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体系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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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体系手册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能源管理体系文件
能源管理体系手册
版次:
第1版
编号:
持有者:
2016年10月1日发布2017年1月1日实施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0.1能源管理体系手册修订履历
修订履历
版本/
修改号
章节
条款
修改内容
编制/修改
审查
批准
实施日期
1/0
起草发布
范书昌
邵明天
王继超
2017/01/01
0.2能源管理体系手册颁布令
本手册根据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9456《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GB/T30258《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的要求,旨在通过系统的能源管理,降低能源成本、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及其他相关环境影响。
本手册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要求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认真执行。
为确保能源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任命邵明天同志为管理者代表。
为确保本手册有效贯彻落实,授权各部门、中心、项目部负责人为管理执行者。
最高管理者王继超
2016年10月1日
0.3能源方针发布令
全体员工及各相关方:
能源方针为:
遵法守规、系统节能、提高能效、持续改进
内涵:
1.遵守节能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依法合规开展各项节能工作。
2.坚持绿色生产、低碳生产、清洁生产的理念,从管理节能、工艺节能、技术节能等方面,开展系统节能。
3.以能源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不断提高能源绩效,支撑公司生产经营目标。
4.持续改进能源绩效,持续提升能源管理水平,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现予发布,要求全体员工认真执行,请各相关方密切配合。
最高管理者:
王继超
2016年10月1日
0.4能源管理体系目标
1.完成国家、省政府、山钢等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节能任务。
2.能源成本、吨钢综合能耗等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0.5企业简介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19日,主要任务是山东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重点项目——日照钢铁精品基地的前期准备、项目建设及后续的生产运营。
2013年3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产业〔2013〕447号)正式核准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并于2013年6月28日在山东省日照市举行开工仪式。
日照钢铁精品基地位于日照市岚山工业园,年产铁810万吨、钢850万吨、钢材790万吨,主要装备有一座综合原料场、4座焦炉、一条150万吨/年球团生产线、2台500m2烧结机、2座5100m3高炉、4×210吨转炉和精炼及连铸等设施的炼钢车间一座、一条2050mm热轧带钢生产线、一条2030mm冷轧带钢生产线及带钢后处理设施、一条3500mm炉卷厚板生产线一条、一条4300mm厚板生产线,配套设施包括1个30万吨级铁矿石码头接卸泊位,4个1万吨级和3个4万吨级杂货泊位,2台35MW高炉余压发电机组(TRT)、2台350MW超临界火电发电机组、2座220kV总降压变电站,海水淡化、污水处理厂、运输设施、检化验中心、仓储中心等公用配套设施。
项目投产后,主要产品为高附加值的热轧薄板、冷轧薄板、镀锌钢板、宽厚板等,覆盖海洋工程、高端制造业、新兴产业、建筑用钢等领域。
通讯地址: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济南路396号
联系电话:
************
传真:
************
0.6能源管理体系手册
《能源管理体系手册》由能源环保中心负责保持其完整性、适宜性、有效性。
本手册适用于证实公司满足法律法规要求,也适用于内外部对公司能源管理的评价。
本手册采用电子版本控制管理。
本手册会因客观条件的变化而被修改,请手册持有者追踪并更新使用有效版本。
1.范围
1.1能源管理体系覆盖范围
钢铁产品生产、经营、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能源采购、贮存、加工、转换、输配、使用、余热余能回收利用等过程的管理和节能技术的应用。
1.2地理位置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详见附录5:
日照公司地理位置图)
1.3覆盖的部门和单位
见附录1:
能源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图。
