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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费范本

物业收费范本

1.物业公司的收费明细表

新建住宅小区入住收费告知单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说明

首期房屋维修资金

房屋成本价*3%*建筑面积(有电梯)、

房屋成本价*2%*建筑面积(无电梯)

《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2000年市政府令91号)

1、本项收费为代收。

2、当年房屋成本价由市物价局、房地局发布。

居民非生活垃圾清运费

最高限价:

400元/户

《关于规范环境卫生服务收费的通知》(沪环卫计(1998)第231号、沪价行(1998)第298号)

1、本项收费为代收。

2、业主在指定地点堆放,环卫部门安排清运。

3、收费范围:

居民装修垃圾,居民确实不装修的,不得收费。

4、具体收费标准按区县物价部门审核公布的标准执行。

有线电视初装费

市区240元/一个终端

城镇330元/一个终端

农村480元/一个终端

《关于重申和补充本市住宅入住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沪价房(1999)第166号)

1、本项收费为代收。

具体收费标准按区县物价部门审核公布的标准执行。

2、安装2个以上终端的,每增加1个终端按原价的八折收取。

分时电表装置费

100元/户

《关于核定民用分时电价和分时电表装置费标准的通知》(沪价公(2000)第336号)

1、本项收费为代收。

房屋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

最高限价:

10元/人

《关于重申和补充本市住宅入住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沪价房(1999)第166号)

1、本项收费为物业公司自收。

2、物业公司不得向业主、使用人或施工队收取装修保证金、押金等。

物业管理服务费

其中:

管理费、

保安费、

保洁费、

房屋设施

设备运行费、

维修费

元/建筑平方米.月*房屋建筑面积

《关于做好一九九八年度调整普通内销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的通知》(沪价房(1997)第342号)《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1、本项收费为物业公司自收。

2、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或暂定标准。

3、从次月起计费,可预收但不超过3个月。

4、需按实结算的收费项目应标明。

其他

按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

房屋销售合同

1、此项收费为代收。

2、销售合同约定的收费应当符合政府规定的有关收费政策。

3、带有强制性的收费项目须经市、区(县)物价局审批。

======================================================================

序号收费单位项目收费标准购房面积

M2总房款

元税/费金额

元备注

1房管局产权(抵押)登记费80元/户80.00

测量费1元/平米*销售面积0.00

2房管局房屋维修基金总房款的2%0.00

3税务局契税总房款的1.5%0.00

印花税总房款的0.1%0.00

4土地局分户土地登记费小于100M2的收13元/M2,大于100M2每增加50M2加收5元/M20.00

5物业公司代办燃气管道安装费0.00

有线电视安装费0.00

可视免提对讲门铃0.00

物业管理费0.00(元/M2/户)

装修保证金1000元/户1000.00

合计1080.00

费用占总房款比例(%)#DIV/0!

备注:

物业公司代办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填入即可。

……

参考物业管理网

2.物业管理收费通知范文

你们好!

交付一年时间已过,服务中心本着“服务至上”的原则,竭尽所能为业主们提供至善至美的服务。

为今后更好的为业主服务,不断完善园区配套设施设备,现开始收缴2009-2010年物业管理费。

近期服务中心会在园区及各单元门厅帖示温馨提示公告,之后会对未交费业主逐户上门帖示催缴单;对于未入住业主会进行电话催收。

敬请广大业主理解与支持。

业主可以直接到服务中心交付费用,也可直接打入服务中心指定银行账号,详情请电话咨询服务中心。

也真诚希望业主可相互转告。

谢谢!

