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残疾人事业十五统计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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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残疾人事业十五统计报告

“十五”期间辽宁省残疾人事业统计报告

《辽宁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实施5年来,我省残疾人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中国残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抓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好机遇,以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的差距为主攻目标,以省政府确定实施的10项爱心助残工程为载体,围绕全省中心工作,顺应发展大局,依靠政府,动员社会,争取支持,创新思路,全面完成了《辽宁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取得了显著成就。

一、康复项目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我省各项康复工作均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较大突破:

康复工作基础和体系进一步得到了巩固和加强;社会化的康复工作格局和工作网络得到充实和完善;康复经费投入逐年增加,使用更加科学规范;康复保障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初步建立;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社会环境和残疾人康复意识有了明显的改进和提高。

1.白内障复明

  2002年至2004年,省政府先后投入1450万元,各市、县区匹配1500万元,共计2950万元,有计划地在全省实施“白内障无障碍省”光明行动,计划任务数61500例,累计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02046例,累计完成率166%,脱盲率达到98%,人工晶体植入率达96%。

另外,2003年和2004年“光明行动”期间,免费为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39158例。

白内障无障碍工作已进入实质性阶段,“白内障无障碍省”条件基本成熟,全省广大白内障患者已经从2005年起享受到白内障复明无障碍服务。

2.低视力康复

“十五”期间,我省规范了低视力康复机构,建立和完善一批低视力康复点,省低视力中心、社区康复指导办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对全省指导和辐射作用。

全省14个市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残联系统康复机构或各大医院眼镜店开设低视力助视器专柜24个,为5747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培训家长2077名,分别完成任务数128%、231%,并对他们进行视功能训练,恢复和增强了他们的生活能力。

3、聋儿康复训练

  我省制定了《辽宁省救助贫困聋儿康复训练项目实施方案》,加强省聋儿康复中心机构建设,完善聋儿康复工作体系,聋儿康复基本形成了以省中心为龙头,市聋儿语训部为骨干,基层语训班为依托,社区家庭为基础的聋儿语训康复体系,开展聋儿早期筛查,实施早期干预。

目前,市级以下聋儿康复训练机构29个,对2679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训练,其中,机构训练1906人,家庭训练773人,“听力助残”助听器供应1497台,5年来,入普幼普小率达到25%,共培训3486名聋儿家长,完成任务数128%。

4.精防病防治康复

“十五”期间,我省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切实纳入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工作日程和相关部门业务范畴,制定出台了《辽宁省全面实施社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方案》,各精防工作市县,按国家精防工作要求,从建立完善组织管理网络、技术指导网络和康复治疗网络入手,全面推进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

在广泛宣传、业务培训、摸底调查、规范表卡的基础上,对病人实施有效的监护、管理、治疗和康复。

五年来,全省投入资金400多万元,国家精防工作试点市县达到10个,覆盖人口超过2641.3万人,精神病检出率6.2‰,检出人数达到13.6万人,监护率90%以上,8000余人次的贫困精神病患者接受免费或减费治疗或服药。

5.麻风畸残康复

“十五”期间,我省各级残联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依托麻风病院开展麻风畸残者调查摸底,大连、本溪、阜新等市积极开展麻风畸残者康复训练,共对17名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发放辅助用品2180余件,为麻风畸残者捐赠生活用品价值3万多元。

6.用品用具供应服务

“十五”期间,省、市、县用品用具供应站顺应工作需要转变理念,由原经营型转变为服务型,组织开展了全省残疾人用品用具需求调查,残疾人用品用具品种及供应服务越来越贴近残疾人的需求。

5年中,共建省、市、县三级用品用具站39个、普及型假肢装配站9个,完成普及型假肢装配2275例,矫器装配总例数4875例,分别完成任务数的102%、163%,用品用具供应160597件,完成任务数的161%。

7.康复训练与服务

残疾人社区康复作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重要推进手段及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基础和重中之重,不断加大人力、财力投入和基层康复培训力度,通过有效整合社区康复资源,为残疾人提供了切实有效的康复服务。

在96个县区开展社区康复工作的基础上,规范抓了30个农村县(市)区和11个城区的社区康复工作,全省共投入经费近300万元,大力推进社区康复工作在基层全面开展,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的社区康复服务模式基本形成。

