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工作重点 doc.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26477823 上传时间:2023-06-19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4.0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浙江科技工作重点 doc.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浙江科技工作重点 doc.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浙江科技工作重点 doc.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浙江科技工作重点 doc.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浙江科技工作重点 doc.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浙江科技工作重点 doc.docx

《浙江科技工作重点 doc.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浙江科技工作重点 doc.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浙江科技工作重点 doc.docx

浙江科技工作重点doc

2005年浙江科技工作重点

200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

2005年的浙江科技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落实“八八战略”,打造“平安浙江”,增强全省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要求,继续按照“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思路和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的三大战略任务,着力在科学规划、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建设区域创新体系、营造创新环境和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上下功夫。

一、以建设科技强省为目标,全面完成《科技强省建设纲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十一五”科技规划的编制工作

制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十一五”科技规划是确定全省今后一个时期科技发展战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要抓紧完成《科技强省纲要》的论证工作。

同时,组建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十一五”科技规划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转入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十一五”科技规划的编制工作。

规划编制要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放在首要位置,坚持“以人为本”,贯彻“五个统筹”,在发展规划上体现协调,在工作部署上贯彻协调,在政策措施上落实协调。

要紧紧围绕《科技强省纲要》的战略目标和三大战略任务,更加强调规划的可操作性。

规划的主体、主要对象是政府,要把政府“抓什么”、“怎么抓”作为规划的重要内容。

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针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问题、科技需求,加强与经济部门协同合作,结合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和其他子规划,明确全省重点发展技术领域,凝练出一批政府为主抓的对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至关重要的重大科技工程和科技项目,特别是“十一五”要组织实施的重大项目。

要加强政策研究,提出保证战略目标、战略任务、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科技项目顺利实施的政策措施。

在规划制订的方法上,要体现科学化、民主化,广泛听取吸收各方面专家意见,提高社会民众参与度。

二、以提高科技资源特别是科技经费的使用绩效为核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一)进一步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科技行政管理工作要由重项目管理向重综合管理转变,由重审批向重培育转变,由被动受理向主动受理设计转变,由重前期立项向重全程管理转变,由重经费分配向重使用绩效转变。

1.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科技项目主动设计的力度。

要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主动设计的办法。

要组织专家,针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开展技术预见研究工作,制订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增强指南的科学性、超前性、预见性和可操作性。

要会同经济部门和行业协会,以战略产品的提出和确定为抓手,层层分解,确定一批一批具有重大带动性的高新技术和产品,一批事关支柱产业、主导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

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编制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科技专项计划,进行课题分解和科研立项。

2.按照“公共财政、公共科技”的要求,调整优化科技经费使用结构。

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规划制定、科技计划、科技经费安排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与经济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

在形成合力中找准自身定位,把科技经费着重用在科技的研发与攻关上,重点支持社会公益类科技项目,支持公共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支持对我省重要产业发展具有突破带动作用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项目。

要按照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要求,坚持“大小”结合,在加强综合集成、重点抓好大项目、做好大科研的同时,要兼顾“小”项目,适当支持“小人物”、非共识科研课题,以鼓励创新。

要对不同性质的项目实行不同的预算管理,对具有直接经济效益、企业投入为主的科技项目实行风险补贴制度或事后补助制度。

3.推行和完善专家评审和行政决策相结合的立项评审制度。

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公正透明”的要求,进一步推行并完善专家评审、业务职能处室初审、处室联审和厅务会议决策的“三审一决策”制度。

4.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行和完善重大科技项目招投标制度。

凡符合招标条件,能引起有效投标竞争的重大科技项目都实行招标。

以技术攻关、产业化应用为目标的重大项目,由省科技行政部门与企业、市、县(市、区)科技行政部门共同出资、联合招标;应用基础性研究和公益性研究重大项目由省科技行政部门单独招标;只有明确的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采取邀请招标,或采取委托研究制。

5.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建立科技信用制度,进一步落实科技计划与项目的追踪问效制度。

加强项目跟踪管理,逐步建立省级各类科技专项计划的调查统计制度,实行年度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制度、重大项目定期通报制度、探索引入重大项目监理制度。

对重大重点项目完成后的经费使用情况,实行内部审查、审计制度,完成对2000年以来科技项目执行情况的绩效考评工作。

(二)继续推进科研院所体制改革

推动和支持农业和社会公益类科研院所建立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现代科研院所制度。

