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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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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学概论1(总31页)

《治安管理学概论》教案

编制人:

张莉

编制日期:

2007年1月

《治安管理学概论》教案

第一章导论

教学重点及难点:

  1、治安管理的含义。

  2、伴随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我国治安管理方面的变化。

  3、治安管理的主要内容及特征。

教学方式:

主要采用讲授的方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治安管理的概念

一、治安的含义

“治而不乱,安则不危,此二事为行政之至计,故恒并举以成言。

二、治安管理的概念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简称,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

三、治安管理的范围

包括:

公共秩序管理、户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出入境管理、内部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等

四、治安管理的基本特征

1、管理措施的特殊强制性

2、管理主体的武装性

3、管理内容的广泛性和复杂性

4、管理活动的社会性

第二节治安管理学的研究对象与体系

一、治安学的研究对象与体系

(一)治安学研究的对象

1、社会治安现象。

2、产生治安问题的原因以及社会治安与社会诸因素的关系。

3、治安对策。

(二)治安学研究的体系

1、治安学原理。

2、治安史学。

3、比较治安学。

4、治安法学。

5治安管理学。

二、治安管理学的研究对象与体系

凡属于与治安管理有关的问题和现象都在治安管理学研究的范围之内。

治安管理学的学科体系包括5个分科:

1、治安管理学基本理论基础;2、治安管理史;3、比较治安管理雪;4、治安管理法雪;5、治安管理业务。

第三节治安管理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一、治安管理学与行政法学

治安管理学与行政法学相互交叉。

治安管理从本质上讲,是执行治安行政法律、法规和治安行政措施的活动。

行政法学中有关行政法的基本原理、行政法律关系、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法的监督,即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方面的理论,对治安管理学有指导作用。

治安管理学侧重研究治安管理的客观规律,以改善治安管理机制,提高治安管理效率为目的。

二、治安管理学与刑法学

治安管理学研究运用国家治安管理力量和社会力量,达到预防犯罪、惩治违法、保护人民、实质上也是达到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人民权利的目的。

三、治安管理学与政治学

四、治安管理学与社会学

五、治安管理学与管理学

第四节治安管理学研究的方法

一、治安管理学研究方法概述

二、治安管理学的具体研究方法

三、治安管理学研究方法的创新与移植

第二章治安管理的任务和原则

教学重点及难点:

  1、治安管理的原则及怎样运用治安管理的各项原则。

教学方式:

主要采用讲授的方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治安管理的任务

一、治安管理任务概述

治安管理任务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治安管理机关及其人员所负担的治安管理责任的综合和概括,是治安管理职能的具体化。

二、治安管理任务的内容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预防、发现、制止违法犯罪活动,查处治安案件、治安事故,处置治安事件;协助国家其他行政管理;救助群众危难,提供社会服务。

第二节治安管理的原则

一、治安管理原则概述

治安管理原则的特点:

一是阶级性。

不同国家和社会其维护治安秩序的本质是体现一定阶级的意志,反映和保障一定阶级的利益。

二是目的性。

治安管理原则是用于指导治安管理实践的,为治安管理服务。

三是规范性。

治安管理原则的基本内容是治安管理规律性的反应,虽然不是法律规范,但是应当通过文件来规定,必须认真遵循。

二、治安管理原则的内容

治安管理应当遵循服从于服务的原则、法治原则、专群结合原则、公秘结合原则、属地原则、预防为主,保障安全原则,内紧外松,控制适度原则。

三、正确认识和运用治安管理原则

治安管理原则是一个有机联系的系统,与治安管理法律、政策具有一致性,运用治安管理原则应当坚持坚定性与管理策略的灵活性相结合的特点。

第三章治安管理组织

教学重点及难点:

  1、治安管理基层组织的范围。

  2、治安管理社会组织。

  3、治安管理基层组织及社会组织之间的工作配合。

教学方式:

主要采用讲授的方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治安管理组织概述

一、组织及其基本功能

所谓组织,是由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多个体或者群体,为了完成单个群体无法独立实现的某些任务而组成的,具有共同目标性,特定结构、协调机制和整体功能的群体。

功能,服务于组织的共同目标,产生于组织的特定结构,决定着组织的效能,对研究和调控组织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治安管理组织及其整体特征

