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规章制度.docx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生管理规章制度.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辉县市城北中学
学生一日常规
一、按时起床,不睡懒觉。
二、带好入出证,带齐学习用品,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
三、按规定摆放自行车,自习前做教室和清洁区的保洁活动。
四、严肃参加升国旗和校会活动。
五、课间操集合快、齐、静,认真做好每一节操。
六、上课认真听讲,积极思考,举手回答问题。
独立完成作业,不准在课堂说话、做小动作,或看其他书籍。
七、课间开展有益的活动。
不准逗打追逐,污言秽语。
八、保持室内外清洁。
桌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乱扔纸屑、尼龙袋等杂物,不乱泼剩余食物,不随地吐痰。
九、爱护公物和花草树木,不在墙壁、门窗、桌面和公物上乱涂乱画。
十、积极参加活动课,不准缺席或回家。
十一、节约水、电、粉笔。
教室光线明亮时,必须及时关灯。
十二、放学后,清点好学习用品,按时、安全回家。
十三、按时制订发展目标,积极参加小组评价,并按评价情况调整发展目标。
中小学生守则
一、执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二、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
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三、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四、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休,讲究卫生。
五、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六、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七、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八、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九、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十、执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微,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
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7、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益、防中毒等。
二、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8、平等待人,与人为善。
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谷习惯。
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9、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0、同学之间互想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1、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友善,要讲普通话。
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
12、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3、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14、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的钱物要及时归还。
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15、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6、按时到佼,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17、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
18、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19、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遵守活动的要求和规定。
20、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
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良好秩序。
21、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乱涂改刻画。
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22、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23、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保持心理健康。
四、勤劳俭朴,教敬父母
24、生活节俭,不互相攀比,不乱花钱。
25、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26、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珍惜时间,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坚持锻炼身体。
27、经常与父母交流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
28、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29、体贴帮助父母长辈,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关心照顾兄弟姐妹。
