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原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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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原则
什么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原则
篇一: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知识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一、女职工休假
1、产假:
根据2012年5月7日施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
2、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手术休假:
上环3天、取环1天;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输卵管结扎21天。
二、病残儿鉴定程序
填写《长沙市病残儿医鉴学定申请书》——男、女双方单位签字盖章(计划生育公章)——带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薄;近一年治疗的病历、疾病诊断书;患儿与父母亲近期2寸合影彩色免冠照片3张;《长沙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书》带患儿到淮川街道计生办初审、盖章——市计生局科技人事科(行政中心附四栋二楼)交相关资料、初鉴(每月15日)——计生局统一送资料到长沙市计生委审核——根据审核情况市计生局通知患儿到长沙市进行鉴定。
孤独症、智力低下、癫痫、听力视力障碍、精神分裂症等须进行社会调查。
三、生殖保健服务
(一)生殖健康检查要求:
49周岁以内的已婚育龄妇女查环查孕要求:
1、一年应孕检一次的对象为:
女扎两年以上,无复孕史;
2、一年应孕检两次的对象为:
女扎两年以内、男扎的已婚育龄妇女;
3、一年应孕检三次的对象为:
上环、使用药具和无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
4、特殊对象在特殊时期可以免检(如持证已怀孕的);
5、孕检证明界定:
(1)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而且有本人照片和身份证、加盖了孕检单位公章的孕检证明。
(2)本市内各乡镇计生服务站出具的证明。
(3)淮川出具证明要求:
本市内育龄妇女须凭本人身份证或有照片的育龄妇女台帐以及计生技术人员检查认定后,可以出具孕检证明。
6、单位管理对象一年不少于两次。
(二)妇科病查治要求:
所有育龄妇女一年不少于一次免费妇科病查治。
(纯居民由办事处组织,单位管理人员由单位组织。
)
(三)、应落实避孕措施对象
(1)期内有生育行为的;
(2)期内有流、引产行为的;
(3)期内有变更措施的;
(4)期外未落实措施的。
(四)免费优生检测及出生缺陷干预免费检测
1、免费优生检测:
符合政策生育的待孕夫妇凭结婚证(单位管理者凭单位出示证明)到所在社区开具《优生(TORCH)检测免费卡》,凭免费卡到浏阳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方竹路2号)免费检测。
2、出生缺陷干预免费检测:
(1)对象:
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①符合再生育政策;
②亲生子女或夫妻自身有致残性出生缺陷;
③已申请再生育、待孕或怀孕在20周以内。
(2)流程:
符合出生缺陷干预免费检测的对象到所在社区或单位填写《出生缺陷干预免费检测申请表》,经社区或单位初审→办事处计生办调查审核→浏阳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方竹路2号)优生检测室审批,确定检测项目和时间。
出生缺陷干预免费检测项目包括染色体G显带分析、孕中期B超检查和孕中期HCG+AFP双联酶标检测。
高危人群类型包括:
A:
35岁以上准备怀孕的妇女;
B:
夫妻双方或家系成员患有某些遗传性疾病或先天性畸形者;
C:
曾生育遗传病或先天性畸形患者或曾生育不明原因智力低下的夫妇;D:
超声检测发现羊水过多、过少或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的孕妇;
E:
不明原因反复流产或有死胎、死产等情况的夫妇;
F:
夫妻一方患有不明原因智力低下;
G:
长期接触高危环境因素的育龄男女,如放射线、高温、噪音、农药、化学毒物、一氧化碳、中毒及服用对胎儿有害药物;H:
其它原因并注明。
四、避孕药具管理与服务
根据长沙市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五比五看”活动方案和“免费发放、满足需要、减少浪费、方便群众”的基层药具管理基本原则,基层药具管理员应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一)规范化管理
(二)人性化服务
1、每月对使用药具的对象发放一次药具并进行随访,并及时填写在手册表8上。
2、药具管理员熟知国家免费供应药具种类、品种名称和包装规格,能正确指导育龄群众落实避孕措施。
3、通过不同形式组织开展了1次以上的直接面对育龄群众的药具宣传、
发放和咨询活动。
4、使用药具对象了解5种以上避孕药具知识,知晓国家免费药具供应政策和领取途径,对服务工作满意。
5、积极宣传新技术、新产品。
五、计划生育随访服务
随访是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一个重要环节,最能反映服务工作的质量,也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
随访是通过各种方式定期跟踪服务对象访问、进行咨询指导服务的一种方式,是计划生育服务人员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效果检验、适应性结果跟踪服务的过程。
随访的方法有登门随访、集中随访、电话随访、专科随访咨询。
计划生育随访服务表
六、五期保健服务
(一)青春期保健
1、青春期心理变化:
(1)性意识逐渐增强;
(2)独立意识逐步增强;(3)内心世界保留自己的秘密逐渐增多;
(4)对事物的认识容易产生片面性。
2、青春期生理变化:
男孩:
身材增高,喉结突出,声音低沉,体毛增多,长出胡须,有时还有遗精现象。
女孩:
体态丰满,乳房隆起,声音尖细,骨盆宽大,来月经。
3、婚前性行为的危害:
(1)不受法律保障;
(2)可能导致怀孕或不孕症;
(3)对心理承受能力和经济承受能力产生影响。
4、如何做好青少年青春期保健:
(1)家庭应适时与孩子沟通和交流;
(2)学校要开展生理卫生知识教育和心理健康指导;
(3)社会应营造一个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二)新婚期保健
1、不近亲结婚,做好婚检;
2、准备生育的夫妇做好遗传优生检测(免费);
3、选择最佳怀孕时机,最佳年龄24-29岁;
4、调整避孕方法;
5、选择安全性行为;
6、几个特殊时期不宜性生活:
(1)首次同房处女膜破裂后2-3天;
(2)新婚型尿路感染痊愈前;
(3)女方月经期;(4)夫妻一方有病时;
(5)夫妻一方感到疲劳、悲伤、痛苦或愤怒时;(6)上环半月内和人工流产后一个月内。
篇二: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1.为了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行为,提高技术服务质量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满意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要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