5年来,通过城市社区康复机构和农村康复站点,对9901名肢残者进行系统康复训练,对5297名智力残疾儿童和1772名脑瘫儿童训练进行生活自理能力、认知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康复训练,其中,机构训练2591人,家庭训练2706人,分别完成了“十五”任务数的121%、126%。

9.康复服务机构

“十五”期间,我省各市县康复机构建设取得新进展。

沈阳、鞍山、辽阳、朝阳、盘锦、葫芦岛等市以各种方式新建或改扩建了市级康复机构,各县(市)区也在残联综合设施中专门建立了残疾人康复机构,积极开展康复训练与服务。

其中,市辖区新开展数56个,县(市)新开展数40个,分别完成任务数112%、114%。

10、存在主要问题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康复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康复经费投入远远不能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力度还明显不够。

二是基层康复专业人才不足,康复机构服务能力较低,现有人员缺乏系统培训。

三是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和医疗救助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

四是康复工作受地区和经济条件的制约发展不平衡,西北部几市的贫困县、偏远县经济困难,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与发达地区差距较大。

二、残疾人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1.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十五”期间,我省教育工作资助面逐渐扩大,残疾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得到了进一步保障。

目前,现有特殊教育学校75所,其中盲校1所、聋校24所、盲聋合校5所、弱智学校23所、综合学校22所。

在校学生14330人,其中,盲生1377人、聋生5421人、弱智生7532人。

5年来,我省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2%,城市和发达地区达95%。

截止2005年未,我省学龄残疾儿童少年15397人,其中,盲、聋、弱智儿童分别是1613人、5739人、8045人。

5年来,我省残疾儿童早期教育发展迅速,有聋幼儿早期康复教育机构60个,各地有一些幼儿园开展了残健幼儿一体化教育实验工作。

 到2005年底,全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总数为4661人,其中视力残疾406人,听力残疾563人,智力残疾134人,肢体残疾1145人,精神残疾438人,多重残疾769人。

应救助的未入学的学龄贫困残疾儿童少年是2051人,其中:

城市是710人,

农村是1341人。

2.职业技能培训。

“十五”期间,我省依托社会办学机构,积极开展大众化的城镇和农村残疾人培训。

5年来,残疾人教育培训机构已发展到52所,比“九五”末增加35所,累计189544人残疾人接受了职业教育与培训,其中,城镇培训64742人、农村培训124802人,总数比“九五”末增加32602人。

充分利用已有的场地、师资、设备,为残疾人就近就地提供技能培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阜新、抚顺、本溪等三个嘉道理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援助项目点运作成功,效果突出,得到了嘉道理项目检查组的高度评价,并召开了嘉道理项目总结会,推广了我省的做法。

3.残疾人高等教育

我省协调有关部门下发《关于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中进一步贯彻落实残疾生政策的通知》,残疾人高等教育工作稳步发展,基本上杜绝了普通高校拒绝招收残疾生现象。

五年来,累计有458名残疾人进入高等院校就读,100%录取符合条件的上线残疾考生。

我省开办2所特殊教育普通高中,在校生数达69人;到2005年未,由于学校合并,现9所中等职业教育院校,已培训2444名学生。

目前,我省已基本形成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构建了省、市、县特教教科研网络,形成了“以大量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一定数量的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标准化特教学校为龙头”的特殊教育发展新格局。

三、残疾人就业工作情况

“十五”期间,我省采取多种措施全面推行分散按比例就业,稳定集中就业,扶持残疾人个体从业,帮助残疾人选择市场需要、适合自身特点的项目,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政策保障、资金扶持,创造了就业条件。

1.城镇残疾人就业状况

“十五”期间,城镇残疾人就业人数逐年增加,截止2005年末,全省城镇共累计置排残疾人就业269740人,其中集中就业87399人,按比例就业101399人,个体就业80942人。

凡是经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确认按比例安置就业的残疾人,全部依法与企业签定了劳动合同,并办理了“三险”。

2.农村残疾人就业:

我省制定出台了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或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实施办法,鼓励农村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

到“十五”末,农村残疾人累计就业400253人,农村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8.7%。

总之,“十五”期间,我省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成绩显著,5年来,平均就业率保持在85%左右,完成了残疾人事业“十五”实施方案规定的任务目标。