加强科研院所与高校、企业的结合,提高科研院所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

深化已转制为企业的科研院所的体制改革,鼓励转制院所采取多种途径,引入多元投资特别是民营资本,完善产权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支持转制院所面向企业,加强共性技术研究开发,推动企业和行业发展壮大。

三、以实施“四个一百”工程、打造公共科技平台为重点,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一)继续组织实施“四个一百”工程,加快科技研发与产业化平台建设

1.加快企业研发机构建设。

鼓励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加大科技投入,设立自己的研发中心和工程技术中心,有条件的,要争取成为国家级技术中心。

加快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建设好并充分发挥现有高新技术研发中心的作用,新创建30-40家省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

继续重点培育建设好省重点高新技术研发中心。

鼓励大中型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研发机构。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

2.加快科技基础条件建设。

开展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共建重点实验室、试验基地的试点工作,新建设3家左右的重点实验室、试验基地。

要加快重点实验室的结构调整,研究制定并出台《浙江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大型精密仪器协作共用、科技文献资源共享和实验动物三个公共服务平台,在建立新药创制、集成电路设计两个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的基础上,继续在生物技术、新材料、环境保护等方面筹建科技创新专业平台,建立和完善技术转化服务平台,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开放高效、配置完整的科技创新保障体系。

3.加快重点科研机构建设。

继续加快民营科研机构的培育。

着手研究制订重点扶持的科研院所管理及考核办法,加强对重点科研机构的培育和扶持。

4.加强孵化器和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建设。

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园区,有条件的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都要建立孵化器。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孵化器。

在继续建好综合孵化器的同时,重点围绕区域经济和高新技术主导产业的发展,建设软件、生物技术、新材料等若干个专业孵化器,进一步拓展孵化器的内在功能,提供咨询、种子基金和帮助融资等服务,推进现有和新建孵化器朝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发展,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要围绕提升浙江省主导产业、支柱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快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建设。

继续从国内知名度大、市场占有率高、影响广的区域特色经济明显的地区,重点在纺织、皮革、家电、五金、装备和制药等行业选择新建12家左右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支持这些主导产业的技术进步,提升核心竞争力。

已建的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要改善服务,扩大辐射力,壮大实力,力争提升为国家级示范中心。

要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形成拳头服务项目,推动特色优势产业的快速发展。

(二)进一步办好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加快产学研合作平台建设

继续按照“坚持下去、完善起来、推广开来”的要求,办好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

要加强网上技术市场的培育和宣传,吸引更多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上网、沟通、交易;增强网络功能,依托块状特色经济,建立专业技术交易平台,年内新建10个左右立足于块状经济的专业市场;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加强与实力强的网络企业合作,改造网管中心,培育和发展科技评估咨询等科技中介机构,逐步形成中介机构运作、政府扶持推动的网上技术市场运行机制;抓好市场监管,制定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诚信立市。

同时,积极发展技术产权交易和各类科技产品、高新技术商品会展业,形成网上与网下、无形与有形、资本商品人才有机结合的技术市场体系。

(三)加快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积极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加快国内外科技合作平台建设

坚持“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注重实效”的原则,继续发动和鼓励有条件的市县,立足区域经济优势,大力吸引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跨国公司在浙以合资、合作等方式,共建创新载体,争取新建创新载体38家。

积极推进已引进的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浙江香港科技大学先进制造研究所等载体的建设工作。

鼓励和支持浙江企业到上海、北京等地乃至发达国家设立研发机构。

围绕《沪苏浙共同推进长三角创新体系建设协议书》,继续推进长三角的科技合作与交流,要在长三角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联合科技攻关、科技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

组建浙江院士咨询与学术活动中心,更好发挥两院院士在建设经济强省、科技强省中的作用。

按照“扎实推进,力求实效”的要求,深化与乌克兰、俄罗斯的科技合作。

加强浙江企业与乌克兰大学、科研机构的科技项目对接,促进一批乌克兰的科技成果在省内进行中试和产业化。

有重点地引进乌克兰专家来浙江工作,与我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科技研究和产品开发。

加强与美、欧、日等科技强国的联系,组织实施一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四)充分发挥浙江大学等高校作用,加强创新源头平台建设

会同和配合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加强浙江大学等在浙高校的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和重点学科建设。

鼓励市、县加强与浙江大学等其他高校合作,支持高校围绕事关我省经济大局的主导产业、支柱产业与市、县联合共建研究中心。

依托高校的学科优势和研究力量,有针对性地进行合作研究,解决事关主导产业、支柱产业核心竞争力提高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难题,为提升产业层次、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供有力支持。