2.引用文件
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GB/T29456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GB/T30258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3.术语和定义
本手册采用《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
3.1边界boundaries
组织确定的物理界限、场所界限或次级组织界限。
注:
边界可以是一个或一组过程,一个场所、一个完整的组织或一个组织所控制的多个场所。
3.2持续改进continualimprovement
不断提升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的循环过程。
注1:
建立目标并发现改进机会的过程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注2:
持续改进能实现整体能源绩效的不断改进,并与组织的能源方针相一致。
3.3纠正correction
为消除已发现的不符合(3.21)所采取的措施。
3.4纠正措施correctiveaction
为消除已发现的不符合(3.21)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注1:
可能存在导致不符合行为的多个原因。
注2:
采取纠正措施是为了防止再发生,而采取预防措施是为了防止发生。
3.5能源energy
电、燃料、蒸汽、热力、压缩空气以及其它相似介质。
注1:
在本标准中,能源包括可再生能源在内的各种形式,可被购买、贮存、处置、在设备或过程中使用以及被回收利用。
注2:
能源可被定义为一个系统产生外部活动或开展工作的动力。
3.6能源基准energybaseline
用作比较能源绩效的定量参考依据。
注1:
能源基准反映的是特定时间段的能源利用状况。
注2:
能源基准可采用影响能源使用、能源消耗的变量来规范,例如:
生产水平、度日数(户外温度)等。
注3:
能源基准也可作为能源绩效改进方案实施前后的参照来计算节能量。
3.7能源消耗energyconsumption
使用能源的量。
3.8能源效率energyefficiency
输出的能源、产品、服务或绩效,与输入的能源之比或其他数量关系。
如:
转换效率,能源需求/能源实际使用,输出/输入,理论运行的能源量/实际运行的能源量。
注:
输入和输出都需要在数量及质量上进行详细说明,并且可以测量。
3.9能源管理体系energymanagementsystem(EnMS)
用于建立能源方针、能源目标、过程和程序以实现目标的一系列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要素的集合。
3.10能源管理团队energymanagementteam
负责有效地实施能源管理体系活动并实现能源绩效持续改进的人员。
注:
组织的规模、性质、可用资源的多少将决定团队的大小。
团队可以是一个人,如管理者代表。
3.11能源目标energyobjective
为满足组织的能源方针而设定、与改进能源绩效相关的、明确的预期结果或成效。
3.12能源绩效energyperformance
与能源效率(3.8)、能源使用(3.18)和能源消耗(3.7)有关的、可测量的结果。
注1:
在能源管理体系中,可根据组织的能源方针、能源目标、能源指标以及其它能源绩效要求取得可测量的结果。
注2:
能源绩效是能源管理体系绩效的一部分。
3.13能源绩效参数energyperformanceindicator(EnPI)
由组织确定,可量化能源绩效的数值或量度。
注:
能源绩效参数可由简单的量值、比率或更为复杂的模型表示。
3.14能源方针energypolicy
最高管理者发布的有关能源绩效的宗旨和方向。
注:
能源方针为设定能源目标、指标及采取的措施提供框架。
3.15能源评审energyreview
基于数据和其他信息,确定组织的能源绩效水平,识别改进机会的工作。
注:
在一些国际或国家标准中,对能源因素或能源概况的识别和评审的表述都属于能源评价的内容。
3.16能源服务energyservices
与能源供应、能源利用有关的活动及其结果。
3.17能源指标energytarget
由能源目标产生,为实现能源目标所需规定的具体、可量化的绩效要求,它们可适用于整个组织或其局部。
3.18能源使用energyuse
使用能源的方式和种类。
如通风、照明、加热、制冷、运输、加工、生产线等。
3.19相关方interestedparty
与组织能源绩效有关的或可受到组织影响的个人或群体。
3.20内部审核internalaudit
获得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评价,考核能源管理体系要求执行程度的系统、独立、文件化的过程。
3.21不符合nonconformity
不满足要求。
3.22组织organization
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社团或其结合体,或上述单位中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一部分,无论其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公营或私营。
注:
组织可以是一个人或一个群体组成。
3.23预防措施preventionaction
为消除潜在的不符合(3.21)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注1:
可能存在多个潜在不符合的原因。
注2:
预防措施是为了防止不符合行为,而纠正措施是为了防止其重复发生。
3.24程序procedure
为进行某项活动或过程所规定的途径。
注1:
程序可以形成文件,也可以不形成文件。
注2:
程序一旦形成文件,“形成文件的程序”将被频繁使用。