1、是合法存在和活动的正式组织。

2、具有依法调控他人行为的一定权力。

3、以维护社会治安为基本目标。

4、依法组建、合法存在、守法行动。

三、治安管理组织的类别划分

治安管理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

治安管理结构---国家机关中的治安管理组织;群防群治组织---自治性安全防范组织;保安服务企业---职业化安全防范组织。

四、治安管理体制

第二节治安管理基层组织

一、治安管理基层组织及其范围

二、公安派出所

三、其他的治安管理基层组织

第三节治安管理社会组织

一、治安保卫委员会

二、保安服务公司

三、单位内部保卫组织

作业:

浅谈如何协调治安管理组织之间的工作。

第四章治安管理手段

教学重点及难点:

  1、主动性治安管理手段。

  2、被动性治安管理手段。

教学方式:

主要采用讲授的方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治安管理手段概述

一、治安管理手段的含义

是指国家的治安管理主体为了实现治安管理目标,达到维护社会治安的目的,依法对社会治安秩序实行控制管理的各种方法的总称。

二、治安管理手段的特征

特征包括:

权威性、强制性、目的性、预防性、多样性、互补性。

第二节被动性治安管理手段

是指治安管理主体只有在治安管理相对人提出申请的条件下才能依法实施的对社会治安秩序进行控制管理的各种方法的总称。

一、治安行政许可

二、治安行政确认

三、治安行政裁决

第三节主动性治安管理手段

是指治安管理主体依据其法定的治安管理权,无需治安管理相对人的申请即可依法做出的治安管理措施。

一、治安行政规划

二、治安行政命令

三、治安行政教育

四、治安行政监督

五、治安行政处罚

六、治安行政强制

第四节治安管理的其他手段

一、治安管理的经济手段

二、治安管理的技术手段

作业:

怎样认识被动性治安管理手段与主动性治安管理手段。

第五章治安管理基本措施

教学重点及难点:

  1、治安教育的方法要点。

  2、治安调查的内容及应当注意的问题。

教学方式:

主要采用举例分析,案例分析、讲解的方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治安教育

是治安管理的基本措施之一,是为争取公众配合、舆论关注、社会支持而对管理相对人和公众进行的,以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普及性社会传播活动。

一、治安教育的作用

通过治安教育可以引起舆论关注,提高认识水平,提高实践能力。

二、治安教育的基本内容

治安教育内容要有利于维护治安的情感和道德,有利于维护治安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有利于维护治安的行为和习惯。

三、治安教育的主要方式

治安教育可以通过系统训练、广泛传播、专题对策、具体指导的方式进行。

四、治安教育方法要点

治安教育应当情理并重,攻心为上;贴近生活,注重使用;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持之以恒,常讲常新。

第二节治安调查

治安调查是治安管理的基本措施之一,是客观了解和科学分析某一领域治安管理的现状、问题,为治安管理的科学决策和有效实施提供依据的一种认知活动。

一、治安调查的作用

搞好治安调查可以对治安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检验与客观评判;能为治安管理科学决策提供必不可少的依据。

可以为治安管理决策的正确实施提供有益的参照。

能提高公安机关的治安调控能力和治安民警的综合素质。

二、治安调查的基本内容

治安调查应当调查清治安管理的常态与异常情况、公众的安全感语言权要求、治安领域出现的新问题、违法犯罪与灾害事故的特点及其规律、重大变动的社会动态与公众心态。

三、治安调查应当注意的问题

治安调查过程中要注意实事求是,防止主观误导,要主动及时,防止时过境迁,要全面系统,防止以偏概全,要准确规范,防止粗疏零乱。

第三节安全检查

是运用科学的手段、方式和方法,依法审视、查看、检验各种场所、人员、物品及其相关方面,以发现和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的治安管理行为和活动。

一、安全检查的作用

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隐患、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可以有效的提高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与能力,可以干扰、阻断甚至震撼违法犯罪行为,可以落实防范责任,严密安全管理机制。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与方式

安全检查应当检查处于要害岗位可能严重危害治安的人员,影响甚至破坏安全的物品,不利于维护治安的环境和可能妨害社会治安的行为。

三、安全检查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实施安全检查一定应当注意安全防护,还要注意接受检查方面的权益保护问题。

第四节秘密控制

秘密控制是治安管理基本措施之一,是依法物建和使用治安耳目、依法动员公众参与,对有可能危害社会治安的人员、场所、行为进行相应监视、控制的一种治安管理行为和过程。

一、秘密控制概述

秘密控制是对公开管理的必要补充,是对被控制对象的积极保护,也可能是依法打击的前奏,所以秘密控制往往具有多方面的公共安全信息。

二、治安耳目的特点与作用

治安耳目市公安机关物建、使用的秘密力量的一种,是为收集难以公开收集的特殊治安信息、实施公开管理无法替代的特殊控制而建立的,专门用于治安管理领域的一种秘密控制力量。