3.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十五”期间,我省规范了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开展就业辅导,帮助残疾人开发自身潜能,引导他们转变就业观念,实现就业。

我省就业服务机构累计116个,其中,市(含县级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31个,市辖区就业服务机构57个,县就业服务机构27个,完成应建数的100%。

并逐步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成为具有实干性、创新性、学习性的机构,使职工成为外向型、复合型干部。

“十五”期间,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比“九五”期间增加826人,在就业服务机构工作的人员总数已达1252人。

在为残疾人服务内容上,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协助办理社会保险以及组织劳务,开发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等多项目、多方位的服务。

3.实施分散按比例就业

  “十五”期间,我省进一步加大了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促进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

截止2005年底,我省实施分散按比例就业的市31个,市辖区57个、县27个。

全省14个市,101个县区全部开展了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

目前,全省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已全部建成,为我省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新的技术平台。

4.存在问题

  “十五”期间,残疾人就业历年安排就业人数都有不同程度提高,但总体就业人数年增幅不明显,主要是由于全省大的就业形势影响,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在岗就业人数不稳定。

总结“十五”工作情况,展望未来,“十一五”期间,我们要在加强稳定就业方面多做好工作,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四、扶贫解困工作

1.残疾人扶贫情况

《辽宁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十五”实施办法》实施五年来,农村贫困残疾人的生产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残疾人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截止到2005年底,累计扶持贫困残疾人38.3万人,解决温饱19.5万人。

加大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力度,共有24.5万农村残疾人参加技术培训,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逐步摆脱了贫困。

2.残疾人扶贫资金落实情况

“十五”期间,康复扶贫贷款充分发挥了作用。

5年来,国家计划安排我省康复扶贫贷款19500万元,实际落实到位17676.5万元,到位率达91%,有15373名残疾人得到了扶持和安置。

目前,中央康复扶贫贷款按期返还7933.3万元,返还率45%。

其它扶贫资金累计1875.4万元,累计或重复使用康复扶贫贷款的县61个。

3.服务社建设情况

现有县级残疾人服务社63个,占县(市、区)总数的63%,实有人员170人;乡镇残疾人服务社647个,实有人员699人。

4.存在问题

“九五”末,全省贫困残疾人17万;从2000年开始,我省把农村可扶持的贫困残疾人作为扶贫攻坚的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十五”前两年解决了6.8万人,全省贫困残疾人应下降到10.2万;2003、2004两年,省财政厅共安排了1000万元残疾人专项扶贫资金,这两年又解决了8.7万贫困残疾人的温饱问题,如不考虑返贫等因素,到2005年农村可扶持的贫困残疾人应下降到1.5万;但是据统计,目前我省农村可扶持的贫困残疾人有7.96万。

其主要原因是大量贫困残疾人返贫。

五、残疾人社会保障

2001年,国家社会保障试点在辽宁进行,为了将残疾人社会保障纳入省社会保障试点方案,我们主动向政府汇报情况,多次沟通有关部门。

经过努力,省政府社会保障试点实施方案有四个配套实施办法六处提到了残疾人,体现出了对残疾人的特殊照顾。

从2001年开始,我省每年已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有17.2万人、19万人、21.9万人、25万人、28.6万人,逐年递增,做到了应保尽保。

并救济45481农村特困户、解决了15552农村五保户供养问题。

六、盲人按摩工作

2000年,我省制定了《<长江新里程计划>盲人保健按摩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2001年成立了省盲人保健按摩师职业技能鉴定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盲人保健按摩师初、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

5年来,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中级职务资格37人,取得盲人医疗按摩初级职务资格165人。

目前,全省已开办医疗按摩62家,保健按摩322家,盲人按摩从业人员3685人,其中保健按摩1784人,累计完成率149%,同时,完成《长江新里程计划》盲人保健按摩师任务及“十五”期间我省盲人医疗按摩师的培训任务。

在盲人按摩从业人员中,经过我们培训的学员已经成为行业中坚力量,使我省的盲人按摩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培训项目。

五、宣传文体工作

1.宣传文化

我省加大力度,全方位宣传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使社会各界更加理解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

