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方法是什么有哪些误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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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方法是什么有哪些误区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方法是什么,有哪些误区?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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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方法是用于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具体方法,在大部分的建筑工程公司中,都设有标准的相关制度,当然,不同的公司在具体制度的设立中可能会存在一定的不同。

那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方法是什么?

有哪些误区?

就让小编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方法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方法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确保市场秩序正常,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敷设、装饰装修及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第三条 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承办人员签订合同,应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施工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变更。

  承发包双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施工会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四条 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

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施建设时,发包方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承包方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定的资质等级并持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第五条 凡进行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必须在中标后的规定时限内,或开工前依法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方利益乱建筑市场秩序。

  第七条 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5、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第八条 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办法和处理原则。

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

  3、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和工期调整的处理办法;

  4、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法;

  5、合同价款调整与支付款方式;

  6、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

  7、设计变更;

  8、竣工条件与结算方式;

  9、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

  10、争议解决方式;

  11、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第九条 发包方可以将组织、管理和协调工程建设的权力及职责,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

在签订监理委托合同时,应明确监理单位的权限和责任,并写进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和责任,应与监理委托合同中明确的权限、责任一致。

  第十条 承发包双方应参照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工期定额,确定相应的施工工期,以确保工程质量。

没有工期定额的工程,由双方协商确定合理工期。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的标准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有关规定。

  对材料、设备、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的检查与验收要求发包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承包方应严格按施工合同和标准规范要求组织施工。

  第十二条 工程价款应以定额和相应取费标准作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设标和双方协商合理确定合同价款,并按合同约定对价款进行适时的调整。

  第十三条 发包方应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企业总承包,签订总包合同;但大型或专业复杂的工程也可分别发包给几个施工企业承包;

  承包方经征得发包方同意,或在施工合同中另有约定,才准将部分工程分包,签订分包合同。

对此,承包方需在分包现场派出具有相应资质的常驻人员、管理、监督分包方履行合同。

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和分包方行为造成违反总包合同的,由承包方承担责任。

  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总包合同为准。

  第十四条 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转换政府职能的要求,对施工合同进行以下管理: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经济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贯彻国家制订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组织推行和指导使用;

  3、组织培训合同管理人员,指导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4、对施工合同签订进行审查,监督检查合同履行,依法处理存在的问题,查处违法的行为;

  5、制订签订和履行合同和考核指标,并组织考核;表彰先进的合同管理单位;

  6、确定损失赔偿范围;

  7、调解施工合同纠纷。

  第十五条 发包方应加强施工合同的内部管理:

  1、建立管理制度;

  2、向工地派驻具备相应资质的代表,或聘请监理单位及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负责监控承包方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承包方应自觉地把合同管理作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工作内容,加强内部管理:

  1、制订管理办法,建立严格制度,有专门人员负责管理;

  2、向工地派驻具备相应资质、熟悉合同的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 发包方须在施工合同正式签订之前,将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草案,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审查。

审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违反合同签订原则的条款;

  2、双方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有无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者利益的条款;

  4、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必要条件;

  5、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详尽准确;

  6、双方驻工地代表在否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

  7、工期、质量和合同价款等条款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十、第十一和第十二条的规定。

  第十八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收到合同草案之日起10日内予以审查,提出意见。

承以包双方应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重新报送,待合同符合要求后,正式签订施工合同。

主管部门10日内不作答复,可视为该合同已符合要求,双方可正式签订施工合同。

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合同文本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和开户银行备案。

  第十九条 凡不签订书面合同、或不按规定办理报送审查、备案手续,不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审查意见修改文本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补办有关手续或采取其他有关措施处置。

  第二十条 在履行合同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扰乱建筑市场秩序行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提出警告,或依法令其停止施工,或中止合同履行。

发生后两种情况时,当事人双方应保护好已完工程,按责任各自承担保护费用。

  第二十一条 合同签订后,一方拒绝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经另一方提出要求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可依法采取措施,保证合同履行。

  第二十二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签订书面协议。

解除合同的,应在签订协议之日起5日内将协议报送原备案机关。

  第二十三条 当施工合同在发行中发生争议、纠纷,双方应在努力保持施工连续、不使工程质量受到损害的情况下,按合同约定的解决方法和程序进行调解、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对假冒其它组织或他人名义签订施工合同,或将合同用于违法活动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第十三条规定的将工程转包的,或有其他扰乱建筑市场行为的,处以20000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还可给予当事人以必要的警告,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收回资格证书,或其他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做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法院起诉,又不服从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分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建设部解释。

  第二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有哪些误区?

  ▲1、签不签合同不重要,合同本身解决不了纠纷。

  有观点认为,项目管理中,合同双方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的,如果没有诚信有合同也没有用。

发生矛盾后靠关系或者中间人进行协调就能解决。

当然有些简单的能及时履行的合同,口头协议也能解决。

或者是多年的合作伙伴,打个电话就行。

但对于绝大多数合同,尤其是建设工程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等,具有标的大、周期长、专业性强、法律关系及其复杂等特点,如果没有合同约定,合同双方的权利是很难得到保护。

  ▲2、项目合同管理就是修改合同。

  有观点认为,项目合同管理就是在签订合同时把把关、修改一下相关的内容,合同签订后就万事大吉了,并不注重合同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及情势变化后对合同内容进行调整或修订等。

实际上合同管理是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纠纷处理等行为的全面管理活动,修改合同只是合同管理中很小的一部分。

多数合同纠纷就是因为没有注重合同管理而引起的。

  ▲3、合同管理降低运营效率增加成本,不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

  合同管理过程是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程序的,但合同管理能有效地防范法律风险,是项目经营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环节,特别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内容。

如果项目部建立起合理、严格、规范的合同管理机制后,那么合同管理并不会降低运营效率,也不会延误项目经营活动。

相反,会大大提高运营效率。

  ▲4、只要项目设立合同管理员就可以管好合同。

  合同管理员是项目部合同管理中最重要的环节,但项目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项目部的各个部门及项目部领导的配合。

合同管理是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项目管理活动。

因此要管好合同需要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共同努力,仅凭项目合同管理员是无法完成的。

重要合同需要法律顾问积极参加,能在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中起到极好的预防作用。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管理建设工程合同,在日常生活中,在规范的建筑工程公司中,一般来说,涉及到的施工合同是比较多的,这样一来,合同的管理也就成为了十分重要的问题,建立相关的合同管理方法也就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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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步骤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建设工程合同效力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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