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对象为中心,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规范管理目标是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提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水平,保障服务对象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技术人员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必须保障服务对象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益,保障服务对象获得国家规定的免费技术服务,满足服务对象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及相关方面的需求。
5.本规范是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和技术服务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和行为准则。
第二章质量管理基本要求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规范管理包括机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基础设施管理、器械仪器设备管理、药品和避孕药具管理、技术服务过程管理、技术服务文书档案管理、环境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持续改进等。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设立技术服务质量管理组织,配备技术服务质量管理人员,制定技术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建立技术服务质量管理机制。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逐步引入现代质量管理方法,创新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理念。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是技术服务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机构技术服务质量管理组织的建立和质量管理标准、规范的组织实施.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是本机构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成员,是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者。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建立和完善质量监督、考核评估、信息反馈机制。
对工作结果进行记录、统计、分析、评估,并不断修正技术服务质量管理标准体系,保持技术服务质量持续改进。
第三章人员设施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人群和机构规模,依照工作目标和质量控制指标,制定发展规划,完善管理制度,明确人力资源管理的内容、职责、权限和考核、奖惩办法,建立竞争、激励机制。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工作任务和服务项目设置岗位,确定岗位任职条件。
岗位任职条件包括执业资格、受教育程度、业务培训、技能和经验等。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技术人员的学历、职称、医技医护专业结构比例要与技
术服务工作任务和持续发展相适应,技术服务人员应占机构职工总数的80%以上。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凡是开展手术的人员,还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从事护理、检验、药剂、影像、心电等相关临床服务的其他技术人员,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本机构上岗资格。
不得聘用不具备相关资格的技术服务人员到相关的技术服务岗位从事技术服务工作。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实行全员聘用、竞争上岗的用人制度。
从事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是该机构的正式聘用人员进修和实习人员应在本机构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5.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按照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试行办法》,实施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任务和人员学历、职称,制订本机构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中长期培训计划,通过考试、考核、考评等定期对培训进行评估和效果评价。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策、职业道德、规章制度、技术质量标准、操作规范及其他业务知识、专业技能等。
培训方式包括脱产学习和在职教育培训两种方式。
脱产学习包括学历培训|、临床进修、短期培训等。
在职教育培训包括短期集中培训”、专题讲座、函授、自学等。
6.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将技术人员的职称晋升纳入人力资源的发展规划,为技术人员的职称晋升创造条件。
基础设施管理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在建筑的外部环境、园林环境、室内环境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的设计和规划,营造舒适、洁净、优雅的环境。
结合当地自然气候条件,选择适宜树种、花草进行绿化。
室内环境色彩的搭配与室外色彩和谐统一,室内空间布置要符合人们各种活动与审美的需要。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半径、工作任务和服务项目设置,配备符合本规范要求的房屋、设备、药械、人员和业务科室等。
新建、改建、扩建的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中心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和普通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科室设置应布局合理,以满足技术流程、保证服务质量、方便群众为原则,因地制宜地划分为宣教候诊区域、咨询诊断区域、辅助检查区域、手术区域、观察康复区域及后勤供应区域等。
手术室、妇检室、检验室、X线室、消毒供应室等建筑应符合《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4.宣教候诊区域:
设立服务大厅和服务台。
服务大厅应设有候诊椅、电视机、宣传栏和饮水处等公共设施。