四、以项目、企业、园区、基地为载体,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提升传统产业

(一)组织实施重大高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

继续组织实施制造业信息化、服务业电子化、生物技术示范、纳米技术应用和重大区域支柱产业等五大科技专项;加强具有重大突破作用的高新技术研发,发展新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组织实施数控机床、新型纺机、电动汽车、新型设施农业装备、特种船舶关键装备等装备制造业以及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半导体照明、数字音视频等重大科技项目,加强项目的集成度,提高带动性,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大发展,支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

(二)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发展

通过省、市、县共同支持、逐级培育的办法,在全省扶持发展一大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新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0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200家以上。

推动各地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措施。

(三)稳步推进高新园区和特色产业基地发展

按照“科学规划、适度扩容、着力提升、加快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抓好高新技术园区和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要抓住当前国家正在进行的清理整顿各类园区的时机,进一步调整和完善高新园区和特色产业基地的规划,指导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制定区块调整方案,争取国家批准,为高新区的新一轮发展创造新的发展空间。

推动宁波、绍兴省级高新园区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成为国家级高新开发区。

积极推进省级高新园区ISO14000示范园区创建,加快以网络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园区和基地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人才、智力的引进。

高新园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在主导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上,要发挥自身优势,形成特色,避免雷同,在有条件的地方,新创建一批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

五、以贯彻统筹城乡发展为着眼点,加强农业农村科技进步与创新

(一)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源头创新及技术储备能力建设

支持农业类科研院所和涉农高校科研机构的改革与发展,鼓励农业企业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建设一批国内领先具有浙江优势特色的农业科技研究中心;启动实施新一轮十大农业科技专项,突出粮食(食物)安全保障、农民就业增收、生态安全三大主题,重点开展农业生物技术及产业化、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及产业化,主要农作物育种与粮食安全,优势高效安全畜牧水产养殖业、现代林特业关键技术及产业化、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与水土保护利用和现代农业工程技术等十大农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

(二)启动实施星火富民科技工程

深入实施星火计划,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新培育发展一批农业科技企业,推动优势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农业高科技园区建设,为三大特色农业产业带发展提供科技支持;建立和完善以农业高科技创业中心(孵化器)、农业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星火技术服务中心、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村科技信息网建设为基本框架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服务组织,建立服务队伍,实施服务项目,创新服务机制。

(三)加快欠发达地区的农业与农村科技进步

充分利用我省被科技部列为科技特派员工作试点为契机,深化和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科技特派员实施一批科技开发、成果转化项目,建立科技示范基地,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帮助乡镇建立新型的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增强农民脱贫致富能力;继续实施“百万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推广农村科技远程教育试点的经验,加快农村科技信息网络体系的建设,为广大农民提供先进实用的农业新技术和信息服务;进一步加强欠发达乡镇结对帮扶科技工作,支持欠发达乡镇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建立科技示范户、示范基地,通过科技示范带动贫困乡镇、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

(四)筹备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农业科学技术大会

重点开展农业与农村科技发展调研,研究制订进一步加强农业与农村科技工作的政策意见。

六、以贯彻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为出发点,加快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

(一)抓好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

研究提出加强实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对策措施,力争把全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成为推进“两个战略”和建设生态省的实验基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典范。

(二)继续抓好生态省、海洋经济强省建设关键、共性技术的科技攻关

组织实施生态省建设重大科技攻关及示范工程、科技兴海重大科技攻关及示范工程,在节约资源、降低消耗、防止污染、发展循环经济以及海水淡化、海水综合利用、海洋环境实时监测等方面主动设计一批重大科技项目。

抓好日处理万吨级海水淡化关键设备研发的攻关和科技示范、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技术攻关与示范,力争有所突破。

继续办好8个省级科技兴海示范区、3个省级海洋科技园区、5个国家级科技兴海示范基地。

(三)加强人口、健康领域科技创新

继续组织实施生物医药、中药现代化、重要传染病和重大疾病防治技术的攻关研究,启动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浙江)基地的建设工作,提高新药创制的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高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抓好农村卫生适用技术示范推广研究、食品安全关键技术应用,注重城市规划建设、现代物流、旅游和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的科技创新。

(四)围绕建设“平安浙江”,加强公共安全领域科技攻关

探索设立公共安全科技专项,重点在气象灾害、洪涝灾害、食品安全、水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加强科技攻关力度。

