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之产品贴牌销售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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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之产品贴牌销售合同
产品贴牌销售合同
【篇一:
产品贴牌销售合同】
产品贴牌销售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定本合同,以便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为乙方贴牌生产“”品牌布艺休闲沙发。
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品牌生产使用授权书(由此品牌而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独立负责);产品品种、规格、数量。
第二条法律关系,本合同双方为各自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自然人,双方的自主经营行为及后果由其独立承担责任。
第三条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合同。
合同期满后仍未续签的,视为双方自愿放弃,但双方应结清帐单。
第四条合同价格:
1、产品规格及价格
产品规格及价格
2、产品品种、规格及价格经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可以增减。
3、价格调整:
价格调整时甲方应在提前10天通知乙方。
4、产品
开票:
甲方产品价格并不包含运输费及相关税费,乙
方如需开具发票时则需加收相应的税费,并提供需票单位的开票资料。
第五条产品包装
1、产品使用泡沫封头和纸箱包装。
2。
第六条合同保证金
1、因为贴牌生产需要一次性设计和批量生产产品的内外包装、磨具、网版,因而需要一定费用,其费用以合同保证金的形式支付。
2、合同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合同签字后3天以内支付。
3、合同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的情况下可按下列条款归还。
1)、应扣除贴牌包装设计及制版费元。
2)、余留的空包装物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保证金。
扣除包装物费用后的剩余包装物属乙方,但乙方必须在结清保证金后的3日内搬走剩余包装物,否则甲方有权处理剩余包装物,并不承担经济责任。
3)、余留的定制产品应按产品品种及价格扣除剩余定制产品的费用。
扣除定制产品费用后的剩余定制产品属乙方,但乙方必须在结清保证金后的3日内搬走定制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处理定制产品,并不承担经济责任。
4)、归还保证金的时间为:
在结清全部余留贴牌包装和产品帐目后的3日内。
4、合同保证金在乙方违反下述条款而解约的情况下,不予归还。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行撤消合同时。
2)、乙方无正当理由任意连续两个月要货量累计不足箱,本合同自然终止。
3)、乙方与第三方签定与本合同类似的合同或者协议时,甲方有权终止合
同。
4)、乙方自行生产本合同规定的类似产品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订单及货款结算方式
1、订货实行现款现货,乙方订货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
订单内容包括:
订货数量、单价、订货时间及产品规格、色号等要求,收货地址,甲方接到订单后,按价格表报价给乙方。
2、结算方式:
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卡转帐方式将货款转入到甲方指定账户。
3、库存方式:
甲方按乙方交付定金的3倍生产产品,乙方在2个月之内发出产品,不得留有尾货。
第八条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
1、交货时间:
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的三日(个别不常用的产品为五日)内在甲方所在地物流或运输公司发出该批产品。
2、交货地点:
甲方代办运输,发往乙方所在地仓库。
当货物到达乙方所在地后,由委托的物流公司通知乙方提货。
3、运输方式及费用:
汽车或火车运输。
乙方承担送货的费用。
4、甲方将按定货时提供的详尽收货(地址、电话、收货人)信息办理货物运输手续,如因乙方提供的信息有误或者接收失误(电话不通)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因甲方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验收标准、方法和异议:
1、质量验收标准:
2、质量验收方法:
按产品标准进行。
如发生质量问题可由乙方找当地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由乙方自付责任,不合格由甲方
负责无条件换货或退款,并承担因退换货引起的费用。
轻微、明显质量问题,由乙方发照片证实即可。
3、物流运输验收:
甲方在货运公司实行验货发运,包装及封贴完好、数量足额,当货物到达乙方时,应首先按货运公司运单上载明的包装数量和品种进行验收。
4、数量品种验收:
收到货物后,应即取出随货出库单与订单对货物进行核对,如与订单不符,必须在收到产品的三日内与甲方联系核实、查明原因,如因甲方责任,甲方负责补发,过时不再受理。
5、因乙方货物管理不善、积压等不属甲方产品质量责任,不能退换货,所有出厂产品概不退换。
6、不论何种原因退货时,乙方应先将货物发回,甲方收到退货后5日内处理退换货事宜。
第十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自主研发产品,研发及生产的经费完全自行承担,拥有全部产品的技术知识产权。
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研发新产品。
2、按合同规定及时组织生产质量符合标准、产量符合订单的贴牌产品。
3、按合同所列产品价格和品种向乙方长期供货。
4、合同终止后甲方即不再使用乙方授权的品牌标识,但剩余包装物可以实用完毕。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合同所约定之货物销售给其他销售商,并在接到乙方的加盟、合作商电话或来人咨询时,说明为乙方
生产基地并不直接销售该产品,保密乙方的价格。
6、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定单及货款时,有按时按量发货的义务,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时照乙方定单发货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不低于当时实际损失的赔偿。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按乙方授权的品牌、品种和要货量进行生产。
2、在合同期间拥有全部产品的贴牌权利。
3、遵守定制产品不得打扰甲方加盟商的规定。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当一方违反合同规定时,应当承担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当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并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退货或换货、运输费用)。
