有关债权债务单位的帐目进行核对,每季一次。
第六条现金收支业务的处理
1、坚持“桌面清”原则。
出纳员存款、提款、收付现金时,都要对照已审核的凭证仔细清点票币。
2、坚持“一笔一清”的原则。
即多笔业务同时发生时,按顺序逐笔办理,一笔一清。
3、坚持“复点”制度,保证准确无误;
4、对已处理完毕的现金收支凭证,要立即在收支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的业务专用章;对已处理完毕的银行收支凭证,要在收支凭证上加盖“银行收讫”或“银行付讫”业务专用章,以表示收付业务已经完成。
第七条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会计文件资料由会计保管,并对其安全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章费用报销
第八条报销程序:
报销人员整理好票据后,填制费用报销单,一事一案填报,由主管领导核准后,送财务及监事审核,最后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所有款项支付必须有总经理签名,如付款紧急且总经理不在公司则由财务主管以电话、短信、或微信的方式请示后方可支付,待总经理回公司时补办签名手续;但财务主办人应对总经理的电话、短信、或微信的正确性承担责任,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及材料付款,需按规定填写项目付款申请表/汇总表。
差旅费报销按公司规章制度的标准执行。
第九条员工借差旅费或业务备用金,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借款,员工出差回公司的3天内必须向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及还清备用金借款,公共休假日顺延,违者每迟报一天扣罚款50元人民币。
第十条所有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合法、合理,必须经总经理及有关领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和手续的,财务人员应该拒付,并及时向总经理及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同时报告,如果财务人员不坚持财务制度,擅自违规通过报账,财务当事人承担违规报账金额1.5倍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不准用白条坐支现金库存。
第十二条签发银行票据使用的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保管,法人私章由出纳保管,分别存放,禁止集中保管。
第十三条各种银行票据(包括转帐支票、现金支票、各种汇款单等)均由出纳负责保管,所有票据在没有领用时均不能预先盖上印鉴。
第十四条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如果因个人疏忽及认知错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票据领用时,应事先按规定办理好审批手续,再到出纳处办理领用手续,同时支付领取时需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内容包括领用的时间、用途、支付类别、领用人、批准人、用款数额、回单日期等,以便查询。
第四章财务控制
第十六条公司财务部承担着公司财务管理的重大责任,所属人员对本职工作应具备高度责任心。
日常工作中,行政上遵守所在公司的管理制度,人事、业务上归集团财务中心管理,并保持与财务中心及本公司管理层的良好沟通,按照公司制定的岗位职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七条加强经济核算、成本管理与控制,积极协助公司开源节流,善于发现开支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及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反映。
第十八条分清资金渠道,保证经营业务资金的合理调配和使用,组织资金的供应,使资金在各个业务环节顺利周转,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九条财务分析包括下列内容:
1、经营情况、成本情况。
2、资金使用情况。
3、其他收支情况。
4、应收、应付、客户往来、内部往来的清理情况及余额情况。
5、各部门、各类费用及特别费用的开支情况。
第二十条做好日常帐务处理工作,根据规定的会计科目设置有关账户和明细分类帐,按会计核算形式及时、准确、真实的记帐,保证帐帐相符,按时纳税。
第五章收据管理
第二十一条收据的使用范围。
1、用于往来款项的结算。
2、代收代扣款项。
3、其他需要出具收据的经济事项。
第二十二条收据的保管。
1、公司收据统一由财务部按规定购买,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由会计设立登记帐薄,登记收据购进、领用、保存情况。
2、收据登记时应按本编号,以旧换新;公司各部门不得自行购买、使用其他收据。
第二十三条收据的使用。
1、公司具有开票职能的岗位工作人员需要使用收据的,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办理登记领用手续。
开票人对领用的收据要进行认真地检查,如发现少缺页、号码不连续、已损坏的,要停止使用,并报告财务负责人查验签字,然后办理缴销更换登记。
2、开票人在开具收据后对所开收据的内容如:
日期、对方名称、收款内容、金额等进行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后才能作为有效凭证。
3、开票人对所开出收据负责,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4、每笔现金收款业务都要做到款票及时清。
禁止任何人收款后不开收据或延迟开收据。
5、财务人员要及时通知开票人交款入帐,并逐月进行核对,防止错支挪用。
6、收据的使用分为现金收据和非现金收据,非现金收据可按收款性质进行分类使用。
第六章发票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开出销售发票。
1、确定收入后需开出发票时,一定要业务部或其他部门提出纸质申请,写明开票内容、金额和发票种类(即:
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经部门主管和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才能开票。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
第二十五条进项发票的获取。
1、采购原材料或机械设备,款项支付后,必须向供应单位取回原材料或机械设备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2、财务部相关人员收到发票后,按照发票时限、顺序逐一登记,安排好每月向税务机关认证抵扣工作。
第七章收入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收入的确定。
1、按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或双方接受的金额确定的收入。
2、公司以出货单的形式经购货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收入。
3、所有收入会计核算时应经过应收账款进行反映,以便对账。
第二十七条产品退回的账务处理。
1、企业已经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
2、货物已发至工地并已安装,发生质量问题,对方冲减货款。
3、发生冲减收入的账务处理,当年发生冲减当年的销售收入。
跨年度发生冲减实际发生的年度利润。
第八章成本费用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成本应当计入所生产的产品、提供劳务的成本。
1、已销产品或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当期的费用。
2、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耗用的各项材料,应按实际耗用数量和账面单价计算,计入成本、费用。
3、支付职工的工资,应当根据规定的工资标准、工时、产量记录等资料,计算职工工资,计入成本、费用。
企业按规定给予职工的各种工资性质的补贴,也应计入各工资项目。
4、根据国家规定,计算提取应付福利费,计入成本、费用。
5、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应当以实际发生数计入成本、费用。
