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施工工地及建筑垃圾运输整治工作动员会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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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施工工地及建筑垃圾运输整治工作动员会材料

全市施工工地及建筑垃圾运输整治工作动员会材料

  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深入开展施工工地及建筑垃圾运输整治工作

  XX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市全面深入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以来,通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群策群力,积极工作,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但近期以来,由于春季少雨,风高物燥,一些施工单位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在施工和运输过程中不严格遵守管理规定,未按要求有效落实工地文明施工、降尘和防止车辆运输泼洒、泄露污染环境的管理防范措施,施工扬尘污染和建筑垃圾违章运输泼洒、泄露等问题屡禁不止。

针对这些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代保洁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深入开展施工工地及建筑垃圾运输综合整治工作。

  根据市政府安排,今天的会议上已印发了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发的《全面开展施工工地及建筑垃圾运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XX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建立XX市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代保洁制度的实施意见》。

下面,我结合上述文件,就认真组织开展好施工工地及建筑垃圾运输综合整治,建立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代保洁制度的工作做简要安排。

  一、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全力抓好施工工地及建筑垃圾运输综合整治

  为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经报市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市城管局领导任组长,市住建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领导任副组长,市级各有关部门和主城四区、XX县政府和三个开发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重心下移、上级监督”的原则,坚持强势发动、强力推进、强制规范、依法严管,重点治理工地源头和运输关键环节,通过点、线、面结合、突出重点、广泛动员的方式,全面深入推进综合整治工作。

  此次综合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各施工工地全面签订和落实《XX市市容保洁责任书》,严格要求施工工地按规范设置施工围栏和“三池一设备”,严格实行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代保洁制度。

  各区县环卫部门对辖区主要城市道路及重点部位,做到每五日冲洗一次,其余道路每十日冲洗一次;对施工工地大量清运建筑垃圾期间的运输途经城市道路,坚持每日冲洗一次。

  对从事散体建材运输的车辆,要求做到包裹严密。

对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辆,要求车容整洁,防范滴漏。

严查散体建材、预拌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的泼洒、滴漏行为;严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乱拉乱倒、超速超载、沿街抛撒、闯红灯、无证无牌、牌号不明、手续不全等违章行为。

  建筑垃圾运输要求实行公司化清运,严格实行《XX市运载建筑垃圾车辆排放、处置备案卡》核发及管理制度,运输建筑垃圾车辆必须按照《XX市运载建筑垃圾车辆排放、处置备案卡》规定的时间、路线、处置地点,行驶和处置建筑垃圾,运载时要密闭运输。

  建筑垃圾实行定点处置、资源化利用,建筑废弃物除批准调拨使用外,一律要求运至东、西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所在地堆放以供再利用;工程弃土除批准调拨使用外,一律要求运至经核准的弃土消纳场地。

  参与综合整治工作的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组织专门力量投入整治工作。

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警支队和四区分别抽调执法力量从3月31日开始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各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力量持续深入开展对辖区内施工工地及建筑垃圾运输的综合整治,完善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章施工工地、违章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散体建材运输和混凝土运输依法查处并督促落实整改。

对整改不力的施工单位要通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记入企业不良信用名单。

对不履职、清扫保洁工作不到位的环卫部门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实施严厉问责。

  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要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协作,协力推进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各区、县整治工作进行督察、检查和指导,对各区城管部门工作进行考核,会同有关部门对施工工地及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研究制定政策规章,有效指导、协调各区整治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城管综合执法部门通报的违规施工、整改不力的建设施工单位记入企业不良信用名单,并对施工单位采取有效管理措施进行惩戒;配合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开展对运输混凝土车辆泼洒、滴漏违章行为的查处工作;加强对商品混凝土生产经营企业的有效监管。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对超速超载、闯红灯、无证无牌、车牌放大号被污染遮盖、牌号不明、手续不全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对本地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本级各有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有关责任单位予以问责。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辖区各类施工工地进行管理和执法检查;负责对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进行管理和执法检查;在公安交通部门配合下,负责对散体建材、混凝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执法检查;负责对因施工作业、拉运散体建材、混凝土、建筑垃圾造成的路面污染进行执法检查。

  区环卫部门负责辖区道路及重点部位的冲洗、洒水降尘作业,并监督与建设施工方订立“保洁合同”的环卫清洁公司履行道路冲洗、洒水降尘和保洁作业。

  二、努力推动落实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代保洁制度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局研究下发了《XX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建立XX市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代保洁制度的实施意见》。

出台这个《实施意见》的目的,是要加强建筑工地和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工地的规范管理,通过建立代保洁制度,加强对施工区域周边道路的清扫保洁,维护市容市貌的整洁。

  此项工作要遵循四个原则,一是项目业主负责原则。

即:

所有建设工程的项目业主单位要负责该工程工地现场自律管理,并在出现违章行为时作为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处罚。

  二是辖区监督检查原则。

即:

各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道路桥梁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动员起来,加强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和占用、挖掘道路进行施工的工地加强巡查和监管。