30、对家长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讲道理,不任性,不耍脾气,不顶撞。
31、待客热情,起立迎送。
不影响领里里正常生活,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五、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32、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33、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跨越隔离栏。
34、遵守公共秩序,乘公共交通工具主动购票,给幼、病、残、孕及师长让座,不争抢座位。
35、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护庄稼、花草、树木、爱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
36、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37、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不滥用药物,拒绝毒品。
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活动。
38、公共场所不喧哗,瞻仰烈士陵园等相关场所保持肃穆。
39、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滋扰,做文明观众。
40、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城北中学升国旗制度
一、每周星期一早读时,举行升国旗仪式。
全体师生均应列队参加,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学生必须穿着校服。
二、升国旗仪式由学校指定各个年级各个班级轮流主持,体育教师负责整队。
三、升旗仪式
(1)出旗
1、旗手持旗,齐步走向升旗台。
2、全体师生立正。
(1)介绍本班情况,介绍队形背景的含义。
(2)升旗(奏国歌,全体师生行注目礼)。
(3)唱国歌(音乐教师指挥)
(4)国旗下演讲(由本班学生负责)
(5)仪式结束解散
学生尊师守则
我国《教师法》指出: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在校学生更应当首先尊重老师。
学生尊重老师,就要做到以下几点:
1、支持老师的工作,尊重老师的劳动。
对老师进行教育、教学的工作,如上课、实验、批改、辅导、考查、家访、调查了解、谈心活动等,学生都应大力支持,不能作出有阻碍老师开展上述正常工作的行为。
尤其在上课时,必须遵守课堂纪律,专心听讲,服从教导。
2、尊重老师的人身权利。
无论何籍贯、何性别、何级科的教师,都应一视同仁的受到学生的尊重。
学生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理由和手段作出有损于老师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行为。
禁止恐吓、侮辱、殴打老师,禁止对老师的教育采取报复性行为。
3、对老师要礼貌、热情、大方。
①不论在校内校外,学生见到老师都应主动打招呼(一般应叫“某(姓)老师”),主动让路、引路、让座;老师去家访,学生应热情接待。
②老师找学生谈话,学生应恭敬顺从,态度要诚恳,举止要端正。
③上课时,学生迟到或有事要离开课室,都应先向老师报告;进入老师的办公室,首先要报告,经允许才能进入。
4、对老师要关心。
主动帮助老师做力所能及的事,老师有病、有困难应主动问候。
5、爱护老师。
对老师的工作言行应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给予公正的评价、善意的批评,以便老师不断改进工作中或主行中的缺点和错误。
城北中学课堂常规
一、预备铃响后,学生应进入教室,将本节课所用的书本和文具放在桌子左上角,坐在自己的座位上,静候老师上课,体育课在运动场上集好队,等候老师上课。
二、上课铃响后,老师进入教室说"上课",班长即发令"起立",学生立正站好,待老师点头回礼后,班长下令"坐下"。
下课时,老师宣布下课,班长喊"起立",老师回礼后,学生方能离开教室。
英语课使用英语课堂语言。
三、学生迟到进教室时,必须喊"报告",经老师允许后才进入教室,坐到自己座位上去。
不得不经报告直入教室,不准踢门或用力推门。
四、上课时,要严肃认真,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密切配合老师教学,认真做好笔记和课常练习,认真操作实验,爱护实验仪器,不说笑打闹,不做与本课无关的事。
五、要听从老师的管理和教育,积极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回答教师提问时要起立,声音要响亮,得到老师允许再坐下。
向老师发问时,要先举手,经允许再起立发言。
六、在测验、考试和回答老师提问时,不得翻书、翻笔记、偷看答案,不得互相提示,严禁测验、考试作弊。
七、上课时穿戴要整洁、坐立姿势要端正,不许脱鞋,不准穿拖鞋,不许戴帽子。
夏天不许只穿背心,冬天不许戴手套,上体育课必须穿运动服和平底胶鞋。
不许带传呼机和手提电话进教室。
八、上自习课和晚自习时,应保持教室安静,认真学习,不随便说话,不随便离开座位,不准任意离开教室。
九、到音乐室、美术室、电脑室、语音室、实验室等功能室上课,要按指定位置坐,不得自行调换座位,不得随意挪动桌椅。
十、值日生要注意保持教室整齐清洁,并利用课间将黑板擦干净。
十一、每节课都要点名,做好考勤记录。
城北中学关于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的规定
一、考试
1、考试一般实行单人单桌单行,预备铃响后,学生要迅速进入试室,按规定的位置坐好,不得自行更换座位。
2、所有与考试有关的课本、笔记本、作业本、练习册等资料和计算器,不得带进考室。
3、超过规定时间,不得进入考室。
4、考试不得有交头接耳、旁窥、夹带、互打手势暗示等各种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由监考老师提出口头警告,并在考试记录表上作出记录。
5、对考试作弊的学生,按《考试处罚暂行条例》处理,并通报全校。
6、因考试作弊被发现而对老师言行上采取恐吓、报复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
7、卷面有不清楚的地方,应举手询问监考老师,不得擅自交谈和喧哗。
8、考试期间不许大、小便(身体不舒服的例外)。
