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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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院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
招标人:
********
招标代理:
********
二○一七年八月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受********的委托,对下列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1
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
1台
1.1项目名称:
********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
********
1.3交货地点:
********指定地点
1.4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2、资金来源:
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有固定营业场所;
3.2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企业许可证;
3.3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证明;
3.4所投设备若纳入中华人民XX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设备型号必须具备中华人民XX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及其所投设备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欢迎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从日起至2017年08月23日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4.2对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资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08月24日9:
00(时间)。
5.2开标时间:
2017年08月24日9:
00(时间)。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5.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本项目拒绝邮寄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6.2交纳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6.3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名:
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XX潇湘支行
账号:
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6.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6.4.1投标人登录********,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XX。
6.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6.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6.4.4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
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
********
传真: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内容
说明
1.1
资金来源:
自筹
2.1
招标人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
********
2.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陈文茜、袁俊、黄波
联系:
********
传真:
********
:
369266551qq.
2.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有固定营业场所;
2)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企业许可证;
3)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证明;
4)所投设备若纳入中华人民XX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设备型号必须具备中华人民XX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人及其所投设备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货物名称:
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1台;
招标文件
6.1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XX违规等内容时,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材料。
否则视为认可并接受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投标文件的编制
11.1
投标价格:
最终目的地价(至少包括出厂价+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点的相关运输费、保险、仓储、装卸费、安装、检测、利润、税金、人员培训等伴随服务费)。
12.1
投标货币:
人民币
15.1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15.2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采取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达指定账户,并注明用途。
(1)投标人登录********,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XX。
(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
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16.1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
注:
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建议采用胶装。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8.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标记:
招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2017年08月24日09时00分前不得开启
19.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8月24日09时00分(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开标与评标
22.1
开标时间:
2017年08月24日09时00分(时间)
开标地点:
********
22.2
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单独持一份企业法定代表人XX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XX原件、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附件格式7-11-2)原件参加开标仪式。
23.1.1
评标委员人数:
5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成员确定方式:
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2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第九章
23.4.2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是■否
23.4.3
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1-3个
合同授予
25
合同授予标准:
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履行合同能力且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
其他
31.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照计价格【2002】年1980号文件标准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的规定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招标代理费交纳账户: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XX银行诚信支行
银行账号:
800189383908027
财务:
03
31.2
交易服务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湘发改价服{2016}711号文件规定。
31.3
本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相关规定为准。
31.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已中标的,依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资金来源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已获得一笔资金/贷款。
招标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贷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方及合格的投标人
2.1招标人:
招标人是指提出国内招标采购货物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为********。
2.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依法设立并取得招标XX书、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中介组织。
本招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机构为********。
2.3招标方:
招标方是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4合格的投标人
(1)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投标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合格投标人还须满足下列情形:
1)凡是在中华人民XX国依照《中华人民XX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均可投标。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X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目前生产经营状态正常,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XX违规记录
4)没有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经营许可、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上述2.4条款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3.2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的货物。
3.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投标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采购、仓储、运输、保险、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4.3中标人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4.3.1中标人须按照XX省物价局《XX省物价局关于印发《XX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价服{2014}33号)的收取标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并同时支付招标人部分的服务费。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合同通用条款
第五章合同专用条款
第六章合同格式
第七章货物技术规格
第八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九章评标办法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下载本文件后,应进行检查。
如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有疑问要求澄清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和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15日前做出澄清并形成答疑纪要,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在********的“答疑专区”发布。
答疑纪要发布后,停止接受投标质疑,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修改内容同时在《XX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发布。
该修改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7.2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但延期通知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同时在《XX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发布。
7.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发布的答疑纪要、修改内容、延期通知等相关信息。
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编制要求
8.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8.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
9.投标文件构成
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一览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货物说明一览表
5)技术规格偏离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XX明文件
8)伴随服务承诺书
9)主要用户、业绩表
10)货物响应性技术资料
11)其他和评审有关的资料
10.投标文件格式
10.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9条的内容与要求和招标文件第八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提供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价格包含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11.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所供货物的出厂价。
2)安装调试费用。
3)专用工具价。
4)备品备件费用。
5)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技术服务费等)。
6)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仓储、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其他服务的费用(如果有的话)。
8)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11.4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1.5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1.3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
11.6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否决。
11.7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投标。
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依据。
12.投标货币
12.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采用的货币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并注明主办人。
13.2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应符合本须知第2.4条的规定。
1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14.3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4.2条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七章“货物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
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招标方满意。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必要条件。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他投标人因投标人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5.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3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收到投标保证金,未按第15.1至15.3条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否决。
15.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5.5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并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5.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5.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5.6.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15.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标,违规违纪行为导致招标无法顺利进行。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否决。
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在规定的地方加盖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7.4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建议采用胶装。
17.5提供全套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光盘或U盘),电子版与纸质文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文本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含电子版)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18.2投标文件外层封套应标记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另准备一份“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外层封套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
18.4如果投标文件外层封套未按本须知第18.2款要求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错拆其投标文件不负任何责任。
19.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和地址
19.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点。
19.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2、17.3条要求签字或盖章。
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须知第17条、第18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注明“修改”字样。
21.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1.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5.6条的规定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22.1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仪式。
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派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仪式,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3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价格、折扣声明(如果有)、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2.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下列情形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除了上述情形外,开标时将不拒绝任何投标。
22.5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
23.评标
23.1评标委员会
23.1.1招标人将按照《中华人民XX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和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1.2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招标方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3.2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3.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X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4中标人的确定
23.4.1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并做出排序,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确认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能力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23.4.2招标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23.4.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24.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
24.1除本须知第23.3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
24.2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六、授予合同
26.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方将把合同授予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确定的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