七、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加强知识产权开发、保护和应用基础研究

(一)加强知识产权开发

组织实施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加大对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投入。

落实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政策,鼓励企业和科技人员,重点围绕形成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和产业,以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加强自主创新、引进创新和集成创新,取得更多的专利技术特别是发明技术,并有效地加以运用。

要把知识产权的拥有、利用、保护和管理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认定的一项重要指标。

2005年,争取专利申请量达到25000件,授权量达到1600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2500件。

(二)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建设

企业不仅要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更要成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实施的主体。

通过宣传培训,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使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切实纳入企业的研发、生产与经营的全过程。

推动企业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

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中,继续开展企业专利试点示范工作。

引导行业、企业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提高防范和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

在积极引进和采用国际先进技术标准的同时,高度重视研发和依法获的原创性专利,并在有条件的行业,以核心专利技术为依托,建立起先进的行业或产品技术标准。

(三)强化专利执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积极探索部门之间、地区之间联合执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提高市级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带动县级的行政执法工作。

进一步完善长三角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网和协同执法的工作机制,提高跨地区知识产权保护的效能。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自律作用,鼓励企业协商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不断完善政府监管、企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会同省有关部门抓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冒充和假冒专利权的侵权行为,大力整治专利侵权相对集中的重点地区,依法查办一批企业反响强烈、情节严重的侵权案件。

八、以增强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为立足点,加强科技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一)把实施科技项目作为识别、培养和集聚人才的有效载体

科技项目的立项和组织实施要着眼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人才,充分发挥人才的专长,把引进、培养人才作为科技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研究探索划出部分科技经费作为支持中青年科技人员的科技专项。

通过重大科技项目的联合攻关,弘扬科技人才的团队协作精神;通过科技项目招投标等办法,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为中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华提供更多的机会;通过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团队式引进高层次人才;通过加强国内外科技合作、发展网上技术市场和采用柔性流动方式等措施,吸引更多的国内外科技人才参与我省的科技创新活动。

要把培养和引进人才工作,作为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二)建立健全有利于科技人员创新、成才的体制

要加快建立科学的人才考核评价机制,改革和完善科技人员的职称评定、成果奖励、分配激励政策;努力改善科技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加强科技人员的进修、培训与国际合作交流,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激情和活力。

(三)加强科技创新文化建设,营造鼓励和支持创新的社会氛围

认真贯彻落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进一步重视各类专家和科技人员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

要尊重科技自身发展的规律,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平等竞争、团队协作、鼓励创新、支持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环境。

(四)加强科技普及和宣传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争取年内颁布《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及实施办法》。

充分发挥科普联席会议的作用,办好2005年科技活动周。

通过举办科技讲座、科技咨询,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集中宣传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科学发展观,宣传科学思想、科学精神。

九、以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开展科技强市强县活动为抓手,营造良好的科技发展环境

(一)进一步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

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继续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在认真总结前几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作进一步完善,以达到继续推动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加强市县科技工作的目的。

(二)开展创建科技强市、强县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科技强市和科技强县活动的通知》,鼓励市县从实际出发,制定创建规划方案并付诸实施。

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一批有条件的县(市、区)成为科技强县(市、区)。

建立健全科技统计监测、评价和通报制度,及时、准确地反映全省各地科技进步动态。

(三)加强政策研究与科技法制法规建设

加强企业科技工作调研,研究制订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的有关办法,引导企业成为科技投入、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

加强有关科技地方法规的立法调研和拟稿、修改工作,适时报请省人大修订发布《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

年内争取出台颁布《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及实施办法》。

调查研究国家和省委、省政策出台的各项科技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研究提出相应措施。

贯彻《行政许可法》,努力提高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十、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重要内容,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科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按照省委关于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部署,全省科技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先进性,把先进性落实到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上,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落实到各级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切实增强加快科技进步与创新的紧迫感、责任感。

进一步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活动,鼓励机关干部在职课程进修,继续学历教育,加强经济、法律、管理、科技等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管理科技工作的能力与水平。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把调查研究作为理清工作思路,推进科学决策落实,提高管理科技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要把调研工作与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效能建设结合起来。

要针对科技工作中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科技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一批重点调研课题,各级科技部门领导要牵头负责1-2个重点调研课题。

(三)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要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要进一步健全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的岗位责任制、AB角、首问责任制等管理制度;进一步改革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知实情、求实招、办实事,提高机关效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