在02年第八届“远南”残运会、04年第十二届残奥会、参赛和备战第六届全国残运会等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及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来辽大型慈善义演等活动中,我省不断拓展宣传外延,大力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精神,宣传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对此给予的关心、重视、支持和帮助,掀起宣传工作的高潮,使社会各界通过文体活动了解残疾人、了解残疾人事业。

“十五”期间,省级报刊、广播、电视专栏、专题总数8个。

市级报刊、广播、电视专栏125个。

目前,辽宁电视台及四个市级电视台已开办手语新闻节目,10个市(地)级广播电台设立了残疾人专题节目。

我省选送作品参加第五、第六届各地人民广播电台残疾人节目展播,获二等奖2个、三等奖、优秀奖各1个。

已建省及市(地)级残疾人文化活动场所28个,各级残联举行残疾人书画、棋类、文艺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

目前,我省级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14个,为满足盲人阅览读物的需求,丰富盲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省残联于03年、04年连续两次对设在省图书馆的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投资更新资料设备,购买了盲人有声读物光盘、MP3播放机和VCD、MP3兼容机等,随着阅览室的功能和服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将会满足更多盲人读者阅读上网的需求。

2.体育工作

“十五“期间,我省建立了辽宁省残疾人体育训练康复中心,专门负责残疾人体育工作,同时被中国残联和中国残疾人体协确定为国家级体育训练基地,除承担我省残疾人体育训练任务外,还承担和承办了国家交办的训练、比赛和培训任务,2005年成功承办了全国轮椅篮球锦标赛。

5年来,举办省级残疾人体育比赛12次,有502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比赛;举办市级残疾人体育比赛83次,有4844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比赛,相对稳定教练员63人。

目前,我省设立19个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残疾人运动员后备人才选拔。

5年来,我省残疾人运动员在国内外重大体育大赛中共夺得奖牌466枚,有14名运动员入选了雅典残奥会中国残疾人体育代表团,为历届最多,并在残奥会上取得了5枚金牌、2枚银牌和1枚铜牌,打破两项世界纪录、两项残奥会纪录的优异成绩。

六、维权工作

1.法规体系

“十五”期间,我省借助改革发展的有利契机,抢抓机遇,搞好调研,提出建议,争取政府,协调有关部门,把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的生活保障、扶贫解困、教育培训、税费减免、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有关内容分别纳入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相关法规政策。

5年来,我省制定4795个扶助残疾人的规定,其中,省级3个,市级27个,县级51个,乡级541个、村级4173个;省人大、市人大与县人大分别进行残疾人保障执法检查4次、31次、212次,各级政协视察或专题调研累计229次,政府及有关行政职能单位专项检查累计320次,“十五”期间,全省各级人大和政府对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给予了高度重视,初步形成了制度,不但检查的频次逐年递增,检查范围也逐渐扩大,对残疾人保障法的贯彻实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2.残疾人信访工作

“十五”期间,我省认真贯彻《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制定并完善了残疾人群体访预警、领导包案及各项工作制度。

5年来,我省信访部门共处理来信8463件,接待来访131449人次。

针对当前我省残疾人在机动车取缔营运、生活贫困、住房拆迁、上学就医、侵害权益等方面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仍然是我们迫切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我们要从解决残疾人实际困难入手,同时调动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创造性的专项活动,推动了残疾人信访问题的合理解决。

3.法律服务

“十五”期间,我省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机构热心为残疾人开展服务,全省各级残联与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密切配合,建立并完善了省、市、县(区)三级残疾人维权网络。

目前,我省残疾人服务的律师事务所105个,残疾人法律服务中心94个,累计有17505残疾人受到法律援助和服务,残疾人维权示范岗378个,82个律师事务所与残联形成维权对口单位,省、市法律援助中心优先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基层司法所、服务所和公证处为残疾人开展“三优”服务。

5年中,全省共办结残疾人涉法案件449件,其中大案、要案64件。

4.存在问题

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一些地方扶助残疾人的规定没有得到切实落实;残疾人,尤其是贫困残疾人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许多残疾人还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众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观念还需要进一步增强。

七、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十五”期间,我省制定出台了《辽宁省无障碍设施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

省政府连续3年将“无障碍环境畅通工程”作为为民所办实事之一,在全省统一组织实施。

各级建设、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令,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宣传、检查和督察活动,推出大连市为全国无障碍先行示范城。