3、如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双方不能履约,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4、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合同终止,可按本合同第六条相关规定办理合同保证金。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可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未果,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合同附件,补充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篇二:
贴牌销售合同】
篇一:
产品贴牌销售合同
产品贴牌销售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定本合同,以便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为乙方贴牌生产“”品牌布艺休闲沙发。
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品牌生产使用授权书(由此品牌而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独立负责);产品品种、规格、数量。
第二条法律关系,本合同双方为各自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自然人,双方的自主经营行为及后果由其独立承担责任。
第三条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合同。
合同期满后仍未续签的,视为双方自愿放弃,但双方应结清帐单。
第四条合同价格:
1、产品规格及价格
产品规格及价格
2、产品品种、规格及价格经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可以增减。
3、价格调整:
价格调整时甲方应在提前10天通知乙方。
4、产品开票:
甲方产品价格并不包含运输费及相关税费,乙方如需开具发票时则需加收相应的税费,并提供需票单位的开票资料。
第五条产品包装
1、产品使用泡沫封头和纸箱包装。
2。
第六条合同保证金
1、因为贴牌生产需要一次性设计和批量生产产品的内外包装、磨具、网版,因而需要一定费用,其费用以合同保证金的形式支付。
2、合同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合同签字后3天以内支付。
3、合同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的情况下可按下列条款归还。
1)、应扣除贴牌包装设计及制版费元。
2)、余留的空包装物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保证金。
扣除包装物费用后的剩余包装物属乙方,但乙方必须在结清保证金后的3日内搬走剩余包装物,否则甲方有权处理剩余包装物,并不承担经济责任。
3)、余留的定制产品应按产品品种及价格扣除剩余定制产品的费用。
扣除定制产品费用后的剩余定制产品属乙方,但乙方必须在结清保证金后的3日内搬走定制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处理定制产品,并不承担经济责任。
4)、归还保证金的时间为:
在结清全部余留贴牌包装和产品帐目后的3日内。
4、合同保证金在乙方违反下述条款而解约的情况下,不予归还。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行撤消合同时。
2)、乙方无正当理由任意连续两个月要货量累计不足箱,本合同自然终止。
3)、乙方与第三方签定与本合同类似的合同或者协议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自行生产本合同规定的类似产品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订单及货款结算方式
1、订货实行现款现货,乙方订货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
订单内容包括:
订货数量、单价、订货时间及产品规格、色号等要求,收货地址,甲方接到订单后,按价格表报价给乙方。
2、结算方式:
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卡转帐方式将货款转入到甲方指定账户。
3、库存方式:
甲方按乙方交付定金的3倍生产产品,乙方在2个月之内发出产品,不得留有尾货。
第八条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
1、交货时间:
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的三日(个别不常用的产品为五日)内在甲方所在地物流或运输公司发出该批产品。
2、交货地点:
甲方代办运输,发往乙方所在地仓库。
当货物到达乙方所在地后,由委托的物流公司通知乙方提货。
3、运输方式及费用:
汽车或火车运输。
乙方承担送货的费用。
4、甲方将按定货时提供的详尽收货(地址、电话、收货人)信息办理货物运输手续,如因乙方提供的信息有误或者接收失误(电话不通)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因甲方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验收标准、方法和异议:
1、质量验收标准:
2、质量验收方法:
按产品标准进行。
如发生质量问题可由乙方找当地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由乙方自付责任,不合格由甲方负责无条件换货或退款,并承担因退换货引起的费用。
轻微、明显质量问题,由乙方发照片证实即可。
3、物流运输验收:
甲方在货运公司实行验货发运,包装及封贴完好、数量足额,当货物到达乙方时,应首先按货运公司运单上载明的包装数量和品种进行验收。
4、数量品种验收:
收到货物后,应即取出随货出库单与订单对货物进行核对,如与订单不符,必须在收到产品的三日内与甲方联系核实、查明原因,如因甲方责任,甲方负责补发,过时不再受理。
5、因乙方货物管理不善、积压等不属甲方产品质量责任,不能退换货,所有出厂产品概不退换。
6、不论何种原因退货时,乙方应先将货物发回,甲方收到退货后5日内处理退换货事宜。
第十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自主研发产品,研发及生产的经费完全自行承担,拥有全部产品的技术知识产权。
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研发新产品。
2、按合同规定及时组织生产质量符合标准、产量符合订单的贴牌产品。
3、按合同所列产品价格和品种向乙方长期供货。
4、合同终止后甲方即不再使用乙方授权的品牌标识,但剩余包装物可以实用完毕。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合同所约定之货物销售给其他销售商,并在接到乙方的加盟、合作商电话或来人咨询时,说明为乙方生产基地并不直接销售该产品,保密乙方的价格。
6、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定单及货款时,有按时按量发货的义务,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时照乙方定单发货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不低于当时实际损失的赔偿。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按乙方授权的品牌、品种和要货量进行生产。
2、在合同期间拥有全部产品的贴牌权利。
3、遵守定制产品不得打扰甲方加盟商的规定。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当一方违反合同规定时,应当承担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当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并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退货或换货、运输费用)。