3.25记录record
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从事活动证据的文件。
注:
记录可用作可追溯性文件,并提供验证、预防措施和纠正措施的证据。
3.26范围scope
组织通过能源管理体系来管理的活动、设施及决策的范畴,可包括多个边界。
注:
范围可包含与运输活动相关的能源。
3.27主要能源使用significantenergyuse
在能源消耗中占有较大比例或在能源绩效改进方面有较大潜力的能源使用。
注:
重要程度由组织决定。
3.28最高管理者topmanagement
在最高管理层指挥和控制组织的人员。
注:
最高管理者在能源管理体系的范围和边界内控制组织。
4.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4.1总要求
4.1.1建立和实施能源管理体系是公司一项战略性决策,成功实施的关键在于各层次的全员参与和全过程控制。
4.1.2能源管理体系是公司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基于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PDCA)持续改进模式,使能源管理融入公司日常工作中,以实现最高管理者做出的承诺。
4.1.4能源管理体系的核心是公司内部持续改进能源绩效。
通过建立节能遵法贯标机制、全过程能源管控机制、节能技术进步机制、节能绩效文化机制,采取管理节能、技术节能、工艺节能等措施,系统提高公司能源绩效。
4.2管理职责
4.2.1最高管理者
最高管理者负责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在能源管理体系中的职责权限如下:
确立能源方针,并实践和保持能源方针;任命管理者代表和批准组建能源管理团队;提供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所需要的人力资源、专业技能、技术和财务等资源,以达到能源绩效目标;确定能源管理体系的范围和边界;在内部传达能源管理的重要性;确保建立能源目标、指标;确保能源绩效参数适用于本组织;在长期规划中考虑能源绩效问题;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评价和报告能源管理的结果;实施管理评审。
4.2.2管理者代表
管理者代表在能源管理体系中的职责权限如下:
确保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能源管理体系;指定相关人员,并由相应的管理层授权,共同开展能源管理活动;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能源绩效;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能源管理体系绩效;策划有效的能源管理活动,以落实能源方针;在组织内部明确规定和传达能源管理相关的职责和权限,以有效推动能源管理;制定能够确保能源管理体系有效控制和运行的准则和方法;提高全员对能源方针、能源目标的认识。
4.2.3各部门、中心、项目部职责和权限
最高管理者组织人力资源部、规划部、能源环保中心,策划公司能源管理体系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中心、项目部的在能源管理体系中的职责和权限(见附录2:
能源管理体系管理职责和权限,附录3:
能源管理体系职责分配表)。
4.3能源方针
最高管理者负责制定能源方针,确保其满足以下要求:
与组织能源使用和消耗的特点、规模相适应;包括改进能源绩效的承诺;包括提供可获得的信息和必需的资源的承诺,以确保实现能源目标和指标;包括组织遵守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承诺;为制定和评审能源目标、指标提供框架;支持高效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及改进能源绩效的设计;形成文件,在内部不同层面得到沟通、传达;根据需要定期评审和更新。
4.4策划
4.4.1总则
4.4.1.1按照能源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结合能源方针、目标、指标,过程方法,能源环保中心策划体系建立,形成能源管理体系文件,有效控制能源管理体系各个过程,提高能源绩效。
4.4.1.2能源管理体系策划的输出为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等。
4.4.1.3公司出现如下情况,将重新策划能源管理体系:
能源方针、能源目标、组织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资源配置、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能源管理体系标准新采用或换版。
体系重新策划时,将考虑体系的继承性和完整性,并形成新的能源管理体系文件,文件变更按《管理体系文件编写及编码导则》办理。
4.4.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4.2.1管理职责
规划部负责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管理程序》,对识别、获得、更新、传达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做出明确规定,保证能源管理体系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前提下有效运行。
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管理程序》,能源环保中心负责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具体管理和实施。
4.4.2.2管理要点
