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docx
《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docx(4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码:
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x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
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工程承包人:
xxxxx建设有限公司/基层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与业主合同的承包人名称
一致或三方协议中被委托方名称一致)
专业分包人:
分包单位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与法人税务主体资格一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业主单位全称,以下简称为“业主”)与甲方已经签订施工合同(以下称为“业主合同),双方就专业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总包工程名称:
。
1.2总包工程地点:
。
1.3分包工程名称:
。
1.4分包范围:
;
主要工作内容:
(各分项的详细工作内容或项目特征应在实物量清单或工程量清单予以描述)。
2、分包合同工期
2.1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
计划完工日期:
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2.2若甲方根据工程总体要求对工期做出合理调整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且不得向甲方索赔任何费用。
3、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符合业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后附除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外的业主合同复印件且需双方盖章确认乙方了解业主合同质量要求)。
4、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分包人的投标书及其附件;
(3)本合同及其附件;
(4)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及有关技术要求;
(5)图纸;
(6)除业主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业主合同文件;
(7)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前述各项分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分包合同文件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5、合同价款
5.1含税合同价:
(大写)人民币元(小写:
¥元),其中不含税合同价:
(大写)元(小写:
¥元);税率11/0%,税金:
(大写)元(小写:
¥元)。
5.2合同价格形式,采用下列第
(1)/
(2)/(3)种形式:
(1)固定单价:
表中填写乙方中标价或双方谈判价,即在合同有效期内单价不变;
(2)可调单价:
表中填写乙方中标价或双方谈判价,本单价为基准价(该价格必须填),写明单价调整范围和方式,基准价±风险外的价差、变更签证(不超过业主合同人工费、材料费的价差和变更签证风险范围)。
(3)固定总价:
一次性包死价,表中填写总价构成的实物量分项清单或工程量清单项。
6、承诺
6.1甲方承诺已获得业主同意将专业分包工程分包给乙方,并承诺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6.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分包合同约定完成分包工程施工,并在保修期内履行分包工程维修义务。
6.3乙方承诺履行业主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但分包合同明确约定应由甲方履行的义务除外。
乙方承诺就分包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与甲方向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6.4合同当事人通过招投标或其他形式签订分包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另行签订与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合同。
7、其他
7.1本协议书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7.2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
。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xxxxx建设有限公司/(公章)乙方:
(公章)
基层公司
甲方代表人:
经营主管副经理(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项目经理(签字)委托代理人:
(附授权委托书)(签字)
纳税人身份:
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其他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标准和规范
(1)适用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范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标准以及业主合同中约定的适用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范等。
(2)乙方在签订分包合同前已充分了解前述标准和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
1.2图纸
(1)甲方应在分包工程开工天前,向乙方免费提供图纸套,并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2)乙方在收到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修改补充后的图纸或处理意见。
1.3深化设计
(1)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分包工程的施工图深化设计的,深化设计需要相应的设计资质的,乙方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甲方提供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如乙方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乙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
深化设计不需要相应设计资质的,乙方在甲方提供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自行完成深化设计。
(2)乙方的深化设计须经过甲方和业主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乙方对其自行或委托设计的图纸费用自行承担,并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1.4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甲方和乙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
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
如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施工过程中发现影响工作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甲方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甲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1.5知识产权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和文件,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但不能用于与分包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
(2)分包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乙方在深化设计、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因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3)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6保密
除法律规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对方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2、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
2.1甲方项目经理
(1)甲方委派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联系电话:
。
(2)甲方对其授权范围:
。
2.2乙方项目经理
(1)乙方委派担任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2)乙方对其授权范围:
。
2.3乙方现场管理人员
(1)乙方配备能够胜任本工程各项要求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乙方项目管理人员一览表(见附表1)。
(2)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规定要求的岗位证书,特殊工种必须具有相应的上岗证书。
(3)乙方按分包工程所需要的工种、级别和人数要求安排劳务人员进场,并按有关规定为劳务人员办理有关证件备查(包括劳务证、操作证、暂住证等)。
(4)乙方授权委托负责甲供材料(含消耗材和周转材)和设备的领退、保管、对账及结算。
(附授权委托书)
3、甲方权利义务
3.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业主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业主负责。