3、如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双方不能履约,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4、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合同终止,可按本合同第六条相关规定办理合同保证金。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可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未果,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合同附件,补充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篇二:
贴牌协议范本
贴牌生产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能充分发挥双方企业资源优势,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贴牌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条款:
一、双方交换企业资信材料,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工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企业法人年度检验情况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7.商标受理书(注册证)复印件;
8.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二、协议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_____________________牌系列产品,采用甲方的品牌标识;乙方应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甲方授权乙方印制的专用件(指含有“甲方产品”商标字样或其他甲方产品专用的图案、标识、铭牌、说明书、包装物等),乙方应妥善保管,决不允许流失给第三方,如发生流失给第三方现象,甲方有权按商标法相关之规定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甲方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市场、销售贴牌产品;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的贴牌产品。
3.贴牌产品完全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的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
4.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产或销售有甲方品牌标识的产品,乙方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乙方按销售所得的____倍进行赔偿。
5.甲方有权派人员监督贴牌产品的原料、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等,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与协助。
三、产品名称、型号、价格(rmb)产品名称(乙方)产品型号(乙
方)价格、备注。
后续产品价格以乙方报价经甲方确认的价格为准。
产品价格应包含内外包装、标贴等相关包装费用(不含增值税发票),具体承担情况见产品价格表。
四、交(提)货地点、时间及费用
1.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双方协定的交货点,单价含运费;
2.乙方严格按订购计划单中规定的数量和日期准时交货;乙方在装车或交付托运后须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发货情况及预计到货时间、地点,以便甲方及时提货。
五、产品包装与防护要求
1.产品外包装、标贴、铭牌等相关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设计、定制和采购,甲方将包装材料发给乙方,由乙方代工包装;
2.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应达到甲方认可的包装要求,有足够的强度,以便适应运输的要求。
六、提出交货、质量异常及期限交货数量和时间以订购计划单为准;
乙方接到订购计划单后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购计划单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
视为乙方接受甲方订单;对于不能及时供货,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价格与结算方式
1.产品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为准,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协商同意,并确定新的价格及执行日期;
2.双方确定货款结算方式为:
月结30天,例:
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的货款,甲方在次月月底前结清。
八、质量要求
1.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并应适时满足国家标准的有关最新要求;
2.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甲方的《产品规格书》与《检验规范》及其他相关要求,同时应达到双方所签的《质量保证协议》的要求;3.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4.有必要时,经双方确认,可采取封样的方式来确定上述条款未能确定的产品要求。
九、品牌管理
1.甲方提供的商标(包括包装设计、图形、汉字、英文及其组合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许可的范围内使用,不得私自转让或扩大其使用范围;
2.双方合作期满后,乙方即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任何带有甲方标识的产品。
一旦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售后服务
1.乙方必须严格履行《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对于因乙方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退货、换货,乙方应予以全力支持,与此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因非正常使用而损坏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2.贴牌产品本身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费用,如:
诉讼费、律师费、责任赔付费及法律责任等。
十二、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条款,并无合理解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未结算的货款甲方推迟为三个月后给付;
2.乙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在甲方未找到替代供应商前继续供货,保持甲方的经营销售正常运行,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3.甲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保证消耗完乙方根据甲方订单生产的产品,并按合同规定的结款方式结清余款;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
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其他约定
1.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资料及合同内容、价格等商业机密任何形式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已经与乙方订立采购产品合同或服务这一情况进行广告宣传或公之于众,也不多在广告中使用甲方或甲方任何客户的名称。