服务中心会进一步改善服务质量,完善园区相应设施设备,尽最大可能的服务业主。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

3.国家物业费标准

1.物业费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对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我国《合同法》确定的是由当事人约定的原则。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但我国同时又采纳了对违约金条款予以干涉的原则,其目的就是使违约金以赔偿为主,兼具一定的惩罚性。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所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如何判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如何予以“适当减少”,法律均未进一步明确。

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人民法院在认定违约金是否过高时,应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社会经济状况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诚信原则进行平衡。

鉴于上述分析,对于物业费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合同中有约定的应当依据合同约定。

但是当出现“天价”违约金或者过低的违约金时,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请求调整。

当双方没有约定物业费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批复》(法释(2000)34号)的规定:

“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罚息利率是在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计息(银发[2003]251号)。

即当双方没有约定时,物业费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应按照在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一50%计算。

例如,2008年12月23日调整后的1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是5.31%,加收30%~50%后换算成逾期付款违约金为万分之一点九到万分之二点二。

《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是向行业内推广使用的,必须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制定。

所以笔者认为示范文本中违约金的默认标准也应当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并按照年度不同进行动态调整。

如2009年的标准可按逾期每日万分之二收取。

2.违约金应当如何约定物业服务合同的甲方不是一个特定的主体,而是一群人,即全体业主。

物业费是全体业主按建筑面积比例进行分摊的,其过程实质上是所有业主先筹集资金,之后再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来购买和消费服务。

从理论上说,物业服务费首先不属于物业服务企业,而属于全体业主。

个别业主欠交或拒交物业费,实际上造成了全体业主的违约,损害的是全体业主,尤其是正常交费的业主的利益。

因此,违约金的约定过程最好是由全体业主事先讨论决定,在《管理规约》中先行约定物业费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及标准,之后再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中约定。

在前期物业管理中,由于《临时管理规约》是由开发商主导制订的,规定的违约金标准实际往往较高,这样就成了“霸王条款”,所以建议《临时管理规约》对于违约金标准的规定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标准。

这样制定的物业费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更为合理,同时也便于业主委员会依据《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督促业主限期交纳物业费或者相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4.物业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房地局:

为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我们制定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执照执行。

附: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附: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四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

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第九条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第十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

第十一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第十二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收费采取酬金制方式,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第十五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

5.物业费通知单格式

◆物业管理公司应履行哪些义务和责任?

物业管理企业受管委会及房产消费者的委托,承担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与委托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的义务包括:

1.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对房产消费者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及其公共部位进行维护、修缮,承担居住小区及小区内物业的保安、防火、绿化绿扩、清扫保洁以及房产消费者日常生活必需的便民服务。

2.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的监督。

3.重大的管理措施提交物业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

4.接受房屋土地管理机关、其他行政管理机关及当地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

5.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要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有关物业管理公司应根据国家规定,结合管辖小区实行情况,制定较具体的义务和责任条款并公之于众,以方便房产消费者的了解和监督。

◆业主、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大会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应如何处理?

业主、使用人未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日加收应交纳费用3%的滞纳金或者按约定加收滞纳金。

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业主、使用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条例,市房地产局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业主大会的职责和职权是什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

(2)审议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和业主公约;(3)听取和审议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报告;(4)决定物业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据此规定,有关方面经测算后得出,一套60平方米的多层住宅,若不包括大修费,每户每年交纳物业管理约850元,其中住户个人交纳108,每月9元,产权人分担724元,每月62元;同样面积的高层住宅,每户每年交纳物业管理费约1414元,其中住户个人交纳108元,每月9元,产权人分担1306元,每月109元。

故此,购买房改房的职工只需按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收费标准,交纳其中的住户个人交费项目。

该项费用包括装修房屋垃圾外运费、保洁费各项费用统收服务费、车辆存车费和机动车丰车费等。

其中的常规性收费,包括保洁费(3元/户)、保安费(5元/户)和各项费用统收服务费(1元/户),一般每户每月为9元,全年108元。

◆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服务费收取有什么规定?