服务大厅的内部环境、空气质量、噪声、光照度应符合《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
,并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适时进行监测检验。
5.咨询诊断区域:
接诊的各科室应设在适当的位置,保持整洁、安静、安全和空气清新,采光、色彩应符合卫生学要求,并配备有专用流水洗手设备和符合
服务要求医务的器械装备。
接诊技术科室应该布局合理,流程规范,卫生、整洁、温馨,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医疗仪器、设备、用品摆放整齐,无菌物品专柜存放,污染物品限区放置,及时处理;咨询室和特色咨询室应具备能为不同人群提供咨询服务的条件,配备与咨询活动有关的设施、图片资料,布置温馨、隐秘,具有安全感。
咨询室应配备桌椅、书柜、药柜及简单的检查用具如血压计、体重称等,有各种避孕药具的实物展板、使用方法说明和科普知识读物、挂图和模型,有人口和计划生规章育政策法规方面的宣传资料。
妇检室的位置应与女性诊室相连或相邻;窗户应是带有纱窗的双层毛玻璃,地面采用坚硬、防滑、易清洗的材料,墙面和天花板应采用光滑、易清洁的材料,有取暖、降温和洗手设备。
女性治疗室应与妇检室分设。
6.辅助检查区域:
检验室应开设两个窗口,分别用于采集标本和发放检验报告单:
检验台面应采用耐腐蚀、易冲洗、阻燃的材料;检验室的洗涤池和排水管应采用耐腐蚀材料,配备消毒和通风设备。
放射室机房的设置必须考虑邻室和周围场所的防护与安全,一般应设在建
2筑物底层的一端;单管头200mA及以上X射线机房面积应≥24m,双管头的宜≥
36。
摄影机房中有用线素朝向的墙壁应有2mm铅当量的防护厚度,其他侧墙壁及透视机房各侧墙壁应有Imm铅当量的防护厚度。
天棚、地板、门、窗、屏蔽等应视为相应侧墙壁考虑,其建筑设计应符合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标准》。
7.手术区域:
手术室应设有准备间、更衣间、缓冲间、洗手间4个功能明确的房间或区域;手术室和相应的房间分别设定为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3个不同的区域,并有明显的标记;将进入子术室的路线分别设立医护人员通道、受术者通道和污物通道。
手术室的位置成选择采光和通风良好,远离厕所、牲畜圈、禽类窝、粉尘、噪声、强光、街道、公路及人员流动较多的地方,相通的房间要安装双弹簧活动门或电动门,窗户应安装带有纱窗的双层毛玻璃,建筑材料隔音、防火、防湿,墙面、天花板、地面应光滑、耐腐蚀、易清洁,呈浅色,地面应防滑,墙内角呈圆形以防止结网或集尘;应有取暖、降温设备和急救药品、设备。
手术室洗手间应安装非子动水龙头,水龙头与洗手面的距离应有35厘米-40厘米。
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手术间和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门诊子术间面积应不低于16m2,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大于术间面积应不低于24m2
8.消毒供应室应分为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和工作人员更衣室。
消毒供应室应通风采光良好,周围无污染源;墙壁及天花板应无裂隙、不落尘,易于清洗和消毒;地面光滑,有排水道。
消毒供应室的物品进、HJ实行污、洁分道,单向通行,禁止逆行;应有物品的接收、洗涤、晾晒、敷料制作、消毒灭菌、无菌存储、发放登记处。
使用后的医疗物品按照接收→无害化处理→粗洗→精洗→打包→高压消毒→元菌物品储存室→发放窗口的路径和流程运行。
9.观察康复区域:
康复室和观察室应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色调淡雅、柔和、温馨,内设卫生间或能方便上卫生间。
康复室平均每床建筑面积6m2_8m2,窗地比应不低于1/7,设置通风、换气设施和调温设备。
10.后勤供应区域:
仓库应设置有防腐、防虫、防鼠、防火、防盗、防潮设施。
药品和避孕药具仓库还应有温、湿度计,以及温、湿度控制装置。
给水系统应该纳入城镇供水系统;生活饮用水管道应避开污染区,不能避开的应采取防护措施,其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1985)的规定;给、排水系统应有防渗漏、防腐蚀、防堵塞措施,设置检修阀门方便适时检修;技术服务人员使用的洗涤地、洗手池、化验清洗池等应采用非于动开关;公共卫生间内应采用非于动冲水开关。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筑的供电设施要采用双路电源;不具备双路电源的,应配备自动控制应急照明系统和应急电源,保证手术室、检验室、消毒供应室等重点科室的用电需要。
器械仪器设备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按照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标准》配置器械仪器设备。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分别对器械仪器设备的采购、管理、使用、维护、校准和更新等进行质量控制。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加强对采购器械仪器设备的管理,器械仪器设备采购要编制采购计划和采购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通过招标采购。
采购要在资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进口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等证照齐全的企业采购。
企业销售的器械仪器设备应在其经营范围内,且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采购的器械仪器设备要按照购货合同、产品合格证、包装、数量、规格、标识、产品说明书、发票等进行验收。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采购的器械仪器设备在使用前,应由供货方、质检人员、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安装、调试正常,操作人员掌握设备性能、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等知识技能后,方可正式交付使用。
特殊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人员还应经过系统的理论学习和操作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建立器械仪器设备保养维护制度,做好器械仪器设备的清洁、消毒、防锈等日常保养和维护O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请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作好保养、维修记录O对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公布淘汰的仪器设备或未达到国家计量标准又不能校正修复的、超过使用期限的器械仪器设备,应该及时申请报废。
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做好仪器设备校准工作O凡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日录》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或周期进行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仪器设备在储存、使用和搬运前和维护后应对其进行校准检定。
