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26484568 上传时间:2023-06-19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60.3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docx

《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docx

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2021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Standardtextofsafetymanagement

(安全管理规范)

单位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适用于工作计划/工作汇报/新年计划/全文可改

2021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安全管理是企业、单位在生产过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由企业或单位根据各自行业的生产标准,而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

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及时总结,完善安全管理工作的不足之处

  1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销售、生产、储存、使用、装卸、运输及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2职责

  2.1安全环保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销售、生产、储存、使用、装卸、运输及废弃处置等环节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水、大气环境监测的管理及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的调查。

对各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2.2供应部负责危险化学品采购环节的安全管理。

负责外购危化品贮存、防护、和发放的安全管理。

  2.3销售部负责危险化学品储存、装卸、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2.4汽运公司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

  2.5武装保卫部负责公司范围内涉及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保卫、防偷防盗、交通运输管理等工作。

  2.6生产技术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及废弃处置等过程的工艺管理。

  2.7设备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的设备管理。

  3管理流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流程图如下:

  4管理程序

  4.1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4.2组织领导

  4.2.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市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其他人员须经单位组织的危险化学品相关知识的安全教育。

  4.2.2公司成立淮化集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各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编制集团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总预案》。

  4.2.3各基层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分预案》,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4.3采购和销售

  4.3.1不得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应索取“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不得购买无“一书一签”的危险化学品。

  4.3.2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应出示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其它证件的复印件,并提供“一书一签”。

  4.4生产、储存和使用

  4.4.1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4.4.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2.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3.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及集团公司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4.4.3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4.4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专用化学品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罐内。

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设置相应的安全、消防装置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标牌。

  4.4.5车间应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危险化学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其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分析化验确认,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选择采取隔离、隔开或分离的储存方式。

  4.4.6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通讯、报警装置的正常与否,应列为岗位交接班的重要内容之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和批准,严禁擅自拆卸、停用通讯、报警装置。

  4.4.7使用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4.8盛装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

酸类危险化学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4.9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加热严禁使用明火。

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4.10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4.4.11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必须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4.12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采取防止摩擦、撞击措施。

  4.4.13剧毒化学品必须严格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的五双管理制度。

  4.4.14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公司综合办报告。

  公司综合办将调查收集的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及市公安局。

  4.4.15容易发生泄漏的易燃、易爆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泄漏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危险化学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4.4.16凡用于生产半水煤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准联通。

  4.4.17生产、储存或使用危险化学品及剧毒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出切实可行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1.安全技术措施

  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取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

  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2.个人防护措施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具和器具,专人专管,定期检修和检验,保持完好。

  2)严禁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场所饮食。

  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剧毒化学品场所应按规定配备应急解毒药品。

  4.4.18凡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装置及设施的管理,按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执行。

  4.4.19安全环保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生产、储存装置进行安全评价。

对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隐患、缺陷等问题,各责任单位应不折不扣予以整改。

安全评价报告须上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4.4.20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标准要求编制产品的“一书一签”,向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申报注册登记。

当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害时,将利用厂前区公示栏、化工报、局域网等手段予以公告,并及时修订“一书一签”。

  4.4.21各基层单位应利用“一书一签”,经常性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危险化学品常识,落实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

  4.5装卸、运输和销售

  4.5.1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未经危险化学品相关知识培训合格的人员严禁上岗。

  4.5.2危险化学品装卸场所必须配备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装卸人员须服从统一指挥和管理。

  4.5.3作业人员在装卸前必须对各类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包括槽车)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包装容器符合装卸条件、清洁无杂物时再进行装卸,严格防止由于禁忌物料混装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或影响产品质量。

  4.5.4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条件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渗漏、爆炸等危险事故。

  4.5.5装卸、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做到轻拿轻放,防撞击、拖拉和倾倒,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违反配装限制规定,必要时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一旦发生泄漏,应立即采取措施,堵塞泄漏,并清理现场,防止环境污染。

  4.5.6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性能检测,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4.5.7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运输工具要符合以下规定:

  1.禁止使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

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2.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化学品。

  3.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化学品的槽罐要有防晒设施。

  4.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车辆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额定负荷降低28%。

  5.严禁用船只承运遇水燃烧及有毒危险化学品。

  6.严禁使用移动式槽罐运输液化气和易燃液体。

  4.5.8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有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押运资格的人员负责。

  4.5.9运输过程中,必须保持安全车速、车距,严禁超车和超速强行会车。

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严禁在繁华街道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4.5.10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悬挂“危险品”标志,机动车的排气管应装阻火器。

  4.5.11铁路机车在调车作业中,对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加挂隔离车,并严禁溜放。

  4.5.12运输散装固体危险化学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措施。

  4.5.13检验合格的产品在交付给客户时,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应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4.6废弃处置

  4.6.1危险化学品使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由供应部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2.需要销毁的包装容器必须在安全、保卫部门指派的专人监护下到指定地点进行。

  4.6.2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的处理,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及安全、环保应急预案,经公司生产技术部批准后方可处理。

  4.6.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化学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6.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控制,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4.7奖惩考核

  对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突出或因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安全环保部将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细则》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5相关记录

  5.1危险化学品管理台账

  5.2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5.3化学品安全标签

  5.4安全评价报告

(如有需要该处可填写单位名称)

Pleasefillinthenameoftheunitifnecessary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教育 > 育儿知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