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服务费与商品房的物业管理费不同。

按照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上海市物价局的规定,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是:

(1)居住用房的管理费:

多层住宅每户每月4.5-7.5元;高层住宅每户每月5-10元。

具体收费档次划分,在此幅度内由业主委员会同所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商定。

(2)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

6.物业费收取标准2015是多少

物业费收取标准一级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基础条件小区封闭;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绿化率35%以上(包括水面);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500平方米以上;固定活动馆所300平方米以上;专用固定停车泊位1个/3户;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固定体育活动场馆不少于二项设施。

公共秩序维护1、门岗室美观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

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12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

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6、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保洁服务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2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2次。

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

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2次;扶手每天擦洗2次,保持干净整洁。

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5、按楼栋口、楼层收集垃圾,每天2次。

6、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7、垃圾设施每天清洁2次,无异味。

8、公共区域玻璃每周擦洗1次。

9、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10、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11、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2、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级收费标准0.7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基础条件小区封闭;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绿化率30%以上(包括水面);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000平方米以上;固定活动馆所200平方米以上;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一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体育活动场地不少于一项设施。

公共秩序维护1、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

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0小时立岗值勤。

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8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2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

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6、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保洁服务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1次。

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

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扶手每天擦洗1次,保持干净整洁。

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5、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2次。

6、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7、垃圾设施每天清洁1次,无异味。

8、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擦洗2次。

9、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10、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11、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2、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级收费标准0.5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基础条件小区封闭;有固定管理服务用房;绿化率25%以上;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500平方米以上;固定活动馆所100平方米以上;有简单的体育活动器械、设施。

公共秩序维护1、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

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8小时立岗值勤。

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巡逻,其中夜间巡逻不少于5次,每次巡逻不少于1小时,并做好巡查记录。

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

7.物业收费知识大全,业主缴纳物业费须知

1.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已售公有住宅的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地局制定;

(2)普通内销商品住宅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在区物价部门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规定的基准价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3)高标准内销商品住宅和外销商品住宅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

其他服务项目的收费,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使用人协商确定。

2、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包括哪些项目?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包括下列项目:

(1)管理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务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和其他有关物业管理服务;

(2)房屋设备运行费,用于电梯、水泵等房屋设备运行服务所需的费用;(3)保洁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保洁服务所需的费用;(4)保安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安全保卫服务所需的费用;(5)维修费,用于物业维修服务所需的费用。

上述第

(1)、

(2)、(3)、(4)项费用按月分项计算,第(5)项费用按实际维修项目计算。

3、以什么面积收取我的物业管理费?

房产证未办理以前,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销售面积为准;房产证办理以后,以实测后的建筑面积收取物业管理费。

4、物业管理服务费可以预收几个月?

业主或使用人未按时交纳,如何处罚?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经约定可以预收,预收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业主、使用人未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日加收应交纳费用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或者按约定加收滞纳金。

5、有的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这对我有影响吗?

有影响。

因为物业服务的实施是需要业户交纳的物业管理费来支持的,如果有业户不交管理费,势必会给物业公司的管理运营经费造成影响,也将影响了已交费业户的利益,也就是影响了您的利益。

物业费问题一直是广大业主的很关心的问题,当问及很多业主为何拒缴物业费时,得到的却是各种各样的答案——有的业主因房屋质量问题不交物业费,有的业主因邻居将房屋出租而不交物业费,在法律角度上很多理由是不合理的。

6、业主家被盗,物业公司是否一定要赔偿?

《物业管理条例》第47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保安服务内容不包含对住户室内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

物业公司收取的保安费仅用于维持小区公共秩序和日常巡视,并非是对小区内特定的人、财、物予以管理。

只要保安服务达到规定的要求,物业公司就没有法律责任。

8、因工程质量遗留问题,业主是否可以拒交管理费?

不可以,开发遗留问题是业主和建设单位之间的问题,而物业管理费用是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法律问题,二者不能混淆,业主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开发遗留问题,业主应当与建设单位或通过物业公司代为协商处理。

9、小区内的公用设施损坏,维修费用是包含在物业管理服务费内吗?

如果不是,维修费用该由谁来承担?

公用设施的小修和日常保养费用包含在物业管理服务费中。

10、房地产公司交房时,就要收取物业费,我没有跟物业公司签过任何合同,为什么要交物业费?

一般购房者与开放商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已包含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当房产的所有权由开发商移交到了业主手中时,物业公司就要为公共性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的日常维护、修缮、整治等),作为业主的你就要开始交纳物业费了。

11、如果物业费要涨价,业主可以反对吗?

根据《物权法》第76条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属于“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对该类事项的变更决定,应由经专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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