不得随便提前离开考室,下课铃未响,一般不许交卷。
9、允许交卷的要迅速离开考室和试场,步履要轻快,不准议论,否则作作弊论处。
10、考试下课铃课后,要立即停止答卷,等收卷后方可离场,学生不得撕毁试卷,不得不交试卷。
11、每天考试完毕,值日生必须搞好卫生清洁。
二、监考
1、期末考试,由学校指定专人任监考员和考务工作人员,并负责到始终。
2、每科考前15分钟,监考员要做到教导处指定的地点领取试卷、《考试情况记录表》等。
3、考试预备铃响后,监考员要即刻进入考室,当众启封,清点和分试卷。
4、在监考过程中,必须严肃认真,要对学校对学生负责任。
发现学生作弊行为,按考试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监考员不得站在室外,不得吸烟,不得给学生提示,不得做与监考无关和不利于监考的事。
5、每科考试时要检查对照学生与座位安排是否相符。
6、除非有特殊原因经批准外,不般在考试过程中不得更换监考老师。
7、每科考试结束前15分钟,可提醒学生注意掌握时间。
8、每科考试结束后,要及时收齐试卷装订,连同所领的资料一同交给教导处。
离开考室要关闭有关电源和门窗。
9、每天考试结束,班主任要督促值日生搞好清洁卫生。
三、评卷
1、评卷分科组进行,实行流水作业。
2、参加评卷的老师应服从评卷组长的安排和管理。
3、评卷必须严肃认真,按评分标准打分,有特殊情况者,要经请示评卷组和才能作出新的处理。
4、负责评卷的题次打分后,评卷老师要签名。
5、各科室要指定专人复查评卷,统计和登记分数。
非必要时科任教师本人不能统计和登记所任班的考试成绩。
6、各科评卷完毕,要把试卷和成绩登记送教导处抽查。
7、抽查时,如发现明显漏评、错评现象。
教导处有权向评卷责任人提出质疑并要求更正。
发现有故意漏评、错评的,除上述处理外,要责成责任人书面检查,并按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四、补考
1、凡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均应补考。
2、补考的监考老师由教导处指定专人负责。
3、补考时,考试与监考的有关规则基本与第一、二项规定相同。
4、补考严禁缺考,严禁冒名顶替,严禁非补考学生围观,否则,要严肃处理。
5、补考要即时缴交补考费,补考费由班主任代收。
6、补考试卷由科任老师评改。
7、补考时间每科为45分钟。
学生考勤制度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未进入教室实验室的,作迟到处理,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或实验室的作早退处理,课外活动课下课前离开学校的作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须有有关证明,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当面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4、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应由家长写出休学申请并持医院证明到班主任处登记,然后到教导处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为半年或一年,休学期满后须到教导处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痊愈不宜复学者,可保留学籍继续休学一年。
5、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课者,须向班主任和体育老师讲清原因,免上体育课,否则按旷课处理。
6、请假在两日内(含两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两日以上至五日由年级组长审批;请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导处审批;两周以上由校长批准。
请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批准。
7、凡需请假的学生,必须认真填写请假条。
请假条一式三份,一份交寝管管理,一份交学校门岗,一份班主任留存。
8、各班设立考勤点名册,按学校规定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9、各班考勤情况按学校规定,及时做好汇总、公布、小结等工作。
对全勤的学生和认真记考勤的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
学生每学期出勤情况应记入学生成绩的报告表和有关档案。
10、迟到、早退、旷课较多的班不能评为先进。
严重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要受学校纪律的处分。
校园管理制度
一、学生必须保持仪容仪表整洁大方,按规定穿着校服,里面的衣服要束进裤子里面。
学生一律不准烫发、染发,不化妆、不戴首饰及其他饰物。
男生不留长发,女生提倡短发。
二、骑自行车进入校门要主动下车,自觉接受门卫、值日师生的管理,不带外人进校。
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老师,尊敬全体教工,服从管理,接受教育。
四、必须团结同学,要依靠学校、老师或家长解决同学之间的矛盾,不得私自找无关人员处理。
五、自习课应保持安静,自觉学习,不走动,不早退,不影响他人。
六、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
七、参加会议、活动和仪式时,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按指挥进场退场,不遗弃废纸和杂物。
八、举止文明,行为端正,不骂人,不打人,不说脏话,爱惜生命,不沾毒品,不吸烟、不喝酒。
上下楼梯靠右行。
遇到老师或外宾、参观人员时,应主动让路、问好。
九、勤俭朴素、健康向上。
日常生活不攀比,不吃零食,不乱花钱;文娱消费有选择,不闲逛,不逗留于路边小店或排挡。
养成健康文明、节约朴实的生活习惯。
十、保持校园宁静。
不在教学楼四周和走廊上从事体育活动、追逐打闹或喧哗;上下午到校后及中午休息时,不得在校内吵闹、追逐、游戏、打球等;不在不合适的时间、地点进行体育活动。
十一、爱护校园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杂物及纸屑;不乱刻乱画、不乱倒污水、垃圾,做好公共地区的保洁工作。
十二、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地,不在校园里踢足球;不采摘花果,不攀折树木。
十三、爱护公物,保护校园设施。