目前,我省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3个、省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检查16个,我省的无障碍遍布大型公共场所、公共建筑、城市主要道路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沈阳、大连部分交通线路和路口设置了残疾人专用设施。

盲文网站和有声读物阅览室相继建成,推动了信息交流的无障碍。

2004年省建设厅与残联在全省开展了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检查,评出16个省级无障碍设施示范单位。

八、组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十五”期间,我省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下达的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任务指标,加强了基层残联组织建设。

截止到2005年底,全国残联系统共有编制3299个,工作人员已达3265人,其中:

市级残联机关工作人员270人,县级残联机关工作人员624名,乡镇(街道)残联专职干部1546名。

1.组织建设全面达标

全省14个市和100个县(市、区)残联全部归口政府领导,级格正局,计划单列,经费独立,理事长专职,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1547个乡(镇、街)健全了残联组织,配备了理事长;4508个城市社区建立了残疾人协会;农村村委会和残疾人相对集中的企事业单位设立了残疾人协会或领导小组,残疾人的组织建设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工作有人抓、业务有人管,网络健全的大好局面。

2.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得到加强

针对残联系统干部队伍状况,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不断增强残联组织的代表性。

认真贯彻中组部《关于选拔残疾人干部充实地方残疾人联合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报告通知》精神,抓住各级残联换届的有利契机,有力地推动了市级残联领导班子配备残疾人干部的工作,使14个市残联领导班子全部配备了残疾人领导干部。

从2000年开始,我省举办了首届全省残疾人后备干部培训班,为残疾人进入各级残联培养、储备了人才。

目前,全省县级以上残联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42人,其中市级:

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7人,理事6人;县级残联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27人,培养、选拔优秀残疾人从事残疾人工作仍需加强。

3.志愿者助残活动广泛开展

我省与团省委共同开展了“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省内大、中专学校普遍开展了志愿者助残活动。

每年国际聋人节,省聋人协会与社会各界的志愿者朋友共同举办庆祝活动,加深了志愿者与受助残疾人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志愿者更加走近残疾人,为今后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创造了条件。

5年来,全省志愿者队伍人数达188926人,乡镇街道已建志愿者联络站5615个,受助残疾人共计142555名。

4.社区残疾人工作顺利开展

全省4508个社区人全部建立了社区残疾人协会和综合利用的活动场所,选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3888人,达到85%以上。

残疾人各项工作已延伸到社区,纳入社区管理,残疾人大量具体问题在社区就近就地得到解决。

这充分说明,我省抓住全国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机遇,主动争取,切实融入,加大协调指导力度,以点带面,促进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利用社区资源,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就业,为残疾人提供帮扶服务。

5.完善了专门协会组织

全省县(市、区)5类专门协会组织全部建立,形成了省、市、县、乡、社区的专门协会工作体系。

省残联成立了专门协会工作办公室,加大了工作指导力度,加强了街道和社区专门协会联络员的配备工作,使专门协会工作延伸到街道和社区。

6.加快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步伐

从2001年开始,我省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列入“十项爱心助残”工程,并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限和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实施力度。

目前,全省已竣工并投入使用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105个,其中87个县(市)、区残联建立了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市辖区投入使用48个;县级市投入使用15个;县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已投入使用24个。

截止“十五”未,全省综合服务设施较“九五”期间有很大提高。

但仍需进一步完善为残疾人服务工作的机构,规范管理,发挥资源中心作用,增强为残疾人综合服务的能力,综合服务设施的建立为残疾人提供了康复训练、就业服务、职业培训、文体活动、用品用具供应等各种服务,使残疾人有了家的感觉。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全社会支持帮助残疾人事业的力度尚需要进一步加大,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环境和氛围需进一步改善。

2.残疾人事业法规体系需进一步完善,一些政策法规在部分地区未能得到很好的落实,执法检查缺乏力度,督促执行缺乏纲性措施。

3.为残疾人提供的康复、保障、教育、就业等服务与社会发展水平和广大残疾人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需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

4、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水平尚无法满足残疾人的需要,需进一步创造条件加以改进。

5、残联组织自身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的思想、作风、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十、主要工作打算

“十一五”期间,继续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基本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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