  三是环卫部门代为保洁原则。

建设工程业主单位采取购买环卫保洁服务的形式,解决建设工程工地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建设工程业主单位在施工前必须与辖区的环卫部门签订《环卫保洁合同》支付环卫保洁费后,施工工地周边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责任由辖区环卫部门负责,但出现违章行时建设工程业主单位仍然将接受行政处罚。

  四是违章从严处罚原则。

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现场和周边环境卫生保洁的监督管理工作,经确认为违章行为的,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从严进行处罚。

  为保证代保洁制度的有效落实,各区县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建筑工地和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工地的日常管理

  1.建筑工地管理。

根据《X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建筑施工工地在施工前必须与辖区城管部门签订《XX市市容保洁责任书》。

《XX市市容保洁责任书》中建设单位必须承诺做到运输渣土、建材等车辆应清洗后出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零星垃圾必须采取袋装进行收集,并统一清运;工程竣工验收后,由辖区城市行政管理部门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方能撤离施工现场。

同时,在开工前,不低于1.8米的硬质围挡,保证施工工地进出场通道必须做到坚实、平整、硬化,并在建设工地进出口处必须设置清洗池、沉淀池、过滤池及车辆清洗设备。

  2.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进行施工的建设项目。

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进行施工的项目建设主体单位,必须办理城市道路占用或者挖掘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

施工现场的施工围栏上必须公示审批许可证、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辖区道路桥梁行政主管部门、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举报电话。

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时间,设置硬质围栏。

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将施工材料直接堆放于城市道路上,并不得在城市道路上直接搅拌混凝土,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应当进行袋装收集,及时清运。

  施工工地代保洁制度的建立

  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在施工前必须与辖区环卫部门签订《环卫保洁合同》,同时向签订合同的环卫部门预付环卫保洁费。

在签订《环卫保洁合同》,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向对方支付环卫保洁费后,双方签订《XX市市容保洁责任书》。

在签订《XX市市容保洁责任书》后,所属环卫部门要认真履行责任,做好清扫保洁。

对环卫部门履行责任不到位的,我局将进行通报批评,对该辖区环卫部门领导视情进行批评教育,并建议辖区政府进行问责。

建筑施工区域周边的环卫清扫保洁,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跟随清扫保洁和定时定量清扫保洁。

环卫部门要根据施工工地的实际情况,跟随渣土出土时间进行保洁,做到渣土车走后立即清扫保洁;针对大量渣土车为夜间出土的情况,要专门增添环卫工人进行夜间保洁,确保在每天早晨7点前完成清扫保洁工作。

建筑施工区域周边的道路应加大清洗力度,由逢十冲洗改为5天一洗。

每条施工道路5天必须清洗一次,并清洗干净彻底,保证路面清洁;要加大道路洒水降尘力度,增大洒水量,确保城市空气符合“四创两争”技术考核标准。

  清扫保洁费付费标准是制度推行的关键。

因此,我局在进行广泛调研后,拟定了付费的标准。

一类为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如地铁、雨污分流施工工地;另一类是普通建筑施工工地。

市政工程施工区域周边的环卫清扫保洁付费标准:

以施工围挡面积×日平均单价×施工天数。

普通建筑施工区域周边的环卫清扫保洁付费标准,以项目开发占地面积计算:

50亩以下,每年收取30万元的代保洁费;50亩至100亩,每年收取60万元的代保洁费;超过100亩的,每年收取100万元的代保洁费。

  为加强施工工地的管理,推动代保洁制度落实,市、区两级城管部门要抓好以下工作:

  各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在建的建筑工地和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工地的排查和统计,对辖区内的施工工地的建设主体单位、施工单位全面了解。

  目前我市正在创建的模范环保城市的指标中,对施工工地的管理既是重点,也是创建工作中的难点。

施工工地的管理绩效不仅关系到“创模”的成功与否,还直接关系到城市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市容环境。

《意见》中已经明确了建设项目施工工地的管理标准和规范,市、区两级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对照管理的标准和规范,切实加强施工工地的巡查和检查,确保施工工地按相关规范和要求达标。

  各区环卫部门在建立环卫保洁合同的过程中要认真开展工作,将保洁合同的签订作为《XX市市容保洁责任书》的前置条件。

签订保洁合同后,按合同约定,严格根据环卫作业标准,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保洁工作。

对签订保洁合同,收取代保洁费用后不按规范进行日常保洁的,不仅我局将进行通报批评,还将建议辖区政府给予问责处理。

  我市目前正处于大建设的阶段,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量开工,不文明施工行为使部分区域出现了空气粉尘污染的情况,并加大了我市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的压力,同时,也对我市的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此,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行为,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管理制度,加强施工工地环境保洁工作成为当前的紧迫任务。

  我市施工工地及建筑垃圾运输综合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管理,认真履责,团结协作,在针对管理难点、热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求的实效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工作成果,坚持反复抓,抓反复,形成常态,有效规范加强我市施工工地和建筑垃圾运输管理,为维护春城良好环境,全面实现“四创两争”工作目标,促进现代新XX建设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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