凡应当由本期负担而尚未支出的费用,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本期成本、费用;凡已支出,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应当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6、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适合本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
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以及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根据管理权限,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7、企业的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期间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并在利润表中分别项目列示。
第九章库存商品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库存商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在产品和产成品的入出库及库存的管理。
第三十条入库管理。
1、外购时,首先由采购部门提出采购计划,由分管领导和主管会计审核,交财务部门纳入收支计划,并通过公司内部支付款项,再由采购部门负责实施采购。
2、由仓库管理人员填写“入库单”,对“入库单”的外购地、入库时间、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人、承包人和验收入库等应逐一填写,不得漏项,对无随货同行发票的货物金额应由交货人提供采购价,财务据此入账核算,待发票到后再按实际价格调整。
3、运费结算必须在运输发票后附有一次复写的“入库单”的“运费结算联”,如无运费,应将该联连同“入库单”的“财务联”一起附于购货发票后交财务入账。
第三十一条出库管理。
1、生产领用材料由生产部门按生产所需填写“领料单”办理领料手续。
对非生产领用物资领用人应持领用审批手续,办理“出库单”及相关手续,仓库保管员凭“出库单”据实发货。
2、月末,已领用但尚未耗用的材料物资(包括残余料),应及时退回仓库,便于财务如实核算成本。
3、材料会计在月底时,应将当月的存货出入库按部门分项目汇总,与仓库保管、生产部门核对一致后,报给成本会计。
第三十二条库存管理。
1、保管员应设置各种存货保管明细账,并根据出入库单进行账簿登记,经常与财务核对账目,实地盘点实物,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物资要堆放整齐,标签清楚,存放安全,保管员对存货的安全和完整负责。
2、对于所有库存商品要坚持实行每月盘点一次。
3、盘点时,由采购、生产、仓库、质检、财务等部门组成财产清查小组,对存货进行实地盘点,查找盈亏、积压等原因,编制盘存表,提出处理意见,参与清查的人员应在盘存表上签字,以示负责。
第十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资产,纳入固定资产核算。
1、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或其他与经营性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2、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
第三十四条固定资产要做到有证有卡,账实相符。
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的记录工作。
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第三十五条固定资产的购建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账,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
分类折旧的最低年限为: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第三十六条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七条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行政管理部门盘点一次。
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余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填写盘盈盘亏表,按报批程序审批后,财务部据以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一章会计电算化的管理
第三十八条会计电算化系统硬件设备,是指电算化用的电脑及其配套设备,包括:
服务器、工作站、网线、打印设备、电源等,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和使用,非电算化人员未经财务电算化主管同意,不得使用。
第三十九条财务软件是用于完成采购管理、仓库管理、会计核算,处理各部门业务的软件,操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正确使用,确保其功能正常。
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服务商或软件管理技术人员联系,确保安全运行。
第四十条每月最后一日对会计数据进行备份。
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件必须是通过系统菜单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权限和密码。
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件设备的安全负责。
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
设备的开启和关闭严格按操作规范程序进行。
第四十一条公司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程序和权限规定执行,电子支付密码器、智能IC卡、账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
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则,由财务主管和操作员分别设置密码,不得一人通管使用。
第十二章利润及利润分配的管理
第四十二条企业应按月计算利润。
年终分配奖金首先要做好员工奖金分配表,上报集团董事会审批后才能发放给员工。
第四十三条企业董事会决议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股东大会召开会议前,应当将其列入报告年度的利润分配表。
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董事会提请批准的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一致时,其差额应当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有关项目的年初数。
第四十四条企业未分配的利润(或未弥补的亏损)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项目中单独反映。
第十三章承包核算管理
第四十五条生产承包制工厂,必须按集团董事会签字认可的承包方案,工厂各事业部、生产部、成本部进行独立核算。
第四十六条公司各项目分配及年度分配方案、发放给员工的奖金,年终时一定要报送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及董事会。
第十四章违规处罚
第四十七条财务人员按集团规定:
每月工资由集团支付。
除住房、伙食、由各公司按规定补贴外,所在公司不得发放其他任何补贴,一旦发现视为贪污论处。
第四十八条财务人员如果违反以上财务制度,轻者每次处罚200元以上,全年累计三次违规者记过一次,严重违反财务制度,并给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要赔偿损失并予以开除。
第十五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于***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
第五十条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前与此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有限公司
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