为保证公司生产和服务活动符合有关能源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公司要建立获取渠道,并识别、获取和及时更新,向员工、相关方传达,并为制定管理目标、指标、管理实施方案提供依据。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获取渠道来自于国家、当地政府、行业、上级主管部门、市场、社会,各部门、中心、项目部要识别并确定应遵守的内容。
包括:
遵守强制性要求、申请并享受与能源有关的国家和地方财政奖励及税收优惠政策、获得并应用适宜的节能技术和方法等。
各部门、中心、项目部应保持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动态跟踪,保证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渠道有效、可靠。
应将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落实到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中。
公司的各项管理活动应体现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不得与之矛盾或抵触。
4.4.3能源评审
4.4.3.1管理职责
能源环保中心负责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能源评审管理程序》,组织各部门、中心、项目部识别公司层级能源使用、能源消耗、主要能源使用区域、影响主要能源使用的其他相关变量,评价公司能源消耗水平和能源绩效,并识别改进能源绩效的机会。
各部门、中心、项目部负责识别本单位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能源使用、能源消耗、主要能源使用区域、影响主要能源使用的其他相关变量,评价本单位能源消耗水平和能源绩效,并识别改进能源绩效的机会。
4.4.3.2管理要点
能源环保中心每年组织各部门、中心、项目部,对公司的产品、服务和活动中能够控制以及可对其施加影响的管理、能源绩效参数、关键特性、技术、设备、人员等方面因素进行识别,对发现的改进机会进行控制策划。
能源评审必须覆盖各部门、中心、项目部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范围。
能源评审及主要能源使用确定准则:
应考虑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十五个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能源种类、能源品质、使用能源的设施、工艺技术、生产组织、能源利用效率、产品能耗、能源消耗占比、能源成本占比、余热余能回收及其潜力、能源配置优化、适用的技术、员工操作及节能意识、能源计量监测及其他)。
采用适宜的工具或方法。
主要有:
能量平衡表、能源规划、能源审计、工艺评价、能源标杆比对、能源网络图、能流图、头脑风暴等。
当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发生较大变化,或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及时实施相应的能源评审。
确定改进能源绩效的机会,并按轻重缓急排序,记录识别结果。
4.4.4能源基准和标杆
4.4.4.1管理职责
能源环保中心负责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能源基准和标杆管理程序》,明确具体要求。
建立能源基准和标杆信息库,作为制定能源目标和指标、评价能源绩效的主要依据。
组织开展能效对标活动。
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能源评审情况,各部门、中心、项目部建立的本单位能源基准和标杆,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及时向能源环保中心反馈信息。
4.4.4.2管理要点
能源基准确定的主要依据是:
不得低于国家和地方、行业的标准限定值;达到国内和国际行业先进能源管理和能耗水平;达到本公司/单位能源管理和能耗的历史水平;不低于已实施、已纳入计划的新改扩建项目的设计要求;本公司/单位生产经营计划变动情况;采购的能源、原料品质和系统优化情况。
能源环保中心组织公司级能源基准的评审,必要时进行更新,更新依据主要有:
政府对公司节能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有变化的;管理评审、内审的要求;原燃料结构、产品结构、工艺结构、技术和设备、运行方式或用能系统发生重大变化的;能源绩效参数不再能够反映单位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情况的;相关方提出合理的要求;单位职责发生变化;公司的能源基准和标杆以文件形式下发。
4.4.5能源绩效参数
4.4.5.1管理职责
能源环保中心负责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能源绩效参数管理程序》。
建立公司级能源绩效参数,作为制定能源目标和指标、评价能源绩效的主要依据。
各部门、中心、项目部建立本单位能源绩效参数,并进行评审。
根据适用情况,与能源基准进行比较,及时向能源环保中心反馈信息。
4.4.5.2管理要点
各部门、中心、项目部采用能源绩效参数说明其运行情况。
公司能源绩效参数以文件形式下发。
在影响能源绩效参数的业务活动或基准变化时,更换能源绩效参数。
4.4.6能源目标、指标和能源管理实施方案
4.4.6.1能源目标、指标管理职责