7.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建立和完善器械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
明确器械仪器设备的管理部门、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加强会计核算,建立器械仪器设备档案。
大型的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确定专人管理。
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应在相关部门负责人监督下办理移交手续。
药品和避孕药具管理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建立药事管理组织,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药品和避孕药具管理制度,做好药品和避孕药具的计划编制、采购、验收、人库、保管和使用的监督。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按照需求编制药品采购计划,采购药品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采购方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在符合资质并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药品经营企业采购O所采购药品必须有国家药品批准文号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采购进口药品必须在持有《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药品经营企业采购有《进口药品批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者注明”己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的进口药品。
采购生物制品必须在取得《生物制品生产合格证》的企业采购有药检部门《药品检验报告书》的生物制品。
采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还应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由专人负责到指定的药品经营企业采购。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建立采购药品验收制度。
由专门的部门和人员对采购的药品依据采购计划、产品合格证、生产日期和有效日期、包装、数量、规格、标识、产品说明书、发票等进行验收。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药品库房管理制度。
凡是入库的药品都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才能入库上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上架,应隔离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药品在库房中应该分类上架、摆放齐整、标识正确、先进先出,台账管理,定期盘存。
内服和外用药品应分类分区存放,并有标识;器械、仪器、棉织品、药品应分库存放;危险品应在远离火源、水源、电源的指定区域分开存放;过期的药品和器械要单独存放,明显标识,按规定程序处理。
药品出库时,药品库房保管人员应依据申领凭证,对药品的剂型、规格、数量、生产厂家和有效期等进行严格的查对后方可出库。
药剂人员应依据本机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调配发药;药剂人员严格执行查、校、对制度,杜绝差错事故,保证用药安全。
5.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加强药品使用的监督O定期对库房、药房药品和临床王二十室急救药品的种类和数量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应该立即停止使用,集中封存,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对同类、同标产品进行全部复检,根据复检的结果做出处理;不合格产品经发现已用于临床的,要停止使用,并追回服务对象手中的药品,作好处理记录。
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O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要建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专人负责,专用账册登记,专柜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专柜应当使用保险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执业医师应当使用专用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得合规定,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
7.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因需要使用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必须按照圈务院《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管理。
9.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避孕药具管理应坚持免费发放、满足需要、减少
篇三: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技术基本标准
按照《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技术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符合本标准。
一、开展下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1、宫内节育器放置术、宫内节育器取出术;
2、孕10周以内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宫腔镜技术不得用于终止妊娠手术);
3、避孕、节育、生育的健康教育、知情选择、指导、咨询和随访。
(一)医疗保健机构部门设置
应设置计划生育门诊(接诊室和检查室)、咨询室、宣教室、门诊计划生育手术室、术后休息室。
(二)工作用房要求
1、布局合理,符合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中的规定。
环境应符合建筑安全要求和消防要求;保障水电供应,并具备温控设施和空气净化设施。
2、计划生育门诊:
面积≥15平方米,具备非触摸式洗手设施,诊查区域应相对私密。
检查室每天应开展空气消毒。
咨询室:
环境温馨,私密,便于交流。
宣教室:
面积、设施、宣教内容与功能任务相匹配。
门诊手术区域:
妇产科手术室属于一般手术室,应同其他门诊手术室要求相同,如果是洁净手术室应符合“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02”的要求。
手术室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