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第三章税收法律责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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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税收法律责任|本章教学目的:
本章教学目的:
掌握税收法律责任与税收纠纷的解决。
|本节教学重点:
本节教学重点:
税收法律责任的相关内容;税收行政复议与税收行政诉讼的范围、管辖、程序|本章教学难点:
本章教学难点:
税收行政复议与诉讼的处理。
|本节教学方法:
本节教学方法:
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
第一节税收法律责任|税收法律责任的概念:
指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因违反税收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税收法律责任按其责任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税收行政法律责任和税收刑事法律责任。
税收法律责任的主要内容|纳税人的税收法律责任|扣缴义务人的税收法律责任|税务人员与税务机关的税收法律责任|其他税务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案例分析某酒店,某酒店,20092009年年55月应缴纳营业月应缴纳营业税及其它地方税共税及其它地方税共6565万元,但酒店到万元,但酒店到纳税期限时发现帐面资金不足。
总经纳税期限时发现帐面资金不足。
总经理王某和会计于某商议后决定向主管理王某和会计于某商议后决定向主管地税机关报税地税机关报税3030万,并在限期内缴纳万,并在限期内缴纳入库,后被地税局检查发现,税务机入库,后被地税局检查发现,税务机关关99月月55日作出税务处理,限期将所欠日作出税务处理,限期将所欠税款缴纳入库。
但酒店仍然未按期缴税款缴纳入库。
但酒店仍然未按期缴纳,后经地税局催缴,酒店于纳,后经地税局催缴,酒店于3030日将日将3535万元税款缴纳入库。
万元税款缴纳入库。
11、酒店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税务违法、酒店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税务违法行为,说明理由。
行为,说明理由。
22、依照有关法律对酒店应作如何处理?
、依照有关法律对酒店应作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思路|酒店的行为属于偷税行为。
(教材P108偷税行为界定)|具体处理:
追缴其所欠税款;加收其滞纳金;处以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案例分析2009年6月20日,某县地税局车辆税收管理所为防止税款流失,在公路上进行税收检查,查堵逃税车辆。
个体营运者王某驾驶运煤汽车路过被税务人员将其拦住检查,但王某今年一直未申报纳税,准备开车逃逸,但被阻止,经检查认定王某未按期纳税,税务人员向王填发了限期纳税通知书和查封扣押证。
随即将王的汽车扣押,要王补缴上半年的税款5400元,扣押期间王某的汽车轮胎等部件被窃。
7月5日王某向县人民法院起诉县地税局,要求地税局返还车辆且赔偿被窃部件及误工费5000元。
县法院受理此案,作出判决,撤销县地税局扣押王某汽车的具体行政行为,并赔偿王被窃部件及误工费5000元,诉讼费由县地税局承担。
|请分析该县地税局在此案执法过程中请分析该县地税局在此案执法过程中存在那些问题?
存在那些问题?
案例分析思路|公路上拦车检查,超出了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务检查的权限,属于越权执法。
|适用法律错误。
王某逾期未进行纳税申报,应该责令其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而不应该使用税收保全措施。
|违反了法定程序,采取税收保全措施需经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所扣汽车未妥善保管,因而税务机关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节税务行政复议第二节税务行政复议|本节教学目的:
本节教学目的:
掌握税收行政复议的概念及其相关内容。
|本节教学重点:
本节教学重点:
税收行政复议的概念、范围、程序。
|本节教学难点:
本节教学难点:
税收行政复议所涉及的法条较多,如何将其应用到具体的案例中解决相关问题。
|本节教学方法:
本节教学方法:
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
第二节税务行政复议|一、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
是指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作出的税务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税务机关对具体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一项行政司法过程。
|二、税务纠纷的解决方式:
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我国税收征管法第88条规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税款及其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税务行政复议的原则:
|1、合法性与适当性的原则、合法性与适当性的原则|2、不适用调解的原则、不适用调解的原则|3、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的原则、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的原则案例分析张某为某县海产品个体经营户,在2010年11月与县国税局在征税额度上发生争议,于12月10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市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
市局于12月12日受理,在复议过程中,县国税局与张某协商后对张某征税进行优惠,张某对优惠额度表示满意并接受。
之后,张某以“双方已经调节解决”为由,申请撤回复议申请,市国税局批准其撤回申请。
|问题:
请同学们分析县国税局与市国税局哪些做法欠妥?
案例分析思路|行政复议不适用调解原则。
因而县税务局做法不正确。
|市国税局不应批准申请人撤诉。
因为根据行政复议合法性原则,应对下级税务机关具体税务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判定,不应以当事人的主观自治为原则。
4、一级复议的原则、一级复议的原则5、复议机关独立行使复议权、复议机关独立行使复议权的的原则原则6、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绳的原则|四、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
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是指各级税务机关受理复议案件的权限划分,其一般原则是由上一级税务机关管辖。
具体内容:
1、对各级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2、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裁决为终级裁决。
3、对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税务机关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处理,仅需了解P114。
|五、税务行政复议的程序:
(一)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
1、申请方式:
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2、申请期限:
先清缴税款、滞纳金等款项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3、申请程序:
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其已受理在法定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不得申请税务行政复议。
|
(二)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
1、复议机关收到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在5日内进行审查。
对于不符合规定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符合规定者,应书面通知申请人以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2、对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是受理后超过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纳税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税务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税务行政复议的证据规则证据包括以下几类:
书证、物证、试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四)税务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1、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案例分析2009年10月7日,某县国税局对S商店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商店开业5个月销售额为104000元,应缴纳增值税4000元。
国税局令其缴税但该商店拒绝缴纳,于是,国税局工作人员当场查封了其经营的全部商品,价值10万元。
该商店不服,于2009年10月20日向县税务局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依法受理,但直到2010年元旦商店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
现该商店准备申请行政诉讼。
1、某县国税局的作法正确吗?
2、假如上一级税务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应在多长时间内作出复议决定?
3、该商店能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吗?
案例分析思路1、某县国税局的做法不正确,实行税收保全措施明显失当,且施行保全措施应经过税务局局长批准。
2、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3、该商店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商店符合此期限要求。
第三节税务行政诉讼|税务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点|税务行政诉讼的管辖|税务行政诉讼的范围|税务行政诉讼的管辖|税务行政诉讼的程序|税务行政侵权的赔偿案例分析2009年3月某国税分局检查发现某企业2月从d公司取得了两张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后又深入检查发现该企业上一年度5月份也有两张从d公司取得的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对这4张专用发票不予抵扣,并作出处罚。
该企业不服,向法院提出诉讼。
一审期间,法院以国税分局只能以当年2月份取得的专用发票为虚开的证据,而不能证明其上一年度取得的发票为由,判决撤销该处罚决定,由分局重新作处理决定。
国税分局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期间,经法院许可,国税分局对该企业进行调查,证实这两张发票也是虚开的。
二审法院因此判决撤销一审法院的判决,维持上诉人的处罚决定。
1在行政诉讼中被告负举证责任,被告要举出哪些证据?
2此案例中存在什么问题?
请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