3.2甲方在实际开工日期天前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完成水、电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完成满足本合同施工所需的能源供应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2)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乙方在施工中做好保护工作,同时注意发现不明管线的核对和保护工作。
(3)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甲乙双方书面签字确认交验,交验后由乙方负责保护。
3.3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3.4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供应材料、设备及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3.5按本合同第15条约定,向乙方支付经甲方审批的工程款。
3.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4、乙方权利义务
4.1办理与分包工程有关的许可和批准手续。
4.2乙方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7天内,最迟不得晚于实际开工日期前7天,向甲方提交分包工程详细施工组织设计。
甲方应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见和要求,乙方应予以修改完善。
4.3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22日提交本月施工计划完成情况及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应按甲方要求提交月、旬、周施工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生产例会,接受甲方对进度的督促、检查。
在重要节假日及农忙期间,服从甲方的统一的时间安排,确保甲方要求的节点工期。
如因业主对工期进行调整时,乙方应服从甲方对本分包工程的工期调整且不得向甲方索赔任何费用。
4.4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和要求,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其各种违约金。
4.5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和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4.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4.7按时提交报表和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积极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4.8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各种违约金。
4.9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械、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4.10乙方指派现场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通信工具保持24小时开机,与甲方项目部作息时间一致,遇事率先处理,不推诿;必须服从甲方转发的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4.11乙方应对其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责。
乙方应承担并履行业主合同约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4.12乙方对甲方下发的各项文件资料(包括各类通知、施工变更、违约金支付单、工程技术文件等)应及时签收,无故拒收或拖延签收3日以上,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对于因拒收文件资料延误施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13禁止转包和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
经查实,有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4乙方应缴纳的保证金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向甲方提交合同价款的%履约保证金。
返还时间为:
分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扣除违约金)一个月后无息返还。
5、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与劳动用工管理
5.1安全工作总目标:
(1)重伤、死亡、群伤事故为0;
(2)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交通及火灾事故;
(3)轻伤事故率2‰以内;
(4)无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万元(含2万元)以上的事故发生;
(5)新入场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6)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回收率100%;
(7)其他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
5.2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文明施工
双方应按法律和分包合同采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履行安全文明管理义务。
甲方应向乙方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详细交底。
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2)安全保卫
甲方应负责分包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场地的安全保卫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在施工场地或生活区发生突发事件的,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业主和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事故处理
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甲方和乙方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护事故现场。
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
甲方和乙方应按照法律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有关情况。
5.3环境保护
乙方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
乙方应按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采取环境保护具体措施,防止环境损害和环境污染。
乙方应当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责任。
5.4劳务用工管理
(1)甲乙双方共同对施工劳务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
乙方进场后10日内向甲方提供全部施工人员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及上岗证,并对所提供的人员名册及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乙方应配备一名专职劳务管理员,配合甲方按照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做到实名制“六统一”(即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工人月工程量确认书、岗位技能证、工资支付表)等管理工作。
(2)甲方制定施工现场考勤管理制度,设置考勤打卡机,录入乙方全部施工人员辨识信息,按时整理乙方人员出勤记录,监管乙方的人工费发放情况。
(3)乙方执行甲方考勤管理制度,指令专人将施工人员信息录入考勤打卡机,人员变动时随之更新信息。
施工人员每个工作日均需打卡,作为领取工资的依据。
如乙方未将施工人员信息录入考勤打卡机或未按要求打卡,无考勤记录则无劳动报酬,视其未参与本工程的施工。
(4)甲乙双方均书面授权专人按月核对考勤记录,并在考勤记录上签字。
乙方按其施工人员在本工地的考勤记录编制《施工人员人工费发放表》,由施工人员本人签字加盖手印后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
甲方持有施工人员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的考勤记录及人工费发放表备份。
(5)对于每次结算的分包工程进度款,乙方必须优先支付施工人员人工费。
在申请进度款之前,乙方将《施工人员人工费发放表》报甲方核实,甲方按核实后的人工费支付给乙方;乙方按表发放后,甲方再支付扣除人工费后的余款。
如乙方未按表支付人工费,甲方不予支付余款。
(6)如乙方不执行甲方的考勤管理制度,责其整改;整改不到位影响施工人员人工费发放的,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3000元;不按考勤记录编制施工人员人工费的,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3000元;不按双方核实的《施工人员人工费发放表》发放的,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5000元;拖欠施工人员人工费的,每出现一人,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7)在未办理进度款支付之前,乙方不得恶意煽动、组织施工人员采用聚众围堵、停工、扣押财物等不当方式向甲方、业主、政府索取劳动报酬。
如出现,甲方将追究因此而造成的名誉损失费。
6、材料、设备供应
6.1供应范围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见甲供材料、设备明细表(见附表2),除《甲供材料、设备明细表》以外的均由乙方供应。
供应范围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办理签证手续。
6.2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1)甲方供应材料的,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并对其质量负责。