治安耳目只能用于治安领域,不用于打击刑事犯罪;且治安耳目只在本区域范围内活动,不能跨区域使用;治安耳目主要收集、提供信息;治安耳目只能秘密与警察联系,不可以公开辅助警察工作。

三、治安耳目的物建

治安耳目物建应当符合两方面的条件:

一是能发现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公开管理无法获得的治安信息,二是要能主动反映情况、有效支持公安工作。

四、治安耳目的适用与管理

使用治安耳目的民警必须严格遵守纪律:

1、严格保密,防止外泄,不得向耳目本人明确耳目身份,不让本人旅行手续。

2、女性耳目必须有女性民警物建和使用。

3、不准接受耳目的任何财物。

4、不得向耳目泄漏工作机密。

5、不准使用耳目执行治安检查、搜查甚至押解嫌疑人等任务。

6、防止耳目策划、参与犯罪,不准耳目唆使、引诱他人犯罪。

7、不准使用耳目搞“美人计”、“美男计”。

8、不准耳目之间横向联系,不准耳目再发展耳目。

9、不得偏听轻信,不准单凭耳目的指点抓人、办案。

第五节治理整顿

是治安管理的基本措施之一,是公安机关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对集中警力和其他社会力量,在一段时间内对某些区域出现的、相对突出的某些治安问题,依法进行综合治理的一种治安管理行为和治安工作过程。

一、治理整顿的作用

二、治理整顿的基本步骤

1、调查研究,确定目标,制定计划。

2、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动员力量。

3、精心组织,有效协调,严密实施。

4、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

作业:

针对一种治安管理措施,谈一谈你的认识。

第六章治安勤务

教学重点及难点:

  1、巡逻的相关制度及技巧。

2、盘查的相关制度及技巧。

3、堵截的相关制度及技巧。

教学方式:

主要采用案例分析和模拟实练的方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巡逻

一、巡逻勤务的历史沿革

始于古埃及时代,现已成为世界各国警察职责的最基本工作方式之一。

二、巡逻勤务的概念和种类

巡逻亲无是指巡逻警察为了维护城市社会治安秩序,为公众提供良好的服务,而依法进行巡逻执勤的各项组织活动的总称。

巡逻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由不得分类方式。

三、巡逻勤务的意义和作用

加强巡逻可以对实施违法犯罪的时空进行控制,及时到达现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提供服务,协助其他行政机关管理社会。

四、巡逻勤务的职责和权限

“维护治安,服务社会”是执行巡逻勤务时,应该履行的基本职责。

具体职责有:

维护警区内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预防制止犯罪活动;警戒突发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护秩序;参加处理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参加处置火灾事故,维护秩序,抢救人员和财务;维护交通秩序;制止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接受公民报警;劝解、制止在公共场所发生民间纠纷;制止精神病人、醉酒人的肇事行为;为行人指路、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状态的人,帮助遇到困难的残疾人、老人和儿童;受理拾遗物品,设法送还失主或交到拾物管理部门;巡查警区安全防范情况,提示沿街有关单位、居民消除隐患;纠察人民警察警容风纪;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由人民警察执行的其他任务。

五、巡逻警区的划分

划分巡逻警区有人口划分法,面积划分法,和业务量划分法等几种划分办法。

六、巡逻勤务的实施

包括出巡制度、记事制度、报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岗制度。

第二节盘查

一、盘查的概念和性质

盘查是指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对形迹可疑的人员和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进行当场盘问、检查的行为。

二、盘查与留置盘问、讯问、询问的区别

1、盘查包括盘问和检查两种行为,而其他三种行为只有问一种行为。

2、留置盘问中的强制约束力要强于当场盘问,且留置盘问的对象只能是经过当场盘问、检查后,认为有进一步审查必要的四种人(被指控为有犯罪行为的、有现场作案嫌疑的、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赃物的),留置盘问应当由盘问的纪录,而当场盘问不需要有记录。

3、盘查中的盘问是针对形迹可疑的人以及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进行的;治安管理处罚程序中的讯问对象则是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询问对象是证人;而刑事侦查过程中的讯问对象则是犯罪嫌疑人,询问对象是被害人和证人。

三、盘查的实施

(一)查时机的选择要点:

1、当违法犯罪活动已经充分暴露或已经确认为使逃犯、通缉犯时,应当及时实施盘查。

2、当违法犯罪行为人正在实施不法行为时,人民警察应当当场盘查,及时制止。

3、在没有获得违法犯罪证据时,可以根据违法犯罪动向,根据现场环境,巧妙运用欲擒故纵的技巧,等候其露出马脚,在实施盘查。

(二)盘查地点的选择

1、选择视野开阔,地貌简单之处。

2、选择光线明亮之处。

3、选择安静人流较少之处。

4、选择易获得支援之处。

(三)盘查的策略

1、先观察、后盘问,在检查。

2、盘问要柔中有刚,以智取胜,检查要谨慎彻底。

3、欲擒故纵,查防结合。

四、有关留置盘问的若干规定

一般留置盘问的时限是12小时,确实难以排除嫌疑的可以延长至24小时,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且在24小时以内仍不能排除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48小时。

第三节堵截

一、堵截的概念和种类

堵截是公安机关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打击各种违法犯罪,依法在交通要道、省际交界处设立关卡,对可疑车辆、行人进行盘问、检查,以发现和截获违法犯罪分子、违禁品和赃物的勤务活动。

二、堵截的职责

堵截首先要充分发挥堵截阵地的控制作用,要坚守岗位,保持警惕,严把关口。

其次,要熟悉敌情、各地发布的统计通报以及各时期治安工作的重点,保证及时发现捕获在逃犯和犯罪嫌疑人。

在此,积极截获赃款赃物,减少国家和公民的损失,查禁违禁物品,打击走私贩私活动,保障社会主义的经济秩序。

最后,要协助查破各类刑事案件,同时确保人民警察自身安全和人民群众不遭受无谓的伤亡。

三、堵截的实施

实施堵截勤务时,应当考虑的条件有:

掌握犯罪嫌疑人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跳、衣着或其携带物品的明显特征。

要考虑从发案到发现案件时间的长短。

要考虑堵截现场的人员流量情况和交通工具条件。

第四节备勤

一、备勤的概念和法律依据

备勤是指备勤人员在公安机关内部整装待命,以备突发事件发生或需执行临时勤务之用。

二、备勤的作用和要求

公安机关应当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安排适当警力备勤,配备相应器材和交通工具,保障随时执行各种紧急任务。

作业:

比较分析盘查与留置盘问、讯问、询问的区别。

第七章公安人口管理

教学重点及难点:

1、我国户口管理的基本制度。

2、我国流动人口的社会效应及其管理办法。

3、重点人口的范围及管理办法。

4、户口调查的相应规定。

教学方式:

主要采用讲述的方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户口管理概述

一、户口管理的基本概念

是依法手机、确认、提供本国逐户居民身份、住址、亲属关系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国家行政管理。

二、中国户口管理的主要业务

各国户政管理都有的业务:

划分管辖区域,编订住户门牌;经常性人口登记和定期统计;身份证件管理;住户人口管理和住户人口档案资料管理。

中国户口管理的特有业务:

户口迁移控制;暂住人口管理;工作对象的管理。

三、户口管理的公共安全功能

户口管理的公共安全功能有对违法犯罪者的心理震慑功能,人身辨认功能,时空控制功能,组织防范功能和信息收集功能。

第二节人口的常住管理

一、户口管理的前提性工作

应科学划分责任区,一般以一名民警管理1000户或实有人口3000人左右为标准。

再有,要加强部门协调,搞好住户门牌管理。

二、常住户口登记

公安派出所和未设公安派出所乡镇的乡镇人民政府是户口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的户口登记工作。

三、居民身份证件管理

居民身份证是中国政府依法对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统一颁发的具有证明公民身份效力的法定证件。

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是对原有户政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从以户为主向人户兼顾、以人为主转变,从静态为主向动静结合、以动为主转变,逐步实现人口管理的证件化。

实行身份证管理也有利于社会人口管理的现代化。

实行身份证管理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巨大进步。

第三节流动人口治安管理

一、流动人口及其社会效应

大量流动人口的产生是具有历史必然性的巨大社会进步,流动人口打破封闭和僵化,改变“二元”结构,为市场经济开辟道路,为农村提供加速发展必不可少的基本要素,为城市带来良性循环的巨大推力。

当然,人口的无序流动对现实社会基本建设产生了巨大冲击。

二、流动人口有关社会问题的综合治理

从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出发,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村肾盂劳动力的转移要因势利导,加强管理,兴利除弊。

应当多加疏导,完善就业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强化治安管理,搞好宣传教育。

第四节重点人口管理

一、重点人口及其列管范围

重点人口是指有危害国家安全或危害社会治安可疑,需要纳入工作范围由公安机关实施重点管理的人员。

重点人口有5类20种。

(115页)