能源环保中心负责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能源目标指标和能源管理实施方案管理程序》,结合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能源目标指标和能源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公司年度能源目标指标,各部门、中心、项目部建立本单位能源目标、指标和和能源管理实施方案。
4.4.6.2能源目标、指标管理要点
制定能源目标指标时,应与能源方针保持一致,能源指标制定时应与能源目标保持一致,具有可测量性,符合持续改进的原则。
建立能源目标指标时,要充分考虑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主要能源使用以及改进能源绩效的机会,同时考虑财务、运营、设备、可选择的节能技术以及相关方的意见。
建立能源目标指标时,应考虑能源基准和能源标杆值。
通过宣传、实施和反馈能源目标、指标,达到公司各层次员工的沟通,为实现能源目标、指标做出贡献。
公司通过组织各种会议和管理评审,评价能源目标、指标完成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4.4.6.3能源管理实施方案管理管理职责
能源环保中心负责推进公司级能源管理实施方案的进程,跟踪和验证各部门、中心、项目部能源管理实施方案的效果。
各部门、中心、项目部负责推进本单位能源管理实施方案。
4.4.6.4能源管理实施方案要点
编制能源管理实施方案过程中,应按照“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原则,依据能源评审,综合考虑节能量、节能效益、法律法规要求、可实施条件等因素,并优先考虑应用国家重点推广的钢铁行业节能技术。
能源管理实施方案应明确验证能源绩效改进和结果的方法和措施,完成的时间和进度、资金、资源保证、责任单位和相关单位等。
方案制定单位应定期对能源管理方案实施进行评审,当出现能源目标和指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及相关方投诉时,应对相关的能源管理实施方案进行修订,以确保能源目标和指标的实现。
4.5实施与运行
4.5.1总则
根据策划阶段产生能源方针、目标、指标、基准、能源绩效参数、能源管理实施方案,各部门、中心、项目部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或作业指导书,规定运行准则和能源绩效的评价方法,确保能源运行活动的有效控制,实现对能源适宜的采购和配置,用能设备设施的有效配置和运行控制,产品和过程设计中能源的合理利用,以及对主要能源使用有重要影响的生产和服务过程的控制。
当运行控制涉及对相关方的要求时,应将适用的程序和要求通报相关方。
4.5.2能源、培训与意识
4.5.2.1管理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员工配置管理办法》、《员工培训管理办法》,规定能源管理体系覆盖人员的岗位任职资格要求、人员配置和培训等工作,确保从事节能工作的人员具备相应能力并胜任本职工作,能源环保中心全面配合。
党群工作部负责节能宣传、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全面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能源环保中心全面配合。
4.5.2.2管理要点
按照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结合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关键问题、难点问题、岗位操作要求和岗位技能提升等内容,人力资源部开展节能培训工作。
对能源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与主要能源使用相关的操作人员从能力、意识、培训、技能和经历等方面予以规定,按规定配置符合要求的人员,确保与主要能源使用相关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和资格。
对不能满足岗位能力要求的员工,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以满足这些需求。
保持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适当记录,对培训或采取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通过培训、宣传、劳动竞赛及相关考核激励机制,确保全体员工意识到:
自己所从事活动符合能源方针、程序和能源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和相关性;在实现能源管理体系要求中的作用、职责和权限,包括应急准备和响应要求方面的作用和职责;个人工作中改进能源绩效所能带来的效益,明确为实现公司管理目标和指标做出贡献的方法和途径;执行管理文件的必要性以及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4.5.3信息交流
4.5.3.1管理职责
规划部负责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信息交流管理办法》,对内、外部信息沟通的对象、内容、方式等做出规定,确保各方、各层次信息的沟通渠道有效。
按《信息交流管理办法》的规定,各部门、中心、项目部组织实施沟通、参与、协商和信息交流。
4.5.3.2管理要点
各管理层要建立、实施和保持适当的信息交流、沟通渠道,确保公司内不同职能和层次建立和实施适当的沟通过程,以及与外部相关方联络的接收、文件的形成和回应。
交流和沟通的方式包括各种会议、培训、电话、刊物、网络、书面文件、记录、电子邮件、走访、合理化建议和其他方式。
交流和沟通的内容包括各种能源介质的生产(转换)、供给、平衡调度、使用、余热余能回收利用过程中,不同层级的管理和操作单元之间应及时进行交流、沟通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