(2)乙方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天内根据图纸和《甲供材料、设备明细表》约定的损耗率计算甲方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数量,并编制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品种、材质、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送达地点,并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组成部分报甲方审核。
由于变更等原因引起甲方供应范围内的材料或设备数量、规格的变化,乙方应在收到变更指令5天内调整供应计划并报甲方审核。
(3)乙方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供应材料、工程设备的进场时间。
因迟延通知导致进场日期迟延的,乙方承担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乙方提交的供应计划中的甲方供应数量计算错误,且供应计划中的数量少于实际使用数量的,缺少部分由乙方补齐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供应计划中的数量多于实际使用数量,则因处理超出部分而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提交的供应计划中的甲方供应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错误并因此导致甲方供应的材料、工程设备不符合分包合同约定的,甲方重新供应,由乙方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4)甲方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甲方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时间,由乙方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清点、检验、接收和卸车。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分包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甲方更换。
因甲方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由甲方承担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乙方负责甲方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到场的卸车,其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5)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属于甲方所有,只供本合同约定乙方分包范围内的工程使用。
乙方不得挪用和擅自处理(包括边角余料)。
否则,乙方按照超挪用量和擅自处理量乘以甲方实际采购价的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3乙方供应材料
(1)乙方应按照图纸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材料、工程设备,并向甲方提供材料、工程设备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并对材料、工程设备质量负责。
分包合同约定由乙方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甲方不得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甲方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甲方检验。
乙方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图纸或有关标准要求时,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6.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1)甲方和乙方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乙方清点、检验后负责保管,保管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
发生丢失毁损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和乙方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检验或试验的,由乙方负责检验或试验,检验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6.5样品
需要乙方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均应在业主合同条款中约定。
样品的报送、封存及保管事宜按业主合同的约定执行,乙方应履行业主合同对应条款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
6.6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按业主合同的约定执行,乙方应履行业主合同对应条款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
6.7施工机具
(1)乙方应按分包合同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机具。
施工设备应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乙方更换分包合同约定的施工机具的,应以书面形式报甲方批准。
(2)乙方提供的施工机具不能满足施工组织设计和(或)分包工程质量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换施工机具,乙方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6.8材料与施工机具专用
乙方运入施工场地的材料及施工机具,须专用于分包工程。
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经甲方批准,乙方可以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
7、试验和检验
试验和检验按业主合同的约定进行,甲方负责甲供材料、设备的检验试验;乙方负责乙方供应材料的检验试验,并在甲方、监理的见证下取样、封样进行检测,提供检验试验报告。
8、工程变更
8.1工程变更的范围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以下情形属于施工变更范围:
(1)分包范围的变化:
追加额外的工作;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
(2)工作内容的变化:
取消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内容和改变项目特征;
(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5)改变分包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8.2工程变更手续的办理
公司授权范围内的变更由项目部技术员经办、项目生产副经理初审、项目经理审核,公司经营管理部门复审,主管领导审批后办理。
公司授权范围以外的工程变更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并履行甲方的合同审批手续。
8.3工程变更的通知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合同变更通知,并提供调整后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8.4合同变更估价
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合同变更导致价格调整的,合同变更估价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①合同中有相同综合单价的,采用合同中的综合单价;
②合同中没有相同的但有类似综合单价的,采用合同中类似的综合单价;
③合同中没有相同的也没有类似综合单价的,由乙方提出报甲方书面确认。
8.5工程变更估价程序
乙方应在收到工程变更通知后7天内,先行向甲方提交工程变更估价申请(见附表3)。
甲方应在收到工程变更估价申请后7天内审查完毕,甲方对工程变更估价申请有异议,通知乙方修改后重新提交。
甲方逾期未完成审批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乙方提交的分包合同变更估价申请。
因工程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计入最近一期的月度进度款结算中。
8.6工程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
因工程变更引起工期变化的,甲乙双方均可要求调整工期。
甲乙双方应结合分包内容特点及技术难度,并参考工程所在地定额标准确定工期。
8.7临时性零星用工与零星机械
因施工现场需要,甲方项目部临时安排本合同中未约定的且一次性结算金额不超过2万元的零星用工或零星施工机械台班使用时,甲方应当提前3天出具工作任务单(见附表4);双方在施工前约定零星用工或零星施工机械台班使用的单价,施工后核定用工或机械台班使用数量。
乙方在完成临时安排的施工任务后填写零星用工结算表(见附表5)或零星施工机械台班结算表(见附表6),并经分包合同相对人签字,报甲方项目部施工员、项目生产副经理、项目经营副经理、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后,连同工作任务单报甲方经营部门复审。
因施工现场需要,甲方项目部临时安排本合同中未约定的且一次性结算金额超过2万元的,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并履行甲方的合同审批手续。
9、合同价款
9.1合同价款构成明细见下表(二选一,可后附):
实物量清单计价表
序号
分项工程名称
(不再分解至工序)
详细工作内容
(与**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工作内容一致)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
合价
备注
1
2
…
n
合计
含税价款(A)
A=Σ(1~n)
大写:
人民币元小写:
¥元
其中
税金(B)
B=A÷(1+税率)×税率
大写:
元小写:
¥元
税率11%/0
不含税价款(C)
C=A-B
大写:
元小写:
¥元
说明:
本表中的数量为施工图预算和本合同签订前业主下发的设计变更预算工程量之和,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
结算工程量不得大于合同中的预算工程量;若大于合同预算量,需提供补充协议或变更签证等工程量追加资料。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与业主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一致)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
合价
备注
1
2
…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