二、重点人口管理的重要意义

及时发现、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及时教育、挽救违法犯罪人员,从根本上遏制犯罪;及时为查破各类案件提供重要线索;及时、广泛收集各类信息,支持各项公共安全工作。

三、重点人口管理方法

重点人口应当运用调查了解、查证核实、重点控制、积极疏导、帮助教育的方法。

第五节监外犯罪监管

监外犯罪监管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被判处管理、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五种社会服刑罪犯实施监督改造的刑罚执行工作。

一、监外罪犯、考验期与监管机关

(教材119页)

二、监外罪犯应依法遵守的规定

各类监外犯罪都应当遵守的一般规定:

(教材第119页)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监外犯罪应遵守的特殊规定:

(教材第120页)

保外就医犯罪应当遵守的特殊规定(教材第120页)

三、监外罪犯监管的主要工作

第六节户口调查

一、户口调查的概念与基本内容

是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了解和掌握辖区内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与公共安全情况的户口管理业务。

二、户口调查的有关制度

入户调查应当身着工作制服并出示证件;非紧急情况并经领导批准,不得在居民就寝后前往;今入单身女性家中应有女性陪同或两人以上前往;严禁以户口调查为名进行搜查或变相搜查,严禁追问个人隐私;尊重被调查人,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和当地习俗,为调查人保守私人秘密。

作业:

简述重点人口管理制度的对象及其一般程序。

第八章公共秩序管理

教学重点及难点:

  1、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制度。

 2、重点地区的治安管理规定。

3、大型活动治安管理的办法。

教学方式:

主要采用讲授和案例分析、模拟试验的方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

一、公共场所的含义和特点

是相对于企事业单位、私人住所而言的,它是指向社会开放的,共社会成员自由往来并进行社会活动的场所。

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基本方法

登记、备案;日常治安监督和检查;采取相应治安行政措施。

三、公共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

对于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大力开展宣传教育,使娱乐服务场所经营者及从业人员明确其应承担的治安义务,对娱乐场所应当进行治安监督和检查,对从业人员进行治安宣传教育,收集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信息,预测并预防违法犯罪活动。

四、公共交通场所治安管理

公共交通场所的治安特点:

人员密集性和流动性,增大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难度和重要性,公共场所的违法犯罪主要是流窜作案。

五、游览场所治安管理

对游览场所,应当监督和督促场所落实个性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巡逻执勤,查处违法行为,指导并督促场所加强防范能力。

六、商品交易场所治安管理

第二节重点地区治安管理

是指在公安实践中,地域形成相对特殊,人、车、物流量较大,人员成分复杂,刑事、治安案件问题突出,秩序长期较乱、社会影响较大,需要重点整治的地区。

一、城乡接合部治安管理

城乡结合部往往是治安复杂地带,物质财富相对集中,容易成为犯罪分子逃避打击,进行犯罪的避风港。

二、国有大中型企业及周边地区治安管理

当前应当国有大中型企业及周边地区的突出问题是盗窃、哄抢企业物资资财等违法犯罪突出,厂乡矛盾突出,各种纠纷增多,企业周边废旧金属收购和暂住人口管理混乱,企业自身保卫工作不够重视,自身防范能力差,由于矛盾而引发的报复、伤害案件增多。

三、校园及其周边地区治安管理

四、水上治安管理

第三节大型活动治安管理

是指在特定的时间、空间所进行的,有众多人员参加的,具有一定影响的有益的社会活动。

一、大型活动概述

大型活动是指在特定的时间、空间所进行的,有众多人员参加的有一定影响的有益的社会活动。

二、公安机关在大型活动治安管理中的职责

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三防”,一防破坏;二防事故;三防流氓滋事。

三、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审批

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审批由申请人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公安机关进行审查,做出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特别重要,影响大的活动,还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审查批准。

四、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

在大型活动进行期间维护场内外及周边治安秩序时应当根据需要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进行交通管制,划定活动停车场地并指挥机动车辆停放,在入口处协助工作人员维护入场秩序,配备警卫力量保卫首长和重要来宾的安全,公开警力和秘密警力相结合,维护好活动现场秩序,指挥、控制出场、散场秩序,注意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随时准备应急处置。

第四节集会游行示威管理

一、集会、游行、示威的概念

集会是指公民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游行是指公民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示威是指公民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一集会、游行、示威、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

二、集会、游行、示威的审批程序

应由举行地的市、县级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受理并批准游行示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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