不翻越门窗,不用脚踢门窗或其他各种设施;不在墙壁、黑板、玻璃、门窗和宿舍墙上留下污浊痕迹或脚手印;不损坏水电、消防及其他安全设施。
十四、文明使用洗手间,爱护洗手间各种设施。
使用后即冲洗干净,小心关好水龙头,不在洗手间打闹。
十五、《制度》实施情况,作为班风评比和班主任工作考核的参考。
城北中学学生奖惩条例
奖 励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给予表彰奖励;
1、关心政治,勤奋学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绩显著者;
2、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工作踏实肯干,维护学校利益,敢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者;
3、大公无私,助人为乐,尊老爱幼,拾金不昧,在群众中造成良好影响者;
4、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有重大贡献者;
5、积极参加各项竞赛活动,成绩优良,得了好名次者;
6、在期中期末考试中,各科成绩优良者;
7、有其他先进行为者。
(二)表彰奖励方式: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扬;
3、给家长或村(居)委会写祝贺信;
4、颁发奖状、奖品、奖金;
5、授予“五好之星”、“学习标兵”、“进取之星”、“拼搏之星”、“环保之星”、“治保之星”、“财保之星”、“运动之星”、“写作之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光荣称号;
6、报请上级机关给予嘉奖。
凡受奖励的学生一律入档记录。
处 分
(一)凡违反《中学生守则》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校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
(二)处分类型:
1、公开点名批评,通报批评;
2、警告、严重警告;
3、记过;
4、留校察看;
5、勒令退学;
(三)凡受处分的学生一律入档记录,并通知其家长。
对受处分的学生,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不要歧视他们,要继续加强教育。
一个学期后确有悔改表现者,经讨论批准,可以撤消处分,撤消处分的决定,应通知家长,同时撤消原处分材料。
勒令退学的学生,退学后确能改过,并表现良好者,经其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复学,复学时按其实际文化程度编入相应的班级就读。
(四)、关于学生违纪的界定
(1)一般违纪
1、见到老师不主动打招呼或在背后直呼老师姓名。
2、在教学区(教室、走廊)追逐打闹、玩球或大声喧哗;在室外用棍棒打闹及投掷沙石等。
3、践踏草坪,乱折花草树木,随地乱扔果皮、饮料盒(瓶)、废纸等杂物。
4、在黑板上、建筑物上、地面上乱涂乱写,涂抹更改学校或班级的板报内容和通知。
5、在校园内燃放炮竹、烟花等。
6、未经允许随便进入功能室、宿舍、教师办公室。
7、迟到早退。
8、在教学区周围玩足、排、蓝、网球未造成损坏公物,经劝阻立即停止活动者。
9、不参加日常的值日卫生清扫,不能加大扫除或公益劳动。
10、违反《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校规》的行为。
(2)严重违纪
1、不接受老师教育,顶撞辱骂威胁老师及职工,给老师起外号、叫花名。
2、旷课(包括不上早读和晚自习,不参加升旗集会,不做广播课,不参加文体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
3、违反考试考场规则,考试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
4、吸烟、喝酒、赌博、谈恋爱。
5、进营业性质的卡拉OK歌舞厅或桑拿浴。
6、偷盗公共财产或他人财物。
7、损坏教学设备、校园设施和果树花木。
8、校内骑单车、校外骑摩托。
9、随地吐痰,抹鼻涕、大小便。
10、携带弹簧刀、刮刀、菜刀、匕首等凶器进校/
11、传看淫秽小说手抄本及黄色画片、录像。
12、私自将校外人员约进学校闹事。
13、到营业性的桌球室或游戏机室玩。
14、打架斗殴,寻衅报复;散布流言,搬弄是非。
15、在学校重大活动中的一般违纪行为,或一般违纪行为屡教不改者。
16、其它有严重违反《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校规》的行为。
(五)、对学生犯有打架斗殴错误的处理决定
为维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证全体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对破坏教学秩序,危及同学人身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的打架斗殴错误给予严肃处理。
规定如下:
1、双方发生矛盾,首先动打手人者,受警告以上处分。
2、手持棍棒、砖头石块、铁器等凶器打人或两人以上打一人者,受记过以上处分。
3、在校内唆使他人,协助自己打人者,唆使者和参加打人者受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4、串连校外人员参加打架,受记过以上处分。
参与打架的校外人员由学校反映所在单位或派出所严肃处理。
5、他人发生矛盾,在场学生不但不加以劝阻,反而起哄,助威者,受警告以上处分。
6、高年级到低年级寻衅闹事,期侮小同学,根据以上规定加重处分。
7、对犯此类错误的处理,主要依据事实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
即使原来有理的一方,如触犯以上规定,也要受到同样的处理。
8、以上规定仅限于未造成严重后果(伤、残、严重破坏教学秩序)的情况。
如造成严重的后果,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由学校及司法部门共同处理。
9、犯此类错误除按上述规定的处理外,每人每次扣除学生操行等级评分的10—10分,严重者加重加分。
培育良好的校风,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制止打架斗殴野蛮行为在学校的发生,是保证全体学生身心健康的基本条件,我们一定要努力保持学校安定团结和谐的环境,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有此类毛病的同学,要提高认识,不要再犯此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