3.甲方确保“___________”贴牌商标的独占性与无争议性,如贴牌商标出现争议,该争议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4.本合同为总合同,每批订单执行以双方确定的《采购计划单》为准,《采购计划单》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5.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年(以合同签订日起计算)。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日月篇三:
贴牌生产代加工协议
贴牌生产协议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
公司
乙方:
公司
为了能充分发挥双方企业资源优势,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净水机贴牌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条款:
一、双方交换企业资信材料,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商标受理书(注册证);
5、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6、乙方应提供产品尺寸图和结构明细、零配件明细表、水路原理图、电路控制面板原理图、关键元器件规格书等以及它相关的检证证书与检验检测报告。
二、协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品牌”牌系列产品,采用甲方的厂名、厂址、品牌标识;乙方应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甲方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市场、销售贴牌产品;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的贴牌产品。
贴牌产品完全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的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
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产或销售有甲方品牌标识的产品,乙方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销售所得的10倍进行赔偿。
甲方有权派员监督贴牌产品的原料、配件、生产的整个过程、产品质量等,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与协助。
对于甲方所有或甲方买断的模具,不允许乙方提供给第三方或自行使用。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只能在相应订单范围内采购、生产,并保证全部销售给甲方,不得销售给第三方或自行使用。
三、产品名称、型号、价格(rmb)【见附件:
产品采购计划单】共4页第1页体承担情况见产品价格表。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及费用
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双方协定的交货点,单价含运费;产品价格应包含内外包装、说明书、标贴、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包装费用(含增值税发票),具
乙方严格按订购计划单中规定的数量和日期准时交货;乙方在装车或交付托运后须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发货情况及预计到货时间、地点,以便甲方及时提货。
五、产品包装与防护要求
外箱包装、内盒小包装、说明书、标贴、铭牌、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包材由甲方提供设计稿,乙方负责采购,包装箱生产或采购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样品由甲方确认封样;产品的包装所需要的制版费由乙方负责支付;
【篇三:
产品贴牌销售合同】
篇一:
贴牌协议范本
贴牌生产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能充分发挥双方企业资源优势,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贴牌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条款:
一、双方交换企业资信材料,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工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企业法人年度检验情况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7.商标受理书(注册证)复印件;
8.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二、协议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_____________________牌系列产品,采用甲方的品牌标识;乙方应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甲方授权乙方印制的专用件(指含有“甲方产品”商标字样或其他甲方产品专用的图案、标识、铭牌、说明书、包装物等),乙方应妥善保管,决不允许流失给第三方,如发生流失给第三方现象,甲方有权按商标法相关之规定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甲方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市场、销售贴牌产品;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的贴牌产品。
3.贴牌产品完全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的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
4.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产或销售有甲方品牌标识的产品,乙方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乙方按销售所得的____倍进行赔偿。
5.甲方有权派人员监督贴牌产品的原料、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等,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与协助。
三、产品名称、型号、价格(rmb)产品名称(乙方)产品型号(乙
方)价格、备注。
后续产品价格以乙方报价经甲方确认的价格为准。
产品价格应包含内外包装、标贴等相关包装费用(不含增值税发票),具体承担情况见产品价格表。
四、交(提)货地点、时间及费用
1.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双方协定的交货点,单价含运费;
2.乙方严格按订购计划单中规定的数量和日期准时交货;乙方在装车或交付托运后须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发货情况及预计到货时间、地点,以便甲方及时提货。
五、产品包装与防护要求
1.产品外包装、标贴、铭牌等相关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设计、定制和采购,甲方将包装材料发给乙方,由乙方代工包装;
2.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应达到甲方认可的包装要求,有足够的强度,以便适应运输的要求。
六、提出交货、质量异常及